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连绵秋雨初放晴,法治教育润心灵。为进一步培养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守护同学们健康快乐成长。2025年9月25日,一场声情并茂的“法治进校园”报告会在校园里温情开讲。讲座由邓州市思源实验学校政教处张海栋主任主持,
连绵秋雨初放晴,法治教育润心灵。为进一步培养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守护同学们健康快乐成长。2025年9月25日,一场声情并茂的“法治进校园”报告会在校园里温情开讲。讲座由邓州市思源实验学校政教处张海栋主任主持,湍河派出所民警孙坤警官走进校园,用生动的案例、通俗的语言,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关于“知法守法”与“自我保护”的必修课,让法治的种子在同学们心中扎根。
讲座开始前,张海栋主任对同学们提出殷切希望,他要求同学们珍惜难得的法治报告会,认真聆听,积极思考,将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学们兴味盎然,热烈的掌声响彻操场。
一:别让“小习惯”酿成“大风险”,这些行为坚决不碰
报告会上,孙坤警官首先明确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界定的“不良行为”,如抽烟、喝酒、旷课逃学,无故夜不归宿或离家出走;沉迷网络,与社会上有不良习惯的人交往,加入不良团伙;进入网吧、KTV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参与赌博、封建迷信或邪教活动;阅览色情、暴力、恐怖等不良内容。而“严重不良行为”危害更大,已触碰法律红线,包括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财物、携带管制器具(如匕首、弩)、殴打辱骂他人、盗窃哄抢财物、传播不良信息、吸食毒品等。孙坤警官强调,一旦有严重不良行为,不仅会被公安机关训诫、治安处罚,若家庭和学校管教无效,还可能被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
二:14岁不是“免责符”,法律责任要认清
“我是未成年人,犯错没关系?”针对同学们可能存在的误区,孙坤警官结合法律条文给出了明确答案:《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1月1日实施)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法的,虽不执行行政拘留,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一年内两次违法的,仍需承担处罚;《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犯罪需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若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等重罪,同样要负刑事责任。
“哪怕处罚较轻,违法记录也会影响未来的学业、就业。”孙坤警官提醒,遵守法律不是“束缚”,而是对自己人生的“保护”,同学们要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做到自尊、自律、自强。
三:学会“自我保护”,这几招很关键
除了知法守法,“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也是本次报告的重点。孙坤警官分享了实用的自我保护方法,覆盖校园、出行、网络等多个场景:
1.日常出行:上学放学与同学结伴,有事外出必告知家长去向;不乘陌生人的车,过马路走斑马线,骑车不炫技、不并排;
2.人际交往:不与“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发现朋友有违法意图要及时制止、远离,不碍于“义气”参与违法活动;不单独与陌生成年人相处,不接受陌生人的礼物、饮料;
3.应对侵害:遭遇非法侵害时,不“自认倒霉”也不“私下报复”,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家长或拨打110;被陌生人尾随可跑到人多的地方,遭遇暴力侵害先保证安全,再机智周旋、寻找脱身机会;
4.居家与网络:独自在家不给陌生人开门,牢记家长、老师的电话;不沉迷网络,不泄露个人信息,不浏览不良网站,遇到匿名骚扰及时向学校或派出所反映。
最后,张海栋主任特别强调了网络安全与电信诈骗问题,他提醒同学们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不要相信网络刷单,免费领取游戏皮肤,赠送游戏装备等问题,不贪图小便宜,不心存侥幸,避免不必要损失。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场法治与安全报告会,不仅让同学们学到了实用的法律知识,更让大家懂得了“法治”不是冰冷的条款,而是守护青春的“铠甲”。愿每位同学都能将法律记心间,用自律守底线,在法治的护航下,走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图文:沈俊伟 张江涛)
来源:凤凰南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