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叫刘燕,今年三十八岁。如果不是那只掉漆的旧保温杯,我可能永远不会在午夜的工地上,对着漫天星斗哭得像个孩子。那只杯子,是老周留下的,也是我们那段长达六年,见不得光,却又彼此温暖的“临时夫妻”生涯,唯一的遗物。
我叫刘燕,今年三十八岁。如果不是那只掉漆的旧保温杯,我可能永远不会在午夜的工地上,对着漫天星斗哭得像个孩子。那只杯子,是老周留下的,也是我们那段长达六年,见不得光,却又彼此温暖的“临时夫妻”生涯,唯一的遗物。
我和老周,是在南下的绿皮火车上认识的。那年我三十二,丈夫前一年因为赌博欠了一屁股债,把家里能卖的都卖了,连女儿上小学的学费都偷走,然后人间蒸发。我背着铺盖卷,揣着从娘家借来的三百块钱,挤上了南下广东的火车,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挣钱,给女儿挣学费,给家里还债。
老周就坐在我对面,一个黑瘦的中年男人,皮肤是那种常年暴晒后留下的古铜色,指甲缝里嵌着洗不掉的黑泥。他话不多,只是偶尔在我被挤得东倒西歪时,用他粗壮的胳膊帮我挡一下。火车上人多味杂,我晕车晕得厉害,吐了好几次。他默默地递过来一个塑料袋,又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个橘子,剥好了递给我,“妹子,吃个这个,压一压。”
那是我和他说的第一句话,一句沙哑的“谢谢”。
我们都在同一个城市的建筑工地下了车。巧的是,我们被分到了同一个工区,我负责在食堂帮厨,顺便打扫工棚卫生,他则是钢筋工,是工地上最累最危险的活儿之一。
工地的生活,单调又艰苦。男人女人都住在大通铺的工棚里,中间只隔着一层薄薄的木板。夏天的汗臭,冬天的脚臭,混合着尘土的味道,构成了我们生活的全部气息。在这里,孤独像潮水一样,能把人淹没。白天累得像条狗,晚上躺在硬板床上,思念家乡的亲人,那种蚀骨的滋味,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
渐渐地,工友之间形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搭伙过日子。不是正式的夫妻,没有那一纸婚书,只是两个孤独的灵魂,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互相取暖,彼此慰藉。他们管这叫“临时夫妻”。
一开始,我对这种事是鄙夷的。我虽然男人跑了,但名义上还是有夫之妇,我得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远在家乡的女儿。
老周似乎看出了我的窘迫和清高。他从不跟那些拿女人开荤段子的工友瞎起哄,见到我总是憨厚地笑笑,喊我一声“刘妹子”。我胃不好,吃不了太辣的,他每次打饭,都会跟食堂大师傅说:“给我那份别放辣椒,我跟刘妹子换。”然后把他的不辣的菜拨给我,自己去吃我碗里那份红通通的。工地上发水果,他总是把自己的苹果或梨擦得干干净净,塞到我手里,“你身体弱,多吃点。”
有一次我发高烧,半夜里烧得迷迷糊糊,浑身发冷。工棚里的人都睡得死沉,我连爬起来倒水的力气都没有。就在我以为自己要死在这个冰冷的工棚时,一个身影悄悄来到我床边,是老周。他用他那双绑钢筋的粗糙大手,摸了摸我的额头,吓了一跳,“这么烫!”
他二话不说,把我从床上背起来,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工地外面的小诊所跑。那晚的风很大,吹得工地的塑料布哗哗作响,可趴在他宽阔的背上,我却感到一种久违的安稳。他跑得气喘吁吁,汗水浸湿了他的工服,滴在我的胳膊上,滚烫滚烫的。
从那天起,我的心防,开始一点点瓦解。我不再拒绝他的关心,甚至开始依赖。他会帮我把最重的泔水桶提走,会在我来例假时,悄悄在我床头放一杯红糖水,会把他攒了好几天的肉票都给我,让我改善伙食。我们之间的话依然不多,但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彼此都懂。
终于,在一个大雨滂沱的晚上,工棚漏雨,我的被子湿了大半。老周把他的干被子抱了过来,不由分说地盖在我身上。他站在我床边,局促不安地搓着手,低声说:“刘妹子,要不……咱俩搭个伙吧?我……我不是那个意思,就是……相互有个照应。”
我看着他黝黑脸膛上那双真诚又带着一丝祈求的眼睛,眼泪一下子就涌了上来。我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他搬到了我的下铺。我们没有像别的临时夫妻那样住在一起,只是他睡下铺,我睡上铺,中间隔着一层木板,却仿佛隔着千山万水,又仿佛近在咫尺。夜里,我能听到他刻意压抑的呼吸声和翻身时小心翼翼的动作。这种距离,让我感到安全,也让我感到心酸。
我们成了工友们口中的“两口子”。但我们的“过日子”,跟别人不一样。我们更像亲人。我帮他洗那身永远也洗不干净的工服,缝补被钢筋划破的口子。他把每个月大部分的工资都交给我,只留下一点零花钱买烟。他说:“你管钱,我放心。你得给娃攒学费,还得还债,用钱的地方多。”
我把他的钱和我的钱放在一起,一笔一笔记账。每一分钱都掰成两半花。但每个月,我都会坚持去镇上,买点肉,炖一锅汤,等他下工回来,盛一大碗给他。看着他呼噜呼噜喝得满头大汗,那是我一天中最满足的时刻。
那只掉漆的保温杯,就是我们搭伙第一年,我用攒了三个月的钱,给他买的。花了八十块,当时对我来说是一笔巨款。他干活的地方高,夏天太阳毒,喝不上热水,冬天风大,带的水一会儿就冰凉。我看着心疼。他拿到杯子的时候,像个孩子一样,摸了又摸,看了又看,嘴里一直念叨:“太贵了,太贵了,你这个败家娘们……”可眼里的光,却骗不了人。
从那天起,无论去哪里上工,他都把那个保温杯别在腰间。杯子被磕碰得坑坑洼洼,红色的漆掉了一大半,露出里面银白色的内胆,可他还是当宝贝一样。工友们笑他:“老周,换个新的吧,你这杯子比你年纪都大了。”他总是嘿嘿一笑:“我婆娘买的,能用一辈子。”
听到“我婆娘”三个字,我的心就像被什么东西烫了一下。我知道,我们之间,早就超越了简单的搭伙取暖。
六年的时间,一晃而过。女儿上了初中,成绩很好,家里的债也还得七七八八了。我手里攒下了一笔钱,盘算着回家开个小吃店,守着女儿,再也不分开了。老周的儿子也大学毕业,在老家找到了工作,准备结婚了。他也要回家给儿子操办婚事了。
我们都知道,分别的日子,近了。
那段时间,工棚里的气氛变得很沉闷。我们俩都刻意回避着这个话题,却又在彼此的沉默里,读懂了对方的不舍。晚上躺在床上,我常常能听到下铺传来他压抑的叹息声。我的眼泪,也总是悄无声息地打湿枕头。
六年,两千多个日日夜夜。他为我挡过的风,我为他炖过的汤;他深夜背我去医院的喘息,我灯下为他缝补衣服的针脚;他那句“我婆娘买的”,我心里那份无法言说的悸动……这一切,都要结束了。我们本就不是真正的夫妻,来自不同的地方,也终将回到各自的轨道上。这是一开始就注定的结局,可当结局真的来临时,心还是像被挖空了一样疼。
离开的前一天晚上,他把一张银行卡塞到我手里,密码是我的生日。他说:“燕儿,这里面有十万块钱。是我这几年攒的。你回家做生意,要本钱。别跟我推辞,这本就是我们一起挣的。”
我捏着那张卡,手抖得厉害,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顿了顿,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一层层打开,里面是一对小小的银耳环。“这个,给你女儿的。我……我也没啥好东西。就当是……叔叔给她的见面礼。”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汹涌而出。我扑在他怀里,放声大哭。这六年来,我受了再多委屈,流了再多血汗,都咬着牙没哭出声。可这一刻,我所有的坚强都土崩瓦解。他僵硬地抱着我,粗糙的手一下一下地拍着我的背,嘴里笨拙地安慰着:“不哭,不哭,好日子要来了……回家就好了……”
第二天,他先走。我去送他。车站里人来人往,我们相对无言。检票的广播响起,他提起行李,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有太多我看不懂,却能感受到的情绪。他转身,挤进了人群。我站在原地,看着他那个熟悉的背影,越走越远,直到再也看不见。
我没有哭,只是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仿佛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块东西,被永远地带走了。
我处理完工地上的事,也踏上了回家的路。回到阔别六年的家乡,一切都既熟悉又陌生。女儿长高了,见到我有些生疏,但那份血脉亲情很快就让我们亲近起来。我用老周给的钱,加上自己的一些积蓄,在学校附近盘下了一个小店面,开了一家早餐店。
日子渐渐走上正轨,忙碌让我没有太多时间去想念过去。我以为,那段工地上的岁月,那个叫老周的男人,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淡化成一个模糊的影子。
直到那天晚上。
我的早餐店收摊后,通常会把第二天要用的食材准备好。那天晚上,我整理储物间,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蛇皮袋。那是我从工地带回来的,里面装着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一直没来得及收拾。
我打开袋子,一股熟悉的,混杂着汗水和尘土的味道扑面而来,瞬间将我拉回了那个喧嚣又压抑的工地。袋子里,有我穿过的旧胶鞋,有几件洗得发白的旧工服,还有……一只掉漆的旧保温杯。
是老周的那只杯子。
我愣住了。他怎么会把杯子留给我?他不是说要用一辈子吗?
我颤抖着手,拿起那只保温杯。它比记忆中更旧,更破,杯身上布满了深深浅浅的划痕,像一张饱经风霜的脸。我拧开杯盖,想看看里面是不是生锈了。
杯盖拧开的瞬间,我闻到了一股淡淡的纸张的味道。我低头一看,杯子里没有水垢,没有铁锈,而是塞着一卷东西。
我的心猛地一跳。我小心翼翼地把那卷东西取出来,发现是一沓用橡皮筋捆着的信纸。纸张已经泛黄,折痕很深。
我解开橡皮筋,展开了第一张信纸。上面是老周那歪歪扭扭,却又一笔一划格外用力的字迹。
“燕儿,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回到老家了。我没读过几天书,字写得丑,你别笑话我。”
“这六年,过得真快啊。还记得我们刚认识的时候吗?你在火车上吐得脸都白了,看着真让人心疼。从那时候起,我就觉得,这个妹子,不容易。”
“后来,我们搭伙了。我知道,你委屈。你是个好女人,本该有正经过日子的男人疼你。跟着我,让你受人非议,是我老周对不住你。”
“但我心里是欢喜的。每天下工,再累再苦,只要想到工棚里有你等着,那碗热汤,那件干净的衣服,我就觉得浑身是劲。那不是搭伙,那就是家。你,就是我的家人。”
“我这辈子,没啥大出息。年轻时家里穷,娶了个媳女,没过几年,她生病走了。我一个人把儿子拉扯大,吃了多少苦,只有自己知道。我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没想到,老天爷让我遇见了你。”
“你给我买的这个杯子,我天天都带着。他们笑我,我心里却甜得很。因为我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惦记我喝的水是冷是热。这种被人放在心上的滋味,我几十年都没尝过了。”
“我们分开,我知道你难受,我也一样。好几次夜里,我听见你在上铺偷偷地哭,我的心就跟刀割一样。可我能怎么办呢?我不能耽误你。你有你的女儿,你的家。我也有我的责任。我们就像两条路上的人,偶然走了一段,终究还是要回到各自的路上。”
“我把杯子留下了。我怕我带走了,看到它,就会忍不住想你,忍不住想去找你。我怕自己犯浑,做出对不起你,也对不起我儿子的事。把它留给你,就当是留个念想。也算是,我把这六年最好的念想,都留在了你身边。”
“卡里的钱,你一定要收下。那不是我一个人的,是我们俩的。你一个女人家,带着孩子不容易。就算……就算是我替你那个不争气的男人,给你和孩子的补偿吧。”
“还有一件事,憋在我心里六年了,一直没敢跟你说。燕儿,我喜欢你。不是工友之间的照顾,不是搭伙过日子的凑合,是男人对女人的那种喜欢。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也没资格说这话。现在要分开了,就让我说一次吧。说了,我这辈子也没啥遗憾了。”
“以后好好过日子,别太累了。找个真心对你好的人,嫁了吧。”
信的没有落款,只有一个被泪水晕开的墨点。
我捏着那几张薄薄的信纸,却觉得有千斤重。我的视线早已被泪水模糊,一个字也看不清了。那些被我刻意压抑和遗忘的画面,如潮水般涌来。他在雨夜里背着我奔跑的脊背,他喝汤时满足的喟叹,他看着我时憨厚又闪躲的眼神,他那句带着骄傲的“我婆娘买的”……
原来,那六年,不只是我一个人的慰藉。原来,那份沉默的关怀背后,藏着如此深沉又卑微的爱意。原来,我们之间,隔着的不是上铺和下铺的木板,而是他那份深埋心底,不敢言说的自卑和责任。
我抱着那只冰冷的保温杯,蹲在地上,哭得泣不成声。这只杯子,装的哪里是热水,分明是那六年里,一个男人所有的深情,所有的隐忍,所有的祝福,和他留给我,最滚烫的一颗心。
夜深了,窗外是城市的万家灯火。我知道,在千里之外的某个地方,也有一个男人,或许正看着同一个月亮,思念着一段回不去的过往。我们分开了,可那六年留下的东西,却让我真正读懂了他,也读懂了那段看似无奈,实则刻骨铭心的岁月。
老周,谢谢你。谢谢你曾像一道光,照亮过我最黑暗的日子。往后余生,我会带着你的祝福,好好生活。而你,也一定要幸福。
来源:没有你的星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