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仔小乔被诉,主播承诺没兑现,高额打赏能追回吗?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10-22 14:32 3

摘要:2025年10月15日,有个大消息在网上炸了,网红旺仔小乔的“榜一大哥”发视频说,已经找好律师起诉她,要全额拿回之前打赏的80万。

2025年10月15日,有个大消息在网上炸了,网红旺仔小乔的“榜一大哥”发视频说,已经找好律师起诉她,要全额拿回之前打赏的80万。

这事一出来,评论区立马吵翻了,有人说大哥冤,有人说打赏是自愿的,哪有往回要的道理。

先说说这俩主角,旺仔小乔不是普通小网红,有上千万粉丝,之前一直靠蒙面唱歌吸粉,现在已经被禁言了。

搁以前传统媒体时代,一个人蒙着脸光靠声音就能圈上千万粉,想都不敢想,但现在直播时代,这种事还真不新鲜。

而且不光她火,整个直播行业都挺火的,有数据说截至2024年底,中国直播用户有8亿多,职业主播快400万了。

人多钱流动大,麻烦自然也多,这80万索赔案就是典型例子。

其实大哥不是突然发难的,早在2025年7月31日,他就发过律师函,里面说的理由挺具体。

旺仔小乔直播时说,只要消费到20级灯牌就能加私人微信,还承诺给演唱会门票,过年能线下见面、给签名。

大哥就是冲着这些承诺,才一次次充值打赏,最后砸了80万,结果呢?承诺全没兑现,换谁都得急。

本来想这只是个案,后来查了下才发现,类似的打赏要回纠纷早有不少。

有人能拿回一部分甚至全部,有人一分钱都要不回来。

同样是打赏索赔,结果差这么多,核心问题其实是“直播打赏到底算啥”。

这事儿在法律上还没统一说法,不管是法官还是学者,意见都不一样。

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叫“赠与合同说”,支持这种说法的人觉得,打赏就是用户自愿给主播的。

跟送礼物一样,符合法律里“赠与”的定义,一方无偿给另一方财产,另一方接受。

而且法律条文也明确了,赠与是单务、无偿的,用户想打赏多少全看自己,更像是一种情感表达。

最开始我也觉得这说法挺对,直到看到2019年广州互联网法院的一个案子。

当时法院判的是,只要没证据证明主播有明确的合同义务,打赏就按赠与算,这个案子还被写进了最高法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

本来以为这会是统一标准,没想到后来越来越多法院不这么判了。

另一种观点是“服务合同说”,现在支持的法院越来越多。

简单说,就是把打赏看成用户买服务,主播唱歌、互动是在提供服务,用户打赏就是为这服务付费,只不过不是强制的。

比如2021年苏州有个案子,法院就说用户打赏是和主播成立了服务合同。

2024年四川高院也明确,打赏是用户和平台的服务消费,2025年北京互联网法院更直接,说充值打赏就是消费行为。

这两种说法我一开始也搞不清,后来对比了才明白区别,要是按赠与算,用户想拿回钱很难。

要是按服务算,主播没兑现承诺,用户就能凭合同追责。

搞清楚定性还不够,想拿回打赏钱,还得符合法律规定的理由,目前主要有四类情况。

第一种是看打赏人的能力,比如未成年人打赏,要是没民事行为能力(比如小孩),打赏直接无效。

要是限制行为能力(比如十几岁的孩子),花太多钱打赏,家长可以要求撤销。

之前就有个15岁少年打赏10万,最后家长给要回来了。

第二种是看打赏时的想法,要是用户是因为被骗、被胁迫,或者有重大误解才打赏的,也能要回。

但这里有个关键点,得是针对“交易事项”的欺骗。

比如主播骗你“打赏能得好处”,要是骗的是别的,比如自己的真实年龄,那就不算。

第三种是侵犯了别人的权益,最常见的就是夫妻一方偷偷用共同财产打赏。

比如一方没跟另一半商量,就把家里钱拿去给主播打赏,而且数额很大,另一半就能以“无权处分”或者“挥霍”为由要回。

第四种就是主播或平台违约,比如像这次大哥遇到的,承诺没兑现。

但这里有个难点,得证明打赏主要是因为这些承诺。

毕竟用户打赏的原因可能很多,比如单纯喜欢主播的歌,要是没法证明“80万是冲着微信、门票来的”,官司就不好打。

很显然,大哥这次索赔就靠后两种理由,说自己被骗了,又说对方违约了。

但问题是证据够不够,比如主播的承诺有没有录屏,私信是不是主播本人发的,这些都得法院认才行。

其实这案子不光关系到大哥和旺仔小乔,对整个直播行业都有提醒。

现在监管也越来越严了,2024年就有规定说,禁止主播用虚假承诺诱导打赏。

而且从司法趋势看,越来越多法院按“服务合同”算打赏,这对行业规范是好事。

一方面,按服务合同算,监管部门能更好地管行业,要是算赠与,行政机关还没法插手。

另一方面,也能明确打赏钱的性质,主播和平台该交多少税也有准头。

要是按赠与算,税是按偶然所得20%交,按服务算就是按劳务所得累进交税,避免了混乱。

最后再说说这案子的结果,现在还不好说,得看双方证据和法院审理。

但不管结果怎样,都给大家提了个醒,主播别乱承诺,承诺了就得兑现。

用户打赏也得理性,别脑子一热砸大价钱,毕竟“榜一大哥”的虚荣感,要是用80万换,怕是不太值。

整个案子其实就是直播行业快速发展的一个缩影,法律和监管都在跟着调整。

希望以后这类纠纷能少点,不管是主播、用户还是平台,都能在规矩里做事,这样行业才能走得更稳。

来源:奇史怪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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