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承担二倍工资的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承担二倍工资的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由于劳动合同是双务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需要劳动者的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存在劳动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时,用人单位不负有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
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的二倍工资按月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该月实际工作日计算。二倍工资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最多赔偿11 个月。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5]12号)第六条、第七条。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戳右下角小花分享给更多人
来源:吉林之声
免责声明:本站系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