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其中争论的焦点是比赛第7分钟,泰山队传中球是否击中申花队13号球员手臂一案。足协评议组最终认定,由于现有视频回放“无法清晰证实”触球点是否处于规则规定的犯规范围(腋窝以下),因此支持当值裁判不判罚点球以及VAR不介入的决定。这意味着,尽管泰山队坚持认为这是一次
9月24日晚,针对此前上海申花与山东泰山队3比3战平的比赛中,出现的两次关键争议判罚,中国足协评议组在征求国际足联裁判专家意见后,正式公布了裁决结果。
其中争论的焦点是比赛第7分钟,泰山队传中球是否击中申花队13号球员手臂一案。足协评议组最终认定,由于现有视频回放“无法清晰证实”触球点是否处于规则规定的犯规范围(腋窝以下),因此支持当值裁判不判罚点球以及VAR不介入的决定。这意味着,尽管泰山队坚持认为这是一次明显的点球漏判,但比赛结果已然盖棺定论,无法更改。
根据中国足协评议组在9月24日晚间公布的详细内容,足协评议组首先承认了一个关键事实:上海申花队的13号球员“清晰的跳向了球的飞行路线,并且伸开手臂,使身体不自然的扩大了”。这一描述,在很大程度上符合了球迷和泰山队认为应判罚手球的直观感受。然而,裁决的转折点在于下一个环节——“无法证实与队员身体接触点是否处于规则规定的手臂范围,即腋窝以下。”
根据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IFAB)的规则,球员躯干(腋窝至腰部)是合法触球区域,而肩部以下、腋窝以上的部位,在判罚上则存在一定的灰色地带。更关键的是,即使手臂离开身体形成“不自然扩大”,但最终判罚的“临门一脚”,是皮球必须清晰地接触到规则明确定义的“手或臂部”,即大致从腋窝开始向下的整个手臂。
据足协披露的信息,他们所能调取的所有比赛视频回放,都无法提供一个绝对清晰、无争议的角度来证明球到底是在球员的肩部、上臂,还是严格意义上的腋窝以下。正是这一毫厘之间的模糊,成为了维持原判的决定性理由。评议组参考的国际足联裁判专家意见,也支持了这一基于“证据不足”的保守判断。
在这次事件中,另一个让球迷困惑的点是VAR(视频助理裁判)的“沉默”。比赛中,裁判员曾与VAR进行过沟通,但最终VAR并未介入要求主裁判回看录像。
足协评议组的解释对此进行了说明:裁判员与VAR的沟通,属于“查看潜在介入事件的正常程序”,这并不代表VAR已经认定初始判罚有误。只有当VAR在反复查看多个角度的回放后,找到了清晰且无可辩驳的证据,证明裁判的初始决定是“清晰明显的错误”时,才会正式介入。介入的标志,就是主裁判做出那个著名的“看电视屏幕”的手势。
从这个流程来看,当时的VAR操作员很可能也遭遇了和赛后评议组同样的困境——视频证据本身存在模糊地带。既然无法找到“清晰明显”的证据来证明主裁判的“不判罚”是错的,那么根据VAR的使用协议,不介入就成了唯一且正确的选择。
对于广大球迷,尤其是山东泰山队的支持者而言,这个结果在情感上难以接受。从比赛直播画面提供的常规视角看,皮球飞行路线被阻挡、球员手臂有明显移动趋向,这一切都符合一个“点球”的视觉预期。
说到底,这次申诉风波,最后成了个“无头公案”,足协和国际足联专家用“看不清”三个字给事情画上了句号。至于是视频回放看不清楚,还是中国足协给国际足联的视频看不清楚,这个就没人知道了。
最后的结果就是,泰山队吃了个闷亏,而裁判的判罚,因为证据不足,反而成了最“正确”的决定。这听起来有点讽刺,但规则就是这么规定的。
来源:江湖自有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