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酱园弄奇案:女子杀夫碎尸,审讯供出俩帮凶,为何最后被轻判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10-12 21:42 2

摘要:1945年3月20日,上海的清晨,天还没怎么亮,空气里还带着黄浦江上吹来的湿冷水汽。

1945年3月20日,上海的清晨,天还没怎么亮,空气里还带着黄浦江上吹来的湿冷水汽。

在那个叫酱园弄的地方,生活就像是一锅熬了太久的杂烩汤,什么人、什么事儿都有。

酱园弄85号,一栋典型的石库门房子,木质的楼梯踩上去咯吱作响,墙壁上糊着层层叠叠的报纸,早已看不清原来的颜色。这里住着的,都是在十里洋场里讨生活的最底层的人。

住在三楼的张氏,是个老实巴交的妇人,每天起得比鸡都早。这天,她照例拎着木盆去公用水龙头打水,眼睛还半睁半闭,脚底下却一个趔趄,差点摔个大马趴。

低头一看,张氏的魂儿差点吓飞了。

就在楼梯扶手旁边,赫然是一大滩暗红色的液体,黏糊糊的,在晨光熹微中泛着不祥的光。那颜色,那质地,张氏活了半辈子,一眼就认出来了——血,这是人血!

老实的张氏哪见过这阵仗,腿肚子当场就软了,手里的木盆“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她连滚带爬地跑下楼,去找这栋楼的二房东,王燮阳。

说起这位王燮阳,那在酱园弄也算一号人物。主业是包租公,副业是算命先生,因其眼光毒辣,算事奇准,人送外号“王瞎子”。

当然,他眼睛好得很,这外号纯粹是同行和客人们出于敬畏送上的“尊称”。

王瞎子听完张氏哆哆嗦嗦的描述,倒是不慌不忙。

他慢条斯理地穿好长衫,呷了一口热茶,这才跟着张氏上了楼。

到了现场,王瞎子蹲下身子,仔细端详。那液体通体暗红,已经有些凝固,嗯,是血迹没错了。他凑近了用鼻子闻了闻,一股子腥臭味直冲脑门。

狠人就是狠人,王瞎子竟然伸出手指头沾了一点,往嘴里一放,咂摸了一下,随即“呸”的一声吐在地上。

“是人血,没错了。”他下了结论。

可这楼道里,哪来这么多血?

王瞎子顺着血迹往上看,很快就发现了源头——血,是从四楼的天花板上渗下来的,一滴一滴,还在往下淌。

身为包租公,王瞎子那点见识广博的风范瞬间就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冲天的怒火:好家伙,把我的房子弄成这样,血乎拉次的,这还怎么租给下家?我看你们的押金是不想要了!

但就在这怒火中烧的当口,王瞎子心里却“咯噔”一下,想起了一桩旧事。

那还是四楼的租户詹云影刚搬来的时候,王瞎子给他看过相。

当时他就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那个叫“詹大块头”的男人说过:“老弟,我看你面相带煞,戾气重,对枕边人可得好点,不然,恐有血光之灾啊。”

当时詹云衣袖一甩,浑不在意。没想到,一语成谶。

王瞎子心里虽然犯嘀咕,但房东的本能还是驱使着他怒气冲冲地上了四楼。

他“砰砰砰”地砸着四楼的房门,准备把租户揪出来大骂一顿。

门,吱呀一声开了。

开门的,是一个女人。披头散发,眼神空洞,脸上还沾着几点血污,整个人就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王瞎子刚要开口的喝骂,硬生生卡在了喉咙里。

只见那女人根本没看他,只是对着空气,一遍又一遍地喃喃自语,声音不大,却像一把锥子,直往人心里钻:

“我把他杀了……我把他杀了……我把他杀了……”

王瞎子的一腔怒火,瞬间被这盆冰水浇了个透心凉,从头凉到脚。

他脑子里“嗡”的一声,什么押金,什么房子,全抛到了爪哇国。他大叫一声,那声音凄厉得能划破上海的黎明。

“杀人啦!”

说完,他转身就跑,连滚带爬,那速度比见了真鬼还快,一溜烟儿地冲向了警局的方向。

上海警局接到王瞎子的报案,动作倒也麻利。警察们赶到酱园弄85号,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摸清了事情的大致脉络。

死者,詹云影,因为生得人高马大,一米八几的个头,在普遍瘦小的南方人里显得格外扎眼,邻居们都叫他“詹大块头”。

而那个开门的疯女人,正是他的妻子,詹周氏。

要说清这件事,还得从这个叫詹周氏的女人说起。

她本不姓周,她姓杜,叫杜春兰。一个听起来颇有几分诗意的名字,却配上了一段毫无诗意的人生。

她是个苦命人。父母早亡,从小被亲戚养大。那年头,亲戚养家,可不是什么温情脉脉的戏码,不过是多了一张吃饭的嘴,多了一个可以使唤的劳力。

后来,她干脆就跟了亲戚的姓,改名叫周慧珍。

九岁那年,亲戚做主,把她卖进了当铺,给当铺老板做了丫鬟。从此,她的名字、她的尊严,都被锁在了那高高的柜台后面。

在当铺里,她当了八年丫鬟。暗无天日的八年过去,在她十七岁那年,当铺主人大约是良心发现,大发善心,把她许给了店里的伙计詹云影,还正儿八经地给他们订了婚。

对于周慧珍来说,这是她灰暗人生里照进来的第一束光。她以为,苦日子终于到头了。

订婚那天,詹云影送了她一件礼物。那是一支廉价但还算精致的珠花发簪,在灯下闪着微弱的光。

这是她这辈子收到的第一件礼物,也是唯一的一件。她把发簪视若珍宝,小心翼翼地藏在贴身的衣兜里,仿佛那就是她未来幸福生活的全部凭证。

四年后,周慧珍二十一岁,詹云影正式迎娶了她。

成了家,就不能再赖在老板家里。詹云影带着周慧珍,在酱园弄85号租下了四楼那间狭小压抑的房间,开始了他们的新婚生活。

周慧珍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她从小无父无母,受尽白眼,如今终于有了一个自己的家,一个名义上可以依靠的丈夫。她内心的喜悦,是外人无法想象的。

只可惜,这世上最靠不住的,就是幻想。

婚后的头两个月,詹云影还算老实。可新鲜劲儿一过,他骨子里的那些恶习便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周慧珍先是发现他寻花问柳,后来更是撞见他聚众赌博。

原来,在娶她之前,詹云影就因为手脚不干净,被当铺辞退了。

这个新家庭的开销,全靠他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地做点小生意,勉强糊口。

可自从他迷上了牌桌,这个家能不能开伙,就全看他的运气了。

赢了钱,他能带回家几个小钱,买点米面;要是输了,非但分文不给,还要把家里但凡值点钱的东西拿出去当了,换成赌本。

日子这么过,神仙也扛不住。

周慧珍作为旧社会的传统女性,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常常是三天饿七顿。

实在受不了了,她便鼓起勇气劝丈夫,请相公少在外面鬼混,还是找份正经工作要紧。

谁知,这詹云影也是个旧式的传统男人,而且是传统里最糟粕的那种。他一听这话,眉毛倒竖,反手一个大耳刮子就抽了过去,嘴里还骂骂咧咧:

“啪!”

“侬是教阿拉做人是伐?”(你是教我做人吗?)

可怜周慧珍一片好心,换来的却是一顿拳打脚踢。次数多了,她也看明白了,这个男人,靠不住。要想活下去,只能靠自己。

好在当时的上海,风气还算开明,一些工厂也招女工。

周慧珍四处打听,得知附近一家纱厂正在招人。

那活儿又脏又累,工资也低,但对于一个不识字、走投无路的女人来说,已是天大的恩赐。

她毫不犹豫地去应聘了,想着自己挣钱,至少能吃上一口饱饭。

然而,她低估了丈夫的无耻和暴虐。

她去纱厂上班没几天,詹云影就知道了。这个男人,在知道妻子外出打工补贴家用后,非但没有一丝高兴,反而勃然大怒。在他看来,老婆出去抛头露面,就是给他丢了面子!

“阿拉不要面子的哇?侬出去打工,阿拉的脸往哪儿搁?侬是不是在外面勾搭上哪个野男人了?”

他不分青红皂白,对着周慧珍就是一顿往死里打。打得她浑身是伤,奄奄一息,还逼着她辞去了纱厂的工作。

从那以后,詹云影对她的控制变本加厉。不准她随意出门,稍有不顺心,连饭都不给她吃。他自己暴虐又没钱,家里的开销,甚至房租,都得周慧珍想办法。

在这样的绝境下,周慧珍很快当光了自己身边所有值钱的东西,又开始向邻居们借钱。

可她一个被禁锢在家里的女人,哪有偿还能力?时间一长,邻居们见了她都绕道走,偶尔碰上了,也是催她还钱。

她也试着问詹云影要钱还债,结果毫无悬念——又是一顿毒打,外加一句“你是不是把钱给野男人了”的污蔑。

这样的日子,连王瞎子都看得出来,根本没法过。

可周慧珍,一个没读过书的旧式女性,在她的认知里,离婚比死还可怕。更何况,她无父无母,无亲无故,离了婚,又能投奔谁呢?

终于,在又一次被毒打并饿了好几天之后,彻底绝望的周慧珍,选择了自杀。她喝下了消毒水,想就此了结这苦难的一生。

还好,邻居发现得早,把她送去了医院,总算是捡回了一条命。

活着活受罪,死又死不了。这次自杀未遂,成了压垮她精神的最后一根稻草。她的精神状态开始变得不太正常,时而沉默,时而痴笑。

而那个终日沉迷于赌博和玩乐的詹云影,对此一无所知,对她的态度,依旧是连打带骂。

悲剧的种子,早已埋下,只等一个合适的时机,破土而出。

1945年3月20日凌晨,这个时机到了。

詹云影赌输了钱,带着一身酒气和晦气回了家,又因为一点琐事,跟周慧珍发生了冲突。他像往常一样,把她按在地上,拳脚相加。

这一次,周慧珍没有哭,也没有求饶。

她只是静静地躺在地上,任由拳头落在身上。

等到詹云影打累了,倒在床上呼呼大睡之后,她才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她的脸上没有痛苦,没有悲伤,甚至没有愤怒。

她的眼神里,是死一般的平静。

她默默地走到梳妆台前,从一个破旧的小木盒里,拿出了那支早已褪色的珠花发簪。那是她对这段婚姻最初、也是唯一的幻想。

她静静地看了一眼,然后,两只手用力一掰。

“咔嚓”一声,珠花发簪应声而断。

随着这声脆响,她心中最后一点留恋、最后一点幻想,也彻底断了。

她站起身,走进了厨房。

她拿起了那把每天用来切菜的刀。

她走回床边,看着那个正在熟睡的男人,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

她举起了刀,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狠狠地砍向了他的脖子。

一刀,两刀,三刀……

血,溅满了整个房间。

之后,她像一个麻木的工匠,把他大卸八块,装进了一个空着的行李箱里。

她做完这一切,就坐在床边,一直坐到天亮。直到王瞎子敲响了房门。

这就是周慧珍最初的供词,一个弱女子对施暴者的终极反抗。忍无可忍,便无需再忍。

2

周慧珍杀夫,并且碎尸。

这几个字组合在一起,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1945年的上海滩炸开了锅。

谋杀亲夫、残忍分尸、奸情疑云……每一个元素都足以点燃市民们八卦的神经。

一时间,各大报纸争相报道,街头巷尾议论纷纷。

然而,随着案情细节的披露,第一个巨大的疑点浮出水面。

据当时的报纸报道,周慧珍身高仅一米五出头,瘦小枯干,长期营养不良,看上去一阵风就能吹倒。

而她的丈夫詹云影,却是个身高一米八几的壮汉,不然邻居们也不会叫他“詹大块头”。

一个如此瘦弱的女人,怎么可能独自一人杀死一个壮汉,还能在邻居们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将其分尸?

这个问题,盘旋在所有人的心头。

很快,一种最符合当时大众逻辑的猜测,成为了主流声音——奸夫!周慧珍一定有一个奸夫协助,两人因奸情败露,合谋杀害了詹云影。

周慧珍,不过是出来顶罪的可怜虫罢了。

“自古奸情出人命”,这是老百姓最爱听也最相信的剧本。

舆论如此,警局自然也“从善如流”。他们根本不相信周慧珍的供词,认定背后必有隐情。为了尽快结案,他们对周慧珍动用了大刑。

在那个冷酷压抑的审讯室里,周慧珍遭受了另一种暴力,一种来自公权力的暴力。

审讯官看着她,眼神里充满了轻蔑和不屑,他冷笑着说:“别装了,你这样的女人我见多了。自古奸情出人命,这是变不了的道理。说出那个男人是谁,我们还能给你留条活路!”

这句赤裸裸的话,揭示了当时整个司法体系对女性根深蒂固的偏见。在他们看来,一个女人杀了丈夫,原因只能是通奸,不可能是因为无法忍受的虐待。

酷刑之下,皮开肉绽的周慧珍实在吃不消了。为了活命,她开始胡乱攀扯。

她供出的第一个“奸夫”,是邻居贺贤惠,外号“贺大麻子”。巧的是,案发后,这个贺贤惠刚好失踪了。这让警局大为兴奋,立刻断定他畏罪潜逃,对他发出了通缉令。

贺贤惠被抓回来后,只承认自己曾多次借钱给周慧珍,在她还不起的时候,也曾让她“肉偿”过,但坚决否认杀人。

不久,周慧珍又改了口,说奸夫不是贺贤惠,是一个叫何宝玉的男人,外号“小宁波”,是詹云影的牌友。她说,是何宝玉提前两天跟她一起谋划,案发时也是何宝玉动的手,她只是负责递刀。

警局又立刻把何宝玉抓了回来,结果何宝玉同样矢口否认。

案子审到这里,非但没有水落石出,反而越审越乱,成了一笔糊涂账。

到了法庭上,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这案子要照着“奸夫淫妇”的剧本走下去的时候,周慧珍,这个看似早已被摧垮的女人,干了一件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事。

她当庭翻供,推翻了所有关于“奸夫”的供词,用尽全身力气,清晰而坚定地告诉法官:

“人,是我一个人杀的。跟贺贤惠、何宝玉都没有关系。我之所以攀扯他们,是因为警局打得太狠,我实在受不了了!”

这是她在绝境之中,为维护最后一点真相和尊严,发出的怒吼。

就在这案子陷入僵局,周慧珍眼看就要屈打成招,背负“淫妇”之名冤沉海底的时候,有人坐不住了。

什么人?文化人。

尤其是当时上海滩的一批新女性知识分子,她们从周慧珍的案子里,看到的不仅仅是一桩刑事案件,更是整个社会对女性的压迫和摧残。

第一个站出来的,是当时著名的女作家,苏青。

苏青也是个离过婚、饱经生活磨难的女人,她对周慧珍的遭遇抱有极大的同情。

她亲自为周慧珍写了一篇名为《为杀夫者辩》的文章,发表在自己主编的《杂志》上,同时还开辟了一个名为《杀夫案笔谈》的专栏,广邀名家讨论。

在《为杀夫者辩》中,苏青毫不客气地写道:

“唯有常受委屈和难堪的人,才是永远心怀毒狠的,久而久之,化为厉气,才必须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来。做出来的结果,使万人流血,便是英雄;使一人流血,便是犯罪。”

这话说的,在当时相当的惊世骇俗。它直接将周慧珍的个人犯罪,归结为社会的不公,把一个杀人犯,描绘成了一个被逼上梁山的“英雄”。

一石激起千层浪。

紧接着,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关露,也在《杀夫案笔谈》专栏里,发表了一篇题为《詹周氏和潘金莲》的文章。

要不说才女就是才女,关露的文章,提出了一个更为尖锐、直击要害的问题。她问:

“为何世上只有淫妇,却没有淫夫?既然淫妇皆曰可杀,那为何淫夫就不可杀呢?”

这个问题,问得实在是太好了,简直是灵魂拷问。

是啊,周慧珍就算不贞又怎么样?她丈夫詹云影寻花问柳、吃喝嫖赌,那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如果说妻子不贞是“淫妇”,就该被千夫所指,甚至被杀死;那么,丈夫不忠,难道不也是“淫夫”吗?

凭什么他就可以逍遥法外,甚至继续对妻子施暴?

笔杆子,在那个时代,真的可以当枪使。

苏青、关露等人的文章,迅速引爆了舆论。整个上海的知识界、妇女界都被动员起来,她们将周慧珍的个案,提升到了对整个封建夫权社会制度的批判高度。

倍感压力的法庭,经过一番重新调查,最终将贺贤惠和何宝玉无罪释放。但为了平息事态,给公众一个交代,他们依旧判处周慧珍死刑,剥夺公权终身,还把她家那把行凶的菜刀给没收了。

这个判决,并没有平息舆论。反而激起了更大的浪潮。许多律师纷纷表示,愿意免费为周慧珍上诉。

然而,高等法院也许是不想沾这个烫手山芋,直接以“影响恶劣”为由,驳回了周慧珍的上诉请求。

眼看周慧珍就要被执行死刑。

正所谓,官府会玩“花活儿”,民间自有高人。

同情周慧珍的律师们,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他们利用法律漏洞,找到一位天主教的老修女,让她出庭作伪证,说周慧珍在狱中被查出已经怀有身孕。

按照当时的法律,孕妇是不能被执行死刑的。

这一招,成功地把案子又给拖住了。

不得不说,周慧珍的命,实在是硬。或者说,是历史,跟她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又送了她一份天大的礼物。

就在她的案子被拖延期间,一件震惊世界的大事发生了。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

抗战胜利了!为了庆祝这来之不易的胜利,国民政府宣布大赦天下。

周慧珍,这个杀人碎尸的死刑犯,也因此沾了光,罪减一等,由死刑改判为15年有期徒刑。

她的小命,总算是保住了。

上海解放后,按照新的政策,周慧珍本可以被保释出狱。奈何她无亲无故,连个作保的人都找不到,原房东王瞎子更是避之不及,她只能继续待在监狱里。

后来,她被安排到苏北的“上海农场”进行劳动改造,一直到刑满释放。

出狱后的周慧珍,没有再回上海。那个让她经历了人生所有悲喜的城市,或许早已成了她的伤心地。她留在了农场所在的大丰县,安了家。

九十年代,曾有上海的记者好事,特意去大丰县寻访过周慧珍。

据当地人说,她后来又嫁了人,虽然因为年龄太大没有生育,却在当地收养了几个干儿子、干女儿。

从这些干儿女的口中得知,晚年的周慧珍,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太太,对他们都很好。在她年迈时,干儿女们也都尽心尽力地照顾她的生活。

她最终,算是安度了晚年。

回顾周慧珍的一生,她只是一个挣扎在旧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她杀人,是罪。但她的悲剧,却又远不止于她个人的罪与罚。

她的案子,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一个时代对女性的压迫与不公。一个旧社会底层女子的个人悲剧,阴差阳错地,成了推动中国社会认识“家庭暴力”、促进男女平权进程的一块小小的垫脚石。

这,或许就是为什么这个案子,时隔多年,依然被人铭记,并被列为“民国四大奇案”之一的真正原因。

历史,有时候就是这么吊诡。它由无数小人物的命运汇集而成,而某个小人物的命运,也可能在不经意间,改变了历史的流向。

3

周慧珍杀了丈夫,还给剁了。

这事儿一经登报,整个上海滩都炸了锅。在那个信息不算发达的年代,这种带有谋杀、分尸、情仇等劲爆元素的新闻,就是市民们茶余饭后最好的谈资。

一时间,酱园弄杀夫案传遍大街小巷,版本多得能编成一部评书。

但是,在各种猎奇和揣测之中,一个核心的疑点,很快就浮出了水面,一个所有人都觉得不对劲的地方。

那就是,她是怎么做到的?

根据报纸上的描述,周慧珍身高不过一米五出头,长期营养不良,瘦小枯干得像根豆芽菜。

而她的丈夫詹云影呢?

那可是一米八几的壮汉,人送外号“詹大块头”。

一个弱女子,就算趁着对方熟睡搞偷袭,又怎么可能悄无声息地杀死一个壮汉,还能有那么大的力气和胆量,在邻里环绕的石库门里将其分尸?这事儿,怎么想怎么不合常理。

于是,一个最符合当时人民群众朴素逻辑和八卦天性的剧本,新鲜出炉了——奸夫!

没错,周慧珍背后一定有个男人。

这必定是一出因奸情败露而合谋杀夫的惨剧,周慧珍不过是出来顶罪的那个罢了。“自古奸情出人命”,这句老话,在当时拥有着无可辩驳的说服力。

老百姓爱听这个,上海警局也乐得“从善如流”。在他们看来,这个推测简直是破案的明灯。

与其费劲去相信一个弱女子能爆发出惊天神力,不如顺着“奸情”这条线索往下查,既能迎合舆论,又能快速结案,何乐而不为?

于是,在那个冷酷压抑的审讯室里,周慧珍迎来了她的第二重地狱。在这里,她遭受的不再是丈夫的拳脚,而是一种来自公权力的、更为系统性的暴力。

审讯官看着她,眼神里满是轻蔑,他冷笑着对这个遍体鳞伤的女人说:

“别装了,你这样的女人我见多了。自古奸情出人命,这是变不了的道理。说出那个男人是谁,我们还能给你留条活路!”

这句话,赤裸裸地揭示了当时整个司法体系对女性根深蒂固的偏见。

在他们看来,一个女人杀了丈夫,原因只能是通奸,不可能是因为无法忍受的虐待。

她的悲惨遭遇,她的血泪控诉,在“奸情”这个巨大的预设面前,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酷刑之下,皮开肉绽的周慧珍实在吃不消了。为了活命,她只能开始胡乱攀扯。

她供出了第一个名字:邻居贺贤惠,外号“贺大麻子”。

巧的是,案发后贺贤惠刚好不见了踪影。这下警局可兴奋了,立刻断定其畏罪潜逃,发了通缉令。

结果人抓回来一审,贺贤惠只承认自己曾借钱给周慧珍,并在她还不起时占过便宜,但杀人的事,他矢口否认。

不久,周慧珍又在严刑下改了口,说真正的“奸夫”是丈夫的朋友何宝玉,外号“小宁波”。她说,是何宝玉跟她一起谋划,也是何宝玉动的手,她只是递了刀。

警局又把何宝玉抓了回来,结果自然又是坚决否认。

案子审到这里,非但没有水落石出,反而越审越乱,成了一笔糊涂账。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这案子要照着“奸夫淫妇”的剧本演下去的时候,在法庭上,那个被打得不成人形、看似早已精神崩溃的周慧珍,干了一件让满堂震惊的事。

她当庭翻供。

她推翻了所有关于“奸夫”的供词,用尽全身的力气,清晰而又坚定地告诉法官:

“人,是我一个人杀的。跟贺贤惠、何宝玉都没有关系。我之所以攀扯他们,是因为警局打得太狠,我实在受不了了!”

这是她在绝境之中,为维护最后一点真相和尊严,发出的怒吼。

这案子审到这份上,按理说就该尘埃落定了。但上海之所以是上海,就是因为这里总有些不一样的人,总有些不一样的声音。

周慧珍的案子,以及她在法庭上的决绝,引起了当时上海滩一批文化人的注意。他们从这桩血淋淋的刑事案件中,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那是整个时代对女性的压迫和摧残。

第一个站出来的,是当时著名的女作家,苏青。

苏青本人也是个离过婚、在男权社会里摸爬滚打的狠角色,她对周慧珍的遭遇抱有极大的同情。她亲自操刀,写下了一篇名为《为杀夫者辩》的文章,同时还在自己主编的《杂志》上,开辟了一个名为《杀夫案笔谈》的专栏,广邀名家讨论。

在《为杀夫者辩》中,苏青抛出了一个在当时看来惊世骇俗的论断:

“唯有常受委屈和难堪的人,才是永远心怀毒狠的,久而久之,化为厉气,才必须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来。做出来的结果,使万人流血,便是英雄;使一人流血,便是犯罪。”

这话什么意思?意思就是,周慧珍的罪,根子不在她个人,而在逼她犯罪的那个环境,那个社会!她不是天生的恶魔,而是被逼上梁山的“罪犯”。

这番言论,犹如一颗炸雷,在舆论场上炸响。

紧接着,又一位大神下场了——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关露。她在《杀夫案笔谈》专栏里,发表了一篇题为《詹周氏和潘金莲》的文章。

这篇文章,提出了一个更为尖锐、直击要害的问题:

“为何世上只有淫妇,却没有淫夫?既然淫妇皆曰可杀,那为何淫夫就不可杀呢?”

这个问题,问得实在是太好了,简直是灵魂拷问。

是啊,凭什么?凭什么男人寻花问柳、吃喝嫖赌是风流,是社会常态;而女人稍有不轨,甚至仅仅是被怀疑不轨,就要被钉在“淫妇”的耻辱柱上,万劫不复?

詹云影的出轨和家暴是事实,如果周慧珍是“淫妇”就该死,那詹云影这个“淫夫”被杀,不也是活该吗?

笔杆子,在那个时代,真的可以当枪使。

一场关于刑事案件的讨论,硬生生被这群文化人拔高到了批判整个封建夫权社会的高度。他们与腐朽的司法、保守的社会观念,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搏斗。

法庭的压力,山大。

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法院经过一番重新调查,最终将贺贤惠和何宝玉无罪释放。但为了平息事态,给公众一个交代,他们依旧判处周慧珍死刑。

这个判决,并没有平息争议。许多律师纷纷表示愿意为周慧珍免费上诉,但高等法院以“影响恶劣”为由,直接驳回。

眼看周慧珍就要被押赴刑场。

正所谓,官府有张良计,民间有过墙梯。

同情周慧珍的律师们,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他们利用法律漏洞,找到一位天主教的老修女,让她出庭作伪证,声称周慧珍在狱中被查出已有身孕。

按照当时的法律,孕妇是不能被执行死刑的。

这一招“拖字诀”,成功地为周慧珍续上了命。

不得不说,周慧珍的命,是真的硬。或者说,是历史,跟她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又送了她一份天大的礼物。

就在她的案子被拖延期间,一件谁也想不到的大事发生了。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

抗战胜利了!举国欢腾。为了庆祝这来之不易的胜利,国民政府宣布大赦天下。

周慧珍,这个杀人碎尸的死刑犯,就这么沾了抗战胜利的光,罪减一等,由死刑改判为15年有期徒刑。

她的小命,总算是保住了。这堪称是“时来天地皆同力”,个人的命运,就这么和宏大的历史叙事交织在了一起,充满了戏剧性和宿命感。

时光荏苒,上海解放了。

按照新的政策,周慧珍本可以被保释出狱。奈何她无亲无故,连个作保的人都找不到,她只能继续待在监狱里。后来,她被安排到苏北的“上海农场”进行劳动改造,直至刑满释放。

出狱后的周慧珍,没有再回上海。那个让她经历了人生所有悲喜的城市,或许早已成了她的伤心地。她留在了当地,再婚,收养了几个干儿女,晚年得到悉心照料,平静离世。

一个在旧社会底层苦苦挣扎的女人,一个被丈夫虐待、被司法拷问的囚徒,最终在新的时代里,找到了她卑微而又安宁的归宿。

回看这桩奇案,周慧珍个人的悲剧,最终却阴差阳错地,成为了推动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进行认知的一块小小的垫脚石,成为了中国男女平权进程中一个无法绕开的标志性事件。

她的故事,超越了个人恩怨,具有了深远的社会意义。一个普通小人物的命运,就这么在不经意间,撬动了历史的一角。

来源:史飞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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