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热点不侵权?主播蹭热点的法律风险,不要逾越这些红线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10-03 17:17 1

摘要:网络主播尤其涉及法律知识分享或者喜欢“蹭热点”的主播,如何合规的制作视频内容,不然就会触发网络侵权纠纷法律责任,轻则警告重则封号不说,还会给自己带来诉讼风险。十一在家没啥事,我也想”蹭热点”涨粉丝,但是我胆子小怕承担法律风险赔不起,今天就来说说”蹭热点”这件事

网络主播尤其涉及法律知识分享或者喜欢“蹭热点”的主播,如何合规的制作视频内容,不然就会触发网络侵权纠纷法律责任,轻则警告重则封号不说,还会给自己带来诉讼风险。十一在家没啥事,我也想”蹭热点”涨粉丝,但是我胆子小怕承担法律风险赔不起,今天就来说说”蹭热点”这件事。

非法律专业人士运营法律类视频账号,需特别注意内容合规性与风险防控。这一点非常重要,避免使用 “律师”“法务” 等误导性称谓,可采用 “法律爱好者”“普法传播者” 等中性表述。例如,在视频开头或简介中声明:“本人非法律从业者,内容基于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

就像我就非常注意这个问题,几乎90%以上的视频都会提示我的粉丝,我本人不是律师,并且提出免责条款,避免大家误解,反正我是和粉丝说,至于粉丝怎么称呼我也管不住,这就不是我的问题了。

“蹭热点”尤其是涉及法律方面或者新闻事件,非常要求内容的准确性,可不敢胡说八道,所以引用法律条款必须准确完整,优先采用全国人大常委会、“两高” 等官方渠道发布的文本,实在不行自己买点书看看,或者去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核实一下,再说也不迟。

点评事件案例的时候,万万不可假装自己是专家,因为我觉得,再学习法律知识司法考试教材的时候,就发现很多法律问题也有很多争议,或者说诉讼时效这一块,物业服务合同到底适用诉讼时效还是不适用诉讼时效,都争论了很久才有结果,最好的避险方式就是,案例分析需以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为依据,避免引用未决案件或自媒体推测性报道。例如,最高法发布的企业名誉权典型案例显示,自媒体发布 “黑稿” 诋毁企业经营行为被判决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复杂法律问题,我还是建议注明 “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个人解读偏差引发误导。主要是有问题即便说错了也是律师的责任,反正我不是律师至少也能找到甩锅的地方,书上怎么说我就怎么办,准没错。

尤其是”蹭热点”的时候,会触发名誉权纠纷这件事,大家要知道个人有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例如:涉及具体案件时,需对当事人姓名、肖像、身份证号等敏感信息进行模糊处理。例如,交通事故视频中需对车牌、面部进行马赛克处理,避免泄露个人行踪轨迹。禁止使用 “诈骗”“无赖” 等侮辱性词汇评价他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评价需基于客观事实,如某传媒公司因发布 “裁员 20%” 的不实报道被判侵权。使用公众人物形象时,需确保用于公益普法目的且不涉及商业盈利,否则可能构成侵权。这可都是“蹭热点”的红线,千万不能逾越半点。

我分析了一下“蹭热点”的主要风险成因,名誉权与网络侵权的高发领域。热点事件往往伴随信息碎片化传播,若未核实即引用,易构成不实陈述。例如,某博主在 “货拉拉跳车案” 中误传司机 “故意绕行偏僻路段”,后被法院认定侵犯司机名誉权。所以,作为主播再决定讲述一件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核查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出处,如果出现问题也能找到根源,可以避免自己承担法律风险。

比如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个要闻中《依法保护企业名誉权 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最高法发布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法院在认定侵权时,若博主存在 “应当知道” 信息不实却仍发布的情形,可能推定其具有主观过错。例如,某房地产领域自媒体在企业签约关键节点发布攻击性言论,被法院认定为 “明显影响合同履行”。

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充分说明了一个道理,对热点事件的评论需区分 “合理批评” 与 “诽谤诋毁”。根据《民法典》第 1025 条,对公众人物的监督性评论若基于事实且无侮辱内容,可构成免责事由;但若使用 “涉黑”“洗钱” 等无证据支持的表述,则可能构成侵权。

转发或引用其他平台内容时,若原内容存在侵权,转发者可能因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而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某博主转载未经授权的裁判文书分析文章,被原作者起诉侵犯著作权。所以,不知道这个事情真假的情况下,毕竟作为主播我们也没有能力去核实,调查一件事就主观的去评论,把自己当成“判官”了,这样一旦这个事件第一个发布者出现侵权行为,那么作为转发评论者可能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怎么做到合规“蹭热点”,这就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了,优先关注公开法律事件,选择已进入司法程序、有官方通报的热点(如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避免介入未决纠纷或敏感社会事件。例如,对 “唐山打人案” 的分析,可围绕刑法第 293 条寻衅滋事罪展开,引用法院庭审记录作为依据。

一定要做到,多源交叉验证信息,比如: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庭审公开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发布的新闻通稿、《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等中央级法治媒体的报道等,人家怎么写我们就怎么评论就好,按照这些风向标来做事准没错,学会对比不同信源的时间线、主体身份、关键证据,对矛盾之处标注 “存在争议,以官方通报为准。

要想评论新闻实事,我觉得不管怎么说都的学习一点法律知识,避免主观的绝对化表述:如 “肯定构成犯罪”“必然承担责任” 等,可改为 “可能涉及”“存在法律风险” 等推测性措辞。学会区分事实陈述与价值判断,慎用专业术语:对 “善意取得”“表见代理” 等法律概念,需用通俗语言解释,避免因理解偏差引发争议。就是简单说就是说人话,不要说法律述语,很多人其实听不懂法言法语的,解释起来还麻烦。

尽量别虚构内容,法律始终的严肃的事情,尤其是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引用第三方信息的时候,需注明媒体名称及发布时间,若引用学术观点,需标注作者、论文标题及发表期刊,对存在多观点的法律问题(如 “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客观呈现不同学说,避免片面强调某一种观点,学会保持中立的态度。

要学会尊重平台的规则,毕竟靠平台吃饭,就像我们去菜市场摆摊卖货一样,靠人家平台吃饭,就别给平台找麻烦,要熟悉抖音、B 站等平台的社区规范,避免发布涉及敏感话题(如国家安全、民族宗教)的内容。视频封面与标题不得含有 “惊悚”“标题党” 元素,商业合作内容需标注 “广告”,避免因未明示而违反《广告法》第 14 条。

通常来说,很多人都觉得“蹭热点,流量高”但是也要知道其中的风险所在,不然好不容易你做好了一个账号,结果被封掉了,得不偿失。很多这类评论类的主播都会时刻面临,名誉权纠纷、著作权纠纷、网络侵权纠纷的民事诉讼,严重的也有被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理的,本来就想博眼球赚点钱,结果一不小心就违法了,这也是非法律从业者运营法律类账号,需在普及法律知识与规避法律风险之间找到平衡点。核心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持客观中立,避免主观臆断。通过建立严谨的信息核验机制、规范的内容制作流程、及时的风险应对方案,既能有效传播法治理念,又能最大限度降低法律纠纷风险。

比如某网络主播作为拥有几十万粉丝的主播,在评论某些艺人的相关事件热点的时候,与另一位主播线上进行了持续性的、带有侮辱和诽谤性质的言论攻击,最终被法院判定构成侵权,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作为每一个互联网的参与者,不管你是主播还是吃瓜群众,都要做到谨言慎行。你可以批评一个观点、一个行为,但绝不能攻击一个人的人格。永远不要使用侮辱性绰号、贬低性形容词和涉及隐私的揣测。

如果你要发表观点,应基于公开的、权威的事实(如法院判决、官方通报)。避免使用“肯定”、“绝对”等词汇下最终结论,更不要像吴南一样进行“小三”、“二奶”等毫无事实依据的道德审判和人格贬低。

作为主播来说,你的角色是信息的传播者和讨论的发起者,不是网络暴力的“指挥官”。避免使用“大家一起骂”、“怼他们”等煽动性语言,应鼓励粉丝理性思考,文明发言。在发言前或视频中,可以加上免责声明:“本人非法律专业人士,以下内容仅为个人对公开信息的理解和评论,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 这能有效降低观众对你的内容产生专业依赖的预期。

大家要知道一句成语“指桑骂槐”, 不要以为不点名道姓就没事。像本案一样,通过特定的语境、关联事件和特征性描述,使第三方能够轻易识别出所指对象,同样构成法律上的“指向明确”,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作为主播来说,要时刻谨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流量绝不能以牺牲他人名誉和尊严为代价。 合规蹭热点的核心,在于 “借事普法”或“理性评论” ,而非 “人身攻击” 和 “情绪煽动” 。

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都不敢蹭热点的主要原因,小心翼翼的活着这才是重点。在平台上找到一块属于自己的小天地,有支持自己的一些粉丝就足够了,这就是我所理解的法律主播的边界。

感谢你关注“三十六计数字媒体”短视频账号的视频内容,希望今天的视频内容对你也有所帮助,我们下个视频再见。

来源:三十六计数字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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