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他结婚没钱买三金,铁匠邻居熬夜三天,给他打了一套铜首饰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10-05 12:38 2

摘要:那年夏天,空气里全是躁动不安的浮尘和槐花的甜香,厂区广播里放着费翔的《冬天里的一把火》,年轻人烫着卷花头,穿着喇叭裤,骑着飞鸽自行车在林荫道上呼啸而过。

我叫陈辉,生在七十年代末,长在红砖瓦房的工厂大院里。

我的故事,得从1990年的那个夏天说起。

那年夏天,空气里全是躁动不安的浮尘和槐花的甜香,厂区广播里放着费翔的《冬天里的一把火》,年轻人烫着卷花头,穿着喇叭裤,骑着飞鸽自行车在林荫道上呼啸而过。

我,二十岁,是红星机械厂里最不起眼的学徒工,一个月工资三十六块五。

但我又是最富有的。

因为我有林岚。

林岚是厂办的打字员,手指纤细,敲起字来像蝴蝶在键盘上跳舞。她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眼睛亮得像盛满了整个夏夜的星光。

我们是在厂里的图书室认识的。

那天我去找一本关于车床技术的书,她正好在整理书架,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连衣裙。阳光从高高的窗户斜进来,给她整个人镀上了一层毛茸茸的金边。

我当时就愣住了,像个木雕。

她抱着一摞书转身,被我吓了一跳,书哗啦啦掉了一地。

我至今都记得,我俩蹲在地上手忙脚乱地捡书,指尖不经意碰到一起时,我感觉像有道微弱的电流,从指尖一路麻到了心里。

那感觉,比夏天第一口冰镇汽水还要让人激灵。

我们的恋爱,和那个年代所有的爱情一样,朴素得掉渣。

一毛钱一根的冰棍,我们会分着吃。她吃一口,我吃一口,最后那点融化的糖水,都舍不得浪费。

周末的保留节目,是去镇上唯一的那家电影院,看一场五毛钱的电影。

银幕上的人在演着别人的悲欢离合,我们在黑暗里,偷偷地拉着手。她的手很软,带着淡淡的肥皂香,我一攥住,就觉得攥住了全世界。

我们就这样谈了两年。

90年的夏天,我二十二,她二十。到了可以结婚的年纪。

我揣着攒了很久的五十块钱,买了一包大前门,两瓶沱牌曲酒,去她家提亲。

林岚的父亲是厂里的老技术员,话不多,抽着我的烟,喝着我的酒,点了点头。

可她妈,李阿姨,不行。

李阿姨是家属院里出了名的厉害角色,一张嘴能把黑的说成白的。

她把那两瓶酒往桌子上一顿,看着我,皮笑肉不笑。

“小陈啊,阿姨知道你对我们家岚岚好。”

“但是结婚是大事,不是小孩子过家家。”

“我们岚岚从小没吃过苦,我这当妈的,总不能让她嫁过去,跟着你喝西北风吧?”

我紧张得手心直冒汗,一个劲儿地点头,“阿姨您说得对,我以后一定会努力工作,让岚岚过上好日子。”

李阿姨冷笑一声,伸出三根手指。

“好日子不是嘴上说的。按我们这儿的规矩,三金,总得有吧?”

三金。

金戒指,金耳环,金项链。

这三个字像三座大山,轰隆一下,压在了我的心上。

我张了张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脸烧得像被开水烫过。

那个年代,一个金戒指,起码要两三百。三金置办下来,小一千块。

一千块是什么概念?

是我不吃不喝,整整两年的工资。

是一个遥不可及,想都不敢想的天文数字。

气氛僵住了。

林岚在旁边急得直给我使眼色,想替我解围。

“妈,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谁还讲究这些……”

“你给我闭嘴!”李阿姨眼睛一瞪,“没你说话的份儿!我这都是为你好,你懂什么!女人一辈子就结一次婚,连个像样的首饰都没有,以后在婆家怎么抬得起头?出门怎么见人?”

她越说声音越大,整个筒子楼都能听见。

我坐在那儿,头埋得低低的,恨不得地上有条缝能钻进去。

那顿饭,我不知道是怎么吃完的。

只记得最后,李阿姨下了最后通牒。

“小陈,我也不为难你。一个月,一个月之内,三金凑不齐,你跟岚岚这事儿,就别再提了。”

从林岚家出来,夜风一吹,我才觉得脸上那股火辣辣的疼稍微退了点。

林岚跟在我身后,小声说:“陈辉,你别听我妈的,她就是爱面子,刀子嘴豆腐心。”

我没说话。

她又说:“我不要什么三金,我只要你。”

我停下脚步,转过身。

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好长。

我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心里又酸又涨。

我一个大男人,怎么能让我爱的姑娘,在婚礼上连一件像样的首饰都没有,被人指指点点?

我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勉强挤出一个笑。

“傻丫头,说什么呢?你妈说得对,结婚是大事。你放心,三金,我来想办法。”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三十六块五的工资,每个月除了吃饭,寄十块钱回家,剩下的,连给林岚买条新裙子都得盘算半天。

去哪儿弄一千块?

我把这辈子认识的人,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筛子。

亲戚都在乡下,比我还穷。

厂里的工友,大家工资都差不多,谁家也没有余粮。

我甚至动了去黑市借高利贷的念头,可一想到那驴打滚的利息,又吓得一身冷汗。

那种无力感,像一张巨大的网,把我从头到脚裹得密不透风,喘不过气来。

我就住在家属院的单身宿舍,一间十平米的小屋,一张板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就是全部家当。

隔壁,住着方师傅。

方师傅是我们厂里退休的老铁匠,五十多岁,个子不高,背有点驼,常年穿着一件油乎乎的蓝色工作服。

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院里的人都说他脾气古怪,不好打交道。

他老婆前些年得病去了,无儿无女,一个人守着他那个小铁匠铺过活。

他的铁匠铺,就在我们这排宿舍的尽头。

白天,我上班,听不见。

晚上回来,总能听到“叮叮当当”的打铁声,很有规律,一直响到深夜。

有时候我烦躁得睡不着,就觉得那声音特别吵。

但那天晚上,听着那规律的锤打声,我心里却莫名地安宁了一些。

第二天,我破天荒地跟车间主任预支了三个月的工资。

一百块出头。

主任是个好人,看我脸憋得通红,也没多问,就批了条子。

我拿着这一百多块钱,像攥着救命稻草,心里却更慌了。

杯水车薪。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把盘子里的肉片都挑给了林岚。

她看着我,眼睛里全是心疼。

“陈辉,你是不是瘦了?别为了我妈的话为难自己,大不了……大不了我不嫁了。”

我一听这话就急了,筷子往桌上一拍。

“胡说什么!你必须嫁给我,谁也拦不住!”

声音有点大,食堂里好几个人都朝我们看过来。

我赶紧压低声音,“你放心,钱的事,我能解决。”

其实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那几天,我就像个没头苍蝇,到处乱撞。

下班后,我去码头扛过麻袋,去工地搬过砖。

一天下来,累得骨头架子都快散了,也就挣个三五块钱。

离一千块的目标,比我走着去北京还要远。

我的窘迫,全院的人都看在眼里。

大家背地里议论纷纷。

“听说了吗?老林家的女婿,连三金都买不起。”

“就他那条件,还想娶林岚?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不是嘛,没那个金刚钻,就别揽那瓷器活。”

这些话像一根根针,扎在我心上。

我开始躲着人走,不敢去食堂吃饭,每天就买两个馒头,躲在宿舍里啃。

林岚来找我,看到我这样,眼泪当场就下来了。

她抱着我,哭得一抽一抽的。

“陈辉,我们不要三金了,好不好?我们去跟妈说,我们旅行结婚。”

我抱着她瘦弱的肩膀,心疼得像刀割一样。

可我骨子里那点可怜的自尊心,却让我怎么也说不出一个“好”字。

我不能让她受这个委屈。

那天,林岚走了之后,我一个人在宿舍里坐了很久。

天一点点黑下来。

隔壁的打铁声,又“叮叮当当”地响了起来。

我心里烦躁到了极点,那锤声一下一下,全砸在我的神经上。

我“噌”地站起来,想去跟方师傅理论,让他别吵了。

刚走到门口,又泄了气。

人家凭手艺吃饭,我有什么资格不让人家干活?

我颓然地坐回床上,双手插进头发里,痛苦地呻吟了一声。

就在这时,门被敲响了。

“咚,咚,咚。”

不轻不重,很有节奏。

我以为是林岚回来了,赶紧去开门。

门口站着的,却是方师傅。

他手里端着一个豁了口的粗瓷大碗,碗里是热气腾腾的面条,上面卧着一个金黄的荷包蛋。

他还是那副不苟言笑的样子,把碗往我手里一塞。

“吃吧。”

声音沙哑,像生了锈的铁。

我愣住了,“方师傅,我……”

“吃。”

他只说了一个字,就转身回去了。

我端着那碗面,热气氤氲了我的眼睛。

面条是手擀的,很有嚼劲。汤很鲜,带着猪油的香气。

我狼吞虎咽地吃着,眼泪一滴一滴,掉进了碗里。

咸的。

从那天起,方师傅好像“盯”上我了。

我什么时候下班,他好像都掐着点。

只要我在宿舍,他总会算着饭点,给我送一碗面,或者两个馒头,一碟咸菜。

话依然很少。

有时候是“趁热吃”。

有时候是“别饿着”。

更多的时候,只是把东西放下,就走。

我过意不去,想把饭钱给他,他眼睛一瞪,比李阿姨还吓人。

“矫情!”

我再也不敢提钱的事。

只是心里,默默地记下了这份恩情。

我以为,他只是可怜我,看我一个年轻人,不忍心我饿着。

直到那天。

那天离一个月的期限,只剩最后三天了。

我彻底绝望了。

我揣着身上仅有的一百多块钱,去了镇上唯一的那家金店。

我想,就算买不起一套,买个戒指总行吧。

哪怕是个最细最小的,也算对林岚家有个交代。

结果,金店的售货员用眼角瞥了我一眼,报出的价格,让我如坠冰窟。

最便宜的一个素圈金戒指,也要二百八。

我身上所有的钱加起来,还差一半。

我站在柜台前,手脚冰凉。

售货员那轻蔑的眼神,像刀子一样,把我最后一点尊严,也刮得干干净净。

我逃也似的离开了金店。

外面阳光灿烂,我却觉得浑身发冷。

我沿着马路,漫无目的地走着,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觉得自己就是个废物。

一个连心爱的姑娘一件首饰都买不起的废物。

不知不觉,走到了厂区后面的河边。

河水静静地流淌,映着蓝天白云。

我看着河水,忽然有了一个可怕的念头。

也许,跳下去,就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就在我失魂落魄,一步步走向河边的时候,身后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

“小子。”

我回头。

是方师傅。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跟在我身后的,手里还提着他的那把大铁锤。

他看着我,眉头紧锁。

“想死?”

我低下头,没说话。

“为了几个臭钱,值当吗?”

我猛地抬起头,眼睛通红,“不是为了钱!我是……我是没用!”

我吼了出来,积压了这么多天的委屈、愤怒、不甘,在这一刻,全部爆发了。

“我连自己喜欢的女人都保护不了!我让她跟着我受委屈,被人瞧不起!我算什么男人!”

我像个疯子一样,对着河面大吼大叫。

方师傅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我。

等我吼累了,嗓子都哑了,他才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

他的手很大,很粗糙,掌心全是老茧,拍在我身上,却有一种异常安稳的力量。

“跟我来。”

他说。

我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鬼使神差地,就跟在了他后面。

他带我回了他的铁匠铺。

那是我第一次走进他的铺子。

里面很暗,光线从一个小小的窗户透进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铁锈和煤烟混合的味道。

墙上挂满了各种各样的工具,锤子、钳子、凿子,形态各异,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冷硬的光。

铺子中间,是一个半人高的炉子,炉火已经熄了,但还能感觉到余温。

方师傅没开灯。

他走到一个角落,搬开一堆废铁,从墙角的一个暗格里,取出一个用红布包裹着的小盒子。

盒子是木头的,已经很旧了,边角都磨得发亮。

他把盒子放在满是灰尘的桌子上,小心翼翼地打开。

我的呼吸,在那一刻停住了。

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一支银簪子。

簪子的样式很简单,就是一朵小小的梅花。

但做工极其精致,花瓣的纹路,花蕊的形态,都栩栩如生。

在昏暗的光线里,那支银簪子,像落了一片月光在盒子里,散发着柔和而皎洁的光。

“这是我打给她的。”

方师傅的声音,很轻,很飘,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你师娘,走得早。当年娶她的时候,我比你还穷。家里除了这身打铁的力气,什么都没有。”

“她什么都没要,就说,喜欢我打的东西。”

“这支簪子,是我俩结婚的时候,我送她的。她喜欢得不得了,天天戴着,直到……”

他的声音哽住了。

我看到,这个一向沉默坚硬得像块铁一样的男人,眼圈红了。

他用粗糙的手指,轻轻地抚摸着那支银簪子,动作温柔得,像是在抚摸一件稀世珍宝。

我的心,被狠狠地揪了一下。

原来,这个古怪孤僻的老人,心里藏着这样一段深情。

过了很久,他才把盒子盖上,重新收好。

他转过身,看着我。

“小子,金子银子,是死的。”

“人心,才是活的。”

“一个姑娘,要是真心跟你,看重的是你这个人,不是你兜里有多少钱。”

“要是她看重的是钱,那样的姑娘,不要也罢。”

说完,他从墙上取下一块黄澄澄的东西,扔在铁砧上。

“哐当”一声,吓了我一跳。

“这是什么?”我问。

“铜。”

“你……你要干什么?”

方师傅拿起他的大铁锤,在手里掂了掂,眼睛里闪过一道光。

那道光,我后来才明白,叫做“匠心”。

他说:“金子我没有。”

“但手艺,我还有。”

“小子,把你媳妇儿的手指尺寸,脖子尺寸,手腕尺寸,告诉我。”

我彻底傻了。

我愣愣地看着他,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

“方……方师傅,您……您的意思是……”

他没再理我。

他重新点燃了炉火。

火苗“呼”地一下蹿了起来,映着他满是皱纹的脸,明暗交替。

他把那块铜,扔进了炉火里。

“尺寸。”

他又重复了一遍,声音不容置疑。

我这才反应过来,手忙脚乱地开始比划。

林岚的手指有多细,我用自己的小拇指量过。她的脖子有多细,我用手掌量过。她的手腕有多细,我用一根草绳量过……

我一边比划,一边说,声音都在发抖。

方师傅听完,点了点头。

然后,他就开始了他的工作。

从那天晚上开始,一连三天三夜,方师傅的铁匠铺,灯火通明。

“叮叮当-叮叮当-”的锤打声,再也没有停过。

那声音,不再是噪音。

在我听来,那是这个世界上,最动听的交响乐。

第一天晚上,我睡不着,就搬了个小板凳,坐在他的铺子门口。

透过门缝,我能看到他赤裸着上身,浑身都是汗,肌肉虬结的胳膊,挥舞着大铁锤,一次又一次,精准地砸在烧得通红的铜块上。

火星四溅,像一场盛大的烟火。

他的眼神,专注得像个入定的老僧。

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他和铁砧上的那块铜。

第二天,我给他送饭去。

他的眼睛熬得通红,嘴唇干裂,但精神却异常亢奋。

他没吃饭,只喝了一大口水,就又回到了炉火前。

铁砧上,已经有了一个戒指的雏形。

虽然还很粗糙,但我已经能想象出,它戴在林岚手上,会是什么样子。

我的心,跳得飞快。

第三天,也就是李阿姨给我的最后期限。

那天晚上,我一直守在门口,一夜没合眼。

天快亮的时候,锤打声,停了。

铺子里,一片寂静。

过了许久,门“吱呀”一声,开了。

方师傅走了出来。

他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浑身湿透,脸上、身上,全是黑色的烟灰。

他看起来疲惫到了极点,仿佛随时都会倒下。

但他手里,却捧着一个用红布包着的东西,像是捧着全世界。

他走到我面前,把那个红布包,塞进了我手里。

“拿去。”

他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见。

“告诉那个姑娘,这是这个世界上,独一份的‘三金’。”

说完,他转身就走,没走两步,身子一晃,差点摔倒。

我赶紧扶住他。

“方师傅!”

他摆了摆手,头也不回地进了自己的屋子,“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我捧着那个沉甸甸的红布包,站在晨曦里,眼泪再也忍不住,汹涌而出。

我回到宿舍,颤抖着手,打开了那个红布包。

布打开的一瞬间,我的眼睛,被一片温暖璀璨的金色,刺痛了。

那不是黄金。

是铜。

被千锤百炼,打磨得像镜子一样光滑,闪耀着黄金般光芒的,黄铜。

一套首饰。

一枚戒指,一对耳环,一条项链。

戒指,是活口的,上面雕了一朵小小的,含苞待放的兰花。

耳环,是水滴形的,下面坠着两片细细的兰草叶子。

项链,是用细细的铜丝,编成的一条链子,吊坠,也是一朵盛开的兰花。

每一件,都精致得让人不敢相信,这是用一把大铁锤,敲打出来的。

那兰花的每一片花瓣,每一条叶脉,都清晰可见,栩栩如生。

我拿起那枚戒指,轻轻地抚摸着上面冰凉而光滑的纹路。

我能感觉到,这套首-饰里,还残留着方师傅手心的温度,和他三天三夜,没有熄灭的炉火的温度。

这哪里是铜?

这分明比金子,还要贵重一万倍!

那天早上,我拿着那套“三金”,去找了林岚。

我把方师傅的故事,和这套首饰的来历,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她。

她听着听着,眼泪就下来了。

她没有碰那套首饰,而是伸出手,紧紧地抱住了我。

“陈辉,这是我这辈子,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她踮起脚,在我耳边,轻轻地说。

那天,我们一起去了她家。

李阿姨正在家里择菜,看到我们,把手里的芹菜往桌上一扔,阴阳怪气地开了口。

“哟,这不是陈大技术员吗?怎么,今天是最后一天了,凑齐了?”

我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把那个红布包,放在了桌子上,然后,一层一层地打开。

当那套闪耀着温暖金光的铜首饰,出现在李阿姨面前时,她愣住了。

“这是……什么?”

她拿起那枚戒指,放在眼前,仔仔细细地看。

“铜的?”

她的眉头皱了起来,脸上露出了毫不掩饰的鄙夷。

“陈辉,你什么意思?拿一堆破铜烂铁,来糊弄我?”

“妈!”林岚急了,“这不是破铜烂铁!”

“你给我闭嘴!”李阿姨把戒指往桌子上一扔,“我还没死呢,这个家还轮不到你做主!我告诉你们,今天要是没有金戒指,你们谁也别想从这个门走出去!”

屋子里的气氛,一下子降到了冰点。

我深吸了一口气,看着李阿姨,一字一句地,把方师傅的故事,又讲了一遍。

我讲他和他妻子的爱情,讲那支他珍藏了半辈子的银簪子。

我讲他三天三夜,不眠不休,在炉火前,一锤一锤,为我们敲打出这套独一无二的首饰。

我讲这套铜首饰里,藏着一个老人的深情,和一个长辈,对我们最真诚的祝福。

我的声音不大,但屋子里的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我说着说着,自己也忍不住,红了眼眶。

李阿姨脸上的表情,在慢慢地变化。

从一开始的鄙夷,到惊讶,到动容,再到沉默。

等我讲完,整个屋子,鸦雀无声。

过了很久很久。

李阿姨才重新拿起桌上的那枚戒指。

这一次,她的动作,很轻,很慢。

她把戒指放在手心,摩挲了很久。

然后,她抬起头,看着我。

她的眼眶,也红了。

“好孩子,”她说,“是阿姨,眼瞎心盲了。”

那天,我和林岚的婚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我们的婚礼,办得很简单。

就在厂里的食堂,摆了三桌。

请的都是关系最好的同事和街坊。

婚礼那天,林岚没有穿婚纱,就穿了一件她自己做的大红色连衣裙。

但她是我见过最美的新娘。

她戴着方师傅打的那套铜首饰,站在我身边。

那温暖的铜光,映着她脸上的笑容,比任何昂贵的珠宝,都要耀眼。

方师傅也来了。

他破天荒地,换下了一身油腻的工作服,穿了一件洗得干干净净的白衬衫。

他还是不怎么说话,就坐在角落里,默默地喝酒。

我去给他敬酒。

他看着我,咧开嘴,笑了。

他牙齿被烟熏得焦黄,笑起来,脸上的皱纹,像一朵绽放的菊花。

“好好过日子。”

他说。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会的,方师傅。”

婚后的日子,很清贫,但很快乐。

我们住在那间十平米的单身宿舍里,用几块木板,隔出了一个“厨房”。

每天下班,我骑着自行车,带着林岚,穿过长长的林荫道。

她在后座上,轻轻地哼着歌。

风吹起她的长发,拂过我的脸颊,痒痒的,暖暖的。

回到家,她在小屋里做饭,饭菜的香气,很快就溢满了整个房间。

我就在门口,帮方师傅拉风箱,或者干点别的杂活。

方师傅年纪大了,身体不如从前。

林岚就把他当成自己的亲人一样照顾。

天冷了,给他织毛衣。

过年了,把他接到我们的小屋,一起吃年夜饭。

他还是话不多,但脸上的笑容,明显多了起来。

有时候,他喝多了,会拉着我的手,一遍一遍地说。

“小陈啊,看到你们,我就想起了我和你师娘当年。”

“真好。”

那套铜首饰,林岚一直珍藏着。

只有在最重要,最开心的日子,她才会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戴上。

她说,这套首饰,是我们的护身符。

它时时刻刻提醒我们,真正的幸福,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

而是人心换人心。

时间过得很快。

一转眼,几年过去了。

九十年代的浪潮,席卷了我们这个小小的工业城市。

厂里的效益,一年不如一年。

很多人,都选择了下海。

我也动了心思。

我不想让林岚跟着我,一辈子窝在这个小地方,过这种紧巴巴的日子。

我跟林岚商量,我想去南方闯一闯。

她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地,帮我收拾好了行李。

临走的前一晚,她把那套铜首饰,放进了我的背包里。

“带着它。”她说,“想家了,就拿出来看看。”

我走了之后,照顾方师傅的担子,就全落在了林岚一个人身上。

我每个月都会写信回家。

她在信里,总是报喜不报忧。

她说,家里一切都好,方师傅身体也硬朗,让我安心在外面打拼。

可我知道,她一个人,有多不容易。

我在南方的城市,从最底层的工人做起。

我进过电子厂,睡过大通铺。

也摆过地摊,被城管追得满街跑。

最难的时候,我连着吃了一个月的泡面。

好几次,我都想放弃了。

可是每当夜深人静,我拿出那套铜首饰,在月光下,看着它闪烁的温暖光芒,我就想起了林岚的嘱托,想起了方师傅的期望。

我就又有了坚持下去的勇气。

后来,我凭着在厂里学到的技术,进了一家模具厂。

我肯学,肯钻研,不怕吃苦。

很快,就从一个普通的工人,做到了技术骨干。

再后来,我用攒下的所有积蓄,和几个朋友一起,合伙开了一家小小的加工厂。

创业的艰难,一言难尽。

但我们都挺过来了。

2000年,千禧年。

我的工厂,终于走上了正轨。

那一年,我回家过年。

开着一辆黑色的桑塔纳。

当我把车停在家属院门口的时候,整个院子都轰动了。

我成了我们那个院子里,第一个“衣锦还乡”的人。

我把林岚和我们的儿子,接到了身边。

也在城里,买了我们自己的房子。

三室一厅,一百二十平。

装修得很漂亮。

我还给林岚买了很多金银首饰,钻石戒指。

她都很开心地收下了。

但是我知道,在她心里,最珍贵的,永远是那套,已经有些氧化的,颜色不再那么光亮的,铜首饰。

我们想把方师傅也接过来一起住。

但他不愿意。

他说,他离不开他的那个铁匠铺。

那是他的根。

我们拗不过他,只能每个周末,都开车回老家看他。

给他带很多好吃的,好用的。

陪他说说话。

他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

记性也变得很差。

有时候,连我和林岚的名字,都会叫错。

但他始终记得那套铜首饰。

每次我们回去,他都会颤颤巍巍地,拉着林岚的手,问她。

“丫头,我给你打的那套东西,还在吗?”

林岚就会笑着,把手腕上那个已经有些发暗的铜手镯给他看。

“在呢,方师傅。我天天都戴着。”

他就会像个孩子一样,开心地笑起来。

2008年,汶川地震。

我和林岚从电视上看到那些撕心裂肺的画面,心都碎了。

我们决定,要做点什么。

我们把公司那段时间所有的利润,都捐了出去。

还组织了公司的员工,一起去献血,捐物资。

做这些事的时候,我想起了方师傅。

是他教会了我,善良,是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

它比黄金更耀眼,比钻石更永恒。

后来,我们的事业越做越大。

我们成立了慈善基金,资助了很多贫困地区的孩子上学。

我们走过很多很多地方。

见过很多很多的人。

我们见过比黄金更奢华的珠宝,也见过比钻石更璀璨的星空。

但无论我们走到哪里,我们都忘不了,那个九十年代的夏天。

那个炎热的,蝉鸣聒噪的夏天。

那个贫穷的,却又无比富有的夏天。

忘不了那个在炉火前,挥汗如雨,为我们敲打幸福的老人。

方师傅是在一个冬天的下午,走的。

走的时候,很安详。

是在他的那个小铁匠铺里,躺在他那张吱呀作响的躺椅上,睡过去的。

我们回去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凉了。

但他的脸上,还带着一丝微笑。

我们整理他的遗物时,在他枕头底下,发现了一个用红布包着的小木盒。

打开来,里面是那支,他珍藏了一辈子的,梅花银簪。

簪子旁边,还有一张泛黄的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笑得很甜的年轻姑娘,头上,就戴着这支簪子。

那是师娘年轻时候的样子。

在盒子的最底下,我们还发现了一张被压得平平整整的,存折。

存折上的名字,是我儿子,陈念。

“念”。

思念的念。

存折上的钱,不多。

只有几千块。

那是我们这些年,陆陆续续塞给他的钱。

他一分,都没动。

我和林岚拿着那个存折,在方师傅的遗像前,哭了很久很久。

如今,又是很多年过去了。

我的头发,已经开始花白。

林岚的眼角,也爬上了细细的皱纹。

我们的儿子,已经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事业和家庭。

我们那个老旧的工厂家属院,也早已被夷为平地,建起了高楼大厦。

一切,都变了。

但有些东西,永远都不会变。

在我书房最显眼的位置,摆着一个玻璃展柜。

展柜里,没有价值连城的古董,也没有金光闪闪的奖杯。

只有一套,朴实无华的,铜首饰。

和一支,样式简单的,梅花银簪。

它们静静地躺在那里,在灯光下,散发着柔和而温暖的光。

那光芒,穿越了三十多年的岁月。

依旧能照亮我的心。

每当有朋友来家里,看到这套首饰,都会好奇地问。

“老陈,这是什么宝贝?看起来,像是铜的啊。”

我就会笑着,给他们讲那个,关于九十年代,关于一个铁匠,和一套铜首-饰的故事。

讲到最后,我总会说。

“这辈子,我做过很多笔生意,赚过很多钱。”

“但最值得的一笔,是用我的一辈子,换来了这套,独一无二的‘三金’。”

因为我知道。

有些情义,比黄金还要贵重。

有些人心,比钻石还要纯粹。

而这些,才是这个世界上,真正永恒的,无价之宝。

来源:小七闲谈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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