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男子售卖48个淫秽视频获利10元,获刑10个月!律师:视频数量较多,触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25 16:28 1

摘要: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今年曾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王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80后”男子王某向他人贩卖视频49个,获利10元。而经鉴定,王某贩卖的49个视频中,有48个视频具有淫秽性,属淫秽物品。

日前,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今年曾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王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记者从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上看到,1985年出生的王某为初中文化,无职业。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通过加入多个色情群聊,发布社交平台等方式宣传其贩卖的淫秽视频并招揽买家,通过社交平台收取买家资金,再向买家传播淫秽视频。

2024年5月,王某向长春市莲花山区一居民池某贩卖视频49个,获利10元。经鉴定,王某贩卖的49个视频中,有48个视频具有淫秽性,属淫秽物品。

一审法院表示,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确认的抓获经过、立案决定书、聊天记录截图、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微信转账记录截图、淫秽视频图片、鉴定意见、视听资料、证人池某证言笔录、被告人王某供述与辩解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物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公诉机关指控王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王某犯罪情节较轻,其所在社区同意对其进行帮助教育,具有监管帮教条件,可依法适用缓刑。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头条号作者“大兵叔叔”@大兵叔叔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视频数量较多,触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很多人疑惑,王某仅获利10元,为何会被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

其实,根据《淫秽电子信息解释》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本案中,王某传播的淫秽视频数量为48个,远超“二十个以上”的定罪标准,已达到“情节一般”的量刑档次(对应“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一原则要求法院在量刑时,既要考虑犯罪行为的客观危害性,也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等因素。

由于王某传播的淫秽视频数量接近定罪标准的2.5倍,属于“数量较多”。综合这些因素,法院判处其10个月有期徒刑,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来源:零度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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