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3岁的华盛顿居民雅各布·塞缪尔·温克勒,当时站在宪法大道的人行道上,手持红色激光笔对准了“海军一号”,而这一行为被一名身着制服的美国特勤局官员当场目睹,温克勒随后被特勤局控制,至周一正式被指控联邦重罪。
美国特勤局当场抓获一名33岁男子!他在“海军一号”搭载特朗普总统执行行程时,用激光笔照射这架总统专用直升机,后续该男子被依法指控联邦重罪。
上周六,美国总统特朗普原定前往弗吉尼亚州乔治·华盛顿故居弗农山庄,计划向由美国知名神经外科医生本·卡森创立的美国基石研究所发表演讲。
当天,“海军一号”从白宫南草坪低空起飞,沿着椭圆形草坪上空向华盛顿纪念碑方向行驶,这是总统出行的常规路线,却在途中遭遇意外干扰。
33岁的华盛顿居民雅各布·塞缪尔·温克勒,当时站在宪法大道的人行道上,手持红色激光笔对准了“海军一号”,而这一行为被一名身着制服的美国特勤局官员当场目睹,温克勒随后被特勤局控制,至周一正式被指控联邦重罪。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特勤局的“当场抓获”并非偶然,作为负责总统安全的核心机构,其在总统出行路线周边的布控本就具备高度警惕性,温克勒的异常行为能被及时发现并处置,正是安保机制运行的直接体现。
当局调查人员明确指出,这种行为“可能导致飞行员瞬间失明和方向迷失”,尤其当时“海军一号”处于低空飞行状态,且周边还有其他直升机活动。
熟悉航空安全的人都清楚,低空飞行时飞行员对视觉环境的依赖度极高,哪怕是短暂的视觉干扰,都可能导致操作失误。而邻近直升机的存在,更让“碰撞风险”从“潜在”变为“紧迫”,这也是起诉书着重强调“此举使‘海军一号’面临空中碰撞风险”的核心原因。
要知道,“海军一号”不仅是运输工具,更是承载总统安全的“移动安全空间”,一旦发生碰撞,后果不仅涉及机上人员安危,更可能引发连锁的政治与社会影响,这也是为何执法部门对该行为如此重视的关键逻辑。
温克勒被指控的具体罪名是“向飞行器照射激光”,需要明确的是,这并非普通的行政违法行为,而是一项在法律条文中有着清晰界定的联邦重罪,其性质和处罚力度与一般行政违规存在本质区别。
根据美国相关联邦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向飞行器照射激光”这一联邦重罪,违法者一旦被定罪,所面临的最高处罚措施包含两个重要方面。
一是人身自由层面的限制,最高可被判处五年监禁,这一刑期体现了法律对该行为社会危害性的严肃认定。
二是财产处罚层面的惩戒,同时还可能面临最高25万美元的刑事罚款,通过经济处罚进一步加大违法成本。
除了联邦法律规定的刑事处罚外,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作为负责航空安全监管的专门机构,还拥有独立的处罚权限,可对已被定罪的该行为实施者额外处以罚款,罚款金额最高可达3.2万美元。这种刑事处罚与行政罚款相结合的双重处罚设置,从法律层面形成了严密的惩戒体系,充分展现出法律对“激光照射飞行器”这类威胁航空安全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不存在任何纵容或从轻处理的模糊空间。
或许有人会疑问,为何法律对这类行为的惩戒如此严厉?这需要结合美国联邦当局的长期治理方向来看。
一直以来,联邦部门都在着力打击针对飞机的激光照射行为,核心原因就是这类行为直接威胁飞行员操作能力,进而危及机上所有乘客的安全。
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的统计数据也能佐证这一点,2025年全国共报告此类事件5913起,其中6起造成人员受伤,这些数据说明激光照射飞行器已成为普遍性的航空安全隐患,法律的严厉惩戒本质上是对公共安全的前置保护。
根据起诉书内容,温克勒在照射“海军一号”之前,就曾用激光照射一名美国特勤局制服警官,导致警官短暂失神。
而他的这一行为,似乎是对警官用手电筒照射他的“报复”,当时警官之所以关注他,是因为他已出现明显异常:声音喧哗、自言自语,且未着上衣。
从这个逻辑链来看,温克勒的行为并非“临时起意”,而是从自身异常状态引发关注,再到用不当方式“回应”关注,最终升级为危害总统直升机安全的严重行为。
当身着制服的特工上前对他执行控制、将冰冷的手铐牢牢锁在他手腕上时,他双腿一软跪在了地上。
整个过程中,他始终低着头,嘴里不断重复着同一句话,语气带着明显的慌乱与懊悔:“我应该向唐纳德·特朗普道歉,我真的应该向唐纳德·特朗普道歉。”
随后,在接受相关当局正式问询的环节,面对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他没有否认自己曾用激光照射“海军一号”的行为,直接承认了这一事实。
但他同时辩解称,自己在做出该行为时,完全不知道这种做法已经触犯了法律。他还向问询人员补充说明,自己平时就有使用激光照射各类目标的习惯,比如路边常见的停车标志,这次照射“海军一号”只是类似行为的一次延续。
从法律原则来看,“不知法者不免责”是普遍遵循的准则,法律条文公开透明,每个公民都有了解并遵守法律的义务,不能以“不知道违法”为由逃避责任。
尤其对于“照射总统直升机”这类行为,即便不了解具体法律条文,从基本安全常识与社会认知来看,也应意识到其危害性。
“海军一号”作为总统专用交通工具,其安全级别远高于普通飞行器,对其实施干扰行为,本身就具备明显的风险属性。
温克勒所谓的“不知道违法”,更可能是对自身行为后果的认知缺失,而非真正的“法律盲区”。
这起33岁男子用激光笔照射特朗普直升机的事件,看似是个体的违法行为,实则串联起安全认知、法律边界、安保机制、公共治理等多重议题。
它提醒我们:任何行为都需要在法律与安全的框架内进行,尤其是涉及公共安全与重要人物安全的领域,更不能有丝毫侥幸。
来源:易霄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