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每月初一十五的集市,是我们县城最热闹的日子。那天早上六点,我就骑着电动三轮出门了。三月的风还带着丝丝凉意,钻进袖口,让我不由得裹紧了身上的旧棉袄。
每月初一十五的集市,是我们县城最热闹的日子。那天早上六点,我就骑着电动三轮出门了。三月的风还带着丝丝凉意,钻进袖口,让我不由得裹紧了身上的旧棉袄。
路过李记油条店,老板娘喊住我:“老季,今儿赶早啊!”
“嗯,去给老婆子买点山货,她爱吃那个野蘑菇。”我随口答道,脚下却没停。
其实我是撒谎了。山货是要买,但主要是为了打发时间。去年这个时候,老伴儿还在,每次集市我俩都会一块儿去。她总爱挑那些我看不上眼的东西,一堆野菜啊,野果子啊,说是有土地的味道。现在就剩我一个人,家里冰箱还堆着她囤的东西,我舍不得扔,可也吃不完。
集市上人头攒动。卖糖画的老头子还是蹲在原来的位置,手法麻利地把糖稀甩成一只栩栩如生的公鸡。旁边有个小女孩拉着妈妈的手,眼巴巴地看着,跟当年的小满一模一样。
小满是我女儿,今年在深圳,结婚五年了,可一直没动静。她妈走后,她劝我过去和他们一起住,被我拒绝了。我说:“爹一辈子在这生活,舍不得离开。”其实是不想给小两口添麻烦。这小县城虽说破旧,但熟悉的街巷、熟悉的面孔,构成了我生命的底色。
我把车停在老地方,那个残破的公厕旁边。公厕门口的砖墙上贴着几张广告,有开锁的,有捉蛇的,还有一张已经泛黄的寻人启事,照片都被雨水冲得模糊不清了。我记得这张寻人启事至少贴了三年,可能连发布的人都已经放弃了吧。
“老季,买点菌子不?今年头茬的鸡枞,可鲜啦!”菌子摊老板打招呼,笑得见牙不见眼。
我走过去,看了看筐里的菌子,确实新鲜,但价格也够呛。我犹豫了一下,还是买了半斤。老伴在世的时候,最爱吃这个炖鸡汤。如今就当是祭奠她吧。
买完菌子,我又去了卖笋的摊位。那个老太太看起来六十多岁,戴着一顶草帽,帽檐下露出几缕花白的头发。她的手上有厚厚的茧,正麻利地剥着春笋的外壳。
“多少钱一斤?”我问。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继续忙活:“八块。”
这声音,让我愣了一下。记忆中的某个片段突然被唤醒,但又很快沉入水底。可能是错觉吧。
我挑了几根看起来嫩的笋,递给她称重。老太太的动作很利索,显然是常年干这个活的。她抬手擦了擦额头的汗,无意中露出手腕上的一个小疤痕,形状像个不规则的半月。
我的心猛地一跳。
“你…那个疤…”
她顺着我的视线看了眼自己的手腕,随即用袖子盖住,好像有些不自在:“老毛病了,小时候被开水烫的。”
开水烫的?半月形?脑子里有个声音在提醒我:李小芬!那个和我青梅竹马,却因为命运的捉弄而分开的姑娘。她右手腕上就有这样一个疤,是小时候帮妈妈烧火,不小心被热气烫伤的。
那年她十二岁,我十四岁。我们是隔壁生产队的,经常一起去河边钓鱼。李小芬手巧,会用河边的芦苇编蚂蚱笼子,还教我。那时候我觉得她就是我的小媳妇,傻乎乎的,总是跟在我后面走。
上初中后,我们偶尔还能碰面。有一次,我送了她一枚用竹子刻的戒指,她特别喜欢,戴在手上舍不得摘下来。我们说好等我十八岁就去她家提亲。可那年我家突然搬到县城,我们就这么断了联系。
后来听人说,她嫁给了隔壁村的一个老实人,日子过得还行。我也娶了老伴,生了小满,生活平淡如水,却也幸福满足。这么多年过去,我几乎忘了还有李小芬这个人。
“多少钱?”我回过神,问道。
“十二块。”她说着,伸手接钱,“你…看我干啥?”
我摇摇头:“没事,你像我一个老相识。”
老太太低下头,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大家都长得差不多,认错了吧。”
我不想勉强,点点头接过袋子准备离开。走了几步,又忍不住回头看了她一眼。她依然低着头,但我总觉得她的肩膀似乎在微微颤抖。
太阳升得高了,集市上的人更多了。我在人群中穿行,脑子里却全是刚才那个老太太的身影。可能真的只是巧合吧?世上长得像的人那么多,况且我已经几十年没见过李小芬了,就算站在面前,我也未必能认出来。
正想着,前面忽然传来一阵骚动。原来是有个卖水果的小贩和顾客起了争执,周围人围了一圈看热闹。我也凑过去,顺手给一个老太太扶了一下,她挎着个竹篮,摇摇晃晃的。
“谢谢啊。”她说。
我摆摆手,继续往前挤。看了一会儿就没兴趣了,准备离开时,脚下踢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是个深褐色的钱包,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但保养得很好。
我捡起来,四下看了看,想找失主。可人这么多,谁知道是谁掉的?我打开钱包,想看看有没有身份证之类的东西,却愣住了。
钱包里有两张照片。一张是泛黄的老照片,上面是个扎着麻花辫的小姑娘,露着两颗大门牙笑得灿烂。背面写着:“小芬12岁”。另一张是黑白的,上面是个年轻小伙,穿着七十年代流行的制服,背面写着:“永远思念季国富”。
季国富。那是我的名字。
我握着钱包的手颤抖起来。那个卖笋的老太太,真的是李小芬!
这些年她都过得怎么样?为什么会随身带着我年轻时的照片?她认出我了吗?
我急忙转身,想回到卖笋的摊位,却在人群中迷失了方向。集市太大,人太多,我转了好几圈,才找到刚才那个位置。可摊位已经空了,竹筐、草帽都不见了。
我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旁边卖布鞋的大婶看我发愣,问:“找啥呢?”
“刚才这里有个卖笋的老太太…”
“哦,春笋婆啊,她每个集市都来。你有事找她?”
我掏出钱包:“她掉了这个,我想还给她。”
大婶看了看:“那你得等下个集市了,她早走了。听说她家在山那边的石板村,挺远的。”
石板村。那不是李小芬家所在的村子吗?我心跳加速。
“她…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大家都叫她春笋婆。”大婶又补充道:“听说她丈夫早亡,一个人带大了孩子。人挺不容易的。”
我默默把钱包收进口袋,决定下个集市再来找她。
回到家,我翻出了几十年前的老相册。里面有一张我和李小芬一起钓鱼的照片,是用那种老式的胶卷相机拍的,画面已经有些模糊,但依然能看清她腕上的疤痕。我想起来了,那个疤之所以是半月形,是因为当时她被烫伤后,我拿了块半月形的青草叶敷在上面,说这样会好得快。
我把钱包里的照片和相册里的照片放在一起比对。确实是同一个人没错。但令我惊讶的是,钱包里那张我的照片,我竟然不记得什么时候拍的了。那时候照相还很贵,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拍的。她是从哪里得到我的照片的?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躺在床上想了很多很多。人这一辈子,到底有多少次机会可以重新选择?如果当年我没有搬家,我和李小芬会成为夫妻吗?我会有不一样的人生吗?
又或者,如果今天我认出她,喊出她的名字,会发生什么?
想着想着,我突然记起那个钱包上有个暗袋,我没检查。我爬起来,打开灯,从钱包的夹层里小心翼翼地摸出一张对折的纸条。纸已经很脆了,我生怕弄坏,慢慢展开。
上面写着: “国富: 我听说你结婚了,祝福你。我也要嫁人了,虽然不是自己选的,但生活总要继续。这辈子,咱俩有缘无分,希望来世还能做青梅竹马。 永远记得你的 小芬 1978年9月”
我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哗哗地落下来。1978年,那一年我22岁,刚从部队退伍回来,在县里的拖拉机厂找了份工作。那时候我已经和老伴处了一年对象,准备第二年结婚。
李小芬是怎么知道我的消息的?她又是怎么保存了我的照片这么多年的?还有,她为什么今天会出现在集市上,又为什么会”不小心”弄丢钱包?
我脑子里乱糟糟的,却突然想起李小芬戴的草帽。那顶帽子看着眼熟,好像在哪见过。我绞尽脑汁地想,突然灵光一闪——那不是我老伴儿的帽子吗?去年她还戴着去过集市。老伴去世后,她的衣物我都收进了箱子,存放在杂物间,但那顶草帽不见了,我还以为是她生前送人了。
难道李小芬和我老伴认识?我越想越不对劲。夜里三点多,我实在睡不着,索性起床,翻出了老伴儿的日记本。她有写日记的习惯,但从来不给我看,说那是女人的小秘密。她走后,我一直没舍得翻,今天却觉得非看不可。
翻到2022年3月15日那页: “今天又去集市了,远远地看见了她。四十多年过去了,她还是那样,虽然苍老了,但眼神还是那么温柔。我知道她每个月都来卖笋,但我从来不敢靠近。老季不知道,我知道他的初恋是谁。那年我刚嫁给老季,在他的箱子底下发现了一张小姑娘的照片,背面写着’李小芬’。我问过村里的老人,才知道他们的故事。这些年我一直过意不去,觉得自己抢了别人的幸福。我和老季的婚姻是父母安排的,他可能从来没有爱过我。”
我翻到下一页,继续看: “今天鼓起勇气,和李小芬说了话。她卖的春笋很新鲜,我假装是顾客买了一些。她好像没认出我,也是,我们从未见过面。聊天中我得知她丈夫早逝,一个人带大了女儿,如今女儿在城里工作,很少回家。她说她每个月靠卖些山货补贴家用。我心里有个疯狂的想法:如果我不在了,老季和她是否还有可能在一起?”
我的手抖得厉害,泪水模糊了视线。原来老伴儿都知道,而且一直憋在心里,从未向我提起。她是怎样的心情,独自承受这份煎熬?而我,却从未察觉她的痛苦。
翻到最后一页,是去年腊月: “医生说我时日不多了。我决定做最后一件事。今天我去找了李小芬,把老季的照片给了她,告诉她老季一直惦记着她。这是谎话,但我希望她能原谅我。我还把我的草帽送给了她,她起初不肯要,我说是老季选的。看她接过帽子时的表情,我知道她依然爱着他。老天爷真是公平,给了我四十年的幸福,却让她等待了四十年。”
我合上日记本,泪流满面。原来老伴知道一切,却选择了成全。她用自己的方式,给了我和李小芬一个重逢的机会。
天刚蒙蒙亮,我就开着三轮车出发了。石板村在山那边,差不多两小时的路程。路上我一直在想,见到李小芬该说些什么。四十多年的光阴,足以让两个人彻底变成陌生人。我们还有可能重新开始吗?
石板村比我想象的更偏僻。村口的大树上挂着几个蜂箱,几个老人坐在树下乘凉。
“请问,有个卖春笋的老太太,住在哪里?”我问道。
一个花白胡子的老人指了指村尾:“最后一户,李家。”
循着指引,我来到一座低矮的土坯房前。院子里晾着几件洗得发白的衣服,墙角堆着一筐筐竹笋外壳。我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下,还是敲了门。
“谁啊?”熟悉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门开了,李小芬站在面前,穿着一件褪了色的蓝布衫,头发松松地挽在脑后。看到我,她明显愣住了,但很快恢复了平静:“是你啊。”
“你钱包掉了,我来还给你。”我掏出钱包,递给她。
她接过钱包,脸上没有任何惊讶:“谢谢。”
“你认出我了?”
她点点头:“前天在集市上就认出来了。”
“那为什么不相认?”
李小芬苦笑:“认了又能怎样?都是七老八十的人了,还能怎样?”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院子里的公鸡踱着步子走过,发出咯咯的叫声。
“进来坐坐吧,难得你来一趟。”她转身进屋,我跟了进去。
屋里很简陋,但收拾得干干净净。八仙桌上摆着一个老式收音机,正播放着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墙上挂着几张照片,是个年轻姑娘的,应该是她女儿。
“喝茶吗?”她问。
“好。”
她拿出两个缺了口的茶碗,倒上茶水。我注意到她戴着那顶草帽,就放在桌子旁边的凳子上。
“那顶帽子…”我欲言又止。
“是你老伴给我的。”她直截了当地说,“去年冬天,她来找过我。”
我不知该如何回应。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她的脸上,皱纹里藏着岁月的沧桑。
“她是个好人。”李小芬说,“比我强多了。她来找我那天,已经病得很重,但还坚持要把你的照片给我。说你一直惦记着我。”
我的眼泪又涌了出来:“我…我不知道。”
“我知道是假的。”李小芬平静地说,“但我还是很感动。她说她愧疚了一辈子,觉得抢走了我的幸福。其实不是的,命运就是这样,没有对错。”
“你…这些年过得好吗?”我哽咽着问。
“还行。男人早走了,就剩我和闺女相依为命。闺女争气,在城里当了护士,嫁了个好人家。”她顿了顿,“你呢?”
“我也就那样。拖拉机厂退休了,每天没事干,就去赶赶集,种种菜。闺女在深圳,一年回来一两次。”
我们就这样聊着,像老朋友一样,分享着各自的生活。阳光渐渐西斜,我起身告辞。
“等等。”李小芬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小盒子,递给我,“这个还给你。”
我打开一看,是那枚竹戒指,已经泛黄,但还完好无损。
“你…一直留着?”
她微微一笑:“是啊,都快五十年了。”
我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五十年啊,足以改变一切,却又似乎什么都没改变。
“改天…我再来看你?”我试探着问。
她点点头:“好啊,正好我这有几本旧书,你可以拿去看看。”
我骑着三轮车离开石板村,夕阳的余晖洒在田野上,染出一片金黄。路边的狗尾草随风摇曳,就像当年我和李小芬一起在河边玩耍时看到的那样。
也许人生没有如果,只有结果。但在漫长的岁月长河中,我们依然有机会重新开始,即使已是满头白发。
回到家,我给女儿打了个电话,说想去深圳住一段时间。电话那头,女儿惊喜地答应了。然后,我小心翼翼地把竹戒指放在老伴的遗照前,对她说:“谢谢你,我的好伴侣。”
第二天,我又去了集市。买了两斤最新鲜的鸡枞菌,还有一些李小芬爱吃的笋干。然后我骑着三轮车,再次前往石板村。
人生的下半场,我想和初恋一起安静地走完。不是重拾青春,而是在彼此的陪伴中,共享暮年。那些散落在记忆中的片段,那些错过的岁月,终于在生命的暮色中得到了圆满。
而这一切,都要感谢我的老伴,她用大爱成就了我们的重逢。人世间最动人的故事,或许就是这样的成全与释怀。
来源:云朵棉花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