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2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由专人负责通知到各董事。公司现任九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到会董事经讨论,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内容并入《公司章程》,原《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废止。本议案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增加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人数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控股股东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内容并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原《控股股东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更名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原《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接待和推广制度》和《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内容并入《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原《接待和推广制度》和《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内容并入《内部控制制度》,原《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内部审计章程》内容并入《内部审计制度》,原《内部审计章程》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四、《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5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0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公司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与编码表
■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上述议案1、3、4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会议现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2)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2)和持股凭证。
(3)为便于会务组织,请于2025年10月15日之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扫描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7日13:30一13:55。
3、登记地点:本公司股东大会会场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邮编:529100
传真:0750-6103091
邮箱:liu000782@163.com
联系人:何嘉雄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782”。
2. 投票简称为“恒申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2025年10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本人: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股A股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兹确认,本人愿意(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5年10月17日举行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人数
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一、本次增加董事会人数暨补选董事的情况说明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人数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前述公司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人数将从9人增加至11人,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1名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及时补选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高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高琦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人数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认真查阅了高琦先生的个人资料并提出如下意见:经对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历、知识结构、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查,结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我们同意高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高琦,男,中国国籍,1974年1月出生,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6月至2024年1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德赢(福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琦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琦先生最近36个月曾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证监局、福建证监局和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自律管理措施,除此以外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本次候选人任职资格不受上述监管措施影响;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相关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1、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删除了《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章节及其他关于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3、董事会人数将从9人增加至11人,并明确董事会成员中应有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4、将股东会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调整为1%。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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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