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老宋把那张银行卡推到我面前时,窗外的阳光正好,透过玻璃窗洒在他那双布满厚茧的手上,把皮肤照得有些透明。
老宋把那张银行卡推到我面前时,窗外的阳光正好,透过玻璃窗洒在他那双布满厚茧的手上,把皮肤照得有些透明。
那是一双干了一辈子活的手。
卡是崭新的,边角锐利,像一片随时能划开皮肤的薄冰。
他说,密码是你的生日。
他说,里面是我的退休金,每个月六千,不多,但够我们俩过得舒舒服服了。
他说,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别省着。
我看着那张卡,没伸手去接。
它就那么静静地躺在深红色的木头桌面上,反射着一点点刺眼的光。
桌子是老宋自己打的,刷了清漆,凑近了能闻到一股好闻的松木香,混着他身上常年有的那种淡淡的肥皂味。
这是一个干净、安稳的味道。
是一个家的味道。
可我却觉得,这味道有点陌生,像是不小心走进了别人家里,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
我的手,正放在我的膝盖上。
膝盖上盖着一条洗得发白的旧棉布裤子,裤脚都磨出了毛边。
我的手指,下意识地在那些毛边上摩挲着,一下,又一下。
那是我熟悉的感觉,粗糙,温和,带着岁月留下的痕迹。
不像那张卡,那么光滑,那么冷。
老宋见我没动,就把卡又往前推了推,几乎碰到了我面前的茶杯。
杯子里是他刚泡的龙井,热气袅袅,茶叶在水里舒展开,像一朵朵小小的绿云。
他说,拿着啊,以后你管钱。
他的声音很温和,像他的人一样,总是慢慢的,不急不躁。
我终于抬起手,指尖碰到了那张卡。
冰凉的感觉顺着指尖一下子窜到了心里。
我拿了起来,很轻,轻得不像话。
可我却觉得,它有千斤重。
重得我几乎拿不稳。
这三个月,我过得像是活在梦里。
一个温暖、安逸,甚至有点奢侈的梦。
老宋的家不大,两室一厅,但被他收拾得一尘不染。
地板是木的,每天都擦,光脚走上去,能感觉到一种温润的凉意。
阳台上种满了花,有吊兰,有君子兰,还有几盆我叫不上名字的多肉。
老宋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给这些花浇水,一边浇水,一边跟它们絮絮叨叨地说话,像是在跟自己的孩子聊天。
他总说,植物跟人一样,你对它好,它就长得好。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会看着我,笑呵呵的。
他的厨房永远是干净的。
灶台擦得能照出人影,碗筷都分门别类地放在消毒柜里,打开柜门,会有一股热乎乎的、干净的气息扑面而来。
他做饭很好吃。
红烧肉炖得软烂入味,入口即化。
鲫鱼汤熬得奶白,撒上一点葱花,鲜得能掉眉毛。
他总说我太瘦了,要给我好好补补。
每天变着花样地做我爱吃的菜。
我看着他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碌的背影,宽厚,踏实,心里会涌起一阵说不清楚的滋味。
是感动吗?
是有的。
是温暖吗?
也是有的。
可在这感动和温暖的背后,总藏着一丝丝的慌乱和不安。
就像是穿着一件不合身的漂亮衣服,虽然人人都夸好看,但只有自己知道,哪里勒得紧,哪里空荡荡的。
我第一次用那张卡,是去超市。
老宋说家里的酱油没了,让我去买一瓶。
我拿着卡,站在超市琳琅满目的货架前,忽然就有点不知所措。
以前,我买东西,总是先看价格。
一块钱一斤的白菜和一块五一斤的,我会毫不犹豫地选前者。
五块钱一瓶的酱油和八块钱一瓶的,我也会仔细比较一下配料表,看看贵的到底好在哪里,值不值得多花那三块钱。
我的每一分钱,都是计划好的。
可现在,我手里拿着这张卡。
老宋说,随便买。
我看着货架上那些包装精美的酱油,有的写着“头道鲜”,有的写着“有机酿造”,价格是我以前想都不会想的。
我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拿了最普通的那一种。
结账的时候,我把卡递给收银员。
她熟练地刷了一下,我输入密码。
“嘀”的一声,交易成功。
那个声音,清脆,利落,却像针一样扎在我的心上。
我拿着那瓶酱油走出超市,感觉像是做贼一样。
回到家,老宋正在阳台上摆弄他的花。
他看到我手里的酱油,笑了。
他说,怎么就买了一瓶这个?我不是说了,买好一点的。
我说,这个就挺好,一直都用这个牌子。
他走过来,接过我手里的酱油,看了看,然后摇了摇头。
他没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地把酱油放进了厨房。
那天晚上,他做菜的时候,用的是他自己原来没用完的半瓶酱油。
我买回来的那瓶,被他放在了橱柜的最里面。
我心里咯噔一下。
我知道,他没有恶意。
他只是想让我过得好一点,用得好一点。
可我就是觉得难受。
那种感觉,就像是我过去几十年的生活,被他轻描淡写地否定了。
我们开始一起去逛街。
他喜欢带我去逛商场,那种又大又亮的商场。
里面的灯光打得人皮肤都白了好几个度,空气里飘着一股好闻的香水味。
他拉着我的手,带我去看衣服。
那些衣服挂在那里,漂亮,精致,标签上的数字也同样“精致”。
一件普普通通的羊毛衫,就要上千。
我连摸一下都不敢。
他却像没看到价格一样,拿起一件又一件,在我身上比划。
这件颜色好,衬你肤色。
这件款式大方,你穿着肯定好看。
我像个木偶一样,任由他摆布。
他选了一件淡紫色的羊绒开衫,让我去试试。
我走进试衣间,那小小的空间里,镜子把我照得一清二楚。
镜子里的人,穿着一件洗得发旧的衬衫,头发有些花白,眼角也爬上了皱纹。
我脱下旧衣服,换上那件新的开衫。
羊绒的触感,柔软得像云一样,轻轻地贴在皮肤上。
很暖和。
也很陌生。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好像不认识了。
那个穿着昂贵衣服的妇人,是谁?
是现在的我吗?
我走了出去。
老宋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他说,好看,真好看。
导购小姐也跟着夸,阿姨您气质真好,穿这件衣服显得特别年轻。
我低着头,看着衣服的价格标签。
一千八百八。
这个数字,像一团火,在烧我的眼睛。
我赶紧把衣服脱了下来,叠好,递给导购。
我说,不要了,谢谢。
老宋愣住了。
他说,为什么?不是挺好看的吗?
我说,太贵了。
他说,贵什么,喜欢就买。
说着,他就要去掏那张卡。
我一把按住了他的手。
我说,我真的不要。
我的声音不大,但很坚决。
商场里人来人往,音乐声,说笑声,交织在一起。
可在那一刻,我只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
咚,咚,咚。
又急又乱。
老宋看着我,眼神里有些不解,也有些受伤。
我们沉默地走出了商场。
外面的阳光很好,可我却觉得有点冷。
我知道,我又让他失望了。
可我控制不住自己。
那张卡,就像一个潘多拉的魔盒。
它代表着一种我从未有过的生活方式。
一种可以不看价格,只凭喜好去选择的生活。
听起来很美好,对不对?
可对我来说,它像一个深渊。
我害怕自己一旦习惯了这种生活,就会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从哪里来。
我的过去,是和另一个人紧紧绑在一起的。
我们叫他阿玮吧。
我和阿玮,是苦过来的。
我们结婚的时候,什么都没有。
住在一间十几平米的小屋里,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煤油炉,就是全部的家当。
冬天,屋子里没有暖气,冷得像冰窖。
我们就抱着一个热水袋,缩在被子里,互相取暖。
夏天,屋子西晒,热得像蒸笼。
我们就去买一毛钱一根的冰棍,你一口我一口,能吃上老半天。
那时候,是真的穷。
工资发下来,要先紧着房租、水电、柴米油盐。
剩下的,要一分一分地掰着花。
我身上穿的衣服,很多都是自己做的。
买一块布,对着样子,一针一线地缝。
阿玮总夸我手巧,说我做的衣服比买的还好看。
我有一件旗袍,是他攒了好几个月的钱,给我买的料子。
那是一块淡蓝色的棉布,上面印着细碎的白色栀子花。
我喜欢得不得了。
我照着画报上的样子,给自己做了一件旗袍。
做好的那天,我穿上给他看。
他围着我转了好几圈,眼睛里亮晶晶的。
他说,真像个仙女。
那件旗袍,我穿了很多年。
领口磨破了,我就用一块颜色相近的布补上。
扣子掉了,我就重新钉一个。
后来,生活慢慢好起来了。
我们换了大的房子,也有了存款。
我可以买得起商场里那些漂亮的衣服了。
可我还是最喜欢那件旗袍。
每年夏天,我都会拿出来穿几次。
穿上它,我好像就能回到那个虽然清贫,但充满希望的年代。
就能看到阿玮看着我时,那亮晶晶的眼睛。
阿玮走了以后,那件旗袍,就成了我唯一的念想。
我把它洗干净,用一个布袋子装好,放在衣柜的最深处。
有时候,夜深人静,想他想得睡不着,我就会把它拿出来,抱在怀里。
衣服上,还残留着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和我自己的味道,混在一起。
闻着那个味道,我就觉得,他好像还在我身边,没有离开。
来到老宋家的第三个月,天气转凉了。
老宋说,要把夏天的衣服收起来,把秋冬的衣服拿出来。
他打开衣柜,一个一个地整理。
他的衣柜很大,收拾得井井有条。
衬衫、毛衣、外套,都分门别类地挂好,熨烫得没有一丝褶皱。
我的东西不多,就占了衣柜的一小角。
他帮我整理的时候,看到了那个布袋子。
他问,这是什么?
我说,一件旧衣服。
他打开了袋子,拿出了那件旗袍。
旗袍因为存放了很久,有些褶皱。
淡蓝色的布料,也因为洗涤了太多次,颜色变得有些发白。
上面的补丁,在明亮的灯光下,显得格外刺眼。
老宋把它拿在手里,抖了抖。
他说,这衣服都这么旧了,怎么还留着?
我没说话。
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解释。
他看了看,然后说,扔了吧,都穿不出去了。明天我带你去买新的,买比这个好看一百倍的。
扔了吧。
这三个字,像三把尖刀,一下子插进了我的心里。
我的血,在那一刻,好像都凉了。
我看着他手里的旗袍,那是我和阿玮半辈子的记忆,是我的根。
在他眼里,却只是一件可以随手扔掉的旧东西。
我冲过去,一把从他手里抢过了旗袍,紧紧地抱在怀里。
我说,不能扔。
我的声音在发抖。
他被我的反应吓了一跳。
他说,怎么了?不就是一件旧衣服吗?你这么激动干什么?
我看着他,眼泪一下子就涌了上来。
我说,这不是旧衣服。
这不是一件旧衣服。
这是我的命。
他愣住了,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
他不懂。
他永远都不会懂。
他是一个好人。
他对我很好。
他想给我最好的生活,想把我过去所有的苦难都抹去,用金钱和物质,给我堆砌一个崭新、光鲜的未来。
他以为,这是爱。
可他不知道,我的过去,那些和他无关的,和阿玮一起吃过的苦,受过的累,才是我生命里最宝贵的东西。
它们塑造了我,成就了我。
如果把那些都抹去了,那我还是我吗?
我抱着那件旗袍,蹲在地上,哭得泣不成声。
老宋走过来,想扶我。
我躲开了。
那一刻,我清楚地知道,我们之间,隔着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那条鸿沟,是用我和阿玮几十年的岁月堆起来的。
老宋的六千块退休金,填不满。
他买的任何昂贵的东西,都填不满。
那天晚上,我们谁都没有说话。
饭桌上,是他精心准备的四菜一汤。
可我一口都吃不下去。
我坐在他对面,看着他鬓角的白发,和他眼里的落寞。
我心里很难过。
我知道,我伤了他的心。
可我更难过的是,我发现,我正在慢慢地失去我自己。
在这栋干净、舒适的房子里,在他无微不至的照顾下,在我可以随意支配的那张银行卡面前,我越来越不像我自己了。
我开始害怕去菜市场。
因为我看到那些为了几毛钱跟小贩争得面红耳赤的妇人,会觉得熟悉,又会觉得陌生。
我开始不敢穿我的旧衣服。
因为它们跟这里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我甚至,开始不敢去想阿玮。
因为一想到他,再看看眼前安逸的生活,我就会有一种背叛的罪恶感。
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我不能为了一个温暖的壳,就丢掉自己的灵魂。
第二天早上,我起得很早。
老宋还在睡。
我把他的银行卡,放在了他的床头柜上。
然后,我收拾了自己的东西。
其实也没什么东西。
几件旧衣服,一个用了十几年的搪瓷杯,还有一本相册。
我把那件淡蓝色的旗袍,小心翼翼地叠好,放在了行李的最上面。
我走的时候,天还没亮。
晨光熹微,空气里带着一丝凉意。
我回头看了一眼那栋楼。
老宋家的窗户,还黑着。
我想,他醒来后,看到那张卡,应该就什么都明白了。
我没有给他留纸条。
因为我知道,我说什么,他都不会懂。
就像我,也永远无法真正走进他那被物质和安稳填满的世界。
我们没有谁对谁错。
我们只是,不合适。
我回到了自己的那个小屋。
很久没住人,屋子里落了一层薄薄的灰。
有一股尘封的味道。
我推开窗户,新鲜的空气涌了进来。
我放下行李,开始打扫。
扫地,拖地,擦桌子。
阳光一点一点地照进屋子,把那些飞舞的尘埃,都照成了金色的。
我忙活了一上午,累得满头大汗。
可我的心里,却前所未有的踏实。
我从柜子里,拿出了我和阿玮的合影。
照片已经有些泛黄了。
照片上,我们俩都还很年轻。
我穿着那件淡蓝色的旗袍,靠在他的肩膀上,笑得一脸灿烂。
他也笑着,眼睛亮晶晶的,就像那天我第一次穿上旗袍时一样。
我用手,轻轻地抚摸着照片上他的脸。
我在心里对他说,阿玮,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
我知道,接下来的日子,可能会很清苦。
我没有多少积蓄,每个月只有一点微薄的养老金。
我又要开始为了几毛钱,跟菜贩子讨价还价。
又要开始穿那些洗得发白的旧衣服。
可我一点都不怕。
因为我知道,我是谁。
我知道,我的根在哪里。
有些东西,是钱买不来的。
比如回忆。
比如尊严。
比如,做最真实的自己。
在老宋家的那三个月,像一场不真实的梦。
梦醒了,生活还要继续。
我把那件旗袍拿了出来,挂在了窗前。
风吹进来,吹动了旗袍的衣角,像一只淡蓝色的蝴蝶,在阳光下轻轻地飞舞。
我看着它,笑了。
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轻松的笑。
我知道,我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一个星期后,我接到了老宋的电话。
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
他问,你还好吗?
我说,我很好。
电话那头,是一阵长长的沉默。
我能听到他沉重的呼吸声。
过了很久,他才开口,他说,那张卡,你为什么不带走?
我说,那不是我的东西。
他又沉默了。
然后,他说,是我不好,我不该说要扔掉那件衣服。
我摇了摇头,虽然他看不见。
我说,不关你的事。是我自己的问题。
我说,老宋,你是个好人。你值得更好的人。
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他说,我只是想让你过得好一点。我看着你那么节省,那么辛苦,我心疼。
我心疼。
这三个字,让我的鼻子一酸,眼泪差点又掉下来。
我强忍着,说,我知道。谢谢你。
真的,谢谢你。
谢谢你让我做了一场好梦。
但是,人总是要醒的。
挂了电话,我坐在窗前,呆呆地坐了很久。
心里五味杂陈。
我并不后悔我的决定,但我为老宋感到难过。
他没有错。
他只是用他的方式在对我好。
只是他的方式,我承受不起。
他的好,像一床又厚又重的锦被,温暖,华丽,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习惯了盖我那床虽然旧了,但又轻又暖的棉花被。
那上面,有我熟悉的味道,有我半生的记忆。
后来,我听说,老宋又找了一个搭伙的伴儿。
是一个退休的老师,据说很有气质,也很会生活。
他们经常一起去旅游,去跳舞,把日子过得有声有色。
我是在小区花园里,听王阿姨说起这些的。
王阿姨说完,还看了我一眼,眼神里带着点同情和惋惜。
她说,你看你,当初要是……”
我笑了笑,打断了她的话。
我说,王阿姨,我去买菜了。
我没有觉得惋惜。
我为他感到高兴。
他找到了那个能跟他盖同一床“锦被”的人。
而我,也守着我的“棉花被”,过得安然自得。
我的生活,又回到了原来的轨道。
简单,平静,甚至有些单调。
每天早上,我去公园里锻炼身体。
然后去菜市场,买最新鲜的蔬菜。
回家,自己做饭,自己吃饭。
下午,我会看看书,或者戴上老花镜,做点针线活。
我把阿玮以前穿过的一件旧毛衣,拆了,给未来的小孙子织了一件小小的毛背心。
毛线是灰色的,不好看。
但我一针一线,织得很用心。
我想,等孩子出生了,穿上这件带着爷爷味道的毛衣,应该会很暖和吧。
有时候,儿子会回来看我。
他总劝我,妈,别这么苦着自己。要不,搬过来跟我们一起住吧。
我总是摇头拒绝。
我说,我一个人住惯了,清静。
他不知道我跟老宋那段短暂的故事。
我也不打算告诉他。
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自己承担。
我不想让他觉得,他的母亲,是一个不知好歹,放弃了安逸生活的老顽固。
其实,我并不觉得苦。
相反,我觉得很富足。
我的屋子虽然小,但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我和阿玮的回忆。
墙上那张泛黄的结婚照。
书架上他看过的那些书,上面还有他用铅笔做的标记。
阳台上那盆他养了多年的兰花,每年都会开出洁白芬芳的花朵。
这些,都是我的财富。
是比任何银行卡里的数字,都更珍贵的财富。
我常常会想起老宋。
想起他做的红烧肉,想起他阳台上那些长得精神抖擞的花,想起他拉着我的手,在商场明亮的灯光下,为我挑选新衣的样子。
我心里会泛起一阵暖意。
他是一个好人。
我真心希望他过得好。
但我也清楚地知道,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的世界,是崭新的,向前的,是用物质堆砌起来的温暖。
我的世界,是怀旧的,向后的,是用记忆编织起来的安宁。
我们都想把对方拉进自己的世界。
结果,却都失败了。
分开,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对彼此,都是一种解脱。
又一个夏天来了。
天气炎-热,知了在窗外的树上,不知疲倦地叫着。
我从衣柜的最深处,拿出了那个布袋子。
打开,是那件淡蓝色的栀子花旗袍。
我把它拿出来,在清水里过了一遍,晾在了阳台上。
阳光照在上面,那些洗得发白的栀子花,好像又重新绽放了。
我搬了张小凳子,坐在阳台上,看着那件旗袍。
微风吹过,衣角轻轻飘动。
我仿佛又看到了很多年前,那个穿着它,在阿玮面前巧笑嫣然的年轻的自己。
也仿佛看到了阿玮,站在不远处,看着我,眼睛亮晶晶的,满是爱意。
我的眼眶,有些湿润。
但我没有哭。
我的脸上,带着笑。
我知道,只要这些记忆还在,只要这件旗袍还在,阿玮就从来没有离开过我。
而我,也永远不会孤单。
我的人生,或许没有别人看起来那么光鲜亮丽。
没有昂贵的衣服,没有说走就走的旅行,没有每个月可以随意支配的六千块钱。
但我有我的回忆,我的坚守,我的根。
这就够了。
真的,够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波澜不惊。
我的小屋,像一个时间的琥珀,把过去的美好都凝固在了里面。
我开始学着用智能手机。
是儿子教我的。
他说,妈,你得跟上时代。
我学得很慢,总是记不住那些图标是什么意思。
但他很有耐心,一遍一遍地教我。
我学会了用微信,和他视频聊天。
每次看到屏幕里,他和儿媳妇的笑脸,我都会觉得很开心。
我还学会了看新闻,看天气预报。
有一天,我在一个本地公众号上,看到了一张照片。
是市里举办的金婚庆典。
照片上,有很多对白发苍苍的老人,手牵着手,笑得很幸福。
我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老宋。
他身边站着一位阿姨,穿着一件红色的连衣裙,看起来很精神。
他们俩,也手牵着手。
老宋笑得很开心,比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要开心得多。
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舒展的笑。
我看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然后,我笑了。
真好。
我们都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生活。
他找到了他的热闹和灿烂。
我守着我的清净和淡然。
我们就像两条在不同河道里流淌的河。
曾经有过短暂的交汇,但最终,还是要流向各自的远方。
这样,就很好。
我关掉手机,站起身,走到窗前。
那件旗袍,还静静地挂在那里。
阳光透过它,在地上洒下斑驳的光影。
我伸出手,轻轻地触摸着那柔软的布料。
我对自己说,你看,你什么都没有失去。
你拥有着全世界最宝贵的东西。
那是一个人用一生的爱,为你打造的,一个永远不会崩塌的精神世界。
这个世界,不依附于任何人,不被任何物质所动摇。
它是你的铠甲,也是你的软肋。
它让你在面对这世间所有的繁华和诱惑时,都能保持一份清醒和从容。
都能永远记得,自己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我59岁了。
人生,已经过去了大半。
剩下的路,我想,我会一直这样,守着我的小屋,守着我的回忆,安安静静地走下去。
直到有一天,我去和阿玮重逢。
到时候,我会告诉他,我过得很好。
我没有辜负他,也没有辜-负我们一起走过的那段岁月。
这就够了。
秋天的时候,我生了一场病。
是老毛病了,一换季就容易犯的支气管炎。
咳得晚上都睡不着觉。
儿子要接我去他家住,方便照顾。
我没同意。
我说,老毛病了,吃点药,过几天就好了。
他拗不过我,只好每天下班过来一趟,给我送饭,看着我吃药。
那天,他给我带来了一锅鸡汤。
汤熬得很浓,上面飘着一层黄澄澄的油花。
他说,妈,你趁热喝,我一个同事的妈妈教我做的,说对身体好。
我喝了一口,很香,很鲜。
但我总觉得,少了一点什么味道。
我想起了阿玮。
以前我生病的时候,他也会给我炖鸡汤。
他不会做什么复杂的菜,炖汤就是把鸡块和姜片一起扔进锅里,放点盐,小火慢慢地炖。
炖出来的汤,清清淡淡的,没有这么香浓。
可我每次喝,都觉得那是全世界最好喝的汤。
因为那里面,有他的笨拙,和他的心疼。
我看着儿子,他正一脸期盼地看着我。
他说,妈,好喝吗?
我点点头,说,好喝。
我把一碗汤都喝完了。
我不能让他失望。
他已经尽他所能,在学着照顾我了。
我不能再要求更多。
病好了以后,我的身体明显不如从前了。
走路走快了会喘,上楼梯也要歇好几次。
我开始意识到,我真的老了。
一个人住,确实有很多不方便。
有时候,夜里咳得厉害,身边连个倒水的人都没有。
有时候,想吃点什么,却懒得动弹,就随便泡点麦片对付一顿。
我偶尔会想起在老宋家的那三个月。
那时候,我每天都能喝到热腾-腾的汤,吃到可口的饭菜。
家里永远是干干净净的。
我什么都不用操心。
如果我当初留下来了,现在,我是不是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这个念头,只是在脑子里一闪而过。
很快,就被我否定了。
不。
我不会后悔。
身体上的辛苦,我可以忍受。
但精神上的孤独和迷失,我一天都忍不了。
和老宋在一起,我感觉自己像一个被圈养起来的宠物。
吃得好,住得好,却没有自由。
我的喜怒哀乐,都要依附于他。
我的过去,要被他一点点地清除,换上他认为好的东西。
那样的生活,再安逸,也不是我想要的。
我宁愿守着我的清贫和孤单,活得像一个真正的人。
一个有记忆,有尊严,有灵魂的人。
冬至那天,按照习俗,要吃饺子。
我一个人,懒得和面,也懒得调馅。
就准备去楼下的小店,买一碗速冻饺子吃。
刚走到楼下,就碰到了王阿姨。
她拎着一个保温桶,看到我,就热情地打招呼。
她说,正要上楼找你呢。我今天包了饺子,给你送一碗尝尝。
我有些不好意思,说,这怎么好意思。
她把保温桶塞到我手里,说,邻里邻居的,客气什么。快趁热吃。
我打开保温桶,一股热气冒了出来。
是白菜猪肉馅的饺子,一个个白白胖胖的,很可爱。
是我最喜欢吃的馅。
我心里一暖。
王阿姨说,我知道你爱吃这个馅,特意多包了点。
我看着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我们只是普通的邻居,平时见了面,也就点点头,说几句话。
没想到,她还记得我爱吃什么。
我把饺子端上楼,坐在桌前,一个一个,慢慢地吃。
饺子很好吃。
皮薄馅大,咸淡适中。
吃着吃着,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
我不是因为感动。
我是突然明白了一件事。
真正的温暖,从来都不是靠金钱和物质堆砌起来的。
它可能,就是一碗热腾腾的饺子。
一句不经意的问候。
一个记得你喜好的邻居。
这些东西,都很微小,很平凡。
但它们能像涓涓细流一样,慢慢地,渗透到你的心里,让你觉得,这个世界,还是很温暖的。
你不是孤单一人。
在老宋家,我吃过山珍海味,穿过绫罗绸缎。
可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因为一碗饺子,而感到如此的富足和幸福。
因为这碗饺子,是有“人情味”的。
它不是施舍,不是交换。
它是一种平等的,发自内心的关怀。
而老宋给我的那些,虽然贵重,但都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
他是在用他的方式,“拯救”我,改造我。
他希望我忘记过去,活成他喜欢的样子。
他从来没有真正地,去了解过我,尊重过我。
他不懂,我为什么会为了几毛钱斤斤计较。
那不是小气,那是我们那个年代的人,刻在骨子里的节俭。
他不懂,我为什么喜欢穿旧衣服。
那不是寒酸,那是因为每一件旧衣服上,都附着着一段温暖的回忆。
他更不懂,我为什么会把一件破旗袍当成宝贝。
因为那件旗袍,是我和阿玮爱情的见证,是我精神的寄托。
我们之间的鸿沟,不仅仅是生活习惯的差异。
更是价值观的根本不同。
所以,分开,是必然的。
我吃完饺子,把保温桶洗干净,给王阿姨送了回去。
我还给她带了一小袋我自己晒的干豆角。
她很高兴。
我们俩站在楼道里,聊了很久。
聊各自的子女,聊身体的毛病,聊菜市场的菜价。
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但我们聊得很开心。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
我不再是那个在老宋家,小心翼翼,活得像个客人的妇人。
我就是我。
一个普通的,会为了菜价上涨而烦恼,也会因为邻居的一碗饺子而感动的老太太。
这样的生活,真实,踏实。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
转眼,又是春天。
阳台上那盆兰花,又开花了。
洁白的花瓣,在绿叶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清雅。
一阵风吹来,满屋子都是淡淡的香气。
这是阿玮留给我的花。
他走了这么多年,它还年复一年地开着。
好像在告诉我,有些东西,是永远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的。
比如爱。
比如记忆。
我搬了张椅子,坐在花前,静静地看着。
阳光洒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
我想,我的人生,就像这盆兰花。
没有牡丹的富贵,没有玫瑰的艳丽。
但它有自己的风骨,和自己的芬芳。
这就够了。
我不再去想,如果当初做了别的选择,会怎么样。
人生没有如果。
每一步,都是自己走出来的。
我选择了这条路,我就要坚定地,一直走下去。
守着我的回忆,守着我的尊严,守着我这个小小的,但完整的世界。
直到生命的尽头。
我想,这大概就是,我能给自己,也是能给阿玮的,最好的交代。
来源:何婳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