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艘加沙援助船队遭无人机袭击,以色列计划武力拦截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10-01 20:19 2

摘要:这支“全球苏穆德船队”8月31日从西班牙启航,集结了来自44个国家的代表团,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加沙海上援助行动。其核心目标,就是挑战以色列对加沙的海上封锁,为当地送去急需的人道物资。

当地时间10月1日(周三),一支由50余艘船只组成、载有国际援助物资的“全球苏穆德船队”,在驶向加沙地带途中遭遇袭击。

这支“全球苏穆德船队”8月31日从西班牙启航,集结了来自44个国家的代表团,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加沙海上援助行动。其核心目标,就是挑战以色列对加沙的海上封锁,为当地送去急需的人道物资。

据船上一名意大利议员现场披露,周三的袭击中,不明无人机向船队投放爆炸物,还投掷了装有刺激性气体的手榴弹,多艘船只出现不同程度损坏。船队的无线电通讯也被全程干扰,同时还被高分贝播放的阿巴乐队歌曲。

而这并非船队首次遭遇威胁,此前船队在突尼斯停靠期间,活动人士就曾指控以色列用无人机轰炸过其中一艘船,只是当时以方未作回应。

针对周三的无人机袭击,以色列未对袭击事件作出回应,但改变了对船队的称呼:从最初嘲讽的“自拍巡航”,改口为带有明显敌意的“哈马斯船队”。

希腊前财政部长亚尼斯·瓦鲁法基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以色列向来如此,要动手前先给对方扣‘哈马斯’的帽子。这种抹黑是新一轮战争罪行的序幕,船上人员随时可能面临袭击、绑架甚至更糟的后果。”

另据以色列公共广播公司Kan证实,以色列军方将出动海军突击队和军舰“控制”船队,准备对船队实施“全面接管”。

报道指出,以色列军方不会拖走全部船只,部分船只将在公海上被直接击沉,数百名船上人员预计将被扣押于军舰上,随后押送至阿什杜德港接受审查并强制遣返。

以色列外交部也放出强硬信号:“不会允许任何船只进入活跃作战区,若船队继续拒绝配合,所有责任将由船队组织者承担。”

自2010年以来,多支船队曾尝试突破对加沙的封锁,但几乎全部在公海上遭到以色列拦截或袭击,2010年5月31日发生的“马维·马尔马拉号”事件尤为惨烈。以色列突击队当时在公海强行登船,导致10名土耳其籍活动人士死亡,数十人受伤。

那么以色列有权在国际水域登船拦截吗?

答案很明确,没这个权利。

根据国际法,以色列在公海上无权擅自登船,沿海国家只能在距其海岸线12海里的范围内拥有主权,称为“领海”。再往外延伸至200海里的区域被称为“专属经济区”(EEZ),虽然该区域允许国家对渔业、能源开发等活动进行管控,但仍需保障他国的航行自由。

公海属于全球共享区域,占全球海洋面积的64%。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各国船只在公海上拥有自由通行权,且仅受该船所悬挂国旗的司法管辖。除非涉及海盗活动或其他非法行为,否则他国无权干涉。

只要“全球苏穆德船队”在国际水域航行且未从事非法活动,以色列就无权拦截。

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ITF)秘书长斯蒂芬·科顿代表全球1650多万运输工人发声,在接受半岛电视台采访时直指以色列的武力计划违反国际法。

他说:“在国际水域袭击或扣押非暴力人道船只,既违法又不可接受。海洋不是战场,各国不能选择性遵守国际法。”

“自由船队联盟”也指出,“全球苏穆德船队”的行动还受多项国际法律文件保护,包括: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保障公海航行自由。《圣雷莫海上武装冲突国际法手册》:禁止造成饥荒或过度痛苦的封锁行为,并禁止针对中立人道主义任务的袭击。联合国安理会第2720号和2728号决议:要求人道主义援助不受阻碍,并呼吁拆除所有阻碍援助运送的障碍。《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涵盖任何故意危害平民的行为。《第四日内瓦公约》:要求允许人道主义援助自由通行,禁止干扰救援行动或攻击民用基础设施。《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将以饥饿手段对付平民以及故意阻碍人道主义援助的行为列为战争罪。

来源:土澳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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