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溥仪因病离世,妻子李淑贤为独吞丈夫遗产,打了10年的官司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10-09 20:01 1

摘要:1967年在北京协和医院因为肾癌去世,享年61岁。骨灰安放在八宝山革命公墓,那时候他已经是个普通公民了,身后事儿不多,但遗产这块儿,却闹出不小动静。溥仪的第五任老婆李淑贤,是他唯一一个按新中国婚姻法登记的合法妻子。

1967年在北京协和医院因为肾癌去世,享年61岁。骨灰安放在八宝山革命公墓,那时候他已经是个普通公民了,身后事儿不多,但遗产这块儿,却闹出不小动静。溥仪的第五任老婆李淑贤,是他唯一一个按新中国婚姻法登记的合法妻子。

1962年,通过人民出版社编辑沙曾熙和周振强介绍,她37岁,溥仪55岁,两人结婚。婚礼简单,在政协礼堂办的,没什么排场。婚后头几年还凑合,溥仪生活习惯怪,晚上不睡爱看书,还打荷尔蒙针,夫妻事儿不顺,李淑贤动过离婚念头,但后来稳住了。

两人没孩子,溥仪身体原因,之前四段婚姻也没后代。李淑贤管家务,溥仪写书,两人互相扶持,日子过得平淡但踏实。她后来写了本《溥仪与我》和《我的丈夫溥仪》,里面讲了不少细节,说溥仪改造后变了个人,不再摆皇帝架子,会帮着洗碗叠被子。

溥仪一走,李淑贤的生活就变样了。她继续上班,但经济上紧巴巴。溥仪留下的东西不多,几万块存款,一套北京东城区的四合院,几件珠宝、字画、日记信件,按说够她过日子。

但关键是那本《我的前半生》,1964年出版的回忆录,卖得火,版税不少。书是溥仪口述,政协文史专员李文达笔录整理,出版社是人民文学出版社。

溥仪活着时,版税打到他名下,第一版印了10万册,第二版加印5万册,钱不少。但溥仪一死,出版社就停了,版税也没继续发给李淑贤。她作为法定继承人,本该接手这些权益,可出版社那边拖着,说手续麻烦,实际就是没给钱。

李淑贤写信给中央领导,批示下来,出版社补了3000块,但这点钱杯水车薪,远不够补偿。书继续卖,她却一分没见着,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咽不下。

纠纷从这儿开始拉锯。1970年代初,李淑贤找律师起诉人民文学出版社,要求继承溥仪的著作权和版权。法院受理了,但拖拖拉拉,开庭迟迟不开。出版社辩称,书是集体创作,李文达出力大,版权不全归溥仪。

李淑贤坚持,这是溥仪个人口述,法律上继承人就是她。官司一拖就是几年,1977年左右调解过几次,没成。

1968年溥杰先起诉要遗产和骨灰,1970年李淑贤反诉出版社。两头跑,律师换了好几茬,证据收集起来费劲。

李淑贤翻旧账本,找结婚证、溥仪的遗嘱,证明财产归她。溥杰他们拿家族谱,证明继承顺序。出版社又说书稿是单位资产,不归个人。法院调解,建议李淑贤让点小物件给亲属,版税单独算。

但谁都不肯让步,溥杰坚持要一半存款和房产,李淑贤说房产是婚后买的,轮不着。溥佐要的珠宝,她证明是溥仪个人买的,不是家族的。侍从的信件,她说那是私人日记,不外借。

官司从地方法院打到中级,材料堆成山,审理延了七八年,到1980年代中期还卡着。

拖到1990年,官司终于动真格。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的前半生》版权案,原告李淑贤,被告人民文学出版社和李文达。

法庭认定,著作权归溥仪,李淑贤作为继承人胜诉。出版社得补发版税,算下来几万块,还得重印书。家族遗产那块儿,法院判李淑贤保留主要财产,房产存款归她,小件珠宝字画分给溥杰和溥佐点,骨灰祭扫也批准了。溥杰他们拿了些东西,但没得大头。

判决下来,李淑贤赢了官司,但没多久,她因为肺癌在北京医院去世,享年72岁。骨灰安在八宝山,和溥仪的旧址分开,但后来按她遗愿迁到一起。两人没孩子,无主财产归国家,书稿捐给博物馆,房产卖了,钱上缴。

来源:于彬书法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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