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底,陕西省咸阳彬州市警方接到举报:城区内开元寺塔的地宫被盗挖了!警方非常重视,开元寺塔,也称“彬塔”“彬县塔”,俗称“雷峰塔”。创建于北宋皇祐五年(1053年),2001年6月25日,古塔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塔外形线条优美圆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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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陕西省咸阳彬州市警方接到举报:城区内开元寺塔的地宫被盗挖了!警方非常重视,开元寺塔,也称“彬塔”“彬县塔”,俗称“雷峰塔”。创建于北宋皇祐五年(1053年),2001年6月25日,古塔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塔外形线条优美圆润,营造技艺精湛,显示了唐宋时期高超的建筑艺术。
警方随即走访了文保单位,而文保部门反馈地宫的一直没有被打开过,景区都有安排巡视活动,现场勘测周围的地面也根本没有被挖掘的迹象。经过警方和文保部门研讨,结合之前对国内其他古塔发生文物盗窃案件的分析,大家提出是否有挖掘地道,盗取地宫文物的可能?于是2018年1月16日成立了专案组,公安部也将此案做为2018第9号督办的大要案件。专案组首要任务对开元寺塔周边环境进行了大规模的排查。
这时候,一家距离古塔200米左右,塔前广场旁边药材公司院内的一家门面房进入了警方的视线。这里曾是一家名为川香食府的饭店,经查该饭店为山西籍一名女子赵某花租下,2015年4月底开业,平日也是正常经营。
但是在调查赵某花的社会关系中,警方得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赵某花妹妹的老公叫卫某刚,这位山西籍53岁的卫某刚是被警方打击过的一名文物盗窃犯罪分子。2002年12月6日,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法院以卫某刚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2004年,新绛县法院以另外一起盗墓案,判处尚在服刑中的卫某刚有期徒刑,服刑到2011年出狱。警方摸排中又发现该饭店的山西长治籍的员工严某强,曾与卫某刚同监狱服刑。综合信息警方判断卫某刚、严某强犯罪嫌疑很大,于是赶赴山西省长治市抓获了这两个犯罪嫌疑人。
经过审讯,开元寺古塔的案件全部清晰:2001年卫某刚曾计划盗挖开元寺元古塔地宫文物,当时他在开元寺塔附近开了间蛋糕店实施挖洞盗宝,因为往外运土方被附近群众的举报未得逞。后被抓服刑出狱后,卫某刚再次盯上开元寺古塔。
2015年1月至4月,卫某刚先后纠结山西籍杨某清、王某平、张某丽、黄某森等人,经过4次踩点,租下门面开饭店,自制轨道、电锯、照明灯、推土车等等工具,3个月筹备后便开始盗挖活动。
挖掘地点选择在饭店前台旁的墙角,向下及垂直向古塔方向挖洞。
饭店地面上只有一块瓷砖大小,盗洞却深8米,洞口高宽70*50厘米不等。这伙人白天经营饭店,晚上10点打烊后就开始挖掘,一直干到凌晨4点,并将挖出的土方用塑料编织袋装好开面包车运走。地面上把瓷砖盖上,上面再放一张桌子,饭店继续经营以此掩人耳目。
2015年的10月份,他们挖掘了280米,进入地宫盗取了全部的文物,只留下一块物账碑。盗挖活动结束后,他们用泥土把盗洞回填。饭店经营一个月后就退房逃跑了。
事后卫某刚以近600万的价格卖给了谭某和刘某某。他们又以2300万出售给浙江省杭州籍的阮某,陕西警方跨越山西、北京、河南、宁夏、四川、浙江等地,先后抓获36个犯罪嫌疑人,2018年10月11日从阮某家中缴获了文物。警方在对犯罪分子审讯过程中,获知:地宫长1.5米左右,宽1.3米,一面有弓形宫门,宫门70厘米宽,用砖砌塞着,另外三面宫壁是砖砌的,还有相连的石栏,石栏距离宫壁约30厘米,石栏的两头接着宫壁,石栏上有破损的铁片。地宫里面有三个棺材,宫门对面的石壁前放着一个铜棺,铜棺里面是一个银棺,银棺里面是一个鎏金棺,鎏金棺里面是一个小金棺,小金棺里面放着一节骨头。铜棺里面还有2个小琉璃瓶和2个小铜镜。在铜棺的左前方放着一个石棺,石棺里面有一个小铜棺。在铜棺的右前方横放着一个银棺,银棺里面有1个琉璃瓶和一些破损的琉璃瓶碎片。靠近宫门的石栏两侧,放着2个铜瓶、2个瓷盘、4个左右海螺,瓷盘已经破损,两侧石栏旁边各放着2个大铜镜,地宫顶部正中间挂着1个小一点的铜镜。地宫底部还有很多瓷片、铁片。部分棺材上有字,刻着“大宋、皇佑”等字样。
经过文保部门与物账碑对比鉴定这批文物为:石棺、花卉纹鎏金银棺、双凤纹鎏金银椁、铜棺、铜质菩萨造像、银质净瓶、琉璃净瓶、白色瓷碗、白色瓷碟、黑色瓷瓶、铜镜、银质贡盘、法螺、珊瑚、开元通宝铜钱和100多颗舍利等珍贵的文物。其中石塔、阿育王塔等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5件、三级文物29件、一般文物57件。如今,这些珍贵文物被妥善保存在咸阳市文保中心。
案件审讯中,让警方惊讶的是:卫某刚的父亲也是一名盗墓分子。卫某刚14岁“子承父业”开始参与盗墓犯罪活动,先后经过三位“师傅”的点播。为了使得犯罪行为顺利开展,他收集、购买、学习了大量的古文献、古塔、文物的书籍,自己还写下2本心得笔记,记载大量山西古塔位置、历史背景、当地宗教风俗以及民间习俗等知识。
具有讽刺的是:他专门将参与盗挖开元寺古塔活动同伙的生辰八字让一位“师傅”分析是否合适,而这位所谓的“师傅”不久之后在一次盗墓活动中,因盗洞坍塌而死。卫某刚的弟弟,也是在盗墓时因盗洞坍塌而死。
审讯还得知,卫某刚还是多起文物保护单位盗窃案的主犯:
2011年七至八月间,卫某刚与妻姐赵某花假扮夫妻在陕西咸阳的唐代清梵寺塔对面只隔了一条七八米宽的马路处租赁了一套民宅,开了一家小店卖烧饼。他们每天挖一手提袋土的速度,经过约11个月的挖掘,从清梵寺塔中盗出一座刻有诸佛舍利塔、金骨及舍利、“大宋大中祥四年”等字样的石塔及银制阿育王塔、金佛骨、舍利子、铜镜等文物共18件/组。
2011年年末,卫某刚伙同胡某再次使出了同样的伎俩,目标锁定陕西省蒲城县双塔之一的唐代慧彻寺塔地宫。在附近租赁门面房经营小吃店。2012年正月开始打洞盗掘古塔,后发现该塔已被盗掘,将竖洞回填后离开。
2013年9月,卫某刚和胡某再次联手,来到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实验小学院内太平寺古塔,租赁门面房、经营“打饼子”小吃店,挖掘地道进入塔下地宫,结果发现塔下地宫内已被盗掘一空。
2013年11月,卫某、张某刚等人这一次盯上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的旬邑泰塔,他们租赁民房经营蒸馍店,卫某刚用经纬仪进行定位,确定挖洞方向。一个月后他们挖地道进入地宫,盗取了释迦牟尼涅槃像、舍利子、铜棺(内含银棺)、琉璃瓶、铜质小佛像等文物24件/组。他们以196万元贩卖了文物。
2014年10月,卫某刚又伙同同伙,在山西省代县元代阿育王塔附近租下民房,再次利用经纬仪定位,开始打盗洞盗掘。由于找不到地宫,卫某刚一伙无功而返。
2016年,卫某刚与人合谋盗掘山西省运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东郭村墓地,由于盗墓期间卫某刚等几人被专案组抓获,还未出土文物。
2020年4月21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法院对系列盗掘古塔地宫、古墓葬案2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判决:主犯卫某刚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他被告人被判处从“判三缓四”至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的刑罚。
其实类似这样的盗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塔时间层出不断:
2005年7月,主犯刘某联手同伙,租住天津蓟州观音寺白塔附近民房挖地道盗取塔下珍贵文物200多件文物,其中100多件至今难觅。
2007年,姜某以从事海鲜生意为名租下山东省兖州市博物馆院内兴隆塔北侧的门面房,伙同3人挖地道进入塔下底地宫,盗取文物。
2010年11月,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南安寺塔地宫被盗,丢失132件文物,其中辽代舍利金塔等一级文物4件。该舍利金塔,为在河北省境内首次发现。
2012年,岳某等7人盗挖陕西省合阳县罗山寺塔,5天挖出一条18米长、高约0.68米的半圆形盗洞并盗取文物。
2014年8月,山阳县色河铺镇庙沟村一座明代5层古石塔被人盗走2层。市局挂牌督办此案,经过60余天的侦查,破获了该案件。
2017年11月,蔡某盗取了浙江杭州临安区高僧墓塔,警方后抓获犯罪分子,追缴两座古墓塔6组12个部件。后在蔡某家中缴获其将1座塔的塔盖与塔身被组合拼接后,当茶几使用。
从网络资料查询,在2020年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联合部署为期一年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这时间警方共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100余起,打掉文物犯罪团伙20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追缴文物2.2万余件。
来源:小郑历史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