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判】司法史诗传唱天山南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人民法院工作巡礼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10-17 09:35 1

摘要: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七十载砥砺奋进,七十载筚路蓝缕,新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民族团结的壮美画卷徐徐铺展,天山南北处处焕发勃勃生机。回望来时路,司法始终坚定护航新疆稳定发展,于大局中书写使命担当,在细微处彰显法治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七十载砥砺奋进,七十载筚路蓝缕,新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民族团结的壮美画卷徐徐铺展,天山南北处处焕发勃勃生机。回望来时路,司法始终坚定护航新疆稳定发展,于大局中书写使命担当,在细微处彰显法治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最高人民法院官微9月16日起开设“奋进七十载·司法服务稳疆兴疆”专栏,邀请各媒体记者深入新疆法院一线,实地探访和记录人民法院守护新疆和谐稳定、服务新疆高质量发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敬请关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天山托木尔景区 供图 CFP

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 记者 刘庭梅

金秋时节,天山脚下苍翠的雪松与峰顶的皑皑白雪交相辉映;可可托海牧歌嘹亮,转场的羊群踏起金色的尘烟;塔里木河两岸芦苇摇曳,水鸟翩飞……新疆各地红旗迎风招展,各族儿女欢欣鼓舞,共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

2025年9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率中央代表团乘专机抵达乌鲁木齐,出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习近平作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率中央代表团到新疆出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庆祝活动,在党和国家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新疆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新疆各族干部群众的亲切关怀。

2025年9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成功实践》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强调,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审视、谋划、部署新疆工作,不断深化对治疆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明确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确立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引领新疆工作在错综复杂中守正创新、在矛盾风险中胜利前进,推动新疆各项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70年来,新疆各级法院工作与自治区发展同频共振,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从195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初期的司法奠基,到改革开放后法治建设的稳步推进;从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化,到当前法治新疆、平安新疆建设的高质量发展……70年来,新疆各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天山南北书写了一部人民司法事业的壮美华章。

奠基立业:筚路蓝缕启山林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的展厅内,一辆深绿色的老式吉普车格外引人注目。这辆车承载着重要的历史记忆——它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副主席、开国上将王震进疆时的座驾。作为国家一级文物,这辆车不仅见证了王震率领部队进驻新疆的历史时刻,更象征着共产党人开拓边疆、建设边疆的坚定决心。

1949年3月,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召开,党中央对解放新疆问题作出了周密部署。其后,在中国共产党政治争取和人民解放军胜利进军的影响下,1949年9月25日、26日,时任国民党军新疆警备总司令陶峙岳、时任新疆省政府主席包尔汉先后通电全国、宣布起义,脱离国民党政府,新疆宣告和平解放。

1949年10月,遵照党中央、毛泽东同志的命令,王震率军进驻新疆。至此,新疆各族人民从政治上翻身解放,当家作主。

1950年1月1日,新疆省人民法院在共和国的朝阳中诞生,开启了新疆人民司法事业的壮阔征程。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1954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被明确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5年,随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新疆省人民法院正式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在党的领导下,新疆各级法院机构逐步建立健全,人民法院的覆盖面迅速扩大。尽管仍存在物质匮乏、环境艰苦、人才短缺等重重困难,但一批批有理想、有担当的司法工作者,怀揣着对新中国的无限热爱和对法治的坚定信念,深入农牧区、戈壁滩、边境线,骑马翻山越岭送达传票,用简易桌椅搭建临时法庭,用最朴素的方式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这一时期,新疆法院积极参与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运动,依法惩办了一批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保卫了人民革命的胜利果实。

同时,新疆各级法院妥善处理了大量涉及婚姻家庭、债务、土地等民事案件,特别是贯彻195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封建婚姻制度,解放妇女,进一步促进了新型社会关系的建立。

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在成立之初,建设任务繁重,劳动力短缺。在党中央的关怀和各省的支持下,自1955年下半年起,来自河南、四川、江苏、山东等地的青年进疆支援兵团建设。此后,“到农村去,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激励着全国各地一批批转业军人、支边群众、知识青年来到新疆,加入建设队伍,成为新疆各行各业建设的重要力量。

这一时期奠定的组织基础、积累的群众工作经验、培养的早期司法骨干,为日后新疆法院工作的发展播下了法治种子。法官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成为新疆法院系统的宝贵传统。

197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选派一批业务骨干支援新疆,以加强新疆审判力量。随着司法工作逐步恢复,1973年1月,新疆高院恢复原建制,此前调离的审判干部陆续重返岗位。经过四年的实践积累,1977年2月底至3月初,新疆高院召开全疆法院工作会议,系统总结机构恢复以来的工作经验,并对新时期审判工作的开展作出全面部署,新疆法院开始步入规范化发展的轨道。

改革开放:春风化雨润边疆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如同春雷惊蛰,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在祖国版图的最西北,改革的劲风融雪化冰,吹到天山南北的每一个角落。

166.49万平方公里的新疆大地上,春潮涌动,日新月异。

当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村民按下红手印、以“包产到户”契约点燃中国改革的星火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县二工乡八家户村,生产队会计决定辞职,带领8个人创办综合厂,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探索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到1985年,八家户村在新疆首创村工农业产值超千万元、人均收入超千元的奇迹,被称为“新疆第一村”,成为新疆农村改革的先锋。

与此同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迎来春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重大决策。新疆法院工作进入恢复、发展和全面加强的新阶段。

1979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一批法律的颁布实施,为审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新疆各级法院复查纠正了一大批冤错案件,恢复确立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

在刑事审判领域,新疆法院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经济空前活跃。为适应经济发展对司法保障的新需求,1980年3月,新疆高院经济审判庭成立。到1983年7月,新疆已有62家法院相继成立了经济审判庭。

与此同时,经济类纠纷数量持续增长:1984年,新疆各级法院新收经济纠纷案件2155件,相当于前四年收案数的总和;1985年新收7500件;1986年新收1.4万件。

面对新形势下的新需求,新疆各级法院依法审理了大量涉及合同、债务、企业改制、商贸流通的案件,为培育市场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1984年2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以下简称“兵团分院”)恢复组建。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决定》,确定了兵团分院的法律地位,正式将其纳入全国普通人民法院序列。兵团分院充分发挥职能,稳步发展,成为维护边疆稳定的重要力量。

新疆地域广阔,农牧区分布广泛、交通不便,牧民居住分散、流动性大。早期在司法实践中,为解决牧民诉讼难、纠纷化解难的问题,基层法院开始探索巡回审判的创新方式。

2025年7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且末县人民法院阿羌人民法庭在辖区巡回审判一起畜牧承包合同纠纷 供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世纪80年代,“马背法庭”“帐篷法庭”是新疆各地基层法官化解农牧民矛盾纠纷的重要工作方式。基层法官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依靠马匹、骆驼,甚至双脚,组建起一个个流动的“马背法庭”,将国徽扛在肩上,把法庭“搬”到农牧民的家门口。

“我出生在牧区,是牧民的儿子,更是人民的儿子。从走上法官工作岗位那天起,我就立志做一名人民信得过的好法官。”1965年出生的马合沙提·扎依甫,是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巴里坤法院”)原院长。

1988年,他从新疆政法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到巴里坤法院工作。30多年来,马合沙提·扎依甫的足迹遍布县辖3.8万平方公里的15个乡镇牧场,就连夏草场、冬窝子都不曾落下。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两口子争夺孩子抚养权。在我去调解的路上,车翻倒在积雪中,我们被困了一夜。我的耳朵冻伤了,脚指头也冻掉了。”马合沙提·扎依甫回忆道,“虽然我失去了脚指头,但事情圆满解决了,我依然感到非常开心”。

马合沙提·扎依甫在戈壁草原上开展巡回审判400多次,主审和参与审理了3000多件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94%,被草原上的农牧民亲切地称为“马背法官”。

许多像马合沙提·扎依甫一样的“马背法官”长期活跃在牧区,他们骑马穿越草原、翻越雪山,耐心倾听毡房里的纠纷,为牧民解决实际问题,有力维护了边疆地区的和谐稳定。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巡回审判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马背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提供了法律依据。

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疆各级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高扬社会主义法治利剑,依法审判了一批重大案件,维护了法律权威,捍卫了法律尊严,为新疆各族人民群众营造了安定团结、和谐安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奋进跨越:公正司法谱新篇

在霍尔果斯国门文化展览馆,六代国门微缩模型依次排开,从最初的简易平房到如今的智能通关大楼,仿佛一条时空隧道,带领人们穿越古今;展柜里静静陈列的通关证、界碑,以及一张张记录边民互市贸易的照片,让人从中读懂“百年口岸”的沧桑与荣光。

霍尔果斯在蒙古语中,意为“驼队经过的地方”;在哈萨克语中,意为“积累财富的地方”。早在隋唐时期,霍尔果斯就是古丝绸之路北道上的重要驿站。新中国成立后,这里被正式命名为霍尔果斯口岸。1992年,霍尔果斯口岸向第三国开放,是古丝绸之路北道上的“千年驿站”、近现代对外开放的“百年口岸”。

新疆边境线长达5700公里,与8个国家接壤。17个经国家批准开放的口岸星罗棋布。

“20世纪90年代起,随着边境口岸陆续开放,边民互市贸易蓬勃兴起,中外往来日益频繁,相关涉外纠纷随之增多。”新疆高院原副巡视员于会堂向记者介绍,“那时我刚到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随着塔城市巴克图口岸正式对外开放,我所在的庭室一年收案量跃升,其中多是涉及边境贸易合同的纠纷”。

由于缺乏先例可循,于会堂和同事们在办理每起案件时,都需要反复推敲法律适用问题,既要维护国家司法主权,又要遵循国际通行规则。他也切实感受到了时代发展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当时,为了能够更好地化解这些纠纷,一方面,于会堂开始自学俄语,以便更直接地与境外当事人沟通,准确理解案情、提升办案效率;另一方面,他通过到法律夜大进修、积极向资深前辈请教等方式,不断夯实专业基础,为跨境贸易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

新世纪,西部大开发的号角吹响天山南北。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2000年年初,西部大开发战略正式启动。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新疆法院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拓展专业审判领域,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2000年,新疆高院下发《全区法院五年改革方案》,并开始在全疆试行。2001年,新疆高院自上而下地推进民事机构设置改革,进一步确立了大民事审判的新格局。

2005年9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德隆系”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信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经查,1997年起,金新信托在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金新信托原董事唐某,金新信托原董事长何某,金新信托原总经理王某等人的决策、纵容、指挥下,借信托理财之名,以委托国债、证券投资为主要形式,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997年1月20日至7月27日,金新信托与社会不特定机构和自然人签订合同或协议35265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1亿余元。

本案经乌鲁木齐中院一审、新疆高院二审,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金新信托罚金1000万元;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万元,判处其他9名涉案人员一年至两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唐某另案处理。

本案通过依法审理,揭示了“德隆系”通过信托牌照实施大规模非法集资的犯罪逻辑,加速了金融合规监管的完善,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是21世纪初中国金融法治进程中一起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案件。

与此同时,新疆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改革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这一进程,不仅凝聚着几代法院人的艰辛努力,更离不开国家战略的强力支撑。

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疆高院只有一座二层小楼。20世纪80年代,大部分基层法院的办公场所都是低矮的小平房,开庭审案也是在会议室或大一点的办公室进行。

“2001年,我刚到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当院长,最愁的就是经费问题。法院和检察院共用办公场所,办公条件较差,审判桌椅破旧,卷宗管理全靠手工。遇到复杂案件时,办公空间根本不够用,法官们常常挤在一起研究案情。”新疆高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原院长托汗·巴依多拉回忆起当年的情形,感慨万千。

“基础设施的加强,得益于援疆行动。”托汗·巴依多拉深有感触地说。2007年8月,全国法院第一次对口援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确定了对口支援的具体实施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将“输血型”援疆与“造血型”援疆相结合,组织全国19个对口援疆省市法院,与新疆各级人民法院结对,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审判业务、人力智力和物质保障援疆。

这些举措有力推动了新疆法院大发展,使边疆司法面貌焕然一新,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权益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人才保障。

深化改革:砥砺奋进新时代

“做好新疆工作事关大局,是全党全国的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新疆工作,强调新疆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对新疆工作进行了系统研究部署。

2013年6月、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维护各族人民利益工作,强调要坚决维护各族群众利益,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确保新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2013年9月23日至24日,第四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部署以就业、教育、人才援疆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对口援疆工作。

2014年4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赴新疆考察调研。这是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到新疆考察。4天的考察马不停蹄、行程满满。从喀什到乌鲁木齐,从村民院落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习近平总书记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商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大计。

兴疆稳疆,重在基层。

为密切联系群众,融入群众,服务群众,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从2014年起,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新疆各级机关先后抽调数十万名干部下基层,进村入户开展“访民情 惠民生 聚民心”活动,工作队所有成员吃住在村(社区),全面开展“访惠聚”工作(现称驻村工作队)。

“还记得那是2017年正月初五,年味还未散去。我简单收拾了几件厚实的冬衣,揣着刚煮好的几个鸡蛋,就启程赶往1300余公里外的墨玉县吐外特乡博斯坦村,开始了驻村工作。”据于会堂介绍,2017年2月至2019年9月,他在博斯坦村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兼驻村第一书记。当时,他的主要工作包括宣传党的惠民政策、组织村民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进脱贫攻坚项目实施及调解基层矛盾纠纷等。

初到博斯坦村,于会堂面临的挑战远超想象。面对语言不通、环境陌生等挑战,于会堂和驻村工作队队员们坚持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逐户走访了解村民的诉求,带领村民脱贫致富。他还积极推动修建村级道路、帮助村民翻新房屋。村容村貌和村民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民族团结氛围更加浓厚,于会堂也与当地群众结下了深厚情谊。

“驻村工作虽然辛苦,但看到村里的变化,看到村民日子越过越好,我们所有驻村队员的付出都是值得的。这段经历,是我人生中最宝贵、最难忘的财富。”于会堂感慨道。

2016年10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召开“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动员大会。新疆民族团结史册由此翻开了崭新的一页。各族干部群众结对认亲、往来互动,在天山南北共同绘就了一幅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动人画卷。

在2020年召开的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作为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重要内容,指引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历史性跨越。

依法治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被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司法体制改革驶入快车道。

2014年,中央部署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启动。此轮改革中,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新疆被确定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第三批试点省份之一。新疆法院勇于承担改革重任,努力探索边疆地区司法体制改革路径,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实践中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2015年4月,新疆高院召开全区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动员部署大会,标志着立案登记制改革在新疆法院正式启动。立案登记制改革彻底解决了“立案难”问题,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法院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家事审判方式、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等改革不断细化,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2016年开始,法官员额制改革在新疆全面推开。新疆高院出台《员额法官管理办法》《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将法院人员按照审判人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进行管理。2017年,经过严格考试、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首批员额法官集中遴选工作全面完成,85%以上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法官队伍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

改革过程中,院庭长带头办案成为常态,审判委员会职能优化,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强化,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科学。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等配套改革同步推进,激发了队伍内生动力。

与此同时,新疆法院全力拥抱信息化浪潮,建成覆盖四级法院的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信息系统。网上立案、在线调解、云端庭审、电子送达等系统得到广泛应用,“指尖上的诉讼”成为现实。司法公开平台高效运行,将司法活动置于阳光之下,极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新疆法院构建起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联合信用惩戒体系威力彰显,网络查控系统一网打尽“老赖”财产,执行工作质效发生历史性变化,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

七秩征程波澜壮阔,法治初心历久弥坚。新疆法院70年的发展史,是一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无到有、由弱到强、不断深化改革、追求公平正义的奋斗史;是一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奉献史。在新的伟大征程上,新疆各级人民法院必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为建设更加美好幸福的新疆贡献更加磅礴的法治力量!

来源: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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