摘要:聚光灯打下来的时候,我正蹲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拧紧一颗松动的座椅螺丝。
聚光灯打下来的时候,我正蹲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拧紧一颗松动的座椅螺丝。
汗顺着额头往下淌,滴进眼睛里,又咸又涩。
我抬起袖子胡乱抹了一把,眯着眼看向舞台中央。
那束光,像天河倒挂,把她一个人稳稳地罩在里面。
她穿着一身墨绿色的丝绒长裙,头发挽得一丝不苟,脖颈修长,像一只骄傲的天鹅。
她怀里抱着一把大提琴,那琴的颜色,比巧克力还浓,在灯光下泛着温柔的光。
我看不清她的脸。
太远了。
我们之间隔着一整个金碧辉煌的音乐厅,隔着几百个穿着体面、呼吸都带着香水味的人,还隔着我手里这把冰冷的扳手,和一身洗得发白的工装。
可我知道是她。
化成灰我也认得。
琴声响起的瞬间,我的扳手“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那声音,像一根温暖的绳子,从遥远的地方伸过来,一下子就捆住了我的心脏,然后用力一扯。
疼。
但又觉得熨帖。
周围的人都静悄悄的,连呼吸都放轻了。
只有我,像个傻子一样,蹲在黑暗里,心脏擂鼓一样地响。
我好像闻到了七年前,工地板房里那股熟悉的味道。
潮湿的泥土味,汗味,还有她洗头发时,那股廉价洗发水的淡淡茉莉香。
一切都混在一起,成了我记忆里最结实的一块疤。
……
七年前,我还是个在工地上抬钢筋的。
我们那个工地,在城市的最边缘,像个被遗忘的孤岛。白天是震耳欲聋的机器轰鸣,晚上是蚊子和寂寞的二重唱。
工友们都是糙汉子,光着膀子,嘴里说的笑话能把黄土都染黄了。
她就是那个时候出现的。
像一朵凭空开在水泥地上的花。
那天下午,太阳毒得能把人烤化。我刚扛着一捆钢筋从脚手架上下来,就看见她缩在工地门口的阴凉处。
她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连衣裙,很干净,但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她很瘦,脸也小,眼睛大得有点不真实,像受了惊的小鹿。
眼神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工头老张吐了口唾沫,骂骂咧咧地要去赶人。
我鬼使神差地拦住了他。
“张哥,算了吧,看她怪可怜的。”
老张瞪我一眼:“可怜?这年头可怜的人多了去了!你管得过来吗?”
我没说话,从兜里掏出皱巴巴的十块钱,去小卖部买了瓶水和一个面包,递给她。
她看着我,没接,也不说话。
那眼神,就像在看一棵树,一块石头,没有任何情绪。
我把东西塞到她手里,转身就走。
我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
没想到,第二天,她还在那儿。
第三天,她依然在。
她就像一棵沉默的植物,扎根在了我们工地门口。不哭不闹,不言不语,谁给东西就吃,不给就饿着。
后来,工友们都习惯了她的存在。大家干完活,会顺手把吃剩的馒头或者盒饭放在她面前。
她就像我们工地养的一只流浪猫。
只不过,这只“猫”,长得太好看了。
有天晚上下暴雨,电闪雷鸣的,像是天要塌下来。
我躺在板房的硬板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雨点砸在铁皮屋顶上,噼里啪啦的,吵得人心慌。
我脑子里突然就冒出她的脸。
这么大的雨,她在哪儿?
我一个激灵坐起来,抓起雨衣就冲了出去。
果不其然,在那个她常待的角落,我找到了她。
她浑身湿透了,抱着膝盖缩成一团,雨水顺着她的头发往下淌,整个人都在发抖。
那一刻,我心里某个地方,像是被针狠狠扎了一下。
我把雨衣披在她身上,半拖半抱地把她弄回了我的板房。
我的板房很小,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空气里永远飘着一股汗味和烟味。
我找了身干净的旧T恤给她,指了指用帘子隔开的角落,“你……你先换上吧,别感冒了。”
她看了我一眼,还是那副空洞洞的眼神,然后默默地走到帘子后面。
我烧了壶热水,给她冲了碗红糖姜茶。
她换好衣服出来,我的T恤穿在她身上,又大又长,像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小孩。
她捧着那碗滚烫的姜茶,小口小口地喝着。
屋外的雨声渐渐小了。
屋里只有她喝水时轻微的吞咽声。
我看着她,终于忍不住问:“你叫什么名字?家在哪儿?”
她抬起头,茫然地看着我。
过了很久,她才轻轻摇了摇头。
“不记得了。”
她的声音很轻,有点沙哑,像很久没说过话一样。
那一刻,我信了。
一个正常人,不会有那样的眼神。那是一种彻底的、与世界隔绝的迷茫。
她失忆了。
那天晚上,我把唯一的床让给了她,自己拿了张草席,睡在地上。
半夜,我被一阵压抑的哭声惊醒。
是她。
她把自己埋在被子里,身体一抽一抽的,哭得像个迷路的孩子。
我没开灯,也没出声。
就那么静静地听着。
我突然觉得,我和她,其实是同一种人。
都是被这个世界丢下的,孤零零的。
第二天,雨过天晴。
她没有要走的意思。
我也没赶她。
她就像影子一样,默默地跟在我身后。我上工,她就坐在不远处等我。我吃饭,她就在旁边看着我。
她不说话,但那双眼睛,好像把我当成了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浮木。
工友们开始开我玩笑。
“陈阳,行啊,捡了个媳妇儿!”
“什么时候办喜酒啊?别忘了请我们喝一杯!”
我红着脸,挥着拳头把他们赶走。
可转过头,看到她安静的侧脸,心里又会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甜。
我给她取了个名字,叫“念念”。
我希望她能早点想起过去,找到回家的路。
虽然,我心里有个小小的声音在说,如果她永远都想不起来,也挺好。
念念很聪明。
她学东西很快。
我教她怎么用洗衣粉,怎么生火做饭。她一开始笨手笨脚,不是把衣服染色了,就是把饭烧糊了。
但她从不抱怨,只是抿着嘴,一次又一次地尝试。
慢慢地,我的板房变了样。
乱糟糟的衣服被她叠得整整齐齐。
油腻腻的桌子被她擦得能反光。
每天我拖着一身疲惫回来,推开门,总能看到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还有一个安静等我的人。
那盏昏黄的灯泡,好像也比以前亮了许多。
工地上的人都说,我们像两口子。
我也觉得像。
我们没有领证,没有婚礼,甚至没有一句像样的表白。
但我们就那么自然而然地,生活在了一起。
白天,我在烈日下挥汗如雨,她在工棚里帮厨,洗菜切菜,赚点微薄的工钱。
晚上,我们挤在那张一米二的硬板床上。
她总是背对着我,身体绷得紧紧的。
我知道她害怕。
我从没碰过她,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地把自己的枕头往她那边挪一点,再挪一点。
直到能闻到她头发上淡淡的茉莉香,我才能安心睡去。
那三年,是我这辈子过得最苦,也是最富足的三年。
苦的是身体。每天累得像条狗,骨头缝里都透着酸痛。
富足的是心里。
因为我知道,不管多晚,总有一盏灯为我亮着,有个人在等我回家。
念念的话很少,但她会用行动表达她的关心。
我的工装破了,她会连夜给我缝好,针脚细密得像机器绣的。
我中暑了,她会用土方子给我刮痧,疼得我龇牙咧嘴,她就在旁边掉眼泪。
她有一双特别好看的手。
手指修长,骨节分明,一点都不像干粗活的手。
可就是这双手,为我洗了三年的衣服,做了三年的饭,缝了无数个缝缝补补的夜晚。
我常常在想,她以前是做什么的?
看她的气质,不像普通人家的姑娘。她走路背挺得笔直,吃饭的姿势也特别斯文。
有一次,工地的广播里放了一首钢琴曲。
我听着就是一串叮叮当当的噪音。
她却听得入了神,手里洗了一半的青菜都忘了。
我问她:“好听吗?”
她点点头,眼睛里有一种我看不懂的光。
“好像……很熟悉。”
我心里咯噔一下。
我怕她想起来。
又盼着她想起来。
这种矛盾的心情,像蚂蚁一样,啃噬着我的心。
我开始存钱。
我戒了烟,戒了酒,每天只吃最便宜的饭菜。
我想,等存够了钱,就带她离开这里。
去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租个小房子,开个小店。
我要让她过上好日子,不再跟着我吃苦。
我甚至偷偷买了一枚银戒指。
很便宜的那种,但我挑了很久,选了一个最简单的款式。
我想,等我求婚的时候,就把这个套在她的手上。
她一定会喜欢的。
我把所有的美好都计划好了。
可我忘了,生活从来都不是按计划来的。
出事那天,也是一个夏天。
和我们相遇时一样,燥热,沉闷。
工地上新来了一批大学生,来体验生活的。其中有个弹吉他的男生,晚上总喜欢在工棚外面唱歌。
他唱的是一首我没听过的民谣,调子很忧伤。
念念每次都会搬个小板凳,坐在旁边静静地听。
那天晚上,那个男生唱完,随手把吉他放在一边。
念念像是被什么东西吸引了,慢慢走过去,伸出手,轻轻地拨了一下琴弦。
“嗡——”
一声清脆的声响。
念念的身体猛地一震,像被电击了一样。
她抱着头,缓缓地蹲了下去,脸上露出极度痛苦的表情。
“念念!你怎么了?”
我冲过去抱住她。
她的身体抖得像筛糠,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什么。
“想起来了……我都想起来了……”
我的心,在那一刻,沉到了底。
我知道,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
她病了,高烧不退,说胡话。
我背着她,跑了五公里,才打到一辆愿意载我们的黑车。
到了镇上的医院,医生说她是大脑受到了刺激,记忆复苏引起的应激反应。
她在医院里躺了三天。
那三天,我一步都没离开过。
我握着她的手,看着她的脸,贪婪地记下她的每一个细节。
我感觉,我快要失去她了。
第三天下午,她醒了。
她睁开眼,看着我,眼神很复杂。
有愧疚,有挣扎,有疏离。
唯独没有了以前那种全然的依赖。
她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对不起。”
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捏碎了。
“你……都想起来了?”我哑着嗓子问。
她点了点头。
“我叫林舒。不是念念。”
林舒。
很好听的名字。
比念念好听。
也比我这个一身泥土味的人,配得上的名字好听。
我们沉默了很久。
病房里只有输液管里药水滴落的声音,滴答,滴答,像是在为我们这三年的感情倒计时。
最后,还是她先开了口。
“陈阳,谢谢你这三年的照顾。这份恩情,我一辈子都不会忘。”
她用了“恩情”这个词。
而不是“感情”。
我明白了。
在她恢复的记忆里,我们这三年,只是一场意外,一段需要报答的恩情。
而对我来说,那是我的一辈子。
“我……我该走了。”她说。
我点点头,说不出话。
喉咙里像是堵了一团棉花。
她从枕头下摸出一个小小的布包,递给我。
“这里面是我这几年攒的钱,还有……一张银行卡,密码是……”
我没接。
我摇了摇头。
“我不要。”
“陈阳,你听我说,我家里的情况……有点复杂。我需要时间去处理。等我处理好了,我一定会回来找你,报答你。”
她以为我嫌少。
她不知道,我想要的,从来都不是钱。
我看着她,一字一句地说:“我照顾你,不是为了让你报答。”
她的眼圈红了。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除了对不起,她好像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我站起身,替她掖了掖被角。
“你好好休息吧。我……我出去抽根烟。”
我逃也似的离开了病房。
我没有抽烟。
我只是蹲在医院的走廊尽头,把头埋在膝盖里,像个傻子一样,无声地流泪。
我以为,她会等我回去。
可当我调整好情绪,回到病房时,床上已经空了。
桌上留了一张纸条,和那个装着钱的布包。
纸条上只有三个字:
“等我。”
字迹很娟秀,和我见过的所有字都不一样。
我捏着那张薄薄的纸条,像捏着一个随时会破碎的梦。
我等了。
我回到工地,辞了职。
我用她留下的钱,加上我自己的积蓄,在那个小镇上租了个门面,开了家小小的五金店。
我没有离开。
因为她说,让我等她。
我怕我走了,她回来就找不到我了。
我每天守着那个小店,从日出到日落。
我学着跟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学着盘算,学着精明。
我不再是那个只会出傻力气的陈阳了。
可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还是会想起她。
想起她安静的侧脸,想起她做的手擀面,想起她头发上淡淡的茉莉香。
我等了一年。
两年。
三年。
四年。
她再也没有出现过。
镇上的人都说我傻。
说我被一个女人骗了。
我不信。
我相信她说的每一个字。
我相信她说,让我等她。
直到有一天,一个以前的工友路过我的店。
他喝多了,拉着我说胡话。
“陈阳啊,你还在这儿等那个女的呢?别等了!人家早坐着豪车走了!”
我心里一惊,“你……你说什么?”
“我亲眼看见的!就是她从医院走的那天,一辆黑色的、亮得能照出人影的小轿车,停在路口。她一上车,车就开走了。那车牌,我瞅了一眼,是京城的!”
京城。
好远的地方。
远到我这辈子可能都去不了。
工友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我一个字都听不见了。
我脑子里只剩下那三个字。
“等我。”
原来,从一开始,这就是一句谎言。
一个为了让我心安理得收下那些钱,而编造出来的,温柔的谎言。
我的心,在那一刻,彻底死了。
我把那张写着“等我”的纸条,连同那枚我一直没送出去的银戒指,一起锁进了一个铁盒子里。
然后,我把铁盒子埋在了院子里的那棵老槐树下。
我决定,忘了她。
我开始相亲,开始试着去接受新的生活。
可我发现,我做不到。
每个相亲对象的身上,我都忍不住去寻找她的影子。
这个笑起来不像她。
那个说话的声音不像她。
我像个中了蛊的人,怎么都解脱不了。
后来,我干脆放弃了。
我把五金店盘了出去,重新回到了工地。
还是熟悉的汗味,熟悉的机器轰鸣声。
好像只有在这里,我才能找到一丝安宁。
我跟着工程队,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跑。
哪里有活,就去哪里。
我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像一棵没有根的野草,随风飘荡,最后枯死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
直到那天,我跟着队里接了个活。
给市里最大的音乐厅做后期维护。
然后,我就看到了她。
看到了那个穿着墨绿色长裙,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她。
……
一曲终了。
雷鸣般的掌声把我从回忆里拉了回来。
舞台上,她站起身,抱着她的大提琴,优雅地鞠躬。
灯光照亮了她的脸。
比七年前成熟了,也更美了。
美得像一幅画,不真实。
观众陆续离场,我依旧蹲在那个角落里,像一尊雕塑。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是该冲上去,问她一句“为什么”?
还是该像个陌生人一样,悄悄地离开?
就在我犹豫的时候,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朝我走了过来。
“先生,您好,我们音乐厅要闭馆了。”
我回过神,连忙站起来,“哦,好,好,我马上走。”
我捡起地上的扳手,低着头,准备从侧门溜出去。
“陈阳?”
一个试探性的、带着一丝不确定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
我的身体僵住了。
这个声音,我太熟悉了。
我慢慢地,慢慢地转过身。
她就站在不远处。
已经换下了一身华丽的演出服,穿着简单的白色衬衫和牛仔裤。
她看着我,眼睛里有惊讶,有欣喜,还有一丝……慌乱。
我们隔着几米的距离,遥遥相望。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周围的一切都变成了模糊的背景。
我能听见的,只有自己越来越快的心跳声。
“真的是你?”她又问了一遍,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
我点点头,喉咙干得发不出声音。
她朝我走了过来。
高跟鞋踩在光洁的大理石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嗒嗒”声。
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我的心上。
她在我面前站定。
一股好闻的、淡淡的香水味钻进我的鼻子里。
不再是那股廉价的茉莉香了。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她问。
我举了举手里的扳手,自嘲地笑了笑,“来干活的。”
她的目光落在我的工装上,眼神黯淡了一下。
“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我能怎么回答?
说我好?
那我这七年的等待,算什么?
说我不好?
又显得我像个怨妇,在跟她讨要什么。
我只能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挺好的。你呢?看样子,你过得很好。”
我指了指那金碧辉煌的舞台。
“你现在,是大明星了。”
她摇了摇头,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又咽了回去。
气氛一下子变得很尴尬。
我们曾经是睡在一张床上,最亲密的人。
如今,却连一句寻常的问候,都说得如此艰难。
“我……”
“我……”
我们同时开口,又同时停住。
最后,还是她笑了笑,打破了沉默。
“还没吃饭吧?我请你。”
我本想拒绝。
我们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再纠缠下去,只会让我更难堪。
可我看着她的眼睛,那句“不用了”怎么也说不出口。
我还是想知道。
想知道这七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带我去了附近一家很高档的西餐厅。
餐厅里放着舒缓的音乐,和我格格不入。
我局促地坐在柔软的沙发椅上,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她熟练地点了餐,然后把菜单递给我。
我摇了摇头,“你点吧,我……我吃什么都行。”
她看着我,眼神里闪过一丝心疼。
“陈阳,对不起。”
这又是她说的第二句对不起了。
我笑了笑,“你没什么对不起我的。路是你自己选的。”
“不是的!”她急切地打断我,“当年我离开,是有苦衷的。”
我看着她,没说话,等着她的下文。
“我恢复记忆后,想起来我叫林舒,是京城音乐学院的学生。我之所以会失忆,是因为……我出了一场车祸。”
“那场车祸,不仅让我失去了记忆,也让我失去了我最宝贵的……我的手。”
她伸出她的左手,放在桌上。
在餐厅柔和的灯光下,我才看清,她的左手手腕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
像一条蜈蚣,盘踞在她白皙的皮肤上。
“医生说,我的手筋断了,以后再也不能拉琴了。”
“你知道那对我意味着什么吗?大提琴就是我的命。不能拉琴,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所以,我逃了。我从医院里逃出来,浑浑噩噩地,一路走到了你们的工地。”
我静静地听着。
原来,我捡到她的时候,正是她人生最黑暗,最绝望的时候。
“遇见你,是我那段黑暗日子里,唯一的光。”
她的声音有些哽咽。
“那三年,虽然苦,但我觉得很安心。因为有你在,我什么都不怕。”
“可是,当我恢复记忆的那一刻,所有的痛苦和绝望,都回来了。”
“我想起了我的梦想,想起了我父母的期望,想起了那个撞了我的……人。”
她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恨意。
“我必须回去。我不仅要拿回属于我的一切,我还要让那个毁了我的人,付出代价。”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终于问出了那个在我心里憋了七年的问题。
“为什么留下一句‘等我’,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低下头,声音里充满了愧疚。
“我不敢。”
“我不敢告诉你,我的世界是那样的复杂和肮脏。我怕把你卷进来。”
“我更不敢告诉你,我的手废了。我怕你看到我……那么没用的样子。”
“我给你留下的那张卡里,是我所有的积蓄,还有我偷偷卖掉我母亲留给我的一件首饰换来的钱。我想,那些钱,足够你开个小店,安安稳稳地过下半辈子。”
“我以为,这是对你最好的安排。”
“我以为,等我把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好了,等我能重新站在舞台上的时候,我就有资格,回来找你。”
我看着她,心里五味杂陈。
原来,她不是不告而别。
她只是用她以为正确的方式,保护了我。
可她不知道,我想要的,从来都不是安稳的生活。
我想要的,只是她。
“那你……你的手,是怎么好的?”我问。
她笑了笑,那笑容里,有苦涩,也有骄傲。
“我回京城后,找了最好的医生。我做了无数次的手术,无数次的复健。疼得想死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你。”
“我想起你在工地上,不管多累多苦,从来没喊过一声疼。”
“我想,你都能坚持,我也一定可以。”
“我花了整整五年时间,才让我的手,恢复到可以重新拉琴的程度。”
“然后,我又花了两年的时间,重新站上了舞台。”
七年。
原来,在我苦苦等待她的这七年里,她也在用她自己的方式,拼命地战斗着。
我们都在为了能再次相见,而努力地活着。
服务员把牛排端了上来。
我拿着刀叉,却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在工地上,我们吃饭都是用大碗,用筷子。
她看出了我的窘迫,很自然地把我盘子里的牛排拿过去,切成一小块一小块,再还给我。
和七年前,她把鱼肉里的刺挑干净,再夹到我碗里时,一模一样。
那一瞬间,我感觉我们之间那道无形的墙,好像消失了。
她还是那个念念。
我还是那个陈阳。
我们只是,被时间捉弄了七年。
“你呢?”她问,“这七年,你是怎么过的?”
我把我的经历,轻描淡写地告诉了她。
我没说我开了五金店,是为了等她。
我没说我一直单身,是因为忘不了她。
我只说,我一直在工地上,挺好的。
男人嘛,总要留点面子。
她听完,沉默了很久。
“陈阳,你恨我吗?”
我摇了摇头。
“以前恨过。”
“恨你为什么那么狠心,说走就走。”
“但现在,不恨了。”
因为我知道了真相。
因为我看到,她为了回到我身边,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那顿饭,我们吃得异常沉默。
但我们都知道,有些东西,已经不一样了。
吃完饭,她要送我回工地。
我拒绝了。
“不用了,我自己坐公交回去就行。”
“我送你。”她的语气很坚持,不容拒绝。
她开的是一辆白色的宝马。
车里很干净,有一股和她身上一样的香水味。
我坐在副驾驶,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街景,感觉像在做梦。
七年前,我背着她去医院。
七年后,她开着豪车送我回工地。
人生,真是奇妙。
到了工地门口,我下了车。
“我到了,你回去吧。路上开车小心。”
我转身要走。
“陈阳!”
她叫住了我。
我回头。
她从车里下来,走到我面前。
“我明天……还有一场演出。你能来看吗?”
她看着我,眼睛里充满了期待。
我犹豫了。
我今天能混进去,是因为我是工作人员。
明天,我一个穿着工装的农民工,怎么进得去那种地方?
“我……我可能没时间。”我找了个借口。
她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
她从包里拿出一张票,塞到我手里。
“第一排,正中间的位置。我给你留好了。”
“陈阳,我希望……我最重要的演出,你能看到。”
我捏着那张滚烫的门票,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
我点了点头。
“好。”
回到板房,工友们都睡了。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我拿出那张门票。
上面印着她的照片,笑得自信又美丽。
照片下面是她的名字:林舒。
著名青年大提琴演奏家。
我一遍又一遍地看着,直到把那张票都看软了。
我起身,从箱子底翻出我唯一的一件白衬衫。
还是几年前买的,早就洗得发黄了。
我把它仔仔细-细地熨了一遍,又找出了我那双只有过年才穿的皮鞋,擦得锃亮。
第二天,我跟工头请了假。
我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第一次,觉得自己不那么配不上她了。
我按照票上的地址,找到了音乐厅。
当我把票递给检票员的时候,他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
我没在意。
我找到了我的位置。
第一排,正中间。
离舞台那么近,近到我能看清她脸上的每一个细微的表情。
周围的人都穿着华丽的礼服,谈吐优雅。
我坐在他们中间,像一只混进天鹅群的土鸭。
但我不在乎。
我的眼里,只有她。
演出开始了。
她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裙,像仙女一样,从舞台侧面缓缓走出。
当她看到我的时候,她笑了。
那笑容,穿过人群,穿过灯光,准确无误地,落在了我的心上。
她坐下,架好琴。
当第一个音符响起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我不知道那首曲子叫什么名字。
我只知道,那琴声里,有思念,有痛苦,有挣扎,还有……重逢的喜悦。
我听懂了。
我听懂了她这七年,所有没能说出口的话。
一曲终了,她站起身。
这一次,她没有立刻鞠躬。
她拿着话筒,走到了舞台的最前方。
“在今天,我想把这首曲子,送给一个对我来说,非常非常重要的人。”
她的目光,穿过全场,落在了我身上。
“七年前,在我人生最黑暗的时候,我遇见了他。”
“他像一束光,照亮了我。”
“他用他最质朴,最笨拙的方式,给了我三年的温暖和守护。”
“后来,我们分开了。我用了七年的时间,才重新找回站在这里的勇气。”
“我一直以为,只要我足够努力,足够优秀,我就有资格,重新站在他面前。”
“可直到昨天,我才发现,我错了。”
“不管我是谁,不管我站在哪里,在他面前,我永远是那个需要他照顾的……念念。”
她的声音哽咽了。
台下,一片哗然。
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看向我。
我能感觉到那些目光里,有好奇,有鄙夷,有不可思议。
我的脸,瞬间涨得通红。
我想逃。
可我的脚,像灌了铅一样,动弹不得。
“陈阳,”她看着我,一字一句,清晰地说道,“你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吗?”
“这一次,换我来照顾你。”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
我站起身,在全场震惊的目光中,一步一步,走上了那个对我来说,遥不可及的舞台。
我走到她面前,用我那双粗糙的、沾满机油和灰尘的手,紧紧地抱住了她。
“我愿意。”
我听见自己用颤抖的声音说。
“我一直……都在等你。”
……
故事到这里,好像就该结束了。
王子和灰姑娘,哦不,是公主和“灰小伙”,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但生活,从来都不是童话。
我们的事,很快就上了新闻。
标题千奇百怪。
《震惊!著名大提琴家情定农民工!》
《是真爱还是炒作?揭秘林舒背后的男人!》
一时间,我成了名人。
走到哪里,都有人对我指指点点。
林舒的父母也从京城赶了过来。
那是一对看起来非常体面的中年夫妇,眼神里却充满了对我毫不掩饰的轻蔑。
“你就是陈阳?”林舒的父亲,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上下打量着我。
“我们家小舒,从小就是天之骄女。我们为了培养她,花了多少心血,你知道吗?”
“你呢?你一个工地上搬砖的,你拿什么给她幸福?”
林舒的母亲,一个穿着旗袍的贵妇,用手帕捂着鼻子,好像我身上有什么难闻的味道。
“我不管你们以前有什么过去。现在,请你离开我女儿。”
“这是一张支票,上面的数字,你可以随便填。只要你保证,以后再也不要出现在小舒面前。”
我看着那张轻飘飘的支票,笑了。
“叔叔,阿姨,我知道,我配不上林舒。”
“我没读过多少书,也没什么钱。我唯一能给她的,只有一颗真心。”
“如果你们觉得,这颗真心一文不值,那我也无话可说。”
“但是,想让我离开她,不可能。”
这是我这辈子,说过最硬气的话。
林舒的父亲气得脸都白了。
“你……你这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林舒从外面冲了进来,挡在我面前。
“爸!妈!你们够了!”
“我的事,不用你们管!这辈子,我非陈阳不嫁!”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林舒发脾气。
像一只护崽的母狮子。
她拉着我的手,把我带离了那个令人窒息的房间。
“陈阳,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
我摇了摇头,把她搂进怀里。
“傻瓜,为你,受什么委屈都值得。”
我们以为,只要我们足够坚定,就能冲破一切阻碍。
但我们都低估了现实的残酷。
舆论的压力,像潮水一样,向我们涌来。
有人说我是为了钱,才缠着林舒。
有人说林舒是脑子坏了,才会看上我。
更恶毒的,是那些无孔不入的狗仔。
他们把我过去的所有经历都扒了出来。
我成了别人口中,一个不学无术,只会傍富婆的小白脸。
我的照片,和林舒光鲜亮丽的演出照放在一起,显得那么可笑,那么不协调。
我走在路上,都能感觉到别人异样的眼光。
工友们也开始疏远我。
他们看我的眼神,不再是以前的亲切,而是带着一丝嫉妒和嘲讽。
“陈阳,行啊,攀上高枝了,以后可别忘了我们这些穷哥们啊!”
这些话,像刀子一样,扎在我的心上。
我开始失眠,开始怀疑自己。
我是不是,真的错了?
我是不是,真的不该再出现在她的世界里?
我开始躲着林舒。
她打来的电话,我不敢接。
她发来的信息,我不敢回。
有一天晚上,她直接找到了工地的板房。
她看到我胡子拉碴,满身酒气的样子,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陈阳,你为什么要躲着我?”
我没看她,只是闷头喝酒。
“我们……不合适。”我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
“不合适?哪里不合适?就因为那些报纸上胡说八道的话吗?”
“陈阳,你看着我!”
她抢过我手里的酒瓶,狠狠地摔在地上。
“你是不是男人?别人说两句,你就怂了?”
“你忘了你在音乐厅,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是怎么跟我说的吗?”
“你忘了你说过,你愿意等我吗?”
她的每一句话,都像一记重锤,砸在我的心上。
是啊。
我怎么忘了?
我怎么能因为别人的三言两语,就放弃我们好不容易才换来的重逢?
我抬起头,看着她哭得梨花带雨的脸,心疼得无以复加。
我一把将她拉进怀里,紧紧地抱着。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混蛋……”
“念念,你别哭……我再也不会让你哭了……”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久。
我告诉她我所有的不安和自卑。
她告诉我她所有的坚定和决心。
“陈阳,你听着。”
她捧着我的脸,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
“我爱的,不是你的身份,不是你的钱。我爱的,就是你这个人。”
“是那个会在下雨天,给我披上雨衣的你。”
“是那个会笨拙地给我冲红糖姜茶的你。”
“是那个明明自己过得很苦,却愿意把所有好东西都给我的你。”
“在我心里,你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男人,都强一百倍,一千倍。”
她的话,像一剂强心针,打进了我的心里。
我所有的自卑和怯懦,都在她坚定的眼神里,烟消云散。
“好。”我看着她,重重地点了点头。
“从今天起,我再也不会放开你的手。”
我们决定,离开这个充满是是非非的城市。
林舒放弃了她如日中天的事业。
我告别了我熟悉的工地。
我们去了南方的一个小城。
那里有海,有阳光,有温暖的季风。
我们用我那几年攒下的钱,加上林舒的积蓄,开了一家小小的琴行。
我负责看店,打杂。
她负责教孩子们拉琴。
琴行不大,但很温馨。
墙上挂着她各个时期的演出照片。
最中间的那张,是我们在音乐厅舞台上,相拥而泣的那一张。
那是我找人,特意放大的。
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人,是我的。
林舒的父母,最终还是妥协了。
也许是看到了我们的决心,也许是拗不过女儿的坚持。
他们来过我们的小城一次。
看到林舒脸上那种发自内心的笑容,他们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我知道,他们是默认了。
生活,渐渐归于平淡。
每天早上,我做好早饭,叫她起床。
然后一起去琴行开门。
白天,她教琴,我就在旁边静静地听着。
那些曾经让我觉得遥不可及的音符,现在成了我生活里最动听的背景音乐。
晚上,我们一起关门,手牵着手,去海边散步。
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有时候,她会靠在我的肩膀上,问我:“陈阳,你后悔吗?跟着我,过这种平淡的日子。”
我会捏捏她的鼻子,笑着说:“傻瓜,有你的地方,就是天堂。”
这真的不是情话。
对我来说,能和她在一起,每一天,都是恩赐。
有一天,琴行里来了一个特别的小客人。
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穿着破旧的衣服,怯生生地站在门口,不敢进来。
我走过去,温和地问她:“小朋友,你想学琴吗?”
她摇摇头,指着墙上林舒的照片,“我……我想见见她。”
我把林舒叫了出来。
小女孩看到林舒,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姐姐,我……我在电视上看过你拉琴,你拉得真好听。”
“我……我也想学,可是……我妈妈说,我们家没钱。”
小女孩的声音越说越小,头也越埋越低。
林舒蹲下身,摸了摸她的头。
“没关系,姐姐可以免费教你。”
从那天起,我们琴行多了一个免费的学生。
后来,又多了第二个,第三个。
都是些家境贫寒,但热爱音乐的孩子。
林舒把她所有的心血,都倾注在了这些孩子身上。
她说,她想让这些孩子,能通过音乐,看到一个更广阔的世界。
看着她教琴时,那种专注而温柔的样子,我常常会想。
也许,离开那个浮华的舞台,对她来说,并不是一种损失。
而是一种回归。
回归到音乐最纯粹的本质。
我们的日子,就像小城的海水,平静,而又温暖。
偶尔,也会有一些小小的波澜。
有一次,我过生日。
她神神秘秘地把我带到海边。
沙滩上,用蜡烛摆了一个巨大的心形。
她站在心形中间,怀里抱着她的那把大提琴。
“陈阳,”她笑着看我,“今天,我为你,一个人演奏。”
海风吹起她的长发,月光洒在她身上,美得像一幅不真实的画。
她拉起了那首,我们重逢时,她在音乐厅里拉的那首曲子。
琴声悠扬,和着海浪的声音,像是在诉说着我们这十年的风风雨雨。
我站在那里,听着听着,眼泪就流了下来。
一曲终了,她放下琴,朝我走来。
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丝绒盒子。
打开。
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枚戒指。
不是我当年买的那枚廉价的银戒指。
而是一枚设计很独特的男士戒指,上面刻着两个小小的字母:C和N。
陈阳和念念。
“陈阳先生,”她单膝跪地,仰着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
“你愿意……娶我吗?”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是她向我求婚。
还是用这么浪漫,这么盛大的方式。
我愣了好久,才反应过来。
我把她从地上拉起来,紧紧地抱住。
“我愿意!我当然愿意!”
我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布我的幸福。
我们没有办婚礼。
只是请了几个最好的朋友,和琴行的孩子们,在海边办了一场小小的派对。
那天,我把我埋在老家槐树下的那个铁盒子,挖了出来。
我拿出那枚被我珍藏了十年的银戒指,亲手给她戴上。
“老婆,”我看着她,哽咽着说,“对不起,我只能给你这个。”
她却笑得比任何时候都灿烂。
她举起手,在月光下看着那枚小小的银戒指。
“不,这是我收到过的,最贵重的礼物。”
因为,那里面,藏着我们最艰难,也最纯粹的三年。
藏着一个男人,最笨拙,也最深沉的爱。
如今,我们已经结婚五年了。
我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大名叫陈念舒,小名叫安安。
我希望她,一生平安,喜乐。
琴行还在开着。
林舒的名气越来越大,很多外地的人,都慕名而来,想让她当老师。
但她都拒绝了。
她说,她只想守着这个小小的琴行,守着我和安安。
偶尔,她还是会收到一些演出的邀请。
每一次,她都会问我的意见。
我总是笑着说:“去吧,舞台那么想你,你也该回去看看了。”
她去演出的时候,我就带着安安,坐在第一排。
安安会挥舞着小手,骄傲地跟旁边的人说:“看,那个拉琴拉得最好看的,是我妈妈!”
每当这时,我都会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我常常会想,如果七年前,我没有去那个音乐厅拧螺丝。
如果那天,我没有抬头看那束光。
我们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
也许,她会成为一个更耀眼的明星,嫁给一个门当户对的成功人士。
也许,我会在某个工地上,娶一个平凡的女人,生一个平凡的孩子。
我们,会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各自走向自己的人生。
但命运,就是这么奇妙。
它让我们在最狼狈的时候相遇,又在我们以为永别的时候重逢。
它用那么多的磨难和考验,只是为了告诉我们:
真正的爱情,可以跨越身份,跨越阶级,跨越所有世俗的偏见。
它只需要两颗,愿意为对方,变得更好的心。
前几天,我整理旧物的时候,又看到了那张,她当年留在医院的纸条。
上面那句“等我”,字迹已经有些模糊了。
我拿着它,走到正在阳台上看海的林舒身边。
“老婆,你看,你当年还骗过我。”
她接过纸条,看了看,笑了。
她靠在我的怀里,轻声说:“我没骗你啊。”
“你看,我这不是回来了吗?”
我搂着她,看着远处的海平面,金色的夕阳,把整个世界都染成了温暖的颜色。
是啊。
你回来了。
真好。
我的念念,我的林舒。
我的,人间理想。
来源:情感讨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