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雍正在位初年颇受流言困扰,曾静案发使得流言问题更为突出。所以,雍正并未将曾静投书视为谋反案,而是将其作为流言案来处理,其目的是利用曾静案彻底清除政治流言的影响。雍正的策略按现在的说法是“谣言止于公开”,他主动将各种流言以及他的驳斥汇刻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公开
本刊官方网站:
摘要
雍正在位初年颇受流言困扰,曾静案发使得流言问题更为突出。所以,雍正并未将曾静投书视为谋反案,而是将其作为流言案来处理,其目的是利用曾静案彻底清除政治流言的影响。雍正的策略按现在的说法是“谣言止于公开”,他主动将各种流言以及他的驳斥汇刻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公开宣讲并广为传布,以期消除流言。但是,由于皇权思维自身的盲点,雍正的这一消除行动最后并没有取得预想的效果,反而使得流言流传更广、更久远。
作者简介
邵志择,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副教授。
雍正时期的曾静案是一桩奇案,之所以奇,并非案情曲折离奇,而是雍正对此案的处理非常出奇。其奇有四:其一,由最初的谋反案转变为一桩实际上的流言案;其二,案主曾静不仅无罪释放,且由湖南观风整俗使衙门听用,待遇优惠。相反,由曾静案引出的吕留良文字狱却残酷异常,吕留良及其学生严鸿逵被戮尸枭示,亲友杀、流无算;其三,雍正公开出版对曾静的审问记录,并主动公开篡位传闻以及其他宫廷争斗秘闻;其四,载有审问记录的《大义觉迷录》不仅发行至基层,并有组织地在全国各乡镇每月宣讲两次。雍正去世以后,此案续有二奇:乾隆违背其父“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之”之旨(大义觉迷录,1999:247),甫继位即将曾静、张熙两犯凌迟处死;《大义觉迷录》最后竟然被乾隆列入大清禁书名单!如此奇案,必有其理由。笔者发现,流言传播是曾静案的一个核心问题,雍正对流言的高度敏感是理解他出奇料理此案的关键。本文拟以流言传播的社会复杂性为出发点,探究雍正处理曾静案中主观意图与客观效果背离的根本原因。
一 从谋反案到流言案
雍正六年十月初,雍正收到了陕西总督岳钟琪的一份密折,报告有人公然拦舆向他投书,书内劝他起兵反叛大清。具书人更称湖广、江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六省可呼应起义(岳钟琪,1999a:59-61)。岳钟琪显然认为真有匪类密谋造反,以此思路设法讯问。但是,雍正看了密折中的描述之后,却敏锐地断定具书人不像是要谋反的匪类,而是一个对“朕之用人行政一些不知未闻之人”(岳钟琪[雍正朱批],1999a:62)。到十月中旬岳钟琪查明具书人“南海无主游民”即湖南人曾静,并将所上之“逆书”密报雍正之后,雍正的反应异常强烈,竟至于“惊讶堕泪”。雍正对曾静究竟是如何筹划谋反的并不关心,却非常在意他是从何处获知那些“毫无影响之事”的,指令岳钟琪查问(岳钟琪[雍正朱批],1999b:68)。
岳钟琪在接到硃批谕旨之后才意识到,自己“未暇询其言所从来”、未就“其污蔑之词究诘所自”是大大地疏忽了。接着,岳钟琪便将审问重点转移到追查流言的来源上。他问代其老师曾静投书的张熙:“如此圣主,尔等何以全然不知?甚至尔师书中还有那些奇骇之说,当初是何处听来,便认以为实呢?”张熙答称是当年从湖南去江、浙时在船上听说的。岳钟琪追问:“同舟者何等之人?住居何处?是何姓名?”张熙的回答很无奈:“偶然搭船,不过行路客商,实未问其里居、姓字。”岳钟琪顺着雍正的旨意指出,曾静投书中有关当今天子酗酒的传闻也许来自“前此造言之馀党”(岳钟琪,1999c:68-70)。所谓前此造言者,即雍正的政敌允禩等人,这表明岳钟琪已经理解了雍正要他追查流言的意图。
当曾静以及与他有关系的亲友、熟人都被拿获到案之后,最初的谋反案彻底改变了性质,进而分裂成了两个案子,一个是文字狱,一个是流言案。朝廷和地方大员的调查也分为两个方向,一是曾静反清思想的来源,二是其投书内那些诬谤君上的流言究竟来自何处。反清思想来源非常清晰,就是吕留良及其主要门徒的著述,查处起来可谓得心应手。但是一涉及到口传流言,负责调查的官员就陷入了人际传播的缠局之中。
雍正派刑部左侍郎杭亦禄到湖南协同地方大员追查流言的传播路径,然而,曾静在回答流言所自时“茫无所指,非云齐东之语,即云臆度之私”“诘问再四,毫无风影”(杭亦禄等,1999a:77)。雍正在得到杭亦禄等人奏报的曾静笔供之后,认定那些“奇幻荒诞之语”必来自奸逆之人造作的流言,继而指示杭亦禄等人,即使曾静不能确指造作流言者的姓名,也要寻踪觅迹找到造言首犯(杭亦禄等,1999b:83-84)。杭亦禄等人在奉旨讯问时指控曾静是“造言之首犯”,曾静在痛哭流涕、叩头服罪之后供称:他教书的书馆在安仁县一条路旁,偶然会听到路人传言,但是从未询问过传言者的姓名、住址,唯有雍正元年四月二十七日,有个名叫王澍的人到过他的书馆,此人自称丙戌进士,有子在川陕统兵,“此外实不能指出造言之人”(杭亦禄等,1999b:84)。曾静深怕“造言之首犯”这一罪名,因为他此时已经知道,他在投书中列举的关于雍正继位之际的种种传闻深深刺痛并激怒了这位皇上,他也知道雍正相信这些流言必有所自,想要挖出真正造作流言的奸逆之徒。等到次年五月,雍正在谕旨中公开称“曾静之谤讪由于误听流言”之后(雍正,1999a:88),曾静便主动以流言受害者的姿态供出了熟人中的几个传言者。除了与曾静辩论清朝得政的正统性以及华夷之辨外,雍正最关心的是关于他本人的那些流言究竟来自何处,因为这与他自己得位的正统性直接相关。曾静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简洁明了:“错听流言”,“错解经义”。雍正表示:“若供出何人传说,则曾静是误听传闻,罪尚可恕,不可以身犯大逆之罪,遂拼一死以含糊了事,甘为众人容隐”(大义觉迷录,1999:165)。曾静承认他原想一人背负责任,因为“胸中不晓得个实在源头上造言的人,而传言的人又实实是个忠厚守法,不惟不肯造言,并不肯乱言的人”。所以,除了王澍这个陌生人之外,他没有供出其他熟悉之人,如今看到皇帝如此宽恕的姿态,也就努力回忆出了“两个偶尔传言的人”,由此牵出了“陈帝西传播流言一案”(大义觉迷录,1999:166-167)。
曾静之所以投书给岳钟琪,主要促动因素是来自陈帝西传播的流言。曾静供称,他是从两个偶尔传言的人何立忠、陈象侯那里听说朝中有人敢于上章谏议皇上,那臣子即岳钟琪(大义觉迷录,1999:166)。湖南巡抚王国栋接到北京发来的曾静供词之后,抓获了“陈帝西传播流言一案”所有涉案人员,审问得出的流言传播途径是:何立忠、陈象侯得自何献图,何献图得自陈帝西,陈帝西又说是张颂尧告诉他的,张颂尧否认(王国栋,1999a:105)。最后,陈帝西供称,那些传闻是他自己在雍正五年八月去衡州买东西的路上听来的,当时讲说传闻的几个人“口里说的是官话,像是京里内旗人模样”。陈帝西强调他是在路上偶然遇到这些人,没有问姓名,“实在是道听涂说的”(王国栋,1999a:107)。此前,朝廷发给湖南官员的曾静供词中称,投书中雍正收密亲王妃嫔的传言,也是雍正五年五六月间曾静从他人那里听说的,据说是一个被押解的犯官经过衡州时讲起过此事(王国栋,1999b:97)。王国栋此时又得知陈帝西的传言也来自京中旗人,于是迅速查明雍正五年四月到七月间经过衡州的发遣人员,将名单呈报给雍正(王国栋,1999a:108)。这样,流言源头就逼近了雍正原本就怀疑的目标:允禩、允禟等人。
在曾静案结案之前,王公大臣一致认为曾静、张熙大逆不道,应即行正法。雍正却坚决反对处死他们,他的理由是:“若非因曾静之事,则谣言流布,朕何由闻之,为之明白剖晰,俾家喻而户晓耶?”(雍正,1999b:109)。在此谕旨的底稿中,这段话之后还有一句:“即据今日之事论之,实朕之大幸,而在曾静亦未为无功”(雍正,1999b:110)。这就是说,由于曾静误信流言而投书,使他终于知道了关于他的种种传闻流布竟然如此之广,影响如此之大。曾静在供词中说,何立忠是在湖南永兴县一个村子里“低声独自告诉”他那些传闻的(大义觉迷录,1999:228)。流言就是这样在私下里悄无声息地传播着,“皇上深居九重,又何由知得外面有许多奸回造谤,有许多悖义兴讥?”(大义觉迷录,1999:229)。曾静的这番话引起了雍正的共鸣,他总结道,允禩等人“造作种种诬谤之语,已流散于极边远塞,则宇宙之内,乡曲愚人为其所惑者,岂止曾静数人而已哉!……朕在九重大内,何由而知之,何从而究之?”(大义觉迷录,1999:245)。在雍正看来,乡曲愚民都像曾静一样僻处一隅,很容易受到流言的蛊惑,听信流言的天下愚民不可尽杀,曾静作为他们中的一个代表自然也没有必要处死。
尽管雍正断定流言源自允禩、允禟等人,他还是想通过曾静案来倒溯流言的传播路径,以证明自己判断无误,因此仍指示大臣们继续追查曾静误听的流言究竟是如何流播的。但是,从官方文件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曾静等人所听说的流言究竟源自哪里最终仍是一笔糊涂账。
广西巡抚金按照雍正五年五六月经衡州到广西安置的犯人名单,查实了八名人犯,其中两人已死,另一人为犯人之子,仅六岁,又有一名太监经查未闻有何言语。只有两名太监或有悖逆之语,或有怨望之语。后又查得两名太监,也有类似情况。最后,共查实五人有悖逆或怨望之语(金 ,1999a:94-95)。这些太监、旗人、犯官的所谓怨望或悖逆之语也许只是寻常牢骚而已,但是朝廷最后认定这些人沿途肆意散布了流言。据新任湖南巡抚赵弘恩奏称,“逆犯耿六格、吴守义、马守柱、达色、霍成等,经过各处,沿途称冤,逢人讪谤,解送之兵役、住宿之店家等皆共闻之,凡遇村店城市,高声呼招:‘你们都来听新皇帝的新闻,我们已受冤屈,要向你们告诉,好等你们向人传说’。又云:‘只好问我们的罪,岂能封我们的口’等语”(大义觉迷录,1999:242)。很难想象被押解的罪犯会嚣张到如此程度,这一叙述极不可信,很有可能是地方大员伪造供词或用刑之下的屈招,为的是迎合雍正的既定之见,即所有流言均源自允禩、允禟及其徒众。
王澍,曾静供出的一位神秘人物,他在湖南多地传播了不少有关雍正继位之际的秘闻,而且他自称“曾与十四爷同窗读过书”(杭亦禄等,1999b:84)。这一线索牵动了雍正的神经,也使得查案的官员寝食难安,曾静更是做梦都想找到王澍。曾静案到雍正七年十月就基本上结案了,曾静和张熙无罪释放,曾静本人在雍正八年初由刑部侍郎杭亦禄监护南下回乡。曾静回到湖南之后便进入新设立的湖南观风整俗使衙门,做了“宣扬圣德,化导愚民”的编外“宣传员”(赵弘恩等,1999:118),他比谁都着急着要寻出王澍其人,以报雍正不杀之恩。但是,王澍早在雍正二年便已经死了,只知道他在湖南确实传播了不少关于雍正的秘闻。
前后追查流言三年的结果是,朝廷最终也没有搞清楚曾静所“误听”的流言究竟是如何流播的。曾静从雍正元年起就陆续从各色人等那里听说各种流言,他能回忆起的流言传播者只是几个认识的人,其他的多是路过之人,很难追究到流言的实在源头,何况还有像王澍这样死无对证之人,更是无法追索流言的踪迹了。
二 为流言所困的皇帝
为什么在曾静案初起时雍正便敏锐地注意到此案的关键在于流言,及时地将谋反案当作流言案来处理,并竭力要追溯流言的源头?因为自继位之后雍正便深受各种流言的困扰,并一直试图澄清各种流言。
曾静投书中列举的那些流言并不新鲜,都是雍正早已听闻之事。导致曾静投书给岳钟琪的关于岳钟琪的流言,雍正也在曾静案发生的一年前就知道了,他视之为荒唐悖谬的谣传(陈康琪,1984:770;蒋良骐,2005:440)。曾静在投书中说雍正“屠弟”,这是雍正刚继位时“凌逼弟辈”传言的另一种说法,雍正元年正月的一道谕旨就对这些“外间匪类捏造”的流言进行了抨击,并用“实情”予以驳斥(蒋良骐,2005:376)。此谕中所提到的允禟府中的太监何玉柱,在曾静案中即被认定是造谣者之一(大义觉迷录,1999:241)。关于酗酒的传闻,雍正自己在元年、二年时就屡次听说过。雍正四年五月初九日,雍正在上谕中又对酗酒一事作了澄清。此时正好发生了提塘小抄私自报道端午节雍正与群臣在圆明园行舟饮酒取乐一事,雍正非常震怒,再次强调自己素不能饮酒,认为关于他酗酒的传闻显然是允禩、允禵等人所造的流言(雍正,1726:7-9)。曾静在投书中说雍正贪财,雍正主动在《大义觉迷录》中提到了籍没犯官家产一事(大义觉迷录,1999:144-145),此事雍正在四年七月曾有上谕专门驳斥,也是因为自他继位以来,“外间流言,有谓朕好抄人之家产”(萧奭,1959:289)。曾静所提及的流言中最严重的莫过于“谋父”(即篡位),关于这一传闻,雍正早在二年八月就专门予以驳斥,雍正在谕旨中指出:“皇考洞鉴其情,令允禵出征西宁,置之远地,无知之人反谓试用允禵,将定储位。允禵遂妄生觊觎,举国皆知。皇考年高体弱,置继统之子于数千里之远,有是理乎?”(雍正,1724:12-13)
雍正初年朝野充斥政治流言实由康熙末年以后政局不稳所致,储位之争是其中的关键。允禩、允禟、允娥、允禵等人是“明”争储位的一派,雍正在争储战中属于“暗”争的一方,原本并不被看好,最后承继大统多少有些令人意外,引起各种猜测而致流言蜂起实属自然,竞争对手肯定也脱不了造作谣言的干系。雍正登基之后的政治局面仍较混乱,诚如雍正所言,他们这个帝王之家诸兄弟之间的斗争“渐积已二十余年”(蒋良骐,2005:431),所以,他登基以后凡涉及兄弟间不和的传言,一般都要以明发谕旨的形式主动公开一些情况。雍正自继位以后就时常对一些传闻和流言进行辩驳,初时他要争取王公大臣的支持,是以多次向他们澄清一些流言,如前文“凌逼弟辈”的那几道谕旨,以及雍正三年二月就允禵、允禩、允禟等人种种不端行为的一番谕令,都是要王公大臣等“共知朕心耳”(蒋良骐,2005:400)。到了雍正四年五月,又有一道长达二千一百余字的谕旨,较为全面地清算了允禩集团的种种劣迹以及种种传言,此谕中提及的一些“逆党之事”见诸于后来公开出版的《大义觉迷录》。雍正不仅要求此谕要让在廷诸臣知道,并且要求他们“录出奏览后,传与京城内外八旗军民人等一体知之”(蒋良骐,2005:429)。雍正之所以要以自曝家丑式的方式公开宫廷争斗秘闻,就是想让未必能尽知内情的人都能知晓允禩等人的不法行迹,同时也表明自己毫无所隐的真诚态度。他在雍正五年六月的谕旨中再次就流言公开辩诬,并强调“朕之所深知者,在廷诸臣未必能尽知之……而天下之人,未必能尽知之。”因此要将王公大臣所奏“及朕此旨,宣示中外,使咸知朕万难之苦衷”(蒋良骐,2005:432)。
雍正的宠臣鄂尔泰对曾静受流言影响一事有一个总结,他指出,“其所以能如此、得如此者,臣以为其事有渐、其来有因,如诬谤圣躬诸事,若非由内而外、由满而汉,谁能以影响全无之言据为可信?此阿其那、塞思黑等之本意,为逆贼曾静之本说也”(鄂尔泰,1729)。这一说法很好地解释了雍正何以如此重视曾静案中的流言传播,又为何要善待曾静。雍正是想借曾静案来揭示流言背后的政治敌对势力,以归罪于允禩等人来减轻曾静误听流言的罪责,进而采取措施消除流传于民间社会的流言,以“大义”彻底“觉迷”与曾静一样的广大愚民。
三 似奇非奇的基层宣传
曾静案之前,雍正是以直接打击政敌的方式来肃清流言,对于流言所及的下层社会他没有顾及,因为他彼时并不清楚关于他的那些流言在民间究竟是怎样的流播情形。
曾静案发时,允禩、允禟已死两三年了,困扰雍正数年的“朋党”不再是问题。曾静案使雍正认识到,消灭政敌的肉体容易,消除政敌所造流言的社会影响却不容易。他之所以不杀曾静,之所以要出版《大义觉迷录》,看似“奇料理”,其实是他的策略转向了下层社会。正如孟森先生所指出的,雍正一见逆书即断定其中的谣诼来自允禩等人,所以要确获谣言的线索,并利用此案当事人和材料以广宣传,“从此可以释天下之疑,而明己之无此过咎。故心感曾静之与以宣传机会,心焉袒之”(孟森,2006:388)。按照雍正的皇权思维逻辑,这样做就可以从上到下彻底消除流言的影响了,为此,他需要具有社会动员性的大规模宣传行动。
雍正七年闰七月十六日,怡亲王允祥、大学士马尔泰、张廷玉、蒋廷锡等奏请“编次上谕,刊刻颁布”,这就是一直刊刻至雍正驾崩前的《雍正上谕》。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决定刊刻广布上谕的时间正是曾静案最后定案之前,显然,曾静案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朝廷采用广布上谕的正面宣传措施来改善雍正的帝王形象。此后,朝廷还刊刻出版了雍正与大臣之间的硃批密折,即鄂尔泰所编的《雍正硃批谕旨》。密折原来是只有雍正与具折大臣才能看到的秘密文件,在雍正末年即已公开刊行,可见朝廷为了打造雍正的勤政形象甚而至于不惜打破秘密政治的禁忌。
刊刻上谕和硃批奏折是常规的正面宣传手段,雍正还要利用曾静案从反面来消除流言的影响。他的做法是主动公开在他继位过程中社会上传播的种种流言,作为打击的靶子收录在《大义觉迷录》一书中。在这本书中,雍正以凌厉的责问逐条驳斥曾静在投书中的流言和指责,曾静则从头至尾表示彻底悔罪、心悦诚服,并对自己从原来的无知到充分知悉朝廷和雍正政绩因而痛改前非的转变过程作了发自肺腑的阐述。曾静以流言受害者的身份努力洗刷自己,同时也洗刷另一个流言受害者——雍正,两个流言受害者配合默契,雍正对曾静的表现应是非常满意的,因此予以格外优待。在雍正眼中,天下无知愚民大概都和曾静一样,在得知流言背后的“真相”之后,也会像曾静那样从心底里感服,所以,曾静的感化过程对雍正而言是绝好的宣传材料。
雍正谕令将《大义觉迷录》“通行颁布天下各府州县远乡僻壤,俾读书士子及乡曲小民共知之”,并在每个学宫中至少贮藏一册(大义觉迷录,1999:138)。更出格的措施是,此书还被纳入全国各地朔、望讲圣谕的乡约活动中,直接面对广大民众进行口头宣讲。敢于主动曝光宫廷纷争并由官方出面有组织地广为传布,如此做法确实出人意料。在此不妨引一段谕旨,以说明雍正如此出奇料理的理由。雍正七年七月初九日,礼部侍郎钱以垲奏请严行禁止造言诽谤朝廷,奉上谕:
“此奏识见卑鄙,似此弭谤之举,朕不为也。国家如有可谤之处,即加以严禁,可能消灭天下后世之议论乎?如无可谤议,而奸恶之徒如吕留良、严鸿逵、曾静辈捏造妖妄之言诬谤诋毁,此匪类自取诛戮耳。天下后世自有公论,岂有尽昧天良而共被其蛊惑者乎?又何必禁也。朕大笑而览之。”(雍正,1729:12-13)
从“朕大笑而览之”一语可以看出,雍正对自己的“奇料理”十分自信。这是符合雍正的皇权思维逻辑的,他以为只要自己敢于推诚布公,公开的宣讲活动就能收到弭谤的效果。但是,绝对皇权的思维逻辑往往附带着自身的传播盲点:大规模的群众性宣传往往达不到甚至会偏离传播者预设的目的。
四 结语:“奇料理”的意外后果
雍正自登基以后就采取了较为出奇的举措来对付政治流言,如不时颁发谕旨主动公布一些政治流言并加以驳斥,同时公开兄弟间的宫廷斗争情形。上文已提及,有些谕旨是通过内阁下发的,有些则明确表示要“宣示中外”,这意味着有些含有流言的驳斥性谕旨可能见于邸报,由此进入民间社会的人际传播网络。虽然那些流言被雍正否认并加以澄清,但是在人际传播的过程中,雍正的驳斥很可能被忽略,剩下的也许只有“流言”。毕竟,宫廷内斗之事是普通民众乐于谈论并传播的内容,事情的真假并不那么重要,这是民间社会口头传播的一个特点。如此,则王澍所传和曾静等人所听说的流言至少有一部分可能来自官方渠道,只是已经经过了人际之间的再传播,完全转变成了口传流言。换言之,最早的政治流言确如鄂尔泰所言“由内而外,由满而汉”,即通过口头传播的形式流传开来,但是,谕旨、邸报在此过程中也起了一定的作用,这是雍正没有意识到的。其实,他自己在整个流言传播链中早已是一个传播者!如果没有他在曾静案之前经常在谕旨中列举流言并加以驳斥,并将一些谕旨“宣示中外”,那些流言也不至于那么快便流播于民间社会。这是曾静案发前雍正出奇料理政治流言的一个意外后果。
曾静案发,雍正主要面对的不再是朝堂之上的臣僚和八旗子弟,而是帝国境内的亿万平民百姓,谕旨和邸报显然不足以承担消除民间社会流言的弭谤任务。雍正曾说,对曾静案的处理他也可以“暗中寝息其事”,不过这样一来就显得自己真的做了亏心事,于是便毅然选择“就其所言明目张胆宣示播告”(大义觉迷录,1999:139),其方式即面向全民发动一场前所未见的大规模群众性宣传活动。但是,雍正的这一“奇料理”实际上陷自己于一个不可控制的传播险境之中。
即使有邸报的传播,我们也无从判断在曾静案发前关于雍正的那些流言在民间社会里的传播范围究竟有多广,有一点却是可以确定的,即那些流言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达到帝国境内尽人皆知的程度。雍正利用基层乡约制度每月两次宣讲《大义觉迷录》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他自己想借此彻底消除流言的初衷。一方面,那些被视作流言而被雍正逐一驳斥的“毫无影响之事”很有可能由此而变成广为人知之事,至少是进一步扩大了流言的传播面;另一方面,作为反证的某些“事实”原本也许并不为小民百姓所知,经过雍正的主动叙述,也像传奇故事一样为人津津乐道了,特别是“圣祖皇帝原传十四阿哥允禵天下,皇上将‘十’字改为‘于’字”这一传闻。据雍正叙述,曾静在湖南听说“先帝欲将大统传与允禵,圣躬不豫时降旨召允禵来京,其旨为隆科多所隐”,后将遗诏中“十”改为“于”的传闻是耿六格在受审时供称的(大义觉迷录,1999:241),曾静原本并未听说过这一细节,是雍正本人在《大义觉迷录》中公开披露的。
更不可控的是,雍正决定“明目张胆宣示播告”之后,小民百姓便可“奉旨”“明目张胆”地谈论并传播这些流言和宫廷秘闻。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大义觉迷录》中的那些宫廷传闻更具有戏剧性,更能成为人际传播中的谈资,他们不会在乎或很容易忘记雍正的那些辩驳之词,更何况雍正在辩驳过程中所叙述的“事实”确实也存在着漏洞。可以想见,每月朔、望听宣的小民百姓对《大义觉迷录》所载的宫廷秘闻的兴趣肯定远远高于雍正对华夷之辨的论说。而且,难道他们不会将从宣讲中听来的政治秘闻“低声独自告诉”更多没有参加听讲的人吗?
雍正的继承人乾隆看到了群众性宣讲存在的危险,甫继位便不顾雍正的谕令,先是将受到雍正优待的曾静、张熙凌迟处死。随即采纳了刑部尚书徐本的奏请,立即停止每月朔、望宣讲《大义觉迷录》。徐本提出的主要禁讲理由是,“似此谤毁君父之言,每于月吉宣之于口,实为天下臣民所不忍听闻者”(徐本,1991:[32]511),《大义觉迷录》也被乾隆勒令收回。可见,乾隆和徐本所在意的是《大义觉迷录》中作为驳斥靶子的那些流言以及雍正主动提供的宫廷秘闻,他们认为向民众宣讲《大义觉迷录》会导致流言产生更强、更大的间接传播杀伤力。再过四十三年,雍正亲自下令刊刻并强行颁至全国各地的《大义觉迷录》竟然成了大清的“违碍书籍”,即实际上的禁书。河南布政使荣柱奉旨查禁“违碍书籍”,并刻成《应缴违碍书籍各种名目》一书,《大义觉迷录》赫然在目,竟然与吕留良的《晚村文集》紧挨在一起(荣柱,1941:151)。乾隆甘冒不孝之名在雍正十三年底即违背其父皇的旨意,证明了雍正的“奇料理”在乾隆看来是错误的,再将其父苦心孤诣炮制的《大义觉迷录》列为禁书则更令人惊骇,它肯定会引发人们的猜测:《大义觉迷录》所载的那些“影响全无之事”也许是真的吧。
雍正原来想通过自己不欺人、不欺天的坦然播告行为“得白于天下后世”(大义觉迷录,1999:153-154),历史已经证明他的这番“奇料理”事与愿违,因为在此过程中他自己无意间充当了自己“流言”的超级传播者,在当时便通过基层宣讲几何级地扩大了这些流言,并部分借助《大义觉迷录》这本奇书使那些流言流传至今。雍正的“奇料理”之所以未能达到预期目的,主要在于皇权思维所致的传播盲点使他根本看不到“明目张胆宣示播告”的结果是进一步助长了流言的传播,更不会意识到他自己也在不断推动着流言的传播。乾隆截断乃父积极的宣传措施,本意在于消除其连带的负面影响,但是,他的禁止传播举措也存在着盲点,他没有预料到禁止宣讲并收回《大义觉迷录》,后进一步将其列入禁书,实际上是进一步增大了其父承继大统合法性的疑问,也在无意中增强了篡位流言的可信度。这对帝王父子在对付社会流言的“奇料理”过程中最终都走向了初衷的反面,这是绝对掌权者的权力思维很难避免的结果。
本文系简写版,注释及参考文献从略,原文刊载于《国际新闻界》2025年第6期。
本期执编/曹书圆
全国各地邮局均可订阅《国际新闻界》,国内邮发代号:82-849,欢迎您订阅!
您也可通过下方二维码或网址https://mall.11185.cn/h5/#/bkGoodsDetails?spuId=113613&from=imgShare&dsId=zxSWChat&dsModule=c3df4964-af5d-40a8-d6cc-a768b5306e52 ,进入中国邮政微商城订阅本刊。
您还可访问《国际新闻界》官方网站 http://cjjc.ruc.edu.cn/ ,免费获取往期pdf版本。
来源:国际新闻界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