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深化“检消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蓝+火焰蓝”工作合力,5月16日,十堰市检察院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交叉观摩学习活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赵晓军,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韩波、政治委员李支龙等参加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检消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蓝+火焰蓝”工作合力,5月16日,十堰市检察院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交叉观摩学习活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赵晓军,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韩波、政治委员李支龙等参加活动。
在市检察院,韩波一行先后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基地、案件管理中心、检察融媒体中心、问津书屋、数字技术办案中心等场所,通过场景化观摩、案例讲解和实操演示,深入了解十堰检察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为民、数字赋能、文化育检等方面的创新实践。
随后,刘少军一行走进市消防训练基地,实地查看了电气火灾事故处置训练、危化品槽罐训练、搜救犬训练、山岳救助训练、建筑倒塌事故处置训练等实景实装实战训练设施,“零距离”感受十堰消防的现代化应急救援能力。
韩波表示,近年来,十堰检察机关和消防救援支队在“检消协作”机制引领下,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构建“检察监督+消防监管+安全治理”新模式,有效治理了一批突出消防隐患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双方要持续强化沟通联络,进一步运用好常态化协作机制,共同履职尽责,解决消防隐患难题。
刘少军强调,“检消协作”是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在要求,更是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支点建设的生动实践。要扛牢“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聚焦消防安全中的堵点、难点、痛点,精准发力、久久为功。要更好发挥监督合力,重点聚焦党委政府关注的安全大事,人民群众揪心的急事,部门职责交叉的要事,长久而未解决的难事,坚持以公益诉讼和行刑衔接为抓手,依法惩治涉消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共同筑牢城市安全防线。要持续探索完善联合督查、预防性公益诉讼等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活动,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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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
编 辑 | 邢 瑞
初 审 | 饶传军
终 审 | 殷耀刚
来源:十堰市人民检察院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