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吉林省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某小区,通过巡回法庭先行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多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不是不给钱,是物业服务太差了。”“房子漏水,墙面受潮,住得真闹心。”“小区绿化不修剪,物业服务人员态度不好。”被告业主大倒苦水。
“我们按照服务合同提供了服务,不能因为你不满意就不交钱。”原告物业公司也寸步不让。
近日,吉林省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某小区,通过巡回法庭先行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多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庭审中,法官围绕“物业公司是否提供了相关物业服务”“业主反映的部分管理问题是否可以成为拒付物业费的理由”等争议焦点,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与法庭辩论,既认真听取物业公司关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的说明,也细致核实业主反映的服务瑕疵问题,庭审过程公开透明,法理与情理并重。
在法官的调解下,最终双方就物业费缴纳相关问题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业主表示将及时缴纳拖欠的费用,物业公司负责人也当庭表态,将以本案为契机,全面优化服务流程,畅通业主沟通渠道。
巡回审判不仅是解决纠纷的“终点站”,更是法治建设的“播种机”。
“业主的合法权益如何维护?”“物业收费依据是什么?”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还在现场开设了“法治微课堂”,法官现场解答了业主关于物业费减免、物业维权途径等疑问,引导业主与物业公司通过协商沟通化解矛盾,避免纠纷升级。
物业服务看似是“小事”,却是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这类物业纠纷在社区里很常见,业主的“委屈”、物业的“难处”,背后是基层治理的共性问题,关键还是要切实解决问题、解开大家心里的疙瘩。吉林高新法院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庭前沿阵地作用,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为基层治理注入司法动能。
来源:天津二中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