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22日21:00,我怀着崇敬的心情,准时收看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播出的《时代楷模发布厅》。当屏幕上闪耀着“渝检护‘未’团队”的光辉事迹,当听到他们“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守护”的铿锵誓言,我的内心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和深刻的洗礼。21年如一日,
9月22日21:00,我怀着崇敬的心情,准时收看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播出的《时代楷模发布厅》。当屏幕上闪耀着“渝检护‘未’团队”的光辉事迹,当听到他们“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守护”的铿锵誓言,我的内心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和深刻的洗礼。21年如一日,从最初的7人到如今的500余人,他们用专业、爱心与坚守,为无数未成年人撑起了一片法治的晴空。梅玫、龚珊、唐焕然等检察官的名字和他们倾情守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感人故事,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中。那一刻,我深切感受到,作为检察干警,无论身处哪个岗位,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使命。这份感动与激励,很快就转化为了具体的行动。恰逢宁强县北关小学向我院发出法治宣传讲座的邀请。虽然我是一名民事检察干警,日常工作并非直接聚焦未成年人保护,但时代楷模的精神力量在我心中激荡。
我带着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感和时代楷模赋予的精神力量,走进了宁强县北关小学的操场。面对孩子们一双双清澈求知的眼睛,我深知这次讲座的意义非凡。我决定以“未成年人保护中的校园欺凌”为主题,聚焦这个社会高度关注、与孩子们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问题。活动现场我向孩子们详细阐释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它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语言、肢体、网络、社交欺凌等)、校园欺凌可能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以及最关键的一点——当遭遇或目睹欺凌时,应该如何正确应对:要勇敢说“不”,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可信赖的成年人求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也要拒绝成为冷漠的旁观者或欺凌的参与者。我结合一些贴近校园生活的案例,用孩子们能理解的语言,将法律条文转化为保护自身权益的“护身符”。
讲座过程中,孩子们听得非常专注,不时点头,积极回应,眼神中流露出对法律知识的渴望和对自身安全的重视。互动环节,孩子们积极提问,我耐心解答,现场气氛热烈而有序。这不仅是一次知识的传递,更是一次法治信仰的播种,一次时代楷模精神的接力。
这次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时代楷模的精神并非遥不可及,它就体现在我们每一次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行动中。作为一名民事检察干警,虽然岗位不同,但守护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的初心是相通的。渝检护“未”团队的事迹激励我,要时刻心系群众所需,特别是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将检察职能延伸到最需要的地方。未来,我将继续汲取楷模力量,立足本职,努力在更广阔的领域播撒法治的种子,为宁强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美好的法治环境贡献自己全部的光和热,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羌山故里的雏鹰们在法治的护航下,自由翱翔,茁壮成长!
来源:汉中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