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非全民享有,合理吗?多数人呼吁:公平应是人人都能享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0-22 05:46 1

摘要:“为啥机关单位老同事退休能算视同缴费,我开小卖部干了三十年,就只能靠自己交的那点钱领养老金?这是不是太不公平了?”10月23日,河南洛阳的张大爷在社区社保咨询点的疑问,说出了不少人的心声。

“为啥机关单位老同事退休能算视同缴费,我开小卖部干了三十年,就只能靠自己交的那点钱领养老金?这是不是太不公平了?”10月23日,河南洛阳的张大爷在社区社保咨询点的疑问,说出了不少人的心声。

最近“视同缴费”的公平性成了热议话题。有人觉得这是“特殊待遇”,也有人说这是对历史贡献的认可。2025年5月9日,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通知里,再次明确了视同缴费年限的核定规则;7月的抖音热门视频里,相关话题播放量突破2亿,网友争论焦点集中在“为啥只有部分人能享受”。今天用大白话把视同缴费的来龙去脉、覆盖范围、争议根源讲透,看看这事儿到底合不合理。

一、先搞懂:啥是视同缴费?不是“白拿好处”

很多人一听到“视同缴费”,就觉得是“没交钱也算缴费年限”,其实这是对政策的误解。得先弄明白它的本质,才能聊公平性。

1. 定义:特定年代的“工龄换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简单说就是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符合规定的工作年限,被认定为“相当于缴过费”的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加起来算总年限,用来领养老金。

比如1992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国企职工的工龄;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前,公职人员的工龄,只要有完整档案证明,就能算视同缴费年限。这不是“没交钱白得好处”,而是当时的制度决定的——计划经济时代,职工工资低,企业利润大多上缴国家,个人不用缴社保,退休工资由单位或财政发。后来社保制度建立,把过去的工龄算成视同缴费,是对这段劳动贡献的认可。

2. 计算:有严格标准,不是随便给

视同缴费年限不是想算就能算,得满足两个硬条件:一是必须在特定时间段工作,比如企业职工主要是1992-1998年社保制度实施前的工龄,机关事业单位是2014年改革前的工龄;二是得有正式档案证明,比如招工表、工龄审定表、退伍证等,没档案就算干再久也不算。

而且它只是养老金计算的因素之一,最终能领多少,还和实际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退休年龄等挂钩,不是有视同缴费就能领高养老金。

二、谁能享受?4类人有资格,范围确实有限

争议的核心其实是“覆盖人群太窄”。目前能享受视同缴费的,主要是这4类人,确实不包括普通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

1. 国企和大集体企业老职工

1992年到1998年之间,各地陆续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在这之前已在国有企业、县级以上集体企业工作,且有正式档案的职工,工龄可算视同缴费。比如1980年进国企上班,1995年开始实际缴费,那1980-1994年这15年就算视同缴费年限。

2. 上山下乡返城人员

当年有上山下乡经历,返城后被招进国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完整档案证明的,上山下乡的时间和返城后的工龄可合并算视同缴费。

3. 退役军人

参军入伍的年限,只要退役后按规定参加社保,且有退伍档案,服役时间就能直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不管后来是进单位还是灵活就业。

4. 机关事业单位老员工

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前,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参公单位工作的正式人员,改革前的工龄全部算视同缴费。2025年广东的新规明确,这类人员跳槽到企业,视同缴费年限还能累计计算。

从这4类人能看出,视同缴费主要覆盖的是“体制内或计划经济时期的固定职工”,而改革开放后大量出现的个体户、外卖骑手、小商贩等灵活就业人员,基本没机会享受,这也是大家觉得不公平的关键。

三、为啥不能全民享有?3个现实原因绕不开

有人说“要公平就该人人都有”,但政策制定得考虑历史背景和现实条件,不是想扩就能扩,主要卡在这3个点上。

1. 历史原因:针对“制度转型期”的补偿

视同缴费本质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计划经济时代,职工和国家是“统包统配”的关系,个人没缴社保是制度安排,不是个人选择。社保制度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养老”时,若不认之前的工龄,这批老职工的养老就没着落,这是对他们劳动贡献的合理补偿。

而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从一开始就不在“单位统包”体系里,收入完全归自己,没经历“低工资换养老保障”的阶段,自然没有可补偿的历史基础。

2. 资金原因:“空账”压力已不小

视同缴费不是“凭空给年限”,背后得有资金支撑。这批人的养老金,其实是现在参保人的缴费和财政补贴在支付,形成了一定的“空账”。有专家测算,仅解决历史遗留的视同缴费资金缺口,就需要长期的财政投入。

如果全民都给视同缴费,不管有没有历史贡献都算,资金缺口会瞬间扩大,最终可能导致养老金发放困难,反而损害所有参保人的利益。

3. 公平逻辑:“贡献匹配”才是真公平

社保制度的公平,不是“人人一样”,而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贡献多得”。那些有视同缴费的人,年轻时为国企发展、国家建设付出了劳动,且当时收入被压低,贡献是实实在在的。

要是不管有没有过这类贡献,都给视同缴费,反而对那些一直按规定实际缴费的人不公平。比如同样是退休,有人实际缴了30年,有人没缴过却能算20年视同,这才是真的不公平。

四、争议点在哪?3个“不公平”的呼声最集中

虽然有合理之处,但大家的质疑也不是没道理,这3个问题确实戳中了痛点。

1. 灵活就业人员:“我们也缴税,为啥没份?”

不少个体户、小老板说,自己几十年交增值税、所得税,为地方经济做了贡献,只是没在单位上班,就不能享受视同缴费。尤其是一些1980年代就开始做生意的人,比当时的国企职工还辛苦,退休后养老金却差一大截,心里难免不平衡。

2. 民企老员工:“同样是上班,为啥分公私?”

1990年代很多民营企业已经出现,但当时民企职工大多没纳入社保体系,后来自己补缴费。他们同样是打工挣钱,只是单位性质不同,就不能算视同缴费,而同期的国企职工却能算,这让不少民企老员工觉得“被区别对待”。

3. 政策衔接:“各地标准不统一,更显不公平”

目前视同缴费的认定标准各地有差异。比如有的地方对“大集体企业”的界定宽松,有的地方却卡得很严;有的地方退伍军人视同缴费能直接算,有的地方还需要补缴手续费,这种“地域差异”进一步加剧了公平性质疑。

五、未来会调整吗?2025年已有新动向,这些人可能受益

针对争议,2025年相关政策已经开始微调,虽然没到“全民享有”的程度,但覆盖范围在慢慢扩大,公平性在提升。

1. 跨省转移更顺畅,视同年限不再“缩水”

2025年5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新规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跳槽到企业,或企业职工进入体制内,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不会因为换工作性质就作废。这解决了“跨体制流动视同年限白废”的问题,未来全国可能会推广这一做法。

2. 对特殊群体的认定在放宽

部分地方已开始将“早期下海人员”纳入视同缴费范围。比如浙江规定,1998年前从国企辞职下海的人员,只要能提供原单位工龄证明,辞职前的年限可算视同缴费。江苏对1980年代末的乡镇企业老职工,也在试点视同缴费认定。

3. 用“补贴”替代“视同”,照顾灵活就业人员

既然全民视同不现实,不少地方开始用“缴费补贴”来弥补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短板。比如山东对累计缴费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时每月额外给50-200元补贴;广东对4050人员(女性40岁、男性50岁以上),实际缴费时给60%的补贴,相当于间接提高了缴费年限的“含金量”。

六、实操问答:这些问题直接给答案,不用跑社保局

1. 自己是个体户,爸妈是国企退休,他们的视同缴费合理吗?

合理。你爸妈在国企工作时,工资里没包含社保费用,企业利润也上缴国家了,视同缴费是对他们那段时间贡献的补偿,和你现在按规定缴费领养老金,是两种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公平。

2. 档案丢了,之前的国企工龄还能算视同缴费吗?

很难。档案是认定视同缴费的唯一依据,没档案就算有当年的工资条、同事证明也没用。可以试试去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档案馆查存根,看能不能补建档案。

3. 2014年之后进事业单位,还有视同缴费吗?

没有。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新人都是实际缴费,只有改革前的工龄才算视同,改革后不管干多久都得真金白银交。

4. 灵活就业人员未来有可能享受视同缴费吗?

短期内不太可能。但可以期待更多缴费补贴政策,比如提高4050补贴标准、对累计缴费满20年的给额外奖励,这些政策能起到类似的“兜底保障”作用。

最后说句实在话:公平不是“一刀切”,而是“补短板”

吐槽视同缴费不公平的人,其实不是眼红别人,而是希望自己的养老能更有保障。但咱们得明白,视同缴费是特定历史的产物,取消它会损害一批老职工的利益,全民推行又不现实,所以政策调整的方向必然是“补短板”而非“搞平均”。

对有视同缴费的人来说,这是应得的补偿,不用有心理负担;对没有的人来说,更该关注的是实际缴费时的补贴政策、养老金上调时的倾斜政策。毕竟养老保障的核心,还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与其纠结别人的视同年限,不如趁年轻多缴几年、选高一点的基数,这才是最靠谱的养老底气。

你身边有人享受视同缴费吗?你觉得灵活就业人员该用什么方式弥补养老差距?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我是如意,我每天会分享关于社保的知识,感谢大家的喜欢,咱们明天见~

来源:愿如意一点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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