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是什么?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10-08 07:00 2

摘要:宗教极端主义表面上看似宗教一部分,实质上具有浓烈政治性,会给社会秩序带来严重危害,与宗教宗旨相违背,不属于宗教领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将其称为“极端主义”,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其他方法煽动仇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包括宗教极端思想和行为,

宗教极端主义表面上看似宗教一部分,实质上具有浓烈政治性,会给社会秩序带来严重危害,与宗教宗旨相违背,不属于宗教领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将其称为“极端主义”,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其他方法煽动仇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包括宗教极端思想和行为,其本质是歪曲原有教法教义。从三股势力渗透及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特征看,“宗教极端主义”是极端政治组织或群体为达政治目的,打着宗教旗号,利用宗教极端思想实施极端行为等要素的组合。当代宗教极端主义与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联系紧密,危害国际社会,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特点。

宗教极端思想已成为暴力恐怖犯罪的思想根源,其本质是一种背离宗教宗旨和人类文明的意识形态。它根植于信仰领域,具有隐蔽性和固化性,常通过言行举止、服饰、宗教态度及政治立场等行为表现出来。此类思想一旦形成便极难消除,尤其易在妇女、无业青年、文盲和儿童等弱势群体中传播。在部分地区,受极端思想影响的妇女往往拒绝子女接受正规教育,转而让其参加非法地下讲经活动,使极端观念在青少年中延续蔓延,形成严重的社会隐患。这些思想不仅破坏义务教育制度,侵蚀社会道德基础,更成为滋生分裂和恐怖主义犯罪的思想温床,对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构成极大威胁。

宗教极端行为是宗教极端思想的外化,通常具有严重暴力性,其表现方式多样,可通过言论、穿着打扮、行为举止等体现,像暴恐分子要求女性穿蒙面罩袍、鼓动年轻人“圣战”等,是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和实施恐怖主义犯罪的常见手段。宗教极端行为是以宗教为借口,将宗教极端思想的潜在危险性具体化,实施各种暴力恐怖犯罪的行为。同时,要注意区分宗教极端行为与邪教极端行为,邪教极端行为虽也披着宗教外衣实施犯罪甚至恐怖主义活动,是歪曲“宗教”思想的外化,但除极少部分外,基本不具政治目的,不分裂国家民族,不挑拨宗教、国家、民族间的仇恨,也不以建立所谓“理想国”为目的。

宗教极端思想并非宗教范畴的问题,而是一种被政治化利用的极端思想,实质上属于政治领域。“宗教极端思想”实质上是脱离原有宗教教义、走向极端化的思想形态。以伊斯兰教为例,早期《古兰经》主要宣扬信仰与道德规范,提倡行善、禁恶,但宗教极端势力却歪曲其中“圣战”(吉哈德)的含义,鼓吹以暴力对抗“异教徒”,诱导信众以生命代价进行所谓的“斗争”。这种将宗教信仰政治化、暴力化的行为,已完全背离伊斯兰教倡导的“至善”宗旨,成为破坏民族团结、挑起对立、制造恐怖活动的思想根源。宗教极端思想以宗教为幌子,实则服务于分裂、暴力和政治目的,理应被视为政治领域的问题。

宗教极端思想并非宗教神学本身的思想,而是被宗教极端势力歪曲利用的产物。任何宗教都有其核心教义,宗教思想也会随社会发展而演变。同一宗教在不同历史阶段会呈现不同内容。还是以伊斯兰教为例,“圣战”原本只是早期特定历史背景下扩张教义影响的一种方式,并非宗教的终极目标,更不是当代穆斯林必须履行的宗教义务。与伊斯兰教“五功”等基本信仰要求相比,“圣战”早已不适应现代社会的文明理念。宗教极端势力却歪曲这一概念,将其作为煽动暴力、宣扬仇恨的工具,误导信众实施恐怖行为。宗教极端思想实质上是宗教极端势力的政治化、暴力化思想,而非宗教本身所倡导的理念。

宗教极端思想的表现形式具有多元性,并非仅限于分裂或恐怖活动,而是渗透于言语、行为、服饰及生活习惯等方面。由于穆斯林的宗教生活与世俗生活紧密融合,二者界限难以区分,宗教极端思想常通过日常细节显现,如使用仇视他教或非信教者的过激言辞,进行极端宗教行为,或通过特定装束表达极端倾向。例如,女性穿黑色蒙面罩袍、男性留大胡子并携带管制刀具等现象,与大众化穆斯林的日常习惯明显不同,往往带有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近年来,西北部分地区出现泛清真化趋势,如清真专座、清真通道、拒用“非清真”物品等,均反映出宗教极端思想在社会生活中的渗透。

来源:知更说法一点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