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原文部分:一是保持繁体不变,将竖排改为横排。二是并适当插入少量原书图片,便于读者对原书形成直观印象。三是对原书中文中原有注解内容,采用括注方式尽量与原文保持一致(宋体5号)。
《孝义厅志·释》释译说明
原文部分:一是保持繁体不变,将竖排改为横排。二是并适当插入少量原书图片,便于读者对原书形成直观印象。三是对原书中文中原有注解内容,采用括注方式尽量与原文保持一致(宋体5号)。
释译部分:一是使用简化字或通用字替换,易引起误解的予以保留。二是文中年代多采用年号纪年法,日期均为阴历,为便于读者阅读理解,所有年号后括注公元纪年序数(宋体4号)。三是对于发生变化不再常用的孝义厅旧地名在第一次出现时均括注现今地名(楷体5号)。
注解部分:本次重点注解五个方面,一是对古汉语中的个别生僻字词注音释义;二涉及孝义厅之外的旧地名;三是重要人物和事件;四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些专用词语;五是涉及的历史人文典故。
延伸阅读:为了便于读者阅读理解,还在部分篇目后增加了相关的知识点内容。
附录部分:《孝义厅志》成书后,孝义厅同知常毓坤写了两篇序,一篇是现在柞水档案馆馆藏版本首卷开篇序言,作者比较详细地记叙了自己的官场经历及编纂《孝义厅志》的缘由。另一篇序出现在国家图书馆馆藏版本中,重点介绍自己主持总纂监修《孝义厅志》的经过和感受,对于此篇我们通过附录予以展示。
延伸阅读1:孝义厅志中一些常用词语
《孝义厅志》中使用频率较高的一些词语,读者有必要提前熟悉一下:
教匪:清朝统治者对白莲教起义军的蔑称。
发逆、贼逆:清朝统治者对太平天国起义军的蔑称。
回逆:清朝统治者对叛乱回民的蔑称。
英逆:清朝统治者对英国侵略者的蔑称。
同知:明清时期的官名。同知为知府的副职,正五品,因事而设,每府设一二人,无定员。同知负责分掌地方盐、粮、捕盗、江防、海疆、河工、水利以及清理军籍、抚绥民夷等事务,同知办事衙署称“厅”。清朝的地方机构是省、府、县三级。“府”相当于地级,地市级,府的首长就是知府,副职就是同知。
知县:官名,别称县长、县台、县太爷等,明清官制正七品。
儒学训导:官名,简称训导。明、清时期于府、州、县学均置训导,辅助教授、学正、学谕教诲生员。
教谕:明、清县学的教官,主管文庙祭祀,教诲生员。
巡检:明清时,凡镇市、关隘要害处俱设巡检司,归县令管辖,一般秩正九品,有的地方还有文武巡检之分,有县派出机构之职能。
司狱:官秩从九品,负责掌管刑狱,古代县一级都会设有监牢,这个官职相当于现在的县一级的监狱长或是看守所所长。
延伸阅读2:有关清代科举制度的一些专用名称注解
生员:指经过科举考试录取进入各府、州、县官学读书的学生,也称秀才。生员根据录取渠道的不同分为好几种类型,如贡生、监生、附生等等,参见后注。
监生:明清两代取得入国子监读书资格的人称国子监生员,简称监生。其中依靠父、祖官位入监的称荫监,由皇帝特许入监的称恩监,因捐纳财物入监的称捐监。监生可参加乡试。
贡生:科举时代,挑选府、州、县生员中成绩或资格优异者,升入京师的国子监读书,称为贡生。意谓以人才贡献给皇帝。清代有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和例贡。清代贡生,别称"明经"。
廪贡生:亦称廪生、廪膳生、 廪膳生员,明清两代由府、州、县按时发给银子和粮食补助生活的生员。
岁贡生:明清时,每年或二三年从各府、州、县学中选送生员升入国子监就读,成为岁贡。如此录用的读书人便是"岁贡生",如蒲松龄、吴承恩。意思为保送生。
恩贡生: 明清时代,凡遇皇帝登基或其他庆典颁布"恩诏之年",除岁贡外,加选一次,称为恩贡。由此录取到国子监读书的人就是"恩贡生"。
拔贡生:由朝廷在规定时间内,选拔到国子监读书的人。清初,每六年选拔一次,乾隆七年(1742年)改为每十二年一次。名额是每个府学二名,州、县学各一名;由各省学政从生员中考选,择优保送入京。这类学生就称为"拔贡生"。
例贡生:是指在清代由「援例捐纳」取得贡生资格者。
附贡生:相当于举人副榜。贡生有几种,蒲松龄是“岁贡”,又叫“挨贡”。就是做廪生时间长了,排队挨号挨上了贡生。做了贡生以后理论上可以当官了。
附生:古时初考入府、州、县学,而无廪膳可领的生员,称为附生,也称为附学生员。《六部成语注解.礼部》“附生:文学较优给有廪膳者,乃为正生员;其未得廪膳者,名曰附生。”
武生:即武秀才,文秀才称生员,武秀才则称武生。
延伸阅读3:有关军事防区机构与将领职务的常用名称
总督:清朝时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和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总督的作用是,以文臣钳制武臣、协调各省和各镇关系、统一事权、防止各省和各镇互相推诿,体现了中央对地方军事控制权的加强。总督多有钦差大臣身份,位高权重。
巡抚:巡抚为文职外官,是中国明清时期的地方军政大员。“巡”有巡察之意,“抚”表示安抚、抚慰。巡抚主管一省的军政、民政,权力较大,负责考察属吏、治理百姓、督理税粮、整饬军备等诸多事务,是维护地方稳定和推动地方发展的关键官员。清代巡为省级地方长官,为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者为正二品。
提督: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为武职官名,统辖诸镇,负责统辖一省的陆路或水路官兵。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官阶为从一品。
镇:镇分为“总镇”和“协镇”,“总镇”相当于军区,兵力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师。一般情况下,一个总镇除自己的兵力外,还可辖一至两个协镇;“协镇”相当于军分区,兵力相当于一个旅。
镇的军事首领称镇统(即镇都统)或总兵,为正二品武官,接受提督、巡抚的统辖,掌管本镇辖内军务。
协镇的军事首领称协统或副将,为从二品武官,接受提督巡抚和总兵统辖,掌管本协镇辖内的军务。
名称不同是因为兵种不同,都统、协都统统领的是皇帝和中央直属的八旗军队,不属于地方军事武装力量。
标:协镇之下为标,兵力相当于一个团,首领称标统。
营:标下为营,首领为游击。
汛:游击之下为汛,首领为“千总”
棚:汛之下为棚,首领为“把总”。
外委:外委是清代才有的一种额外委选低级武官的制度,分外委千总和外委把总,比把总的级别还低,相当于现在的副连级和排级。外委又分经制外委和额外外委两种,经制外委是纳入编制序列的低级军官,军饷由朝廷发放;额外外委没有正式编制,薪饷由地方官府发放。
来源:森林里住了一只大龙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