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直播实录 |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9-26 18:01 1

摘要:9月25日下午,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结合报告以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期间,人民网福建频道、福建人大网对专题询问现场进行了全程网络图文直播,以下为直播内容(节选):

▲9月25日下午,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以联组会议形式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9月25日下午,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结合报告以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期间,人民网福建频道、福建人大网对专题询问现场进行了全程网络图文直播,以下为直播内容(节选):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德金主持专题询问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德金: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根据本次常委会会议安排,今天下午举行联组会议,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参加今天联组会议的有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同志。省检察院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这次专题询问。今天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的有:省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同志、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施忠华同志,省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欧岩峰同志,省公安厅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厅长王锡章同志,省司法厅厅长林玫瑰同志,省卫健委主任杨闽红同志,省教育厅副厅长陈洪尧同志。列席听会的有: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团省委、省妇联的负责同志。

今天专题询问的议程,一是结合听取省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福建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二是省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同志表态发言;三是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周联清同志讲话。

现在,进行专题询问,请大家举手提问。下面请游美萍委员询问。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游美萍提问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门强调“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据我们了解,我省检察机关是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单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起步早、品牌多。请问省检察院,我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哪些突出成效和亮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新要求新任务,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哪些思路和举措?

▲福建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回答问题

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

感谢美萍委员的提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国家未来、民族兴旺和家庭幸福。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深化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具体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更新理念、充分履职,高质效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在司法办案中全面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双向保护等理念,既依法惩治各类涉未成年人犯罪,又依法监督未成年人保护执法司法活动,参与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二是注重协作配合、凝聚合力,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机制。坚持依法督促而非替代履职,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探索建立“督促监护令”“春蕾安全员”等机制在全国、全省推广。联合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救助、检校合作普法、专门学校离校学生控辍保学协作、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等机制,出台省级层面规范性文件8个,协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体系。

▶三是深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打造未成年人检察特色品牌。健全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全面保护工作模式,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横向上,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充分协作、形成合力;纵向上,打造省域未检工作品牌——“未检闽e站”,指导和创建漳州“水仙花”、泉州“刺桐花”、三明“麒麟未士”等未检工作品牌,建立横向融通、上下联动的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一是持续提升司法理念,深入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落实最高检提出的“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工作理念,完善和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特殊程序和工作规范,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不断提高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质效。

▶二是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协同抓好已有制度机制的落实,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体系,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大格局。

▶三是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优化办案组织,建强专业化办案团队,深化未检“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推进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强化未检品牌建设,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能力水平。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德金
请大家继续提问。下面请丁文清委员询问。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丁文清提问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丁文清:

谢谢主持人。接着美萍委员的这个话题,我再请问一下省检察院,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引发社会关注。我们注意到2024年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34人,其中也有我省案件。请问省检察院,下一步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还需要从哪些方面完善和提升?

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

感谢文清委员的提问,这个问题很重要,社会上也比较关注。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是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省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新的特点。

▶ 一是在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的大背景下,未成年人犯罪呈“反向增长”的态势。

▶ 二是未成年人犯罪类型较为集中,集中在盗窃、诈骗、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几类犯罪。

▶ 三是不满16周岁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值得关注,甚至出现个别低龄恶性犯罪案件。

针对这些问题,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在办案中落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一手抓未成年人犯罪惩治,一手抓犯罪预防和治理,标本兼治推动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趋势。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高度重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 一是坚持惩治也是挽救,持续加大犯罪惩处力度。注重惩防并举、惩教并重,综合运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职能,统筹推进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的严重犯罪,依法惩治追诉,决不因为是未成年人就片面强调从宽、该追究不追究;另一方面对未成年人轻微犯罪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区别不同情况决定不捕、不诉或者附条件不起诉,依法从宽给予出路;同时避免“一放了之”,加强跟踪帮教,最大限度进行教育挽救、防止再犯。

▶ 二是做实预防就是保护,全面推进分级干预矫治。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已有措施落实,推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体系、罪错未成年人干预矫治体系。推动加强未成年人监护和教育工作,解决未成年人失管失教问题,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联合教育、公安部门做实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强化对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的法律监督,确保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前伸后延做好源头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突出和多发犯罪,加强犯罪原因的分析研究,提出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聚焦解决案件背后反映的深层次问题,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以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推动校园周边环境、重点场所、网络等系统治理,铲除滋生犯罪土壤,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谢谢!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德金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学校建设,福建省的一些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很有特色。请大家继续提问。下面请马必钢委员询问。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马必钢提问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马必钢:

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应该讲办理的是孩子的人生,关乎到背后家庭的幸福安宁。结合我过去在党委政法部门工作的了解,特别是刚才在会上听了侯检察长的介绍,我们注意到,无论是审判机关还是检察机关,都在办案实践中注重多种职能的综合运用,比如说审判机关提出涉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工作模式,检察机关提出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我想请问省法院和省检察院,下一步,在办案中如何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更好地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

▲福建省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施忠华回答问题

福建省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施忠华:

感谢必钢委员的提问。司法实践中,一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往往与抚养、监护、教育等民事、行政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有很大关系,有的还涉及公共利益保护。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既是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路径,也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抓手。

检察机关主要从三个方面着眼:

▶ 一是从保护对象看,既包括罪错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以及民事、行政诉讼中未成年当事人的保护,还包括不特定未成年人群体。比如办理涉校园欺凌案件,检察官在考虑如何追究欺凌者犯罪责任的同时,还要考虑是否支持被欺凌者主张民事赔偿,同时还需关注有关部门是否落实好校园安全防控职责。

▶ 二是从履职方式看,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模式,综合运用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令、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多元化保护措施,形成全流程保护体系。

▶ 三是从履职内容看,推动“四大检察”程序有效衔接、业务有机融合,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保护。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一并审查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及公共权益是否遭受损害;同样,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考虑是否涉及刑事犯罪、查找其他案件线索。侯检察长在专项报告中提到,永安以“人大+检察”方式推动校外托管行业治理、福州等地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违规租车专项整治案例,都是在刑事案件中发现问题线索,通过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动完善社会治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涉及的都是孩子的案件,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事关孩子未来和家庭希望的大事。检察机关将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以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德金
请大家继续提问。下面请张天明委员询问。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天明提问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天明: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利于消除未成年人因为犯罪记录而产生的“标签效应”,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这项制度在落实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导致涉案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泄露,从而影响升学、出境、就业等。请问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加强制度的落实?

刑事诉讼法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设立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利于教育挽救罪行较轻的失足未成年人,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实践中发现,由于封存不到位的原因,造成一些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漏的情况。今年,我们与省司法厅联合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犯罪记录封存专项工作,重点针对社区矫正环节封存不规范问题进行监督,取得不错效果。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两高两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持续推动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 一是完善封存程序,做到“应封尽封”。完善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记录封存操作规程,实现过程性文书和电子数据全面、同步封存。

▶ 二是强化部门协作,搭建信息化平台。联合省公安厅等推进建设全省统一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管理平台,推动封存信息实时联动、同步更新,防止信息泄露。

▶ 三是健全救济机制,履行检察监督权。明确办案机关告知义务,确保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知悉封存内容及权利救济途径。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对办案机关封存不到位等情形,及时开展法律监督,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德金
请大家继续提问。下面请李智委员询问。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智提问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智: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与未成年犯管教作为非监禁与监禁两种刑罚执行方式,共同构成了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关键环节。涉罪未成年人普遍心智不成熟,需要结合他们个性特点来管理和教育,更好促进他们回归社会。请问省司法厅和省检察院是如何发挥各自职能,在未成年人刑罚执行工作中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特殊制度?

感谢李智委员的提问。刑罚执行工作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公里”。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刑罚执行工作中,既要监督刑罚执行活动是否公正,还要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矫治。一方面,加强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监督,督促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性化帮教,推动提升社区矫正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刑罚执行效果不打折扣。另一方面,加强对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派驻+巡回”检察监督,比如鼓山地区检察院派员驻所检察,重点监督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等环节。

落实最高检巡回检察工作规定,2022年以来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未成年犯管教所巡回检察2次,对未成年犯管理教育、安置衔接、亲情会见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监督,共同提升检察监督和监管执法水平。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刑罚执行工作中,既是确保刑罚执行公正的监督者,也是帮助孩子们改正错误的教育者,更是温暖的守护者。我们将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协同各方为涉罪未成年人创造更好的教育矫治环境,努力让每个犯错的孩子都能走上正途、重启人生。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德金

今天的专题询问进行网络图文直播,网民们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度关注,提了不少问题。刚才工作人员从中抽取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是网名为“小蕾”的网友提问:我的小孩很老实,作为一个妈妈,每次看到媒体上那些校园欺凌的报道,总会担心发生在我们身上。一些欺凌行为甚至从线下延伸到线上,对被欺凌的小孩和家庭造成更大范围的不良影响。我想问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你们是如何采取措施,让更多发生在隐蔽角落的校园欺凌早点被发现、早点被处理?这个问题请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分别回答。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推动防范和治理校园欺凌。

▶ 一是依法惩戒教育。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校园暴力、网络欺凌案件坚决惩治,形成有力震慑。对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欺凌者,通过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训诫、送入专门学校、支持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让欺凌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 二是开展多元救助。协同教育、妇联、民政等有关部门,为被欺凌学生提供心理疏导、经济帮扶、转学安置等综合救助。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协同学校做好防范欺凌工作。

▶ 三是协助收集线索。在学校广泛设置维权信箱和热线,畅通线索收集渠道,及早发现和处置问题。比如,漳州已在所有中小学实现实体信箱全覆盖。

▶ 四是参与安全治理。发挥检察官法治副校长作用,参与学校的防治欺凌工作,以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排查安全隐患。比如,龙岩市检察院联合七部门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专项行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建立10项防治措施。

▶ 五是加强普法宣传。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主题法治宣讲,采用模拟法庭、情景剧、互动游戏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认清欺凌危害,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扩大社会宣传面,凝聚社会共识,创造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德金

社会高度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也十分重视。由于时间关系,本次专题询问的提问环节到此结束。下面,请省检察院侯建军检察长发言。

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各位代表,本次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专门听取和审议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这充分体现对全省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有力支持、高度重视,也是对检察机关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力鞭策。

刚才在专题询问会,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和网民提出的问题,针对性都很强,既聚焦检察履职,又紧扣社会关切,对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了努力的方向。省检察院将认真听取吸纳大家提出的问题,结合省人大监察司法两委的调研报告和本次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尽快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落实措施,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门报告。面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充分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积极融入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大格局,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聚合发力,更好以检察履职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水平的提升,共同绘就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同时,借这个机会,我代表省检察院和全省检察干警,对常委会各位成员、各位人大代表对全省检察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德金
下面,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周联清同志讲话。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周联清讲话

同志们:

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以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刚才,6位委员、1位人大代表、1位网友代表围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提问。省检察院和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认真作答,既梳理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也直面存在的短板不足,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举措。侯建军检察长代表省检察院作了表态,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安排。这次专题询问,会前调研比较深入,准备也比较充分,刚才会上提出问题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回答问题坦诚客观、实事求是,体现和回应了群众关切,取得了预期效果。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以良法善治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网”,2020年,作出《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明确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21年,听取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2024年,重点督办省人大代表“关于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的建议”,推动政府加强专门学校建设,解决罪错未成年人义务教育衔接难题。今年,将福建省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列入立法项目,推动加快立法进程。上一次省人大常委会,对《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本次会议进行二审。这里,我结合此次专题询问,谈三点意见。

▶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强责任担当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21年6月,党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教育、卫健等相关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肩负重要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对广大未成年人的深切关怀和殷切期望,切实增强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

▶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好检察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同时也遇到一些新的复杂情况,比如,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校园欺凌、未成年人遭受网络侵害等等。在省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省人大监察司法两委调研报告,以及刚才的询问中,都涉及到了这些方面的问题。希望检察机关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落实好今天会上提出的各项工作措施,深入分析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严格依法惩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不断更新理念、完善机制、建强队伍,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 三、加强协同配合,以更大工作力度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落实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紧密协作、齐抓共管,健全协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携手推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要不断健全少年审判工作体系,高标准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做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规范新业态治理,及时消除监管治理盲区和风险隐患。积极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落地见效,做到应查尽查、该禁则禁。严格落实依法治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加大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力度,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给予更多关爱。加强培育专业社工队伍,提升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等社会服务供给能力。依法适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要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引导全社会增强保护未成年人意识,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德金

同志们,今天的联组会议,围绕我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专题询问。侯建军检察长代表省检察院作的发言和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认真负责的应询,对加强和改进我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思路和具体工作措施。周联清书记就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强责任担当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好检察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协同配合,以更大工作力度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希望省检察院和省直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以更加优质的检察履职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以法治力量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今天的专题询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石狮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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