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初放完皇榜,知府设宴,明着款待试子,暗着为自家宝贝疙瘩选婿。
《不为春蚕思》
阿姐靠养蚕供沈从南读书。
他争气,中了进士,皇帝给他封了个县太爷。
没多久,家里来了差爷,她满心欢喜,以为要接她去做官夫人。
谁知,只是个妾,还是贱妾。
几个月后,沈从南的正牌妻有孕,要吃山中的野酸果。
大雪的天,阿姐去摘,被饿狼吃了。
找到时,只剩下几块零星的破布和碎肉骨头。
守灵那夜,我媚眼如丝,缠上姐夫沈从南。
他大骂我不知廉耻,却在阿姐的棺材板前,压了我一次又一次。
1.
沈从南说,我比阿姐在床笫间有趣多了。
所以,进府的这半月,他夜夜留在我房里。
我叫的声儿很大,连隔壁林菀那院儿,都听得一清二楚。
林菀是沈从南明媒正娶的妻,知府家的娇千金。
当初放完皇榜,知府设宴,明着款待试子,暗着为自家宝贝疙瘩选婿。
林菀就藏在屏风后头,一眼便相中了沈从南。
于是,我那个傻阿姐,给人腾出了正牌的位置,做起了妾。
可沈从南为了让林菀安心,竟让阿姐做贱妾。
稍稍不高兴,便能发卖的那种贱妾。
我,也一样。
是沈从南的贱妾。
但,我比那个傻阿姐,可心狠多了。
我会耍手段,让沈从南在我的裙底,痴迷沉沦。
欢爱的靡靡情音,持续了一夜,直到天色蒙蒙,才歇下来。
林菀听了几夜,大约终于憋不住了。
前脚,沈从南提了裤子刚走,后脚,她便带着丫鬟春竹,找来了。
我还没睡醒,春竹将我从床上薅了起来。
半透明的轻丝里衣,若隐若现,欢好的印记,从脖颈一路蜿蜒到胸前。
她瞧得面红耳赤,一个巴掌甩在了我的脸上。
「不要脸的浪蹄子,净会勾引人,和你阿姐一样下贱!」
「夫人有孕在身才准你入府伺候老爷,没想到,你竟然是个不正经的货!」
「再这样下去,老爷的身子迟早叫你掏空!」
林菀顶着微微隆起的小腹,端坐在椅子上,慈眉善目间,尽显大度。
「妘娘,春竹这个人鲁莽,打你也是因为心急,你千万别记恨她,老爷是家里的天,身子骨就算再年轻,也经不起你天天这样折腾。」
「我身为一家主母,得为沈家考虑,今日若是不给你点处罚,往后怎么让府里的人心服口服?」
「妘娘,我罚你也不重,就是做做面子,你去外面跪一个时辰吧。」
春竹斜着眼,踹了我一脚,「还不快去!夫人心善,才罚你跪一个时辰,换做旁人家主母,早就把你打发卖给人牙子了!」
我垂着眸,心底冷笑。
心善?
腊月的天,已经连着下了好几天大雪,外头积的,快没过膝盖了。
这么冷的天,跪一个时辰,不冻死,那双腿也得冻废了。
我没有反抗,恭恭敬敬起身,去衣桁边将棉衣穿起。
可春竹却将我拦下了,「穿衣服怎么能管用?你且得挨点儿冻,才能长长记性!放心,夫人心善,遭不住的时候,自会让你进屋。」
就这样,我只穿了件单薄的丝衣,便被她拖到了院子里。
凛冽的寒风,一阵一阵往身上割。
我没有哭,也没有闹。
比起阿姐受的那些罪,这一点算得了什么?
很快,府里的下人们,围了过来。
他们先是明里暗里,脚步匆匆,装作路过的样子。
次数多了,见林菀没有斥责,便寻个偏僻的地儿,偷偷摸摸瞄着。
又后来,干脆也不藏着掖着了,光明正大聚集在一起看了。
他们对我指指点点,话里话外骂我贱,骂我不知廉耻。
「瞧她穿的,浑身上下就遮了那几点,和妓子有什么两样,一看就不是什么好货。」
「在自己阿姐的灵堂前,就干着勾引姐夫的脏事,能是什么好货。」
若是平日里,林菀是绝不允许这些下人们围在一处看热闹,而不去做事的。
但今日,她想羞辱我。
围在这里的,除了丫鬟女仆,还有一部分是男仆。
他们将我差不多看光了,出了这个院儿,背地里还不知道怎么非分地肖想我,意淫我。
这件事要是被沈从南知道了,一准嫌我脏。
可她盘算错了。
冬日的寒风,冷的人呼吸困难。
不过一刻钟的时间,我的身体已经被冻僵了。
就在春竹笑得得意时,沈从南回来了。
他瞧着似乎很急。
他当然急,急着想和我睡觉。
我勾了勾唇角,在他搀扶我的时候,顺势软软地倒在了他的怀里。
冰凉的触感,若有若无撩拨着他燥热的肌肤,沈从南两眼发红,当即将我抱起,直奔卧房。
林菀脸色铁青,拦在了前面,「夫君,我不过是小小地惩戒她一下,您当着下人的面如此袒护,让我这个当家主母的脸面往哪搁?」
此时的沈从南,早已发起了兽性,满眼满心只有我,哪里听得进林菀的话。
当即将她推开。
卧房的门,开了又合,里面传出没羞没臊的声音。
春竹赶紧将一众仆人遣散,嘴里不断地骂了起来。
「裤腰松的烂货!大白天就勾引老爷!」
「留着这样的货色在府里,早晚把府里的男丁全勾了去。」
听着外面的骂声,我勾起沈从南的脖颈,更起劲了。
2.
沈从南只知道阿姐是个养蚕的,却不知道,阿姐和我,来自岭南的天虫一族。
天虫一族供奉蚕女,族里每三年便要挑出十对男女作为蚕奴侍奉蚕女。
女人每日割血养她,男人,则用精气供她产卵。
她诞下的子子孙孙,出的丝最亮最好看,福泽着整个族人。
供养蚕女的蚕奴活不久,有幸活到三年侍奉期的,连五个指头都不到。
因此,被挑选出的蚕奴不想遭罪,大都去外头寻找替身,男人骗女人,女人骗男人。
我和阿姐自幼父母双亡,三年前,我被选做了蚕奴,阿姐顶替了我。
阿姐心善,不愿意害人,日日割自己的血供养蚕女。
那会子也不过十七八的年纪,个子正是该窜一窜的时候,那血哪够割的!
没几回,阿姐那张本就巴掌大的脸,变得更加瘦削了。
但她每天回家的时候,脸上总是摆着笑,从不让我看出来。
我心里急的不行,开始盘算着跑山外头找男人。
找顶替阿姐的男人。
可那些臭男人,该亲的也亲了,该摸的也摸了,就是不上当。
一提到要带他们回家,他们就大骂我是不是天虫族找替身来了。
这年头,我们族在附近村名声臭的很,人都不好骗了。
直到有一天,在回家的路上,我遇到了沈从南。
他是个外乡人,在这片山里迷了路,绕了一天一夜,终于碰到我这个活人了。
他身上那股子气若悬丝的劲儿,估摸着也就还吊着最后一口气,话都没说两句,就昏了过去。
看着想了很久的男人,看着唾手可得的男人,我的心,咚咚直跳。
直到口水咽了一茬又一茬,才想起来摸他的身子。
人,有些白有些瘦,浑身上下干巴巴的,肋骨根根,一清二楚,甚至连一块肌肉都没有。
再瞧瞧那身打扮,大概是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读书人。
我不禁有些失望。
这样的身板儿,估摸着蚕女用不到一年,就废了。
可有总比没有的好!
大不了,大不了这个玩坏了,我再去远点的地儿骗一个!
这么想着,心头又有了劲儿。
我吭哧吭哧把沈从南扛回了家。
心里头开始美了起来。
我的阿姐,从今以后,再也不用遭罪了。
到了晚上,阿姐回家,那张干瘦的脸上,泛着黄气,比前几天更憔悴了。
我赶紧将她拽到床头边,给她看我捡回来的男人,目光欣喜而热切。
可我的傻阿姐,她只是看了看,怎么都不肯将沈从南交到族长那去。
就这样,我同阿姐置气,阿姐却同沈从南有说有笑,这一笑,就笑到了两人的心坎里。
等我终于气消了,服软了,沈从南也把阿姐的魂儿勾跑了。
两人日渐你侬我侬了起来。
约莫个把月,沈从南开始急了。
他是个读书人,是立志要做官的,眼瞅着再待下去,学业便荒了。
于是,留了封信,写了个地儿,又许了阿姐好些个山盟海誓,便离开了。
从那以后,阿姐整日魂不守舍,时常偷偷躲着哭。
我知道,她想走,她想去找沈从南,只是,有我这个拖油瓶。
当晚,我爬上了族长的床。
我娇媚着,缠上这个老不死的,求他把阿姐身体里的毒蚕取出来。
天虫一族生来就被要被种上毒蚕。
毒蚕会在身体里释放毒素,族长每月定时发放解药,拿不到解药,便会痛的生不如死。
他就是用着这样的方法,控制着整个族人。
大概是我伺候的舒服,几次之后,老东西终于松了口,给了我一颗药丸,把阿姐身上的毒蚕,送走了。
他准许我和阿姐一起离开,但每月的月末,要回来陪他睡几日。
走的那天,春风佛面,熏得眼泪都出来了。
阿姐开心地抱了我好久,「妘娘,我们终于出来了。」
「妘娘,你读书吧,和从南一样,做个有学问的人,我会养蚕,我供你们!」
「虽然女子不能做官,但是我想让你成为这世间最聪慧的女子。」
「不要像我一样,大字都不识一个。」
「妘娘,到时候我们开个铺子,我织丝,你做账……」
「妘娘,妘娘……」
3.
两行热泪,从眼眶里滑出,沈从南狠狠地咬住我的嘴唇,「妘娘,我好想你,只是离开了一会,就想你想的心痒痒。」
「真想死在你身上。」
我冷笑,放心,沈从南,你会如愿以偿的。
阿姐死讯传来的时候,我正准备铺面的事情。
我想给她一个惊喜。
我不要她织丝,我要她做东家,一个整天两眼一睁,只知道收银子的东家。
我给她做伙计,做一辈子小伙计。
可,活生生的人,才不过进了沈府几个月,她怎么就死了呢?
上上个月,阿姐送来的书信中,还说着一切安好,她的肚子里,已经有了小外甥。
我甚至,连小外甥的见面礼,都准备好了。
沈府来的人说,沈从南的夫人有孕害口,想吃山中的野酸果,阿姐为了讨好她,不顾旁人阻拦,冒着大雪上了山。
结果,被饿了几天的野狼吃了。
找到时,只剩下几块零星的碎肉。
看着阿姐残破的碎片,心窝子像被人狠狠剜开了。
那里头好不容易斑驳起的点点星光,眼看着,又一点一点熄灭了。
我呆木着,一滴眼泪都没有掉。
当晚,我跑回了族里。
跑到供奉蚕女的祠堂里。
先前伺候老东西的时候,他喝醉了,炫耀着跟我说起蚕女的事。
他说,蚕女每三十年要换一次壳,今年刚好是蚕女的换壳期,眼瞅着日子近了,他正在给蚕女找年轻貌美的好壳子。
说完,又吐着恶心的酒气,往我身上凑。
「啧啧,你这小模样就怪勾人的,别怪我没提醒你,最近可别往祠堂跟前凑,要是被蚕女见着了,一准相中你,要不是舍不得你在床上的滋味儿,我真真就把你送给蚕女了……」
老东西只说了蚕女脱壳后才换壳,却没说脱壳前能让蚕女寄生在身上。
蚕女提前寄生在身上,未脱的壳和新壳慢慢融在一起,可免去脱壳的痛苦。
只是,这期间,宿主没死,可以支配蚕女做任何事情。
就这样,我以血为引,将蚕女寄生在了身上。
她想要我的身体,我想要他们去死。
从祠堂里出来,我换了件薄如蝉翼的丝衣,去了族长家。
未到月末,老东西见了我有些惊讶,可转瞬,他便直勾勾地盯着我的身子,眼里头馋得直冒火星子。
「你个小浪蹄子,大半夜穿成这样想勾引男人吧,上次没喂饱你么?这才几日就想了?」
我笑吟吟伸出一根手指,勾在他腰间,「那这次,你得多下些功夫。」
他被我撩得双目发红,粗暴着将我甩到床上,三两下便将丝衣撕碎。
他喘息着,伏在我身上,一下又一下。
我伸出手,软媚地圈上他的脖颈,那些残碎的丝衣,像突然有了生命,一点,一点,缠住那具肥胖的身体,最后,收紧。
直到他青筋爆出,直到他眼球充血,直到他,口吐鲜血,软绵绵地趴在我身上,再也没了动静。
他的尸体,散发着一股肮脏的味道,熏得那些回忆直作呕。
那晚,头顶的弯月,像极了旁观者,它高高在上,冷冷地睥睨我这一生,我这同样散发着肮脏味道的一生。
我羞愧且无措,可迸溅在身上的血渍,支配着我举起了火把。
我和阿姐,从出生便被困在这深山里,既定的人生暗淡且苟且。
如果没有这老东西,如果没有天虫一族,我们大约可以是个普通的乡人,我耕田,阿姐织布,日出而作,日暮而息,每一年春夏,每一年秋冬,我会开心地在谷子地里跑,阿姐会笑着看我撒泼……
这些美好的幻想,连带着我不堪的过去,在冲天的火光中,化为灰烬。
4.
心满意足的喟叹之音,在耳边响起。
沈从南擦了把身上的薄汗,冷冷地起身穿衣,俨然变了一幅模样。
「妘娘,人要有自知之明,别仗着宠了你几次,就肖想不该肖想的东西,像你这种身份低贱的女子,永远都上不了台面,知道吗?」
「你阿姐,就是太贪心。」
我赶紧起身,低眉顺眼地跪在了地上,「是,妘娘不敢。」
沈从南喜欢我听话的样子。
从前,在林菀跟前,他只有当狗的份儿,鞍前马后,变着法儿哄她开心。
如今,我是狗,他终于觉得自己像个人了。
可我的傻阿姐,她不是我,她不可以当狗。
沈从南读书的时候穷,穷到有时候两天都吃不上一顿饱饭。
为了养他,为了让他安心读书,阿姐开始养蚕。
普通的蚕,出的丝自然也普通,卖不上什么价,于是,阿姐偷偷效仿着族里的法子,以血养蚕。
果然,那些蚕喝了阿姐的血,开始吐出粉色的丝。
粉色的丝不常见,价格自然贵,阿姐的手里有了点余钱,家里的日子,渐渐好了起来。
于是,她开始琢磨着,把我也送进学堂。
许多地方不允女子读书的,尽管她磕破了脑袋,求了又求,还是没有一家学堂愿意收我。
终于,她求到了隔壁村的穷秀才那里。
穷秀才和沈从南一样,读书读的家里揭不开锅了,他不像那些老古板,才不管什么男女有没有别,只要阿姐每月给他十斗米,他便教我读书识字。
但我总有些怕这个秀才,他性子颇为古怪,除了教我读书,还时不时叫我给他打下手,给那些鸡鸭鹅开膛破肚,说是做什么「手术」。
可好在,他从没有拿着刀,对向我。
于是,我和沈从南读着书,阿姐养着蚕,日子一天天开始有了奔头。
我沉浸在美梦中,美的不想醒过来。
直到有一天,阿姐晕倒了。
隔壁的王婶急匆匆来秀才家找我,那时我才知道,家里的钱,全是阿姐用血换来的。
阿姐总是割血,身子本来就虚,家里吃的喝的,又全紧着我和沈从南,连每日买的一次荤腥,也全进了我俩的肚子,阿姐连一口油渣子都不舍得尝,日子久了,身子就熬不住了。
看着阿姐虚弱的身体,我恼得差点背过气。
可我的傻阿姐,醒来却轻飘飘说我和沈从南是读书人,费脑袋,不能饿着,营养得跟上。
我算哪门子读书人啊!
我不许阿姐再割血,我偷摸着,不再去上秀才的课。
我让秀才给我打掩护,我去做小工,我想赚钱,给阿姐开个铺子。
后来,沈从南还算争气,中了进士。
再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威风的不行,派了好些个人,大轿子抬着阿姐进了沈家。
那风光的场面,任谁看了都觉得他情深一片。
本以为,这大轿子抬着,抬阿姐享清福去了,可进了沈家以后,沈从南先是哄了阿姐做贱妾,然后放着林菀处处刁难她。
林菀说她不守规矩,罚她跪,沈从南连个声儿都不敢吭。
林菀说得教她规矩,把她像狗一样关在笼子里,沈从南说他也难,让阿姐忍一忍。
忍着忍着,就忍到只剩下一滩碎肉了。
来源:玥玥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