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基金”)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从2025年10月20日起,融通基金旗下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新增浙商银行 (仅指浙商银行同业代销平台,下同)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基金”)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从2025年10月20日起,融通基金旗下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新增浙商银行 (仅指浙商银行同业代销平台,下同)为销售机构,并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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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提示
1.投资者仅能申请办理相同收费模式下基金代码的转换,即“前端收费转前端收费、后端收费转后端收费”,不能将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或将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融通基金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咨询方式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tydx.czbank.com/INTERBANK/tydxLogon.jsp
客户服务电话:0571-87659574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r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0755-26948088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融通中证诚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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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 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进行计算;
(4)场内简称:央企红利 50ETF;
(5)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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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划出托管户的日期。
(2)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或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分红公告当日(2025年10月20日),本基金自开市起至10:30期间停牌。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来源:新浪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