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给刑满释放人员一个工作的机会从胖东来招聘释放人员说起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10-05 18:14 1

摘要:胖东来给刑满释放人员留出2%招聘名额的消息,像一把钥匙插进了锈死的锁孔。当30名带着“犯罪记录”标签的求职者最终全部被录取,于东来那句“不用觉得低人一等”的宽慰被反复传播时,人们才突然意识到:原来给犯错者一个工作机会,在当下竟算得上“新闻事件”。这份“破格”背

胖东来给刑满释放人员留出2%招聘名额的消息,像一把钥匙插进了锈死的锁孔。当30名带着“犯罪记录”标签的求职者最终全部被录取,于东来那句“不用觉得低人一等”的宽慰被反复传播时,人们才突然意识到:原来给犯错者一个工作机会,在当下竟算得上“新闻事件”。这份“破格”背后,藏着的是千万有前科者融入社会的艰难真相——法律赋予的平等权利,在现实中往往被一张“无犯罪记录证明”拦在门外。

社会对有前科者的接纳之难,首先难在一道制度化的“门槛”。按照《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只有法律明确要求的特定职业才需核查犯罪记录,但现实中,这道门槛早已被无限抬高。互联网公司的客服岗、小区的保洁员、甚至不需要专业技能的外卖骑手,都可能在招聘启事里标注“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求职者分享过自己的经历:出狱后想跑外卖,平台注册时直接弹出“无犯罪记录”核验窗口,连上传证明的机会都没有;去超市应聘理货员,HR扫了眼简历上的“服刑经历”,没等他解释就说“我们老板不招这类人”。

更荒诞的是,许多企业的“背景调查”早已超出合法范畴。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私自随意查询员工案底,仅能在特定岗位经员工书面同意后核查,但实际中,第三方背调机构会把“有无犯罪记录”作为标配项目,甚至连多年前的轻微刑事处罚都标注得一清二楚。这种“过度调查”形成了无形的筛选网,让有前科者在简历阶段就被淘汰。就像一位刑释人员说的:“不是我们不想好好干,是连证明自己的机会都拿不到。”

接纳之难,更难在人心深处的“偏见大山”。中国政法大学赵宏教授曾用《哪吒》里的台词形容这种困境:“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任你怎么努力都休想搬动”。不少人对有前科者的印象,还停留在“凶神恶煞”“本性难移”的刻板认知里,甚至有人断言“录用他们就是给社会埋隐患”。但数据早已打破这种偏见:我国近年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占比超85%,多数是过失犯罪或轻罪,并非大众想象中的“十恶不赦”。

这种偏见直接转化为就业市场的歧视。司法部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数十万刑释人员回归社会,但再就业率不足40%,近三成人因“前科标签”被直接拒之门外。更残酷的是,那些能提供五险一金的正规企业,往往对“犯罪记录”零容忍。有网友算过一笔账:如果进不了正规企业,只能打零工、做散活,月收入可能比正式员工少一半,还没有社保保障。这种生存压力下,部分人不得不重走老路,形成“失业—犯罪—再失业”的恶性循环——有研究证实,出狱2年内无业者的再犯罪率高达65%,而稳定就业能将这一比例降至5%以下。

有人会问:“他们不能自己做小生意吗?”但创业远非想象中那么简单。刑释人员大多缺乏启动资金,也没有人脉资源,更要面对市场的隐性歧视。开个小吃摊,会被邻居指指点点“这人坐过牢,东西能干净吗”;搞个小维修铺,客户听说前科后转头就走。更现实的是,许多行业的经营许可办理也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连摆摊的准入资格都可能被剥夺。胖东来招聘时遇到的求职者里,就有不少人尝试过创业却屡屡碰壁,最终还是只能回到求职市场碰运气。

胖东来的尝试之所以引发热议,恰恰因为它打破了这种“潜规则”。没有单独设置“特殊岗位”,没有降低薪资待遇,甚至把原定“30进20”的计划改成全部录取,还承诺“提前发工资帮租房”。这种接纳不是居高临下的“施舍”,而是把他们当成平等的劳动者看待。但遗憾的是,这样的企业太少了。多数企业宁愿承担更高的用工成本,也不愿接纳有前科者,本质上是怕“担风险”“坏名声”,却忽略了包容背后的社会价值——帮助一个人稳定就业,就是减少一个不稳定因素。

值得欣慰的是,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尝试打破僵局。云南红河州明确除特殊岗位外,不再将“无犯罪记录证明”作为就业前置条件,2024年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刑释人员237人;上海修订的《就业促进条例》禁止用人单位随意查询违法犯罪记录,从法律层面阻断歧视根源。这些实践证明,制度松绑能有效改善就业环境,但要真正消除歧视,还需要改变公众的认知。

法律早就明确,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刑罚的目的是改造而非终身放逐。那些因一时冲动犯错的人,在监狱里已经付出了代价,出狱后理应获得重新开始的机会。胖东来的面试间里,有求职者说“就想找份能交社保的工作,让孩子觉得爸爸是正经人”,这句话戳中了无数人的心——他们想要的从来不是特殊照顾,只是不被区别对待。

当我们讨论社会接纳度时,其实讨论的是一个简单的问题:犯过错的人,还能有机会吗?胖东来用行动给出了肯定答案,但这不该只是一家企业的“善举”,而应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或许未来某一天,“有前科”不再是就业的“死刑判决”,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再是普通岗位的“通行证”,那时,社会才算真正实现了对犯错者的包容,也才能真正减少“二进宫”“三进宫”的悲剧。毕竟,给人一条出路,就是给社会添一份安稳。

来源:感性老道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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