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没碰那碗水,因为透过澄黄的液体,我能瞥见碗底沉着的、未能完全化开的砒霜。
爹爹战死沙场的噩耗传来的那天,边城的风沙格外刺眼。
娘亲一言不发,给我们姐弟俩各自端来一碗甜腻的蜂蜜水。
我没碰那碗水,因为透过澄黄的液体,我能瞥见碗底沉着的、未能完全化开的砒霜。
娘的眼神像戈壁滩上的寒冰,冷冷地刮过我们的脸。
“他总算死了,我终于能回我的家了。”她的话语里没有一丝温度,
“至于你们,喝与不喝,结局都一样,不过是早晚饿死罢了。”
话音刚落,她便转身,那个装着爹爹抚恤金的旧包袱在她背上,随着她决绝的步伐一起一伏,很快就消失在风沙里。
1
她是被人贩子拐卖到这里的。
爹爹用钱财将她买下,给了她除自由外的一切,百般顺从,千般呵护。
可娘常说,没有买卖,便没有伤害。
所以,爹爹和人贩子一样,都罪该万死。
而我们姐弟,作为这份罪孽的产物,自然也该死。
2
她带走了所有的钱,甚至把家里最后一点米粮都变卖了,没给我们留下任何生路。
八岁的我和五岁的弟弟,像两尊被遗弃的泥塑,呆坐在这座边城的土坯院中。
我们对此并不意外,也不难过。
她对我们的恨意,早已刻进了骨子里。
这样的行事作风,才符合我们对她的认知。
记忆中,只要爹爹不在,她那双看似温柔的手,就会狠狠掐上我们腰间的软肉。
她掐得很有分寸,从不见血,因为爹爹若是瞧见,会不念旧情地将她往死里打。
有时,她觉得光掐不解恨,便会用细长的绣花针来刺我们。
针眼细小,愈合得快,爹爹回来时,什么痕迹也看不出。
我们从不告状。
并非不敢,而是比起娘,我们更厌恶那个所谓的爹。
他醉酒后,会像拎小鸡一样把我们抓起来,猛地砸向土墙,那股狠劲远胜于娘。
而每当这时,娘总会不顾一切地扑上来,用她颤抖的身体将我们护在身后。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次,她就是这样被爹爹一脚踹到口吐鲜血。
……
边城的风卷起沙土,几粒尘埃落进了那碗未动的蜂蜜水中。
弟弟连忙伸出小手去遮挡,眼底的悲伤,像是远处永远灰蒙蒙的山峦。
“姐姐,我们喝了好不好?”弟弟捧起那只家里最漂亮的碗,舌头舔过干裂的嘴唇,
“这是她留给我们的最后一样东西了,我舍不得……”
娘的心思,真是复杂得像一团乱麻。
明明要毒死我们,却又奢侈地用了珍贵的蜂蜜。
她调制这碗绝望的甜汤时,甚至还掉了眼泪,嘴里喃喃着:
“你们这辈子也没尝过什么甜头,最后一程,就走得甜一些吧。”
弟弟抽了抽鼻子,将碗凑到嘴边。
眼看他就要触到那致命的液体,我眉心一紧,猛地夺过碗,狠狠砸在地上。
“啪!”
清脆的碎裂声,像是某种东西彻底断了。
弟弟的眼圈瞬间红了,压抑了半天的情绪终于决堤,放声大哭:
“坏姐姐……饿死比毒死难受多了,你为什么不懂?娘是心疼我们啊……”
“心疼个屁!你给我清醒点!”我冲他吼道,
“你刚生下来那会儿,要不是我拼命拦着,她差点就把你活活掐死了!”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
弟弟还小,他比我更依赖那份时好时坏的母爱。
毕竟,娘亲偶尔也会展露温情:她会做香喷喷的鸡蛋灌饼,会哼着江南小调哄我们入睡,
会用黄沙在地上教我们写字,还会讲那些中原流传的神仙精怪故事。
那些故事,是邻家孩子闻所未闻的,总能为我们换来片刻的艳羡。
可更多的时候,是我们羡慕他们。
因为他们的爹娘,不会在温情脉脉的下一秒,就换上一张冷酷无情的脸。
弟弟被我吼得一愣,汹涌的泪水戛然而止,甚至下意识地伸出舌头,想把挂在脸上的泪珠舔回去。
在干旱的边城,每一滴水都无比珍贵,眼泪也是。
那副可怜又可笑的模样刺痛了我。
“乖,不哭了。”我赶紧将他揽入怀中,轻抚他的后背,“别怕,有姐姐在。
我们不会饿死的。
战场上死人那么多,我们去翻,总能翻到吃的和银子。”
他像只受惊的小猫,在我怀里呜咽:“可是姐姐,死人……好可怕。”
我发出一声冷笑:“有活着的爹可怕吗?”
弟弟身体一僵,猛然抬头,眼里重新燃起了光。
“当然没有!”他立刻抓住我的手,主动朝外走,“走,姐姐,我们去翻吃的!”
求生,是根植于骨血的本能,哪怕我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一场罪恶。
3
城外,是无垠的戈壁与枯黄的草场。
在冬日凛冽的寒风中,战死的士兵与胡寇的尸体被冻成了一座座交叠的冰雕。
我和弟弟刚走到城门口,那股勇气便被眼前的景象吹散了。
弟弟望着满地的残肢断臂,双腿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姐……姐姐,我好像不饿了,我们……要不先回去吧?”
我何尝不是胆战心惊,但只能死死咬住牙关,强迫自己冷静。
“想活下去,就不能怕!这一仗打完,估计要休战很久。
不趁这几天找足过冬的东西,我们都得死。
你要是当缩头乌龟,只会是我的累赘,我也会像娘一样,不要你了。”
这是句谎话,他却信以为真。
他用力吸了吸鼻子,更紧地攥住我的手。
“我不怕了……姐姐别丢下我。”
他咬着牙,拖着我迈出城门,两条腿却抖成了筛子。
没走几步,就被浓重的尸臭熏得弯下腰,吐了个天昏地暗。
我也没能忍住,跟着他一起吐。
和我们一样打着主意来发死人财的穷苦百姓不在少数。
有些人早已面不改色,有些则像我们一样,扶着城墙吐得撕心裂肺。
在这片贫瘠而战乱不休的土地上,翻尸体,吃人血馒头,是许多人赖以生存的手段。
我们终于克服了恐惧,开始颤巍巍地在尸体上摸索。
城北的寡婆婆递给我一把匕首,指了指一个胡人的脖颈:“有些胡人没死透,往这儿割,血放得快。
手要狠,心要硬,不然死的就是你们。”
她还告诫我们,胡人身上通常带着肉干,找到了就立刻塞进嘴里吃掉,否则一定会被抢。
“别指望我,”她浑浊的眼睛瞥了我一眼,“抢小孩子的东西,我老婆子可不会脸红。”
……
此后的十年,我和弟弟在这片土地上渐渐如鱼得水。
翻尸体这种活计,我们早已不屑于干,都留给了那些真正的老弱病残。
我们继承了边城人的悍勇,似乎也遗传了娘亲那中原人的狡黠。
年纪不大,却能趁着夜色潜入草原偷胡人的羊羔,并且次次都能全身而退。
我们发现,胡人的马群里,总有那么一两匹被捆住后蹄的“害群之马”。
我们便专挑这种马下手,一旦解开绳索,它便会像疯了一样撒蹄狂奔,并且非要带着整个马群一起暴动。
胡人们的咒骂声响彻草原,却要花上一两天才能安抚受惊的马群。
趁着这片混乱,我和弟弟便抱着偷来的羊羔子,消失在茫茫草原中。
我们不回城,干脆就装成胡人的孩子在草原上游荡,夜里挖个地洞取暖,白天四处偷鸡摸狗。
遇到狼群,就故意把它们引向胡人的营地,主打一个祸水东引。
几年下来,我们把自己养得油光水滑,练就了一身使不完的蛮力。
后来,我们甚至能手持红缨枪,将狼群戏耍着引到城门下,配合守城将士将其围猎射杀,为城中百姓换取过冬的口粮。
第六年,城里来了位新的守城大将,据说是当今圣上的第八子。
他第一次见到我们姐弟,眼神里就充满了毫不掩饰的厌恶。
明明我们从未招惹过他,他却总能从人群中精准地捕捉到我们的身影,然后露出一副想把我们生吞活剥的表情。
我们也不愿意见他。
因为……他的眉眼,竟有几分像娘。
那张脸总会让我们想起娘亲离去时,那个决绝的背影。
说来也讽刺,我们姐弟俩,长得也像娘。
于是城里常有人开玩笑,说我们是这位八殿下的私生子。
可那时的他,也不过二十岁而已。
4
命运弄人,我们最终还是成了他麾下的兵。
原因无他,我们在一片荒滩上摸兔子时,顺手救下了他和他的亲卫。
这位八殿下,实在有些愚蠢。
他率着一支两千人的精锐,就那么大张旗鼓地闯入草原深处,
自以为是查探敌情,实则一举一动都落入了胡人斥候的眼中,最终一头扎进了敌人的包围圈。
他的亲卫拼死杀出一条血路,才把他送出来。
我们发现他时,他身边仅剩百余名伤痕累累的亲卫,眼看就要被后方的追兵再次淹没。
即便在如此狼狈的境况下,他瞧见我和弟弟,竟还费力地把我们捞上马背。
“坐稳了!”他捂着淌血的肩膀,咬牙切齿地瞪着正在他身后找舒服姿势的我。
我回了他一个白眼,一把夺过他背上的弓,踩着马背勾住弟弟的脖子,稳稳地拉弓搭箭。
“嗖——”
一箭射落了空中盘旋的海东青。
“那是胡人的眼睛,”我吹了吹手指,“有它在天上盯着,你们跑到天涯海角也甩不掉。”
说完,我便把他拎起来,丢到他亲卫的马上,自己则夺过缰绳。
“想活命,就跟紧我们!”
我本以为他们会迟疑,八殿下确实犹豫了,但他的亲兵统领却没有。
那人看着我骑马挽弓的模样,双眼放光,竟不顾八殿下的反对,驱马带着残部紧紧跟上了我们。
我们一头扎进了草原深处的野马群。
弟弟吹出一声嘹亮的口哨,领头的野马王立刻调转方向,朝着我们身后的追兵冲去。
一瞬间,数千匹野马如同黑色的潮水,在我们身后形成一道奔腾的屏障,
不仅截断了胡人的追兵,还嘶鸣着带跑了他们胯下的母马。
胡人们气得哇哇大骂,却无济于事。
“哈哈哈哈!”我和弟弟在马背上笑得前仰后合。
带着一脸铁青的八殿下回到边城后,他不肯放我们走了。
“留下,一月十两。”
“多……多少?”我和弟弟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我们这些年东奔西跑,从未攒下过一文银子。
这简直是天价!卖命都值了。
“一月十两?”
八殿下皱起眉头,看我们的眼神又多了几分嫌恶,那是一种既想杀了我们,又不得不倚重我们的古怪神情。
“嫌少?”
我们立刻像拨浪鼓一样疯狂摇头,一个上前给他捶背,一个蹲下给他捏脚,
异口同声:“不嫌少!以后您就是我们的再生父母!”
他的脸色瞬间变得像便秘一样。
事后,他问我们:“你们如何得知野马群的踪迹,又能驱使它们?”
弟弟轻笑一声,答道:“我和姐姐常年在草原上伪装成胡人的孩子,他们的驯马术我们看得多了。
没马练手,就只能去找野马的麻烦。”
我接过话茬:“这些年,我们从草原上拐回来的好马,都悄悄送去城里的马场当种马了……”
话音落下,八殿下和他的亲卫们看我们的眼神都变了,嘴角抽搐,一脸的哭笑不得。
亲卫统领叹了口气:“活了大半辈子,竟还不如两个毛都没长齐的孩子。”
之后的四年,我们成了八殿下手中最锋利的两把刀,助他横扫草原。
他见弟弟勇猛无双,擅长冲锋陷阵,便一路提拔,让年少的弟弟成了边城副将。
他见我颇有谋略,擅长排兵布阵,便请来军中最厉害的军师教我兵法,许我校尉之职。
在边城,女子亦可为将。
但校尉,已是我能达到的顶峰。
再往上,便需上报朝廷。
而那个远在京城的朝廷,是绝不承认女将军的,哪怕这位女将,曾亲手活捉了敌国的单于。
5
我以为,此生再不会与她相见。
她当年走得那般干脆,边城是她的牢笼与噩梦,她该是永不回头的。
然而,当和亲公主的车辇缓缓入城,一阵狂风卷起车帘的纱幔,
露出那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时,我的心跳,骤然漏了一拍。
与大庸缠斗了十年的突厥,在我活捉了他们一位单于后,终于同意休战十年。
条件是,互换公主和亲。
我们的陛下皇子成群,公主却只有一位——元后所出的长宁公主,今年已三十有五。
而突厥新上位的可汗年过花甲,却对这位大庸长公主倾慕已久,听闻其至今未嫁,便点名求娶。
陛下为了边境安宁,含痛应允。
八殿下对此事极力反对,他认为应当乘胜追击,一举将突厥纳入版图。
但陛下与朝中那群老臣却不愿再战,只言国库空虚,民生凋敝。
八殿下气得在城楼上摔碎了御赐的翠玉腰牌。
“一群孬 种!”他双目赤红,“本殿这就回京!在我拿下那把椅子之前,你,”
他转向我,“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我阿姐出城和亲,听明白了吗?”
我点头应下,目送他带着弟弟快马加鞭赶回京城。
我独自站在城楼上,寒风吹动着我的铠甲,我在心里盘算着,该找个什么时机,
去城主府拜见一下这位长宁公主,让她亲眼看看我这身戎装,以及铠甲下结实的肌肉。
好让她知道,这些年,我和弟弟活得很好。
好到根本不需要她当年那碗加了料的“恩赐”。
呵,她会后悔吗?后悔当初没有亲手结果了我们这两个她尊贵人生中最大的污点。
我正这般自嘲地想着,眼角的余光,却瞥见一抹穿着绣金红衣的纤细身影,
独自攀上城楼的垛口,毫不犹豫地纵身跃下……
我发现时为时已晚,本能地伸手去抓,却只捞到一片衣角。
“刺啦”一声,布帛在我手中碎裂。
“不——”
我还没来得及在她面前炫耀我的战甲,她怎么能死?
我没有丝毫犹豫,跟着她一跃而下,在半空中精准地抓住她的脚踝。
另一只手抽出腰间的弯刀,用尽全力狠狠刺入城墙的砖缝之中!
刀锋与砖石摩擦出刺耳的声响和火花,我们下坠的速度被硬生生止住。
最终,我将她轻轻放在城外的草地上。
而我那只握刀的手,虎口早已迸裂,鲜血淋漓。
她从惊魂未定中缓过神,狼狈地起身,看也不看我一眼。
“本宫宁死不入草原。
你救得了一时,救不了一世。
别多管闲事!”说罢,她竟又固执地朝着城墙走去,似乎还想再爬一次。
我看着她决绝的背影,轻声笑了:“倒也不是非要管这桩闲事。
只是公主殿下若在我当值时薨了,我这条小命,恐怕也得跟着陪葬。
虽然……我这条命,本就是殿下您给的……”
我的声音因为常年征战而变得粗粝沙哑,但她听到时,整个身体都僵住了。
她终究是我的娘,她听出来了。
“我身为边城校尉,前不久刚擒了突厥单于,说起来,也算是害殿下您远嫁和亲的罪魁祸首。
给您陪葬,倒也不算冤枉。”我静静地凝视着她,“只是,我们身后这千千万万的边城百姓,他们又何其无辜?”
她的身形纤弱,与边关女子的粗犷格格不入。
但我知道,她的心,终究是软的。
她缓缓转身,眼眶早已通红,目光死死地钉在我脸上。
“好……本宫嫁……”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滑落,一滴滴,像是砸在我心上。
我想伸手为她拭去,却看到自己满手的血污,伸出的手又蜷缩了回来。
“别哭,”我低声说,“都怪我,没能把那该死的突厥连根拔了。”
我本想送她回城主府,她却执意要随我回家看看。
我愣住了,心底涌起一阵难以言喻的激动、刺痛与慌张。
“我那儿……很久没收拾了,很脏……”
她只是投来一个嘲讽的眼神,一言不发地跟在我身后。
家里的一切,都还是十年前的老样子。
那个盛过砒霜蜂蜜水的破碗,被我用锔钉修补好,就摆在窗边的花架上。
我手忙脚乱地为她沏茶,用的都是从胡人那里缴获的粗劣茶叶,自然比不上宫中的贡品。
我以为她会嫌恶地吐掉,她却只是捧着那只粗瓷碗,一口一口,慢慢地将微涩的茶水喝尽。
“你弟弟呢?”她放下茶碗,轻声问道,平静的眼底,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她还是那般复杂,既厌恶我们,又忍不住流露出一丝怜悯。
看着她这副模样,我心头忽然冒出一个恶劣的念头。
“他……”我顿了顿,缓缓开口,“战死了。”
我清楚地看到,她眼中的平静瞬间崩塌,浮现出浓得化不开的痛楚与绝望。
然而,看到她这副模样,我却没有预想中的快意,只觉得胸口被一块巨石压住,闷得喘不过气。
“骗你的,”我移开视线,语气生硬地补充道,“他跟着八殿下回京了。
现在是副将,威风得很。”
其实,我很想说,如果我是个带把的。
那个位置,铁定是我的。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给她打了洗脚水,像儿时一般,准备蹲下来给她脱鞋洗脚时。
她忽然抓住我的手,冷冷看着我。
“伤口都不包扎一下,是想糊我一身血吗?”
她自称“我”的那一刹那,我止不住红了眼。
“末将……可以再喊殿下一声娘吗?”
她红了眼眶,却没答应。
我心头一涩,黯然地给她盛了一碗杂粮粥。
“家里没什么好东西,就还剩一碗晚上吃剩的粥,您若不嫌弃……”
她淡淡斜了我一眼,端过去,一口一口咽下去。
杂粮粗鄙,即便熬成粥,也拉嗓子。
她却慢慢吃完了。
放下碗时,她看着屋里的摆设,轻叹了口气。
“就这样吧!我该回去了……”
可她才站起来,便直挺挺倒在炕上,昏死了过去。
6
那粥里有迷粉,我下的。
我剥下她的衣裙,用碳条把她的脸涂黑后,套上我的铠甲。
而我也换上她的衣裙,坐在镜子前,铅粉敷面,细细描眉。
她年龄大,但保养得好。
我年龄小,但边城的风沙大,皮肤干黑显老。
索性身量差距不大,脸用铅粉涂白后,瞧着极为相似。
说起来,这些昂贵的铅粉还是八殿下的亲卫统领飞马来给我买的,递给我的时候,一脸厌弃。
“女孩子家家,整得比男子还粗糙,以后怎么嫁得出去?不过,我倒不嫌……”
“那就不嫁呗~”
我翻了个白眼,却把铅粉留了下来。
这玩意儿贼贵,留着转手,又是一笔银子。
……
八殿下要我留住长宁公主,不让她去和亲。
其实,我是反对的。
这么好的深入敌营的机会,错过了,不会再有第二次。
听说,他是长宁公主带大的。
长姐如母,我理解他。
所以,我替她嫁。
等我手刃突厥可汗,宰光他的后裔,我们的铁骑即刻能踏平草原。
那么往后,就再也无需牺牲女子和亲,换一个安稳的假象。
7
我穿戴整齐后,回头看着炕上的长宁公主。
心头止不住阵阵发涩。
想着可能是最后和她相处的机会了,便鬼使神差地躺在她身边,
把她的手放在我的腰上,然后像儿时一般,把脑袋埋进她的胸口。
娘的味道,还是这么好闻。
还是记忆中的味道。
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她也是爱抱我的。
她知道自己逃不走时,是真的试图和爹好好过日子的。
我还记得她一手抱着我,一手用牛奶鸡蛋和面粉给我做蛋糕,手忙脚乱,嘴里却还哼着小曲儿。
她说:“生活就像强暴,既然无法反抗,就要学会享受。”
那段时间,爹也很好,总把挣来的银子全部递给娘。
后来是怎么变的呢?
因为爹去喝花酒时,被娘逮到了,他非但不知错,还说娘就是他花钱买的,算不得什么媳妇。
他喜欢她的时候,便待她好。
不喜欢了,再卖了便是。
那时,我才三岁,眼见着娘变得沉默寡言,变得不爱理我了。
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只能小心翼翼地讨好她,她做饭,就给她烧火、洗菜。
晚上睡前,给她准备好热水和毛巾。
我只是期待她再抱抱我……
可是没有,她反而越发厌恶我了。
她说:“我不想再自欺欺人了,我厌恶你爹,厌恶你,厌恶和他有关的一切。”
……
或许是过去的记忆,实在太美好。
我想着想着,竟迷迷糊糊睡着了。
醒时,发现身侧的长宁公主早已不在,我身上的火红嫁衣也变回常穿的盔甲。
我心里一咯噔,知道坏事了。
我给长宁公主下药,她也给我下了药,最后,她先醒了。
“要糟。”
猛然从炕上爬起来,我忽感一阵头晕目眩,腹中更是饥火中烧,绞痛不已。
起来后,随意从水缸里打了一瓢水,“咕噜咕噜”灌下几口,便匆匆朝外走去。
路过卖馍馍的摊子,扯了两个啃上,而后就上了城头。
城头上,今日值班的将领是飞来。
瞧见我时,有些埋怨。
“这一日一夜,你去哪了?说好了,这两日你值班的,不会又偷偷去小倌馆看美人去了吧?
那些个娘 炮,到底有什么好看的……”
我忽略他的牢骚,只听到了一日一夜。
当即和他核对了时间。
才知道,距离救下长宁公主那夜,已经过去一日两夜。
难怪我会饿成这样。
她给我下的到底是什么药啊?
能让我睡两天?
关键是我还不知道,她怎么下的。
想到她,我忽然觉得浑身冰冷,想到了一个很可怕的问题。
“长宁公主呢?”
飞来指了指边城外的大漠草原。
“送亲的队伍,昨日清晨就和胡人完成了交接。
哦对了……”
飞来在身上摸了好一会后,掏出一封信和一个黄金雕凤凰的护腕递给我。
阴阳怪气地说。
“长宁公主身边的嬷嬷让我交给你的,说是你看了就会明白了。
呵!一个嬷嬷还给你送黄金护腕,看着有一斤重吧,她不知道上战场软不拉几的金子最没用么?
一个嬷嬷的孩子能有多出息,不想本将军……”
我却没理会他的酸言酸语,颤着手接过那封信和那个黄金护腕,躲到角落去看了。
【春阳,娘这一生,终究是败在了“天真”二字上。
我本不是这世间之人,突来此地,还混了个公主当当,委实高兴得有些过头。
小说看得多,真以为自己一个穿越女在这落后的时代,能混得风生水起。
在宫里过了十五年勾心斗角的日子,发现自己的脑子,根本不是这些古人的对手。
她们狠毒起来,完全不受道德限制。
我实在待不下去,便换上宫女的衣裳,拿着出宫采买的牌子,去了京城最繁华的烟花柳巷。
那地方,我以前只是在小说里看见过,委实好奇。
人还没到那儿,就想着给她们做奇装异服,包装成流量明星。
结果,却在那里被人套了麻袋,卖到这边城来。
我说自己是公主,可根本没有人信。
女子在这个世道,犹如肥羊。
若无人庇护,几无立足之地。
被你爹买回来后的日子,你都知道了。
再后来,你爹死了,我终于能回去了。
这回我给脸上画满了红色的疙瘩,只说得了脏病,总算一路平安地回到京城。
父皇瞧见我归来,觉得我丢尽了皇家颜面,想偷偷处死我,是我一手养大的皇弟,
用驻守边疆放弃夺嫡为代价,将我护住了。
我在他的荫蔽下,又过了几年舒服日子。
可笑的是,皇弟打了胜仗,父皇反而害怕了,非要和突厥握手言和,将我送来和亲。
在他看来,我不是他女儿,我只是一个可以平衡权力的物件。
这些我早知道,也不在意了。
可我不想成为皇弟的拖累,他是元后唯一的儿子,他不该为了我退出夺嫡。
他是正宫所出啊!
所以,我想在城头上一死了之。
不想,竟被你救下。
你呀~虽流着你爹的血,却到底善良,这点大抵像我罢。
没能见到你弟弟,很遗憾。
他出生得比你晚,娘待他的态度从来没多好过。
替娘跟他说一声抱歉……
还有,谢谢你们。
皇弟和我说了,他在边城能这么顺利,你们姐弟二人功不可没。
春阳,你活成了娘最想成为的模样。
看着你身穿铠甲的模样,娘真的很为你骄傲。
你的迷粉太差了,一闻味道就不对,娘在宫里从小见惯了这些,解药都是随身带的。
呵呵~傻了吧?
乖……娘知道你想做什么……
娘会办到的,紫色狼烟升起时,娘等着你的铁骑横扫草原,带娘回家。
就在我看完信的那一刻,草原上忽然一声炸响,紫色的狼烟冲天而起。
“啾~砰~”
“飞儿,点兵出征。”
8
突厥的老可汗刚被俘虏不久,新可汗就被和亲的公主毒死。
被毒死的不仅仅是可汗,还有可汗一家老小,总之一个没放过。
突厥群龙无首,瞬间成为一盘散沙,我和飞来带着铁骑踏平王帐,却遍寻不到长宁公主的下落。
抓了一名突厥兵问后,才知她刚放完狼烟,就被怒火中烧的突厥王臣抓住,挂在野马身后,拖入草原深处。
我把战场交给飞来,策马冲入草原深处。
黄昏如血。
马蹄在无垠的草原上留下一串凌乱的印记。
一片低洼的草甸里,野马王优哉游哉地低头吃草。
“么呵呵呵~”
它认得我的气息。
我在它面前下马,它就亲昵地凑过来,用脑袋蹭了蹭我。
我却直直在它面前跪了下去。
它诡异地瞧瞧我,又瞧瞧它脚边那一丛半人高的狼针草。
狼针草里,窝着一个身体被扭曲成一个怪异姿势的女子。
女人的脚断了,不知落在了何处。
原先这条脚上捆着铁链,卡在它的蹄子上,可碍事了。
它跑了很久,才彻底挣脱。
挣脱后,它就回来看看一直被自己拖着的是个什么东西。
顺便吃草。
这一片草甸子,是方圆几里最嫩的。
“么呵呵呵~”
它的脑袋蹭蹭我,希望我摸摸它,眼里甚至还有些得意。
因为以前它被胡人逮到,捆了脚绳,是我给它解了。
眼下,它自己解开了,多厉害。
我却没理它,只看着草里的那个血人。
那身本该喜庆的嫁衣,如今破烂得遮不住身体。
“娘……我来带你回家了……”
我伸出手,颤抖着,不敢去碰触那些翻卷的皮肉和深可见骨的伤口。
她还活着。
胸口有极其微弱的起伏。
半睁着眼,浑浊的瞳孔里没有焦距,好半天才看清是我。
“春阳……”
她的声音轻得像一阵风,吹过就散了。
“给我……一个痛快。”
我的眼泪撒进草里,想抱她,却无处下手。
“娘,别说傻话,我们去找大夫……”
这样重的伤,在沙场见惯生死的我其实很清楚,她活不了。
她摇头。
“乖,听话……娘想家了,想……那个有爸爸妈妈的……家……”
手起刀落……
她的身体在我怀里彻底放松下来。
我抱着她,在原地坐了很久很久,直到月亮升起,清冷的月光洒满草原。
我把娘弄丢了。
9
我抱着娘的尸骨回边城时,草原已经踏平。
京城却来了急报。
八殿下逼宫不成,反被擒。
我那弟弟也被打入死牢等待发落了。
同时,京中派来将领接替八殿下原先的职位。
新官上任三把火,刚到那日,就先革了我的职,并判下一个女子入军营淫乱军纪的罪责。
他住进八殿下的府里,坐在原本属于八殿下的高位上,目露兴味地俯视我。
“听说长宁公主把突厥可汗毒死了,你们这些女人就是多事,目光短浅,
人家都接受我国求和的提议,只要以后供奉些贡品,割几块地就解决了,非要闹这一出……你那什么眼神?”
他朝我挑挑眉头,笑容里满是对我的嘲讽。
“你们兄妹二人,不就是靠着服侍八殿下爬上来的吗?
如今,他已失势,你要不把讨好他那套,用在本将军这里试一试,说不定……呵呵……”
“你说完了吗?”
我冷冷瞧着他,他愣了愣,当即就恼火了。
“你狂什么狂,死到临头了还狂……呜……”
他捂着脖子倒下去时,不敢置信地瞪着一剑抹了他脖子的我。
我冷冷回头,看向飞来。
“我要做反贼了,你呢?”
飞来摸了摸鼻子,凑到我耳边。
“要不,你叫我一声夫君?别说造反了,命都给你啊……还有,那嬷嬷的儿子可能比我有钱,但一定没我能打……”
“滚……”
伍德三十年末,春阳郡主带二十万大军打入京城,擒拿伍德帝,幽闭深宫。
为八殿下平反后,春阳郡主登基为帝,改国号云。
10
我打下京城那日,特意去了长宁公主府。
躺在她睡过的床上,做了一个梦。
梦里,我的灵魂飘到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飘到一个名叫医院的地方。
在一个白色的病房里,我又见到了娘亲。
她浑身插满了管子,浑身肌肉萎缩,瘦成了皮包骨,只能在机器的帮助下维持生命。
在病房门口,一对两鬓斑白的夫妻,隔着玻璃深情地凝望着病床。
我飘在他们身边,我能看见他们,他们却看不见我。
而且,我也触摸不到他们,但我却觉得很真实,一点都不像梦。
不久后,面露苦色的妇人难过地落下泪来。
“老杨,你说……咱们的坚持还有意义吗?已经五年了,宁宁一直没有醒来的迹象。
为了维持她的生命,房子卖了,车子和金子都卖了,已经没办法了。
要不,把她接回老家吧?我们不治了,剩下的钱,买一瓶百草枯。
咱们一家三口……”
中年男人看着病房里的女孩不说话,眼眶猩红。
“好……”
就在这时,他忽然看见女孩的手动了一下,机器发出滴滴滴的叫声。
他惊喜地瞪大了眼,用力揉了揉眼睛,发现女孩的手还在动。
“医生医生……我闺女动了,动了……”
一阵兵荒马乱,病房里涌进来一群穿白大褂的人。
很快女孩慢慢睁开眼眸,迷蒙的眼睛看着苍老的父母,呆了片刻后,“哇”的一声哭了。
“爸~妈~”
我静静瞧着他们,瞧见他们在医生说要交检查费时露出为难的表情,一颗心跟着紧紧揪起来。
急忙扯下了手腕上的大金镯⼦,塞进病床上那个⼥孩的手里。
我以为会碰不到她,没想到,她却下意识地握住了我的⼿。
她僵了⼀瞬,⼀脸见鬼的表情。
因为她看不⻅我。
可待她拿起那个⿈金护腕,看清上面的凤凰模样时,却顿时红了眼眶。
“春阳……”
我点点头,应了一声,她却好似听不见。
可惜,我⾝上值钱的就这么个玩意儿,还是她给我的……
随即,我忽然被什么东西抓住⽤力地晃动。
紧接着,我就从梦⾥惊醒了。
睁开眼便见傻弟弟一脸焦急地蹲在我⾯前。
“姐,你怎么了?不会受了内伤,不敢说吧?”
我⽩了他⼀眼,下意识地低头看向⼿腕。
原本戴在⼿腕上的⿈金护腕,消失了……
我一把抓住春熙的衣领。
“我的⿈金护腕呢?”
春熙无语。
“你一个穷⻤,哪⾥来的金子,还⿈金护腕,你得癔症了吧?”
可我真的有⿈金护腕,还是娘给我的。
难道那个梦,真的能传递东西?
那我能不能再梦一个?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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