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直播间宣称产品添加真实榴莲果肉,但实际添加的是榴莲味酱料,榴莲成分占比极低,且宣称不添加食品防腐剂但实际添加,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商品的质量、规格、成分等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构成虚假广告。
近日,
媒体调查发现,
部分直播间的“榴莲冰皮月饼”
以真实果肉添加、
没有科技为卖点销售,
但实际上该月饼中
并未添加所宣称的“榴莲肉”,
取而代之的是
“榴莲味食品馅料”
或“榴莲味西点酱”等复合调味料。
如此带货是否违法?
宣传“真实果肉添加”需要符合什么添加标准?
消费者如何维权?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有银律师的专业解读!
如此带货是否违法?
直播间宣称产品添加真实榴莲果肉,但实际添加的是榴莲味酱料,榴莲成分占比极低,且宣称不添加食品防腐剂但实际添加,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商品的质量、规格、成分等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构成虚假广告。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月饼中宣传“真实果肉添加”
需要符合什么添加标准?
根据GB/T 19855-2023《月饼质量通则》,月饼中以水果或水果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馅,为水果馅。按配方计算,馅料中水果的添加量或水果制品(折算成水果)的添加量不低于25%,可称为××水果月饼;馅料中水果的添加量或水果制品(折算成水果)的添加量不低于10%,可称为××水果味月饼。
所以对于榴莲冰皮月饼而言,若宣传“真实果肉添加”且称为“榴莲冰皮月饼”,榴莲果肉添加量应不低于25%;若添加量在10%-25%之间,只能称为“榴莲味冰皮月饼”。
此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在食品标签上特别强调添加或含有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应采用在配料表中明示或附加文字说明的形式标示该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食品中的配料或成分若在食品名称中提及,也应标示其相关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消费者如何维权?
1.保留证据:完整保存商品实物、宣传截图、交易记录、沟通记录等,这些材料在投诉、仲裁或诉讼中是关键证据。比如保存直播间宣传榴莲冰皮月饼有真实果肉的截图、购买月饼的订单记录以及与客服沟通的聊天记录等。
2.与商家协商:第一时间联系卖家,说明商品与宣传不符的问题,尝试协商退货、换货或补偿方案。
3.向平台投诉:若为电商平台交易,可提交投诉材料,请求平台介入处理,平台通常会督促商家履行责任。例如在购买月饼的电商平台上提交相关证据进行投诉。
4.向消协或市监部门举报: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寻求行政或调解途径解决,拨打12315热线电话、登录全国12315平台或前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公地点进行投诉。
5.法律途径维权: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或商家拒绝处理,可咨询专业律师,评估是否具备起诉条件,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
策划:杨新顺 宋胜男
文字:邹星宇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