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那年夏天,空气里全是躁动不安的浮尘和槐花的甜香,厂区广播里放着费翔的《冬天里的一把火》,年轻人烫着卷花头,穿着喇叭裤,骑着飞鸽自行车在林荫道上呼啸而过。
我叫陈辉,生在七十年代末,长在红砖瓦房的工厂大院里。
我的故事,得从1990年的那个夏天说起。
那年夏天,空气里全是躁动不安的浮尘和槐花的甜香,厂区广播里放着费翔的《冬天里的一把火》,年轻人烫着卷花头,穿着喇叭裤,骑着飞鸽自行车在林荫道上呼啸而过。
我,二十岁,是红星机械厂里最不起眼的学徒工,一个月工资三十六块五。
但我又是最富有的。
因为我有林岚。
林岚是厂办的打字员,手指纤细,敲起字来像蝴蝶在键盘上跳舞。她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眼睛亮得像盛满了整个夏夜的星光。
我们是在厂里的图书室认识的。
那天我去找一本关于车床技术的书,她正好在整理书架,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连衣裙。阳光从高高的窗户斜进来,给她整个人镀上了一层毛茸茸的金边。
我当时就愣住了,像个木雕。
她抱着一摞书转身,被我吓了一跳,书哗啦啦掉了一地。
我至今都记得,我俩蹲在地上手忙脚乱地捡书,指尖不经意碰到一起时,我感觉像有道微弱的电流,从指尖一路麻到了心里。
那感觉,比夏天第一口冰镇汽水还要让人激灵。
我们的恋爱,和那个年代所有的爱情一样,朴素得掉渣。
一毛钱一根的冰棍,我们会分着吃。她吃一口,我吃一口,最后那点融化的糖水,都舍不得浪费。
周末的保留节目,是去镇上唯一的那家电影院,看一场五毛钱的电影。
银幕上的人在演着别人的悲欢离合,我们在黑暗里,偷偷地拉着手。她的手很软,带着淡淡的肥皂香,我一攥住,就觉得攥住了全世界。
我们就这样谈了两年。
90年的夏天,我二十二,她二十。到了可以结婚的年纪。
我揣着攒了很久的五十块钱,买了一包大前门,两瓶沱牌曲酒,去她家提亲。
林岚的父亲是厂里的老技术员,话不多,抽着我的烟,喝着我的酒,点了点头。
可她妈,李阿姨,不行。
李阿姨是家属院里出了名的厉害角色,一张嘴能把黑的说成白的。
她把那两瓶酒往桌子上一顿,看着我,皮笑肉不笑。
“小陈啊,阿姨知道你对我们家岚岚好。”
“但是结婚是大事,不是小孩子过家家。”
“我们岚岚从小没吃过苦,我这当妈的,总不能让她嫁过去,跟着你喝西北风吧?”
我紧张得手心直冒汗,一个劲儿地点头,“阿姨您说得对,我以后一定会努力工作,让岚岚过上好日子。”
李阿姨冷笑一声,伸出三根手指。
“好日子不是嘴上说的。按我们这儿的规矩,三金,总得有吧?”
三金。
金戒指,金耳环,金项链。
这三个字像三座大山,轰隆一下,压在了我的心上。
我张了张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脸烧得像被开水烫过。
那个年代,一个金戒指,起码要两三百。三金置办下来,小一千块。
一千块是什么概念?
是我不吃不喝,整整两年的工资。
是一个遥不可及,想都不敢想的天文数字。
气氛僵住了。
林岚在旁边急得直给我使眼色,想替我解围。
“妈,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谁还讲究这些……”
“你给我闭嘴!”李阿姨眼睛一瞪,“没你说话的份儿!我这都是为你好,你懂什么!女人一辈子就结一次婚,连个像样的首饰都没有,以后在婆家怎么抬得起头?出门怎么见人?”
她越说声音越大,整个筒子楼都能听见。
我坐在那儿,头埋得低低的,恨不得地上有条缝能钻进去。
那顿饭,我不知道是怎么吃完的。
只记得最后,李阿姨下了最后通牒。
“小陈,我也不为难你。一个月,一个月之内,三金凑不齐,你跟岚岚这事儿,就别再提了。”
从林岚家出来,夜风一吹,我才觉得脸上那股火辣辣的疼稍微退了点。
林岚跟在我身后,小声说:“陈辉,你别听我妈的,她就是爱面子,刀子嘴豆腐心。”
我没说话。
她又说:“我不要什么三金,我只要你。”
我停下脚步,转过身。
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好长。
我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心里又酸又涨。
我一个大男人,怎么能让我爱的姑娘,在婚礼上连一件像样的首饰都没有,被人指指点点?
我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勉强挤出一个笑。
“傻丫头,说什么呢?你妈说得对,结婚是大事。你放心,三金,我来想办法。”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三十六块五的工资,每个月除了吃饭,寄十块钱回家,剩下的,连给林岚买条新裙子都得盘算半天。
去哪儿弄一千块?
我把这辈子认识的人,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筛子。
亲戚都在乡下,比我还穷。
厂里的工友,大家工资都差不多,谁家也没有余粮。
我甚至动了去黑市借高利贷的念头,可一想到那驴打滚的利息,又吓得一身冷汗。
那种无力感,像一张巨大的网,把我从头到脚裹得密不透风,喘不过气来。
我就住在家属院的单身宿舍,一间十平米的小屋,一张板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就是全部家当。
隔壁,住着方师傅。
方师傅是我们厂里退休的老铁匠,五十多岁,个子不高,背有点驼,常年穿着一件油乎乎的蓝色工作服。
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院里的人都说他脾气古怪,不好打交道。
他老婆前些年得病去了,无儿无女,一个人守着他那个小铁匠铺过活。
他的铁匠铺,就在我们这排宿舍的尽头。
白天,我上班,听不见。
晚上回来,总能听到“叮叮当当”的打铁声,很有规律,一直响到深夜。
有时候我烦躁得睡不着,就觉得那声音特别吵。
但那天晚上,听着那规律的锤打声,我心里却莫名地安宁了一些。
第二天,我破天荒地跟车间主任预支了三个月的工资。
一百块出头。
主任是个好人,看我脸憋得通红,也没多问,就批了条子。
我拿着这一百多块钱,像攥着救命稻草,心里却更慌了。
杯水车薪。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把盘子里的肉片都挑给了林岚。
她看着我,眼睛里全是心疼。
“陈辉,你是不是瘦了?别为了我妈的话为难自己,大不了……大不了我不嫁了。”
我一听这话就急了,筷子往桌上一拍。
“胡说什么!你必须嫁给我,谁也拦不住!”
声音有点大,食堂里好几个人都朝我们看过来。
我赶紧压低声音,“你放心,钱的事,我能解决。”
其实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那几天,我就像个没头苍蝇,到处乱撞。
下班后,我去码头扛过麻袋,去工地搬过砖。
一天下来,累得骨头架子都快散了,也就挣个三五块钱。
离一千块的目标,比我走着去北京还要远。
我的窘迫,全院的人都看在眼里。
大家背地里议论纷纷。
“听说了吗?老林家的女婿,连三金都买不起。”
“就他那条件,还想娶林岚?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不是嘛,没那个金刚钻,就别揽那瓷器活。”
这些话像一根根针,扎在我心上。
我开始躲着人走,不敢去食堂吃饭,每天就买两个馒头,躲在宿舍里啃。
林岚来找我,看到我这样,眼泪当场就下来了。
她抱着我,哭得一抽一抽的。
“陈辉,我们不要三金了,好不好?我们去跟妈说,我们旅行结婚。”
我抱着她瘦弱的肩膀,心疼得像刀割一样。
可我骨子里那点可怜的自尊心,却让我怎么也说不出一个“好”字。
我不能让她受这个委屈。
那天,林岚走了之后,我一个人在宿舍里坐了很久。
天一点点黑下来。
隔壁的打铁声,又“叮叮当当”地响了起来。
我心里烦躁到了极点,那锤声一下一下,全砸在我的神经上。
我“噌”地站起来,想去跟方师傅理论,让他别吵了。
刚走到门口,又泄了气。
人家凭手艺吃饭,我有什么资格不让人家干活?
我颓然地坐回床上,双手插进头发里,痛苦地呻吟了一声。
就在这时,门被敲响了。
“咚,咚,咚。”
不轻不重,很有节奏。
我以为是林岚回来了,赶紧去开门。
门口站着的,却是方师傅。
他手里端着一个豁了口的粗瓷大碗,碗里是热气腾腾的面条,上面卧着一个金黄的荷包蛋。
他还是那副不苟言笑的样子,把碗往我手里一塞。
“吃吧。”
声音沙哑,像生了锈的铁。
我愣住了,“方师傅,我……”
“吃。”
他只说了一个字,就转身回去了。
我端着那碗面,热气氤氲了我的眼睛。
面条是手擀的,很有嚼劲。汤很鲜,带着猪油的香气。
我狼吞虎咽地吃着,眼泪一滴一滴,掉进了碗里。
咸的。
从那天起,方师傅好像“盯”上我了。
我什么时候下班,他好像都掐着点。
只要我在宿舍,他总会算着饭点,给我送一碗面,或者两个馒头,一碟咸菜。
话依然很少。
有时候是“趁热吃”。
有时候是“别饿着”。
更多的时候,只是把东西放下,就走。
我过意不去,想把饭钱给他,他眼睛一瞪,比李阿姨还吓人。
“矫情!”
我再也不敢提钱的事。
只是心里,默默地记下了这份恩情。
我以为,他只是可怜我,看我一个年轻人,不忍心我饿着。
直到那天。
那天离一个月的期限,只剩最后三天了。
我彻底绝望了。
我揣着身上仅有的一百多块钱,去了镇上唯一的那家金店。
我想,就算买不起一套,买个戒指总行吧。
哪怕是个最细最小的,也算对林岚家有个交代。
结果,金店的售货员用眼角瞥了我一眼,报出的价格,让我如坠冰窟。
最便宜的一个素圈金戒指,也要二百八。
我身上所有的钱加起来,还差一半。
我站在柜台前,手脚冰凉。
售货员那轻蔑的眼神,像刀子一样,把我最后一点尊严,也刮得干干净净。
我逃也似的离开了金店。
外面阳光灿烂,我却觉得浑身发冷。
我沿着马路,漫无目的地走着,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觉得自己就是个废物。
一个连心爱的姑娘一件首饰都买不起的废物。
不知不觉,走到了厂区后面的河边。
河水静静地流淌,映着蓝天白云。
我看着河水,忽然有了一个可怕的念头。
也许,跳下去,就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就在我失魂落魄,一步步走向河边的时候,身后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
“小子。”
我回头。
是方师傅。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跟在我身后的,手里还提着他的那把大铁锤。
他看着我,眉头紧锁。
“想死?”
我低下头,没说话。
“为了几个臭钱,值当吗?”
我猛地抬起头,眼睛通红,“不是为了钱!我是……我是没用!”
我吼了出来,积压了这么多天的委屈、愤怒、不甘,在这一刻,全部爆发了。
“我连自己喜欢的女人都保护不了!我让她跟着我受委屈,被人瞧不起!我算什么男人!”
我像个疯子一样,对着河面大吼大叫。
方师傅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我。
等我吼累了,嗓子都哑了,他才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
他的手很大,很粗糙,掌心全是老茧,拍在我身上,却有一种异常安稳的力量。
“跟我来。”
他说。
我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鬼使神差地,就跟在了他后面。
他带我回了他的铁匠铺。
那是我第一次走进他的铺子。
里面很暗,光线从一个小小的窗户透进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铁锈和煤烟混合的味道。
墙上挂满了各种各样的工具,锤子、钳子、凿子,形态各异,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冷硬的光。
铺子中间,是一个半人高的炉子,炉火已经熄了,但还能感觉到余温。
方师傅没开灯。
他走到一个角落,搬开一堆废铁,从墙角的一个暗格里,取出一个用红布包裹着的小盒子。
盒子是木头的,已经很旧了,边角都磨得发亮。
他把盒子放在满是灰尘的桌子上,小心翼翼地打开。
我的呼吸,在那一刻停住了。
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一支银簪子。
簪子的样式很简单,就是一朵小小的梅花。
但做工极其精致,花瓣的纹路,花蕊的形态,都栩栩如生。
在昏暗的光线里,那支银簪子,像落了一片月光在盒子里,散发着柔和而皎洁的光。
“这是我打给她的。”
方师傅的声音,很轻,很飘,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你师娘,走得早。当年娶她的时候,我比你还穷。家里除了这身打铁的力气,什么都没有。”
“她什么都没要,就说,喜欢我打的东西。”
“这支簪子,是我俩结婚的时候,我送她的。她喜欢得不得了,天天戴着,直到……”
他的声音哽住了。
我看到,这个一向沉默坚硬得像块铁一样的男人,眼圈红了。
他用粗糙的手指,轻轻地抚摸着那支银簪子,动作温柔得,像是在抚摸一件稀世珍宝。
我的心,被狠狠地揪了一下。
原来,这个古怪孤僻的老人,心里藏着这样一段深情。
过了很久,他才把盒子盖上,重新收好。
他转过身,看着我。
“小子,金子银子,是死的。”
“人心,才是活的。”
“一个姑娘,要是真心跟你,看重的是你这个人,不是你兜里有多少钱。”
“要是她看重的是钱,那样的姑娘,不要也罢。”
说完,他从墙上取下一块黄澄澄的东西,扔在铁砧上。
“哐当”一声,吓了我一跳。
“这是什么?”我问。
“铜。”
“你……你要干什么?”
方师傅拿起他的大铁锤,在手里掂了掂,眼睛里闪过一道光。
那道光,我后来才明白,叫做“匠心”。
他说:“金子我没有。”
“但手艺,我还有。”
“小子,把你媳妇儿的手指尺寸,脖子尺寸,手腕尺寸,告诉我。”
我彻底傻了。
我愣愣地看着他,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
“方……方师傅,您……您的意思是……”
他没再理我。
他重新点燃了炉火。
火苗“呼”地一下蹿了起来,映着他满是皱纹的脸,明暗交替。
他把那块铜,扔进了炉火里。
“尺寸。”
他又重复了一遍,声音不容置疑。
我这才反应过来,手忙脚乱地开始比划。
林岚的手指有多细,我用自己的小拇指量过。她的脖子有多细,我用手掌量过。她的手腕有多细,我用一根草绳量过……
我一边比划,一边说,声音都在发抖。
方师傅听完,点了点头。
然后,他就开始了他的工作。
从那天晚上开始,一连三天三夜,方师傅的铁匠铺,灯火通明。
“叮叮当-叮叮当-”的锤打声,再也没有停过。
那声音,不再是噪音。
在我听来,那是这个世界上,最动听的交响乐。
第一天晚上,我睡不着,就搬了个小板凳,坐在他的铺子门口。
透过门缝,我能看到他赤裸着上身,浑身都是汗,肌肉虬结的胳膊,挥舞着大铁锤,一次又一次,精准地砸在烧得通红的铜块上。
火星四溅,像一场盛大的烟火。
他的眼神,专注得像个入定的老僧。
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他和铁砧上的那块铜。
第二天,我给他送饭去。
他的眼睛熬得通红,嘴唇干裂,但精神却异常亢奋。
他没吃饭,只喝了一大口水,就又回到了炉火前。
铁砧上,已经有了一个戒指的雏形。
虽然还很粗糙,但我已经能想象出,它戴在林岚手上,会是什么样子。
我的心,跳得飞快。
第三天,也就是李阿姨给我的最后期限。
那天晚上,我一直守在门口,一夜没合眼。
天快亮的时候,锤打声,停了。
铺子里,一片寂静。
过了许久,门“吱呀”一声,开了。
方师傅走了出来。
他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浑身湿透,脸上、身上,全是黑色的烟灰。
他看起来疲惫到了极点,仿佛随时都会倒下。
但他手里,却捧着一个用红布包着的东西,像是捧着全世界。
他走到我面前,把那个红布包,塞进了我手里。
“拿去。”
他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见。
“告诉那个姑娘,这是这个世界上,独一份的‘三金’。”
说完,他转身就走,没走两步,身子一晃,差点摔倒。
我赶紧扶住他。
“方师傅!”
他摆了摆手,头也不回地进了自己的屋子,“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我捧着那个沉甸甸的红布包,站在晨曦里,眼泪再也忍不住,汹涌而出。
我回到宿舍,颤抖着手,打开了那个红布包。
布打开的一瞬间,我的眼睛,被一片温暖璀璨的金色,刺痛了。
那不是黄金。
是铜。
被千锤百炼,打磨得像镜子一样光滑,闪耀着黄金般光芒的,黄铜。
一套首饰。
一枚戒指,一对耳环,一条项链。
戒指,是活口的,上面雕了一朵小小的,含苞待放的兰花。
耳环,是水滴形的,下面坠着两片细细的兰草叶子。
项链,是用细细的铜丝,编成的一条链子,吊坠,也是一朵盛开的兰花。
每一件,都精致得让人不敢相信,这是用一把大铁锤,敲打出来的。
那兰花的每一片花瓣,每一条叶脉,都清晰可见,栩栩如生。
我拿起那枚戒指,轻轻地抚摸着上面冰凉而光滑的纹路。
我能感觉到,这套首-饰里,还残留着方师傅手心的温度,和他三天三夜,没有熄灭的炉火的温度。
这哪里是铜?
这分明比金子,还要贵重一万倍!
那天早上,我拿着那套“三金”,去找了林岚。
我把方师傅的故事,和这套首饰的来历,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她。
她听着听着,眼泪就下来了。
她没有碰那套首饰,而是伸出手,紧紧地抱住了我。
“陈辉,这是我这辈子,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她踮起脚,在我耳边,轻轻地说。
那天,我们一起去了她家。
李阿姨正在家里择菜,看到我们,把手里的芹菜往桌上一扔,阴阳怪气地开了口。
“哟,这不是陈大技术员吗?怎么,今天是最后一天了,凑齐了?”
我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把那个红布包,放在了桌子上,然后,一层一层地打开。
当那套闪耀着温暖金光的铜首饰,出现在李阿姨面前时,她愣住了。
“这是……什么?”
她拿起那枚戒指,放在眼前,仔仔细细地看。
“铜的?”
她的眉头皱了起来,脸上露出了毫不掩饰的鄙夷。
“陈辉,你什么意思?拿一堆破铜烂铁,来糊弄我?”
“妈!”林岚急了,“这不是破铜烂铁!”
“你给我闭嘴!”李阿姨把戒指往桌子上一扔,“我还没死呢,这个家还轮不到你做主!我告诉你们,今天要是没有金戒指,你们谁也别想从这个门走出去!”
屋子里的气氛,一下子降到了冰点。
我深吸了一口气,看着李阿姨,一字一句地,把方师傅的故事,又讲了一遍。
我讲他和他妻子的爱情,讲那支他珍藏了半辈子的银簪子。
我讲他三天三夜,不眠不休,在炉火前,一锤一锤,为我们敲打出这套独一无二的首饰。
我讲这套铜首饰里,藏着一个老人的深情,和一个长辈,对我们最真诚的祝福。
我的声音不大,但屋子里的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我说着说着,自己也忍不住,红了眼眶。
李阿姨脸上的表情,在慢慢地变化。
从一开始的鄙夷,到惊讶,到动容,再到沉默。
等我讲完,整个屋子,鸦雀无声。
过了很久很久。
李阿姨才重新拿起桌上的那枚戒指。
这一次,她的动作,很轻,很慢。
她把戒指放在手心,摩挲了很久。
然后,她抬起头,看着我。
她的眼眶,也红了。
“好孩子,”她说,“是阿姨,眼瞎心盲了。”
那天,我和林岚的婚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我们的婚礼,办得很简单。
就在厂里的食堂,摆了三桌。
请的都是关系最好的同事和街坊。
婚礼那天,林岚没有穿婚纱,就穿了一件她自己做的大红色连衣裙。
但她是我见过最美的新娘。
她戴着方师傅打的那套铜首饰,站在我身边。
那温暖的铜光,映着她脸上的笑容,比任何昂贵的珠宝,都要耀眼。
方师傅也来了。
他破天荒地,换下了一身油腻的工作服,穿了一件洗得干干净净的白衬衫。
他还是不怎么说话,就坐在角落里,默默地喝酒。
我去给他敬酒。
他看着我,咧开嘴,笑了。
他牙齿被烟熏得焦黄,笑起来,脸上的皱纹,像一朵绽放的菊花。
“好好过日子。”
他说。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会的,方师傅。”
婚后的日子,很清贫,但很快乐。
我们住在那间十平米的单身宿舍里,用几块木板,隔出了一个“厨房”。
每天下班,我骑着自行车,带着林岚,穿过长长的林荫道。
她在后座上,轻轻地哼着歌。
风吹起她的长发,拂过我的脸颊,痒痒的,暖暖的。
回到家,她在小屋里做饭,饭菜的香气,很快就溢满了整个房间。
我就在门口,帮方师傅拉风箱,或者干点别的杂活。
方师傅年纪大了,身体不如从前。
林岚就把他当成自己的亲人一样照顾。
天冷了,给他织毛衣。
过年了,把他接到我们的小屋,一起吃年夜饭。
他还是话不多,但脸上的笑容,明显多了起来。
有时候,他喝多了,会拉着我的手,一遍一遍地说。
“小陈啊,看到你们,我就想起了我和你师娘当年。”
“真好。”
那套铜首饰,林岚一直珍藏着。
只有在最重要,最开心的日子,她才会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戴上。
她说,这套首饰,是我们的护身符。
它时时刻刻提醒我们,真正的幸福,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
而是人心换人心。
时间过得很快。
一转眼,几年过去了。
九十年代的浪潮,席卷了我们这个小小的工业城市。
厂里的效益,一年不如一年。
很多人,都选择了下海。
我也动了心思。
我不想让林岚跟着我,一辈子窝在这个小地方,过这种紧巴巴的日子。
我跟林岚商量,我想去南方闯一闯。
她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地,帮我收拾好了行李。
临走的前一晚,她把那套铜首饰,放进了我的背包里。
“带着它。”她说,“想家了,就拿出来看看。”
我走了之后,照顾方师傅的担子,就全落在了林岚一个人身上。
我每个月都会写信回家。
她在信里,总是报喜不报忧。
她说,家里一切都好,方师傅身体也硬朗,让我安心在外面打拼。
可我知道,她一个人,有多不容易。
我在南方的城市,从最底层的工人做起。
我进过电子厂,睡过大通铺。
也摆过地摊,被城管追得满街跑。
最难的时候,我连着吃了一个月的泡面。
好几次,我都想放弃了。
可是每当夜深人静,我拿出那套铜首饰,在月光下,看着它闪烁的温暖光芒,我就想起了林岚的嘱托,想起了方师傅的期望。
我就又有了坚持下去的勇气。
后来,我凭着在厂里学到的技术,进了一家模具厂。
我肯学,肯钻研,不怕吃苦。
很快,就从一个普通的工人,做到了技术骨干。
再后来,我用攒下的所有积蓄,和几个朋友一起,合伙开了一家小小的加工厂。
创业的艰难,一言难尽。
但我们都挺过来了。
2000年,千禧年。
我的工厂,终于走上了正轨。
那一年,我回家过年。
开着一辆黑色的桑塔纳。
当我把车停在家属院门口的时候,整个院子都轰动了。
我成了我们那个院子里,第一个“衣锦还乡”的人。
我把林岚和我们的儿子,接到了身边。
也在城里,买了我们自己的房子。
三室一厅,一百二十平。
装修得很漂亮。
我还给林岚买了很多金银首饰,钻石戒指。
她都很开心地收下了。
但是我知道,在她心里,最珍贵的,永远是那套,已经有些氧化的,颜色不再那么光亮的,铜首饰。
我们想把方师傅也接过来一起住。
但他不愿意。
他说,他离不开他的那个铁匠铺。
那是他的根。
我们拗不过他,只能每个周末,都开车回老家看他。
给他带很多好吃的,好用的。
陪他说说话。
他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
记性也变得很差。
有时候,连我和林岚的名字,都会叫错。
但他始终记得那套铜首饰。
每次我们回去,他都会颤颤巍巍地,拉着林岚的手,问她。
“丫头,我给你打的那套东西,还在吗?”
林岚就会笑着,把手腕上那个已经有些发暗的铜手镯给他看。
“在呢,方师傅。我天天都戴着。”
他就会像个孩子一样,开心地笑起来。
2008年,汶川地震。
我和林岚从电视上看到那些撕心裂肺的画面,心都碎了。
我们决定,要做点什么。
我们把公司那段时间所有的利润,都捐了出去。
还组织了公司的员工,一起去献血,捐物资。
做这些事的时候,我想起了方师傅。
是他教会了我,善良,是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
它比黄金更耀眼,比钻石更永恒。
后来,我们的事业越做越大。
我们成立了慈善基金,资助了很多贫困地区的孩子上学。
我们走过很多很多地方。
见过很多很多的人。
我们见过比黄金更奢华的珠宝,也见过比钻石更璀璨的星空。
但无论我们走到哪里,我们都忘不了,那个九十年代的夏天。
那个炎热的,蝉鸣聒噪的夏天。
那个贫穷的,却又无比富有的夏天。
忘不了那个在炉火前,挥汗如雨,为我们敲打幸福的老人。
方师傅是在一个冬天的下午,走的。
走的时候,很安详。
是在他的那个小铁匠铺里,躺在他那张吱呀作响的躺椅上,睡过去的。
我们回去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凉了。
但他的脸上,还带着一丝微笑。
我们整理他的遗物时,在他枕头底下,发现了一个用红布包着的小木盒。
打开来,里面是那支,他珍藏了一辈子的,梅花银簪。
簪子旁边,还有一张泛黄的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笑得很甜的年轻姑娘,头上,就戴着这支簪子。
那是师娘年轻时候的样子。
在盒子的最底下,我们还发现了一张被压得平平整整的,存折。
存折上的名字,是我儿子,陈念。
“念”。
思念的念。
存折上的钱,不多。
只有几千块。
那是我们这些年,陆陆续续塞给他的钱。
他一分,都没动。
我和林岚拿着那个存折,在方师傅的遗像前,哭了很久很久。
如今,又是很多年过去了。
我的头发,已经开始花白。
林岚的眼角,也爬上了细细的皱纹。
我们的儿子,已经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事业和家庭。
我们那个老旧的工厂家属院,也早已被夷为平地,建起了高楼大厦。
一切,都变了。
但有些东西,永远都不会变。
在我书房最显眼的位置,摆着一个玻璃展柜。
展柜里,没有价值连城的古董,也没有金光闪闪的奖杯。
只有一套,朴实无华的,铜首饰。
和一支,样式简单的,梅花银簪。
它们静静地躺在那里,在灯光下,散发着柔和而温暖的光。
那光芒,穿越了三十多年的岁月。
依旧能照亮我的心。
每当有朋友来家里,看到这套首饰,都会好奇地问。
“老陈,这是什么宝贝?看起来,像是铜的啊。”
我就会笑着,给他们讲那个,关于九十年代,关于一个铁匠,和一套铜首-饰的故事。
讲到最后,我总会说。
“这辈子,我做过很多笔生意,赚过很多钱。”
“但最值得的一笔,是用我的一辈子,换来了这套,独一无二的‘三金’。”
因为我知道。
有些情义,比黄金还要贵重。
有些人心,比钻石还要纯粹。
而这些,才是这个世界上,真正永恒的,无价之宝。
来源:小七闲谈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