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的楼兰》火了十年,如今却成了“罗生门”。词作者苏柳突然跳出来高调宣称:“词的版权在我手里,刀郎只有作曲权!”一时间,舆论哗然。更魔幻的是,她一边指责刀郎下架云朵演唱版本“不讲情面”,一边又摆出“版权所有,违者必究”的姿态,仿佛自己才是被辜负的苦情主角。
《我的楼兰》火了十年,如今却成了“罗生门”。词作者苏柳突然跳出来高调宣称:“词的版权在我手里,刀郎只有作曲权!”一时间,舆论哗然。更魔幻的是,她一边指责刀郎下架云朵演唱版本“不讲情面”,一边又摆出“版权所有,违者必究”的姿态,仿佛自己才是被辜负的苦情主角。
可笑的是,你苏柳既然坚称拥有完整词作版权,那请问:刀郎能单方面取消云朵的演唱授权,你为何不能同步取消刀郎、云朵乃至所有未经授权者的演唱权?版权若真在你手,那就该一视同仁——要么全放,要么全禁。如今只准别人唱,不准别人停,天下哪有这等霸王条款?
更别提你还放话要起诉别人“擅自重新填词”?脸怎么这么大?别人只要不叫《我的楼兰》,不抄袭你那几句“苍凉的月光”“干涸的河床”,纯粹进行同题材创作或二次解构,你一个早已将作品推向公共领域的词人,凭啥挥舞法律大棒吓唬人?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不是情绪,更不是你那点“我没赚到钱”的委屈。
说到底,当年《我的楼兰》走红,靠的是刀郎的旋律、嗓音和传播力,你苏柳的名字有多少人记得?若非今日争端,多少人甚至不知词作者是谁。如今见利益生变,便跳出来抢话筒、立牌坊,既想享受爆款带来的光环,又不想承担市场选择的后果,还想用“版权”二字绑架所有后续演绎——这是把公众当傻子,把法律当私器!
真有版权,就拿出合同来,堂堂正正维权;若拿不出,就别打着“原创”旗号卖悲情。刀郎能断云朵的演唱权,是因为他掌握着核心音乐版权与运营主导权。而你,若真有底气,那就干脆利落发律师函,把所有翻唱者一并告上法庭,看看法院认不认你这套“我写了词,我就说了算”的逻辑。
否则,闭嘴吧。别一边享受着刀郎赋予你作品的第二次生命,一边又在利益面前翻脸不认人。这年头,谁也不缺一首歌,缺的是——尊重规则的底线,和认清楚自己位置的清醒。
来源:历史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