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团普法·以案释法 |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突出问题及法律干预措施实务指南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10-10 19:03 1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司法实践,当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面临以下突出问题,具体类型及法律依据如下:

一、当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突出问题与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司法实践,当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面临以下突出问题,具体类型及法律依据如下:

1.网络侵害的法律界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二十条)

网络诈骗:2025年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网络诈骗案件呈现高发态势,如"冒充某某未成年人父母要求转款"“网络游戏充值诈骗”“网络务工缴纳保证金”类诈骗单案最高损失达6.7万元。法律明确禁止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行为,并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防沉迷系统。

网络欺凌:包括侮辱、诽谤、威胁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可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如2024年山西某中学霸凌案中,6名学生因殴打并侮辱同学被行政处罚。

表现为身体伤害、精神侮辱、财物侵占等多种形式。法律明确学校应建立欺凌防控机制,对实施欺凌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训诫、专门教育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家庭暴力与监护缺失(《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

包括虐待、遗弃、监护失职等行为。2025年某地法院撤销吸毒父母监护权案中,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判决指定居民委员会为监护人。

4.新型技术侵害的法律空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十五条)。

AI换脸技术被用于诈骗、隐私侵犯等犯罪,2025年已出现多起利用AI技术实施犯罪的案例。现行法律对AI生成内容的监管尚不完善,但《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要求网络运营者加强内容审核。

二、法律干预措施及典型案例深度分析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核心条款适用实务

1.第17条"禁止行为"的司法适用

虐待行为:司法实践中,对长期虐待致重伤的监护人可判处2~7年有期徒刑。2024年某案中,父亲因长期殴打儿子致轻伤,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监护失职:2025年某地法院对长期将6岁儿童独自留家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其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强迫子女结婚:2022年,某地一父母强迫其15岁女儿与一17岁男性举办结婚仪式,理由是已经收取17岁男性家人彩礼,后被司法机关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同时退还全部彩礼。

2.第20条强制报告制度的操作要点

报告主体:学校(教培机构)、医疗机构、宾馆、居委会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个人和组织负有强制报告义务。2024年某校教师未及时报告未成年人在校受伤事件,被判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报告时限:一般情况下,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须24小时内报告,重大情况应立即报告。

3.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分级干预制度的实施流程

不良行为:由学校等进行教育训诫,必要时通知家长。

严重不良行为: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

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2024—2025年典型案例深度剖析

1.网络敲诈勒索案(江苏高院2025年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赵某威胁未成年人转账,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典型意义:体现对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从严惩处原则。

实务启示:学校应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家长需关注孩子网络消费记录。

2.监护权撤销案(吉林高院2024年案例)

基本案情:赵某系出生三个月的女婴。其母系四级智力残疾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系智力不健全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外祖母四级智力残疾,其兄未成年,上述四人均无固定收入,以最低生活保障作为经济来源。

赵某祖父母及外祖父均已去世,姑姑不愿抚养赵某。2024年5月,辖区居民委员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父母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居民委员会为监护人。当地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裁判要点:法院构建"司法+民政"保障体系,指定居民委员会为赵某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监护权撤销条件。

社会影响:人民法院从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角度出发,依法变更居民委员会作为监护人,使国家监护制度有效落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本案为国家监护制度的具体适用提供了可借鉴的司法实践样本。

3.校园欺凌案(山西2024年案例)

基本案情:案件起因系樊某(女,16周岁)、任某(女,16周岁)等人与受害人武某(女,15周岁)存在矛盾,2024年4月6日凌晨将其诱至府前一号商业街小巷实施殴打、扯拽衣物并拍摄视频上传网络。4月6日凌晨孝义市公安局接警后,新义派出所民警现场处置并展开调查,11名涉案人员当日全部到案。

处理结果:3名学生被刑事拘留,7名学生被行政处罚,对学生开展心理干预等后续干预措施。

分析: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工作至关重要。需要社会各界、家庭和学校的共同努力,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确保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在一个安全和支持的环境中成长。

后续措施:法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心理干预和家庭教育指导。

三、实务操作指南与防范措施

(一)网络防护操作手册

1.家长层面具体操作

支付管理:关闭小额免密支付,设置单日消费限额。

账号监管:每月检查孩子社交账号,关注异常好友。

2.学校层面制度建设

课程设置:每周1节网络安全课,每学期2次模拟演练。

技术防护:安装校园网络过滤系统,屏蔽不良信息。

应急机制:发现网络欺凌24小时内启动调查程序。

(二)校园欺凌应对全流程

身体信号:不明伤痕、衣物破损。

行为信号:突然不愿上学、物品频繁丢失。

证据收集:及时保存监控录像、聊天记录等。

2.法律救济途径

轻微事件:向学校、班主任反映,要求启动调查程序。

严重事件:立即报警,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民事赔偿:可提起侵权之诉,主张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损失。

(三)家庭监护法律风险防范

1.监护失职的常见情形

长期将未成年人独自留家,拒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监护义务。

放任未成年人夜不归宿。

未履行义务教育监督职责。

2.科学监护方法

沟通技巧:采用"非暴力沟通"模式,有条件的,可以共同开展多样化亲子教育课程。

教育方式:避免体罚、侮辱、辱骂等方式,多用正向激励。

监护记录:建立成长档案,善于倾听孩子的陈述,记录重要事件。

四、新型技术侵害防范专项指南

视频通话中面部表情不自然。

声音与口型不同步。

要求做特定动作时出现卡顿。

2.五步防范法

验证动作:要求对方摸脸或眨眼或作出特定动作。

双渠道核实:挂断后拨打常用电话确认。

技术防护: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应急处置:发现被骗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

(二)AI生成内容的法律风险

1.主要风险类型

虚假信息传播:伪造未成年人负面信息。

隐私侵犯:合成未成年人不雅图像。

情感操控:建立虚假亲密关系。

2.平台责任与用户权利

平台义务:建立AI内容审核机制。

用户权利:发现权益受侵害,建议立即向平台投诉,要求删除AI生成的侵权内容。

法律救济:可提起名誉权、肖像权诉讼。

五、协同保护机制建设

1.司法保护创新实践

借鉴贵州清镇法院"阳光护航站"模式:“阳光护航站”以感化、挽救、教育、帮扶为宗旨,以法定代理人出庭、社会调查、社会帮扶、心理咨询辅导、法治宣传等为框架,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联合帮教,形成集法律咨询、心理疏导、防控帮教、司法救助为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升学就业权利。

2.社会支持体系构建

社区干预机制: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网格。

专业服务介入:引入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

综上,未成年人保护需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

来源:云贵高原生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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