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将在以下道路开展车辆违法电子警察抓拍:
5月16日
记者从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有关规定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在辖区部分道路
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23处
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将在以下道路开展车辆违法电子警察抓拍:
1.绥满301国道与萨政路交叉口(萨政岗)
2.绥满301国道与城北高速口交叉口(绥学岗)
3.绥满301国道与万顺街交叉口(绥万岗)
4.绥满301国道与东一路交叉口(绥春岗)
5.绥满301国道与东环路交叉口(绥环岗)
6.绥满301国道与让林路交叉口(绥林岗)
7.绥满301国道与庆北高速口交叉口(庆北岗)
在以下道路开展车辆超速违法行为抓拍:
1.绥满301国道城北高速口至万顺街
2.绥满301国道万顺街至东一路
3.绥满301国道东一路至东环路
4.绥满301国道东环路至让林路
5.绥满301国道让林路至庆北高速口
6.绥满301国道与城北高速口交叉口
7.绥满301国道与万顺街交叉口
8.绥满301国道与东一路交叉口
9.绥满301国道与东环路交叉口
10.绥满301国道与让林路交叉口
11.让林路戒毒所龙门架
12.东干路杏四路北侧至民吉村
13.东干路民吉村至杏南三村东侧
14.东干路杏南三村东侧到三不管
15.西干路杏十路北侧至宏伟村北侧
16.西干路宏伟村北侧至三不管
同时,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据市民咨询和反映情况,补充告知:南一路东光西侧至西一路东侧路段、世纪大道湿地桥路段的区间测速为双向测速,纬十一路与经六街交叉口四个方向均抓拍违法。
据悉,此次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时间从2025年6月1日零时开始实施。届时,若301国道新建部分未开通,则新建301国道上的监控设备,以开通时间为违法抓拍起始时间。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记者:李楠
责编:贾鑫宇
审核:代宝柱
来源:大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