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法院就审结一起涉冒充网红主播盗窃案,被告人曹某最终因盗窃罪获刑,为这场“虚假福利”付出了代价。
还可以优惠充值
竟有这种好事?
可“榜一大哥”郑某
却在这里摔了大跟头:
他信了这份“好事”
交出了账号和验证码后
不仅账号里 56 万余个抖音币被转走打赏
连自己的抖音号都被悄悄转卖
直接损失数万元!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法院就审结一起涉冒充网红主播盗窃案,被告人曹某最终因盗窃罪获刑,为这场“虚假福利”付出了代价。
基本案情
郑某是某网红主播的粉丝,长期在其直播间打赏。2023年8月,曹某将自己的抖音号换成与该网红主播相同的昵称、头像,冒充网红主播主动与“榜一大哥”郑某搭话,并添加微信。在后续聊天中,曹某以帮忙优惠充值抖音币的名义骗取了郑某的抖音账号及验证码进行登录。后曹某将郑某账号内56万余个抖音币打赏给其抖音号,并提现2.8万余元。同年12月,曹某又将郑某的抖音号以3.5万元的价格转卖给某传媒公司。案发后,曹某向被害人郑某赔偿5.6万元,并将郑某抖音账号购回后退还。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盗窃私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曹某在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以及社会危险性,新会区法院遂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目前,案件已生效。
法官说法
网络交友需谨慎,警惕“高颜值”“甜言蜜语”等糖衣炮弹,不轻信“优惠充值”“高额回报”等投资理财谎言,不轻易透露自身个人信息、联系方式,不随意打赏、转账;必要时可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其真实身份,一旦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供稿:朱晓燕、罗惠嘉
排版:谭年安
编辑:古慧琳
审校:何奎
来源:小盒科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