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西子诉赵某商业诋毁案二审:“舆论监督还是不正当商业竞争”成庭审焦点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10-17 23:14 1

摘要:2023年9月10日,头部主播李佳琦在直播间推介花西子眉笔时,有网友评论“花西子眉笔越来越贵了”,李佳琦当即回应“哪里贵了,国货很难的……这么多年工资涨没涨,有没有认真工作”。其言辞被指对消费者不当,迅速引发网络热议,舆情焦点随即转向品牌方花西子。

封面新闻记者 林梦晴

10月17日10时许,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花西子诉赵某商业诋毁案”二审,庭审历时约三小时,未当庭宣判,择期开庭。

上诉人赵某表示,其提交96组证据,核心争议围绕其是否与花西子存在竞争关系及涉案报道能否被认定为正当舆论监督。

案件回顾:

李佳琦舆论引风波,一审自媒体被判商业诋毁

据封面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9月10日,头部主播李佳琦在直播间推介花西子眉笔时,有网友评论“花西子眉笔越来越贵了”,李佳琦当即回应“哪里贵了,国货很难的……这么多年工资涨没涨,有没有认真工作”。其言辞被指对消费者不当,迅速引发网络热议,舆情焦点随即转向品牌方花西子。

李佳琦直播言论/图源网络截图

9月19日,花西子发布《一封信》回应公众质疑,但认为缺乏解释力度、未回应核心问题。围绕“花西子公关应对”的话题,网络舆论持续发酵。

花西子《一封信》公关声明/图源网络截图

9月20日,自媒体账号“橡果商业评论”(主体为鱼尾〈武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文章《对话花西子离职公关:声明像小学生作文,无法对抗老板意志》。

文章以“独家采访”为名,称花西子公关部有多名员工离职,“声明并非公关部撰写”,并以“像小学生作文”的表述评论花西子官方回应。该内容随后在微博、腾讯网等多方平台转载,相关话题阅读量一度超过三亿次。

花西子运营方杭州宜格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宜格公司)认为,文中“花西子公关部人员大量离职”“花西子公关部只剩几个年轻人”等内容虚构、表达贬损,构成商业诋毁。2023年底,宜格公司已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赵某及平台方停止侵权、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58万元。

赵某系鱼尾公司唯一股东及涉事账号运营人。法院认为,虽然赵某提供了受访的员工姓名、电话及采访录音,但该人员未出庭作证,法庭也未能与该员工成功联系核实,录音证据存疑,不能证明采访了“花西子”离职公关;即便录音真实,即便受访者有相关表述,但在信息虚假前提下,赵某未尽到合理核实信息的义务,不能以此免责。

法院经审理查明,依据宜格公司提交的劳动合同、离职记录等证据,涉案文章所称“公关部集体离职”“仅剩年轻员工”等与事实不符,报道使用贬损性语言,造成公众对花西子品牌管理能力的误解。其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商业诋毁。

6月2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赵某赔偿宜格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开支2万元,驳回其余诉请。

赵某不服判决,于7月10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他主张,报道内容属合理舆论监督,不应适用商业诋毁条款;“小学生作文”属公众评论,不具侮辱性;赔偿金额缺乏依据。其请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改判。

二审焦点:

是正当舆论监督还是不正当商业竞争

10月17日10时30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花西子诉赵某商业诋毁案”进行二审开庭。庭审持续约三小时,未当庭宣判,择期开庭。

赵某表示,此次提交96组证据,庭审主要围绕“是否和花西子存在竞争关系”与“舆论监督是否成立”展开。

赵某坚持认为,其运营的“橡果商业评论”账号不属于花西子的竞争主体,行为不构成商业诋毁。他表示,该账号为个人独立运营,公司仅作注册登记,两年内无实际经营活动,也未有雇员或办公场所。

赵某向封面新闻记者出示的账号后台数据显示,2022至2024 年,开号的广告收益累计约400元,平均每天不足1元,2023年3月后零提现。

涉案自媒体账号广告收益/图源受访者

其代理律师周兆光还指出,赵某账号里涉化妆品的内容均是舆论监督,且多是转发权威媒体的报道,不存在给化妆品行业进行商业推广。“这样自媒体,如何和年营收数十亿的花西子形成‘同业竞争’?”

周兆光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初衷是规制“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但赵某的文章未涉及化妆品的产品质量、售价、销售渠道,只是聚焦花西子公关部员工的真实处境,与“竞争”并无关联,不适用这部法律。

赵某进一步陈述,其文章系基于事实采访撰写,目的舆论监督。赵某称,他通过行业正规渠道联系到花西子公关侯某,对照手机号绑定的微信及实名认证信息反复核实对方信息,并留存原始录音文件。他强调:“稿件中的每一句话都有采访支撑,没有虚构或夸张。”

对于宜格公司指控的“公关部集体离职”“仅剩年轻员工”等虚假信息内容,赵某称自己并非首发。他向记者梳理舆情时间线,在此之前中新经纬、澎湃新闻等多家权威媒体已发布类似内容。

周兆光也认为,从舆情时间线看,花西子的损失,和赵某文章并无因果关系。9月10日李佳琦“工资没涨找自身原因”的言论引爆第一波舆情,9月19日花西子发布《一封信》,又引发第二波差评;而赵某的文章发布于9月20日,此时花西子的舆情已经形成。

花西子方面由两名一审代理律师出庭,仍坚持认为赵某系“经营性自媒体”,与企业构成竞争关系。赵某方面申请李佳琦及花西子创始人吴成龙出庭说明,法院未予准许。

封面新闻记者多次联系花西子负责人及其代理律师,负责人电话无人接听。代理律师表示一切信息以判决书为准, 自己未获授权无法进行回应。花西子前公关侯某电话暂未拨通。

10月17日14时,花西子诉讼案二审结束,法院未当庭宣判,择期开庭。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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