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认罪!贩卖‘翻墙’软件破坏了网络安全,我深受教训,今后必当守法。”日前,在鸡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件的庭审中,被告人刘某当庭忏悔。
本报讯 (王舒敏 秦利聪)“我认罪!贩卖‘翻墙’软件破坏了网络安全,我深受教训,今后必当守法。”日前,在鸡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件的庭审中,被告人刘某当庭忏悔。
2024年8月,鸡泽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微信平台贩卖“翻墙”软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鸡泽县检察院受邀提前介入,引导警方从社交平台发布的信息入手,顺着资金流转线索深挖,逐步锁定嫌疑人刘某,并收集到其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社交网络平台发布的关于“翻墙”教程广告、售卖“翻墙”节点链接的证据。最终,公安机关认定刘某为他人提供“翻墙”所用的节点链接共计1345人次,非法获利59131.9元。
今年5月,鸡泽县检察院以刘某涉嫌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日前,鸡泽县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以被告人刘某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检察官提醒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任何试图规避国家网络监管、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大家要自觉抵制“翻墙”软件,不开发、不销售、不使用、不传播此类违法工具,共同维护安全、有序、健康的网络环境。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