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次激励计划中有7名首次授予、6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涉合计185.8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发布公告,宣布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注销原因及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次激励计划中有7名首次授予、6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涉合计185.8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在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海默科技的股份总数将由510,247,899股变更为508,389,899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510,247,899元变更为508,389,899元。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正式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债权人通知相关事宜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9月29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方面,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若债权人为法人,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若债权人为自然人,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登记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571号甘肃农垦总部经济大厦A座19层;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1月13日,8:30 -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是赵菁,联系电话为0931 - 8553529,邮箱为securities@haimo.com.cn 。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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