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14日,昭平县首份文物《司法保护令》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明阁正式落地生根。昭平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梁志敏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雪芬,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夏共同为文明阁《司法保护令》揭牌,让沉寂四百多年的古建筑和文化
5月14日,昭平县首份文物《司法保护令》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明阁正式落地生根。昭平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梁志敏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雪芬,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夏共同为文明阁《司法保护令》揭牌,让沉寂四百多年的古建筑和文化遗产在法治守护下重焕生机。
修缮前
修缮中
文明阁位于广西贺州市昭平县黄姚镇东北面的天马山上,是黄姚八景之首“文阁晴岚”所在地,始建于明朝万历年间,是一处由山门、土地祠、大堂正殿、魁星楼等组成的古代建筑群,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历代名人题诗颇多,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更是当地民众祈福祭祀的灵地,于2000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文明阁曾经一度处于失管状态,2023年,“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检察机关提报文明阁存在年久失修、破败不堪,缺乏日常维护和管理的线索,后在县检察院的监督推动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争取专项资金对文明阁进行修缮,历经2年文明阁修缮工程已基本完成,文明阁也恢复了其古香古色的历史风貌。
修缮后
此次法、检两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共同发布《司法保护令》,以司法合力筑牢文物安全屏障,是积极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也是司法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构建“司法+文旅”协同保护模式的创新举措,为文明阁的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广西贺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