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5100万美元!机器人居然打人,受害者提出天价赔偿要求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9-29 22:25 2

摘要:当工程师试图移除机器人底部电机查看内部组件时,机器人臂“突然且毫无警告地释放”,以相当 “约 8000 磅配重”的巨大力量击中亨特多布勒,将他“扔到地上”并导致其当场“失去意识”。

2023年7月,在美国加州佛利蒙的特斯拉工厂内,50岁的技术员彼得・亨特多布勒正协助工程师拆卸一台工业机器人时,意外突然发生。

这台由日本企业发那科美国公司生产的机器人,原本被违规放置在“非指定区域”,不符合设备设计要求,而拆卸作业也未按规范执行“安全断电、固定”流程。

当工程师试图移除机器人底部电机查看内部组件时,机器人臂“突然且毫无警告地释放”,以相当 “约 8000 磅配重”的巨大力量击中亨特多布勒,将他“扔到地上”并导致其当场“失去意识”。

事故造成亨特多布勒严重身体创伤,还伴随情绪困扰与财务损失,截至起诉时已产生100万美元医疗费用,后续治疗预计还需额外支出600万美元。

因此,他在近日将特斯拉及机器人供货商发那科美国公司一同告上法庭,提出包括工资损失、精神损害、疼痛折磨及收入能力下降在内的5100万美元赔偿诉求。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特斯拉首次发生机器人相关事故,2021年其得克萨斯州一家工厂就曾有一名工程师被工业机器人臂“爪子”抓住背部和手臂,导致身体留下“血迹”;而随着工厂自动化率不断上升,此类事故风险持续增加,截至2025年,美国企业已累计发生至少41起机器人相关的死亡案例。

从法律层面梳理,这起事故的责任主体主要涉及特斯拉与机器人制造商发那科美国公司,二者的过错叠加构成了事故的直接诱因。

作为设备使用方与雇主,特斯拉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加州《职业安全与健康法》及《加州法规》第8篇的规定,该法律明确要求雇主“建立并维护工伤预防计划”“确保设备安全并进行适当维护”,且在危险作业中必须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具体来看,特斯拉的过错体现在三方面:一是设备管理违规,将机器人置于非指定区域,直接违背“设备需符合设计使用环境”的基本安全准则;二是作业流程存在严重缺陷,未执行“断电固定”这一工业设备维护的法定前置程序,让拆卸作业从一开始就处于危险状态;三是安全制度长期缺失,结合2021年同类事故可知,特斯拉并未针对过往问题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改进机制,属于“持续性过失”。

依据加州最高法院在《Bendix Forest Products Corp. 诉职业安全与健康局》案中的判例,雇主对可预见的工作风险负有绝对防控义务,因此特斯拉的不作为已构成“严重过失”,需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

而作为机器人制造商,发那科美国公司则需依据美国产品责任法接受审查,核心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设计缺陷”。根据《侵权法重述(第三版)》,若产品设计存在不合理风险且未提供充分安全保障,即便使用方存在操作不当,制造商仍需承担无过错责任。

亨特多布勒在诉状中指控的“设计疏忽”,可从两方面得到佐证:一方面是设备安全冗余不足,正常工业机器人应具备“意外启动防护装置”,但涉事设备在未断电状态下突然动作,暗示其可能缺乏多重安全联锁设计;另一方面是警示义务缺位,若设备对放置区域有特殊要求却未明确标注,或未提示拆卸作业的强制安全步骤,就构成了“警示缺陷”。

参考2019年“亚马逊仓库机器人伤人案”的判决结果,当时法院认定制造商因设计缺陷承担30%赔偿责任,这一判例也为本案中发那科的责任认定提供了重要参照。

针对亨特多布勒提出的5100万美元赔偿诉求,结合加州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与案件具体情况,其核心主张具备较强法律依据,但部分金额可能需经法院调整。

从赔偿构成来看,医疗费用是最易被法院认可的刚性支出项目,已发生的100万美元及预计的600万美元后续治疗费,只要能提供医院账单、医生证言等完整证据链,就属于“必然发生的损失”,依据《加州民法典》第1431.2条,可全额纳入赔偿范围。

而工资损失与收入能力下降的索赔同样具有合理性,50岁的亨特多布勒因重伤可能永久丧失专业劳动能力,结合其过往收入水平计算的损失,符合法律“实际损害填补”的基本原则,这部分诉求也大概率能得到支持。

其中,精神损害与疼痛折磨赔偿虽符合加州法律规定,但需满足“严重且持续”的认定标准,亨特多布勒需通过心理评估报告、长期治疗记录等证据,证明事故造成的创伤后应激障碍等症状对生活的持续性影响,法院通常会结合责任方过错程度、伤害后果综合判定赔偿金额,参考2024年加州“机械故障致重伤案”中280万美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额,本案此项赔偿或在300-500万美元区间内获得支持。

至于5100万美元的总金额,虽远超直接经济损失,但在美国司法实践中,针对企业严重过失的人身伤害案件,惩罚性赔偿常为实际损失的2-3倍,特斯拉的重复性安全违规与发那科的潜在设计缺陷,可能成为法院支持高额赔偿的考量因素;不过考虑到工业事故存在一定偶然性,最终赔偿额或被调整至3000-4000万美元区间。

尽管涉事设备为工业机器人,与备受关注的AI驱动自主机器人无关联,但这起事件对自动化和智能机器人行业的潜在影响仍不容忽视。

美国媒体将其描述为“机器人袭击”,虽有夸张成分,却真实反映出公众对机器人安全的焦虑,也可能推动监管部门进一步介入——目前加州职业安全与健康局已表示将重新审查工业机器人的安全标准,考虑将“双重安全联锁”“作业许可制度”纳入强制规范。

从更长远来看,此案也清晰界定了“设备生产者——使用者”的责任边界:生产者需以更严苛标准履行设计与警示义务,确保设备具备充足安全冗余;使用者则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避免因流程疏漏引发风险。

在自动化浪潮不可逆转的当下,唯有构建“技术创新+法律规制+企业自律”的三重防线,才能平衡产业发展与安全保障,避免“机器人伤人”从偶发新闻变成常态事件。

来源:史海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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