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7月以来,我市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了基孔肯雅热、登革热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以“执法+普法”双轨模式,通过巡回式和拉网式监督,压实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尤其是新《传染病防治法》9月1日正式实施后,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累计监督检查1831家次,下发“两热”宣传普法
自7月以来,我市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了基孔肯雅热、登革热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以“执法+普法”双轨模式,通过巡回式和拉网式监督,压实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尤其是新《传染病防治法》9月1日正式实施后,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累计监督检查1831家次,下发“两热”宣传普法资料3000余册。
对未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未实行预检分诊制度、未落实医疗废物处置等防控工作的21家医疗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其中,浈江区容某诊所和君某诊所,曲江区某私人诊所因接诊警惕性不高,未详细询问患者发热、皮疹、关节痛等病史和流行病学史,未能第一时间发现可疑患者,出现擅自接诊疑似病例情况,或对基孔肯雅热患者未进行有效管控,未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基孔肯雅热处置流程等,在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中存在明显安全漏洞,导致疫情扩散风险增大,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不利影响,被责令立即停业整顿,由属地卫生健康局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医疗机构必须做到:
01 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流程,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
02 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配备体温枪、必要的防护用品、流行病学史登记表等;
03 掌握传染病早期识别与转诊标准,一经发现疑似患者应及时转诊,确保“逢疑必检”,并落实疑似患者传染病检测工作,避免造成社会面的传播。
一经查实医疗机构未落实传染病防控责任的,将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或者原备案部门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可以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有关责任人员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依法吊销执业证书。
市民就医提示:
01 发热伴头痛、肌肉痛、皮疹等症状,主动告知基孔肯雅热、登革热等传染病流行区域旅居史;
02 选择设有规范预检分诊的医疗机构就诊,配合筛查登记;
防控传染病人人有责,医疗机构筑牢“第一道防线”,市民提高防护意识,共同守护韶关健康安全!
来源:新赐爬界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