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让孩子从幼儿园毕业后快速适应上学环境,很多家长都会在上一年级前给孩子选择幼小衔接班。沈阳市民洪女士的儿子今年上小学,开学前,她把儿子送去一所名为“沈阳跷跷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幼小衔接机构,但没想到孩子在“幼小衔接”班受伤了。
为了让孩子从幼儿园毕业后快速适应上学环境,很多家长都会在上一年级前给孩子选择幼小衔接班。沈阳市民洪女士的儿子今年上小学,开学前,她把儿子送去一所名为“沈阳跷跷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幼小衔接机构,但没想到孩子在“幼小衔接”班受伤了。
谁应该为受伤的孩子负责任?洪女士向辽宁交通广播《新闻麻辣烫》的新闻热线18540579975求助。
【录音洪女士讲述事情经过:
发生事儿的时候是7月份,那个时候没到上学,现在刚上小学一年级。在7月16号的时候,孩子晚上放学的时候就告诉我:“妈妈我脖子疼”。当时我就找老师了。老师就说那意思“没事儿”,我说那你给我看一下监控,她说放学了,明天有时间我给你放吧。我说那谁碰到他了吗?那个大班老师说就碰了一下。
第2天我又问了老师,老师说这孩子没啥事,他调查了就一个孩子碰了他脖子一下。等到晚上的时候他脖子还疼,然后我说我想看监控,他们又给我遮过去,就不让我看监控。因为孩子晚上疼的有点睡不着觉了,我一看别耽误了,(7月)18号的时候我去就诊了,寰枢椎半脱位了。】
洪女士向记者提供了多份医院治疗记录,内容显示,今年7月22日到8月12日、8月27日到9月3日,洪女士的儿子(6岁)分别在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沈阳市儿童医院住院治疗,两次住院的原因主要是“寰枢椎半脱位”,在一份医院出院记录中有“出院诊断:颈椎外伤、寰枢椎半脱位”字样。洪女士告诉记者,儿子两次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一万元。
意识到问题严重,洪女士再次和沈阳跷跷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沟通,要求查看事发时的录像。
【录音洪女士要求看监控:
然后那个时候我就想跟他家看监控,他家就不让看,然后我就报警了。】
针对洪女士的投诉,记者联系到了沈阳跷跷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朱女士。关于拒绝洪女士查看监控视频问题,朱女士的解释是,视频画面中有其他幼儿,公司认为单独给洪女士查看视频不合适。
【录音跷跷板教育咨询公司朱女士解释不给看监控的原因:
你这个属于涉及到别人隐私的问题,他不可能就是把这个录像给谁,这个在法律上也是不允许的,那这个东西只有法院和派出所能,其他任何一个人都介入不了的。】
洪女士报警后,在派出所看到了事发时的视频,并在警方协调下和四名当事幼儿的家长以及沈阳跷跷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协商问题解决方案,但是最终这几方没能达成一致。
【录音洪女士介绍看完监控后和涉事孩子家长的协商情况:
发现监控里边儿老师自始至终都在。有4个孩子连拽带拧脖子、拳打脚踢地打了30多分钟,一共打了三次,4个孩子还有人拿水瓶砸的,每一次老师都没管。几个人谈的过程家长就是问(我的诉求),我说我要道歉,正常你看病赔偿对不,因为我前期都是我垫付。然后那个家长就说“我没钱,我现在没有心情跟你唠这个,你得同情我,因为我家里可能有事,我微信里就2000块钱,
我就赔个千八吧”。
他们是涉及4个孩子,还有幼儿园,其他家长说那我就摸了一下手。我说不可能你就摸了一下手,我说打了三次,我说我要求你们看监控,我叫你们来没有一个是无辜的。那他说“我不负责那么重的责任,我就能赔个千八的”。】
沈阳跷跷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朱女士则表明态度,他们该承担什么责任一定会承担。
【录音跷跷板教育咨询公司朱女士表明态度:
朱女士:我这方是全力配合。
记者:在我们培训机构发生这样的事儿,您说“配合”,您这边应该负什么责任?
朱女士:我该承担的责任都承担,我也跟家长说过了。只是对方几位家长不配合,我们不会逃避任何责任的,该我们承担我们都会承担。
记者:我看名字是“(沈阳)跷跷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收了这么多小孩儿做幼小衔接,有教育局批准的资质吗?
朱女士:我们资质都是有的
记者:事情发生后教育局找过你们吗?
朱女士:找过多少回了,对方家长不配合,我们全力配合。这几个人要是这样也没有办法,就走法律程序。】
洪女士的孩子在“幼小衔接”机构被其他孩子打伤的时间是7月16日,而在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正式施行。
针对“幼小衔接”教育,这部法律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任何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不得教授学前儿童小学阶段的课程。”
2021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到“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
2022年,沈阳市教育局出台《沈阳市幼小衔接攻坚行动计划》规定:“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的行为,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从国家法律到部门规章,再到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都有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幼小衔接”班的限制性规定,那么沈阳跷跷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是否存在违规办学?在这家机构发生低龄幼儿受伤事件后,教育主管部门做了哪些工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于10月11日向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提出采访要求,和平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工作人员没有同意记者的采访要求,同时表示洪女士已经通过12345投诉此事,教育局将安排相应科室处理此事,通过相关平台向当事人反馈。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蒲伟认为,洪女士和受伤儿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4名当事儿童及其监护人以及涉事教育机构。
【录音律师观点:
幼小衔接机构它的存在实际上是破坏了整个教育的一个公平性,全国各地的很多教育部门都发文要求小学必须从零开始,所有的这种教育机构都不得开展幼小衔接工作。幼小衔接机构基本不会受到教育部门的审批,那么有一些幼小衔接机构,它实际上开设的名义就是一个类似于个体户或者是商业性质的一个机构,教育部门在这种情况下他就很难对这种结构进行一个监管,在不属于他备案的情况下,所以这个事儿就是从目前来看是一个行政方面的一个空白。】
洪女士的遭遇提醒我们,目前在社会上依然存在打着“幼小衔接”名义招生的培训机构,而家长们并没有意识到,这类机构表面看和幼儿园差不多,但实际上“幼小衔接”机构和正规幼儿园的法律地位完全不同。把孩子送到这类机构,一旦发生纠纷,家长依法维权时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困难。
而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而言,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规范学前教育实施,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是国家赋予的工作职能,针对“幼小衔接”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应该及时拿出解决办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来源:辽宁正在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