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种转移婚内共同财产的“骚操作”,你不可不知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9-27 22:17 1

摘要:在如今这个社会,信息不对称是最大的不公平。为了让更多朋友,尤其是女性朋友,在婚姻中保持警惕,守住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我必须把这些年办案过程中,总结出的12种最常见的转移、隐藏婚内共同财产的方式,一次性、无保留地分享给大家。这篇文章,建议您先点赞、收藏,甚至转发

在如今这个社会,信息不对称是最大的不公平。为了让更多朋友,尤其是女性朋友,在婚姻中保持警惕,守住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我必须把这些年办案过程中,总结出的12种最常见的转移、隐藏婚内共同财产的方式,一次性、无保留地分享给大家。这篇文章,建议您先点赞、收藏,甚至转发给您关心的人,关键时刻能派上大用场!

操作方式: 这是最“原始”但也是最常见的手段。一方将多年的积蓄、工资卡里的钱,分批、小额地转移到父母、兄弟姐妹甚至自己其他不常用的银行卡里。更有甚者,将股票、基金、债券等在离婚前夕突然“清仓”,取出现金藏匿,或转入他人账户代持。崔律师法律剖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简单说,你敢藏,法律就敢让你“净身出户”!操作方式: 一方突然拿出几张甚至十几张“借条”,声称是自己向亲戚朋友借的钱,用于家庭开销、生意周转等,要求在离婚时用共同财产来偿还。这些“债主”通常是他的铁哥们儿或者直系亲属,甚至会串通好来法院“作证”。崔律师法律剖析: 法律的眼睛是雪亮的。对于一方主张的债务,法院会严格审查债务的真实性。比如,大额的借款为什么没有银行转账记录?借来的钱用在了哪里?“债主”的经济能力如何?一旦被认定为虚假债务,不仅该债务无效,伪造债务的一方同样将面临财产少分或不分的法律后果。操作方式: 眼看婚姻即将破裂,一方开始疯狂消费,今天买个十几万的名表,明天来一场说走就走的豪华欧洲游,或者给主播动辄打赏数万元。美其名曰“享受生活”,实则是在恶意消耗共同财产,让可供分割的钱变少。崔律师法律剖析: 正常的、合理的家庭消费是允许的。但如果一方在短期内,明显超出家庭正常消费水平,进行不必要的奢侈品购买、大额打赏等行为,就构成了“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一旦掌握证据(如消费记录、转账凭证),同样可以主张对方少分财产。操作方式: 将共同财产投入自己控制的、或者与亲友串通好的项目中,然后故意经营不善,制造“投资血本无归”的假象,从而名正言顺地“亏掉”一大笔钱。崔律师法律剖析: 正常的投资风险法院会予以考虑。但如果投资行为极不合常理,比如,在一个明显没有前景的项目里投入巨资,或者在离婚前夕突然进行高风险投资,法院会审查其背后的动机。如果证实是恶意串通、名为投资实为转移,这笔“亏损”的钱,在分割财产时依然会计算在内,并由操作方承担相应责任。操作方式: 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有公司股权,一方可能会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第三方(通常是亲友)签订“阴阳合同”,以极低的价格转让股权,或者将股权无偿赠与他人,从而将最有价值的资产剥离出去。崔律师法律剖析: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其所对应的财产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私自低价或无偿转让股权的行为,严重侵害了配偶的财产权。另一方可以主张该股权转让行为无效,或者要求按照正常的市场价值来分割这部分财产。操作方式: 趁着房产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或者利用配偶的信任,私下与买家(多为亲信)签订买卖合同,将房产过户,然后将所得房款转移、藏匿。崔律师法律剖析: 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只要是婚后购买的,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房屋的行为是无效的。如果房屋已经被善意的第三方(不知情的买家)购买并过户,另一方虽然难以追回房屋,但有权要求出售方赔偿全部损失,并且在分割其他财产时,主张对方因存在过错而少分。操作 "操作方式: 将大额存款、理财产品直接以父母、兄弟姐妹的名义购买和持有。更隐蔽的是,婚后直接以父母的名义购置房产、车辆,自己只是“使用者”。崔律师法律剖析: 这种方式的举证难度较大,但并非无迹可寻。如果能证明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有大额的银行转账记录指向其父母,且其父母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购买该资产,那么法院就有可能认定这是借名持有,实质上仍是夫妻共同财产。操作方式: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这一招越来越常见。通过地下钱庄、在海外设立公司、购买海外房产、保险等方式,将境内资产神不知鬼不觉地转移到境外,大大增加了另一方的调查和追回难度。崔律师法律剖析: 跨境转移财产不仅违法我国外汇管理规定,也给财产分割带来了巨大障碍。但这并非无法应对。通过专业的涉外律师,可以启动国际司法协作程序进行调查。即便无法完全追回,只要掌握了其向境外转移资产的线索和证据,在国内分割财产时,就可以有力地主张对方存在恶意转移行为,从而多分财产。操作方式: 将夫妻共同财产,特别是大额资产,装入一个以自己为唯一受益人或由自己实际控制的家族信托中。在法律形式上,这笔财产已经“不属于”他个人了,从而试图规避离婚分割。崔律师法律剖析: 信托虽有财产隔离的功能,但绝不是违法转移财产的“避风港”。如果设立信托的资金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且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规避离婚财产分割,侵害了配偶的合法权益,那么该信托的设立行为就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操作方式: 与他人串通,伪造借贷、担保等法律关系,由“债主”向法院起诉自己,然后迅速承认债务、配合法院执行,通过法院的“合法”判决,将共同财产“光明正大”地划转给第三方。崔律师法律剖析: 虚假诉讼是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的犯罪行为!一旦被查实,不仅转移财产的目的无法得逞,相关人员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甚至构成虚假诉讼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操作方式: 在离婚协议谈判中,利用对方不懂法律、急于离婚的心理,隐瞒部分重大财产信息,或者在协议条款中设置语言陷阱,让对方在不知不觉中放弃了本应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崔律师法律剖析: 离婚协议的签订应建立在双方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如果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受害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或变更财产分割部分的协议内容。操作方式: 用共同财产为自己或其亲属(如父母)购买大额人寿保险、年金保险等,将投保人设置为自己,受益人设置为自己或其指定的亲人。这样一来,大笔资金就变成了“保单”,在离婚时极易被忽略。崔律师法律剖- 析: 婚内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保单,其“现金价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如果一方试图通过退保、变更投保人等方式恶意处置保单,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对应的现金价值或要求赔偿。

崔律师结语:

婚姻的基石是信任,但法律的底线是公平。 写这篇文章,不是为了制造焦虑,而是为了“普法防身”。在婚姻中,我们当然要以诚相待,但同时也要有保护自己的智慧和能力。

如果您怀疑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请不要打草惊蛇,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是关键! 比如,注意保留家庭的收入支出记录、大额资产的凭证、对方的银行流水线索、公司经营状况等。

法律永远保护的是有准备的人。 当婚姻走到尽头,希望我们都能体面地离开,更要确保属于自己的那份权益,分毫不少。

来源:律眼观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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