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表决通过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9-28 10:21 1

摘要: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熊菁华在当天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条例》提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包括优化仲裁发展环境,支持仲裁改革创新,建设仲裁制度接轨国际、资源优质集聚、机构国际一流、服务专业高效、司法保障优良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九次会议9月26日表决通过

《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

北京设立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实体平台

为聚合国际国内优质商事争议解决资源

提供场地设施、信息共享、

合作交流、教育培训等专业服务

详情随观澜君往下看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熊菁华在当天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条例》提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包括优化仲裁发展环境,支持仲裁改革创新,建设仲裁制度接轨国际、资源优质集聚、机构国际一流、服务专业高效、司法保障优良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根据《条例》,北京促进仲裁机构对外开放。涉外仲裁案件,仲裁庭、紧急仲裁员可以直接作出临时措施决定;支持在京仲裁机构“走出去”和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引进来”。

《条例》明确,北京优化政策服务和发展环境。建立国际商事仲裁和争议解决人才库、仲裁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加强仲裁文化建设和理念推广,增强仲裁制度对市场主体的影响力。

《条例》提出,支持在京仲裁机构探索运用仲裁等争端解决机制和国际实践,为防范化解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争议提供相关服务。

《条例》共三十四条,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旨在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和法律服务优选地,提升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水平,助力北京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发布会上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张国强

就贯彻落实《条例》有关举措进行说明

↓↓↓

聚焦“宣传推广”

市司法局将加大对《条例》的宣传推广。针对内外资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加强《条例》解读,进行差异化宣传;契合仲裁的国际通行属性,利用“北京·香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等国际展会、论坛平台对《条例》进行发布和宣传;借助仲裁机构“走出去”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传播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建设成果和《条例》的特色亮点,提升北京仲裁的国际能见度和影响力。

聚焦“部门协同”

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是系统性、长期性工程,需要举全市之力、聚各方资源持续推进。市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将加强与市其他相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促进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深化与人民法院的良性互动,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完善对仲裁的司法支持与监督。同时,充分依托首都优势,加强与国家贸促会等在京中央单位的沟通联系,保障国家政策有效实施,共同将北京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争议解决优选地。

聚焦“制度落地”

针对《条例》中原则性、方向性的规定,市司法局将全面梳理现有制度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或操作指引。如细化境外仲裁机构来京设立业务机构的具体路径,制定推进特别仲裁的具体办法,理顺仲裁保全措施的实施机制,明确仲裁秘书职称评价标准等,构建系统化制度体系。同时,市司法局还将优化完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北京)实体平台运营,建强组织机构,促进制度实施。

聚焦“能力建设”

持续深化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北仲内部管理机构,构建科学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北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打造现代化、国际化仲裁庭审场地,满足国际仲裁活动需求。指导北仲升级仲裁规则,形成“国内和国际仲裁规则分立、多部特别规则支撑”的规则体系。规范案件办理,加强智慧仲裁建设,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在仲裁活动中的应用,保障跨境仲裁的便捷性,优化线上仲裁案件办理质效。

聚焦“服务升级”

坚持“1+N”建设布局,深化全市域发展,打造专业领域仲裁服务品牌。加强实体平台物理载体建设,促进争议解决机构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查明等专业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国际组织等入驻,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全要素、多选择的商事争议解决服务。服务和引进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国际知名争议解决机构,支持北仲向外设立分支机构,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打造“北京仲裁”品牌。

下一步,北京市司法局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条例》为引领,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仲裁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司法部及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国际视野、首善标准深入推进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和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全力打造北京涉外法律服务品牌,不断释放法治化营商环境效能,为提升中国涉外法治硬实力贡献北京力量。

来源:北京司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