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报怨”的胜利者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5-17 09:36 2

摘要:挨了两枚原子弹以后,日本裕仁天皇终于在1945年8月14日晚上23点发布了投降诏书。第二天中午进行了广播,然后,日本立即和各交战国取得了联系,并分别派出代表,至各国指定地点,接受有关投降、交出武器等之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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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百姓欢庆胜利。

侵华日军投降始末

挨了两枚原子弹以后,日本裕仁天皇终于在1945年8月14日晚上23点发布了投降诏书。第二天中午进行了广播,然后,日本立即和各交战国取得了联系,并分别派出代表,至各国指定地点,接受有关投降、交出武器等之命令。

按照中国军队的指定,侵华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派出了自己的副总参谋长今井武夫少将,于8月21日至湖南芷江接受投降的相关指示。(注1)

这个今井武夫不但是个不折不扣的“中国通”,还是国民党政府的“老熟人”——他在中国待了许多年,从译电员一路干上来,当时主要负责所谓的“政治谋略”方面的工作。就在他的司令部里面,有几部电台是长期保持着和重庆的蒋介石本人,以及蒋总司令手底下好些个将军的正常联系。

就在一个月前,他还在特务机关的陪同下,跑到了第10战区控制的淮阳县新站集,和专程前往的第10战区副司令长官何柱国将军,就日华“和平”问题进行了秘密谈判。虽然密谈没有结果,但是双方仍旧商定保持接触。

如果日本没有在8月15日投降,这会儿的今井应该是在江西省的玉山和第3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进行第二次会谈的。这下省事了,不用再到江西去扯皮了。

于是在8月23日下午,国民党的陆军总司令何应钦接见了日本人,他告诉今井,回去收拾收拾地方,国民党第一批部队将在8月26日-30日被空运到南京——被日军屠戮蹂躏得几成鬼蜮的南京城就这样光复了。

国民党部队光复南京时,道路边的国军和日军士兵在共同执勤。

9月2日,日本向盟国的投降仪式在东京湾停泊的“密苏里号”战列舰上举行。而日本向中国投降的仪式,则是在9月9日在南京的原军官学校礼堂举行的,冈村宁次带着一群手下,按照蒋介石政府的命令,向国民党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上将签定了投降书。

至此侵略中华大地十余年,给华夏带来无尽灾难的日本侵略军,共计171名将军,“中国派遣军”1056000人、“中国方面舰队”39729人,全部放下了武器,听候处理。这批投降的日军中间,还包括了驻台湾和驻越南的北纬16度线以北的部队。而黑、吉、辽三省的日军向当时已经进驻的苏军投降,香港日军则是向英军投降。

向盟国投降的日军数量,陆军总人数为5681600人,海军总人数为1693000人。而在我国关内战场收降区的日军俘虏和日本侨民人数多达212万余人。按照投降协议,将乘坐美军提供的登陆艇和船只以及部分日本船只,于1946年6月底前,全部遣返回国。

在何应钦向冈村宁次下达了关于投降事宜的第一道命令中,马上出现了一条耐人寻味的内容:

“从十日开始,贵官之总司令部,改称中国战区日本官兵善后总联络部。”

“以德报怨”的蒋总司令

早在8月15日,当举国欢庆日本投降之时,尚在重庆的蒋总司令马上发表了一通广播演讲,在演讲中,如何清算日本的罪行被一笔带过,反倒是一直声称要对日宽容。蒋介石煞费苦心地不断强调:

我中国同胞们须知‘不念旧恶’及‘与人为善’为我民族传统至高至贵的德性。我们一贯声言,只认日本黩武的军阀为敌,不以日本的人民为敌,今天敌军被我们盟邦共同打倒了,我们当然要严密责成他忠实执行所有的投降条款,但是我们并不要企图报复,更不可对敌国无辜人民加以侮辱,我 们只有对他们为他的纳粹军阀所愚弄所驱迫而表示怜悯,使他们能自拔于错误与罪恶。要知道如果以暴行答复敌人从前的暴行,以奴辱来答复他们从前错误的优越感,则冤冤相报,永无终止,决不是我们仁义之师的目的。这是我们每一个军民同胞今天所应该特别注意的。”

而上述的内容,其实就是后世被称为“以德报怨”的“典范”的中国战后对日政策核心思想,而后来国民党政府在对战后日本的问题处理方面,更是严格遵守了这个政策。客观而言,相较于日本对中国一直以来烧杀掳掠的残暴行径,中华民国这个战胜国的战后对日政策,确实称得上是相当的宽容和宽厚了。

在芷江签署投降协议的今井武夫。

如何解释蒋介石的这种表面上看起来冠冕堂皇,无处不在显示胜利者的“与人为善”和“仁义之师”的行为呢?

内在的原因绝对不可能像某些历史小白作者所说的那样,蒋介石对日本有深厚感情云云。要知道,我们可以说蒋某人反动、卖国,也可以说他抵抗意志不强,在中国实施倒行逆施的独裁统治。但作为一个合格老练精明的旧式政治家的蒋介石,绝不能将其视为蠢货。

他之所以选择对日宽容政策,实际的目的有三个:

首先,蒋介石希望尽可能地平稳处理日本投降问题,以免这个重大政治事件干扰到他处理战后中国更为紧迫的问题——国共关系处理。

其次,蒋某人也对自己军队有几斤几两心知肚明。日落西山的日军部队在不到一年前,还曾经打得重庆政府丧师失地,一溃千里,里子面子丢了个精光。如果各战区的国民党部队采用强硬的报复手段,激起日军反抗,打不打得过先两说,万一这一大群鬼子拖着枪炮投共了咋办?

第三嘛,当然是国际政治问题上时而敏锐,时而麻木的蒋司令察觉到此时美国因为国际局势的变化,对日态度已经和对德态度不太一样了。根本甩不开美国大腿的他当然要在这个问题上和美国保持高度一致了。

于是乎为了体现“以德报怨”这一核心政策,当时对于在中国收降区内已经放下武器的日本军队,不许称它们为战俘,而是叫做“徒手官兵”。这些“徒手官兵”还被允许保留原有部队的指挥体系,集中到各地设立的战俘营里,由各战区设立的战俘管理处集中监视、教育、管理,等待遣返。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让战俘自己管理自己的奇闻。

原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改称为“中国战区日本官兵善后总联络部”,按照中国陆军总司令部的命令,“办理日军投降后之一切善后事宜”。各个战区的日军司令部也相应改称为该战区的“日本官兵善后联络部”,让日军可以基本上按照原来的编制在战俘营里生活。

战俘营内部,基本是由日本人自己管理自己,少数执勤的日军还发放了枪支弹药。这些战俘在等待遣返期间,除了接受教育外,还得从事一定的体力劳动,主要就是修复道路通讯设施和战时损毁的建筑,有的地方还让日本人修建阵亡的国军将士公墓和纪念碑。

和苏联人让鬼子兵挨冻受饿地挖土豆不同,每天给日本兵安排的工作劳动量虽然很大,却仍然在正常承受范围以内,而且伙食也没有克扣。国民党派出的监视卫兵在出发前,都被一再命令,要注意军容军纪,“在日俘的面前既要不虐待他们,也要有胜利者的威仪!”

步入南京投降仪式现场的冈村宁次

投降后的日本人老实了不少,劳动时根本不敢偷懒,反倒是它们的那些个兵曹、士官,稍有不合意就对俘虏破口大骂,要么就是抓到什么就用什么痛打部下。被打的人不但不敢回嘴,还得端端正正地站好,任由打骂,口里还得不断“嗨!嗨!嗨!”地答应着。

而对于日本投资或者抢来的企业,国民政府倒是一锅全端了。而那些没有来得及跑回国的日本侨民,根据陆军总司令部发布的《中国境内日侨集中管理办法》、《日本在中国私人产业暂行处理办法》、《中国境内日籍员工暂行征用通则》规定:

“个人财产,除生活必需品外,每人准带法币5000元”。至于其他的嘛,自然是充公了。有专业技能的日本技术人员,还会被国民政府聘用,继续发放工资或者生活费。

这里面猫腻当然不少,鬼子的侨民虽然失去了财务,但它们却真的得到了安全保证和未来的自由。而理论上应当纳入国库,充当日本战争赔款的企业和财物,大部分都进了国民党接收大员们的腰包,这些人一个个吃得满嘴流油,腰包鼓鼓,顺带还帮国民政府在光复区狠狠地刷了一波负面的声望。

从1945年的11月开始,中国受降区的日本战俘和侨民就开始陆续被遣返回国了。只有东北地区和苏联政府拉扯了一通,最后苏联同意,除了旅大地区外的日本人,其余都由中国政府遣送。到了1946年底,大规模遣返工作告一段落,先后有大约300万日本人被“礼送回国”,充分展示了中华民国这个“战胜国”的“宽厚和风度”。

战犯审判

对于日本在中国犯下战争罪行的罪犯,1945年11月6日,由国民党军政部、军令部、外交部、司法行政部等机关联合组成了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 负责日本战犯处理工作,职权是决定审判战犯政策,调查、逮捕和引渡战犯,并监督军事法庭的审判。

因为受到大规模遣返日本战俘工作的干扰,战犯审判工作迟至1946年的10月才真正开始,之前也对一些战犯进行了审判,但都是一些个没啥分量的小卡拉米。

不用我说,国民党政府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同样秉承着“以德报怨”+宽大处理为主的原则,核心政策就是:“对日应高瞻远瞩,处理战犯宜从大处着眼,不必计较小节,并迅速结束战犯处理业务”。

侵华日军照片

这段非人类语言翻译成中文大意是:

1、对于普通战犯,宽大处理为主。已经被抓起来的鬼子,如果没有什么可以证明其重大罪行的证据,那就别起诉了,当场释放,赶紧遣送回国。已经被判刑的,建议送回日本的监狱服刑——后来因为盟军总部(美国爸爸)的异议,不得不改在上海监狱服刑——所有的战犯审判工作要赶在1947年6月底之前结束。

2、联合国战罪审查委员会远东及太平洋分会认定有罪的,要立即逮捕,即便逃回了日本也要马上遣返回中国受到惩罚。

3、从严处理和南京大屠杀、各地大屠杀有直接关系的重大罪犯。

4、在远东国际际军事法庭审判中的战犯,和中国有关的不要求引渡。

5、在这次受降过程中,那些配合国民政府负责具体工作,却又明确了战争罪行的,等东京审判后再说,现在先不要动它们。(注意这条,这是国民党给冈村宁次留的后路。)

6、那些没有明确罪证的嫌疑犯,尽快无罪释放,遣送回国。

可想而知,在这样一种从宽从速的指导思想下,除了像谷寿夫、田中军吉、向井敏明、野田毅和松井石根这种在南京大屠杀中罪证确凿的家伙被迅速定罪并处以极刑外,2200余件日本战犯案件中,只有145人被判死刑,400余人被判了徒刑,其余所有人等均被无罪遣返。

投降仪式上依次放下武器的日本部队。

和日本犯下的残暴战争罪行相比,这次由国民党主持的审判不但量刑偏轻,而且那些日本侵华高官涉及很少,就连军一级的将领都被放过了绝大部分。

国民党的这场审判只是匆匆走了个过场,1947年10月15日,当局叫停了对日本战犯的检举工作,而到了年底,各地的军事审判法庭更是统统被撤销了。

1948年7月,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解散,1949年4月,国防部军事法庭结束。

冈村宁次

作为中国人民公认的“中国战区天字第一号战犯”冈村宁次,很长时间里都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和全国人民认定的“对中国,对中国人民,碎骨粉身不足以偿其罪”的态度截然相反的是。从一开始,因为他在受降接收过程中的高度配合,国民政府就打算对其网开一面。

南京投降仪式上的冈村宁次。

何应钦、陈诚、汤恩伯等均向蒋介石建议,因为其“在战争结束后功绩显著,应予宽大处理,如此对将来中日关系亦属有利”。蒋介石倒是没有马上做出决定,因为他既担心释放冈村带来的政治麻烦,又担心其真上了法庭后被某个法官判了死刑。

于是这个侵华日军的总司令,居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就住在南京,养尊处优,既没有被监禁也没有被释放,有人质疑就拿“尚需其协助处理遣返未了事宜”的理由来搪塞。时不时的还给蒋总司令充当一下秘密军事顾问,小日子过得好不悠哉。

在全国舆论的压迫下,1948年8月23日,国防部军事法庭终于在上海开庭,对冈村宁次进行审判。而这次审判正如白崇禧私下告知的一样,就是“走走形式”——审判只进行了一次就用冈村患病的理由休庭了。

这一休就休到了49年,风雨飘摇的南京政权在1月26日重新开庭:法庭认定冈村宁次是从1944年11月26日才出任侵华日军总司令的,因此日军在中国的历次大屠杀“均系发生于被告任期之前,原与被告无涉”,而且考虑到冈村积极配合受降工作进行,此举大大有功。

更因为“迹其所为,既无上述之屠杀强奸抢劫,或计划阴谋发动,或支持侵略战争等罪行,自不能仅因其身份系敌军总司令官,遽以战罪相绳”。”

因此,法庭宣判:

冈村“既无触犯战规,或其他违反国际公法之行为,依法应予谕知无罪,以期平允”。1月30日,冈村和上海战犯监狱里面的全部在押战犯被送回日本。

得知如此荒唐行径的李宗仁总统当即下令重新逮捕冈村,但是命令到了上海后,却被上海警备司令汤恩伯将命令扣住不发,反而督促冈村尽快上船回国。李宗仁又命令中国代表团的团长商震和美军协商,结果自然仍然被拒。冈村就此逍遥法外,还在1950年被逃到台湾的蒋介石再度返聘为高级军事教官和顾问。

故事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但正如当年参加东京审判的梅汝璈法官所言:

“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帝国主义者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投降但未缴械的日军部队列队穿过广州,前往火车站的撤离点。

注1:和苏联接洽的是关东军总参谋长秦彦三郎中将,前往苏联指定的兴凯湖西南部的扎里科沃;东京大本营派出了参谋次长河边虎四郎中将,前往马尼拉,这货乘坐的飞机返航时还差点砸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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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负人生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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