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次扩容方法学有哪些特点?随着方法学扩容,CCER市场规模逐渐扩大,在强制碳市场扩容的当下为何还要建设自愿减排机制?CCER定价逻辑的演变趋势如何?未来还有哪些潜在问题?
本次扩容方法学有哪些特点?随着方法学扩容,CCER市场规模逐渐扩大,在强制碳市场扩容的当下为何还要建设自愿减排机制?CCER定价逻辑的演变趋势如何?未来还有哪些潜在问题?
2025年8月15日,时隔7个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纯农林生物质并网发电、热电联产》等4项方法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环办便函〔2025〕272号),标志着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CER)方法学即将迎来第二次扩容,第三批CCER方法学呼之欲出。
一
方法学扩容后,CCER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技术深度逐渐加强
自CCER重启以来,生态环境部已分两批发布共计6个方法学。加上本次征求意见的4个新方法学,目前公开的方法学数量已达到10个,涵盖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分类中的4个大类减排方向。
类别3:能源需求
隧道照明系统节能
类别10:来自燃料的逸散
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
海上油田、陆上油田、陆上气田放散气回收利用
类别14:造林和再造林
造林碳汇、红树林营造
从方法学类别的变化可以明显看到两个特点:
1. 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从最初仅涉及二氧化碳减排,逐步扩展到当前国际关注的甲烷减排。减排领域不断拓展,每批方法学都引入新的减排类型。
2. 技术深度不断加强。从技术路线清晰的碳汇和可再生能源项目,逐步扩展到管理复杂的能效提升和技术复杂的燃料转换项目,自愿减排机制正深入"难减排"领域。
二
双轮驱动:自愿碳市场解决"钱从哪里来",强制碳市场惩罚高排放企业
在强制碳市场扩容背景下,为何还要建设自愿减排机制?答案在于两者截然不同的定位与功能。
自愿碳市场:解决"钱从哪里来"
自愿碳市场专为那些对社会有益但缺乏商业竞争力的减碳技术而建立。通过方法学体系将减排效果量化成可交易标的,吸引私营部门资金进入碳减排领域,形成"三方共赢"局面:
项目所在地社区获得就业和环境改善;
采购企业获得良好声誉;
项目业主获得运营资金。
强制碳市场:建立"绩效及格线"
如果说自愿碳市场是一种奖励机制,那强制碳市场则是惩罚机制。全国碳市场为重点排放行业划定碳绩效及格线,通过惩罚低绩效企业、奖励高绩效企业来抑制排放增长。但这种机制注定只能覆盖有限行业和企业。
互补共生关系
全国碳市场主要责任:抑制排放增长,面向高排放行业,建立边际排放成本;
CCER主要责任:创造低成本减排机会,面向所有行业,建立社会边际减排成本曲线(Marginal Abatement Cost Curve, MACC);
两者双轮驱动,互为补充。
定价之谜:囤积待涨推动CCER与配额价格倒挂
理论上,CCER的价格应当反映社会的边际减排成本,与配额价格并无直接关联。但是从CCER建立之初,便通过不同数量的抵消比例,与试点碳市场建立联系。这一惯例延续到了全国碳市场,暂时将抵消比例上限设定为应清缴配额总量的5%,导致CCER价格与配额价格高度同步。然而现在出现了CCER价格与配额价格倒挂的异常景象。
为什么说CCER与配额倒挂违反常理?
政府在碳市场中引入CCER的本意,是为了向碳市场提供一定灵活性,不论是降低履约成本、提供额外的履约选择,都是在碳市场运行初期,为参与者提供一个良好的体验。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是,CCER价格低于配额价格。所以CCER与配额价格的倒挂导致其完全丧失了抵消功能,完全违背了引入CCER的本意。
国际对比凸显异常
另外,国际自愿碳市场数据显示,工业类的碳减排项目成交价格普遍低于5美元/吨(约35-40元/吨)。中国项目素来以物美价廉而著称,基于这一基本认知,很难想象中国项目的减排成本会高于配额,达到80~100元/吨的价格区间。
从交易数据来看,2025年生态环境部签发CCER超过1270万吨,但北交所实际交易量仅百万吨级别。与CEA的交易量对比更为悬殊,显示市场对CCER存在明显的囤积待涨心态。
但是在笔者看来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在8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自愿碳市场建设指明了方向:
CCER用于碳市场抵消比例可能会变化。意见中明确提出合理确定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比例。在碳市场"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的背景下,CCER失去了在碳市场中继续存在的理由,甚至会影响碳市场自身调节机制的运行效果。因此,逐步降低CCER清缴比例,直至建成两个相对独立,互为补充的市场,似乎是一个更加合理的选择。这也与欧盟碳市场在第三阶段引入市场稳定储备机制后(MSR)之后,在第四阶段禁止使用自愿减排量进行抵消的经验一致。
CCER回归自愿本质。按照"意见"规划,未来党政机关、企业、社会团体自愿注销应当是核证自愿减排量主流方向。自愿碳市场将回归自愿本质,CCER退烧之后,市场供需关系将成为定价的主导力量。
四
在CCER天空的两朵乌云
正如开尔文勋爵形容1900年代的物理学 ——历经13年修补完善,CCER的大厦已经建成,唯有几片乌云盘踞在CCER天空中,一片拴着供给、一片连着需求。
质量乌云:审核机制的先天缺陷
相比强制碳市场,自愿碳市场始终面临更多关于项目质量质疑。这些质疑的根源其实是自愿减排机制设计的缺陷。与强制碳市场不同,减排项目的独立的第三方审定/核查机构(Designated Operational Entity,DOE)受雇于项目业主。审核结论不仅直接影响项目业主的收益,也直接影响DOE能拿到多少审核项目和审核费(在同等条件下,业主愿意找通过率高的DOE)。在一定程度上,DOE与项目业主的利益是一致的,笔者也曾见到过审核员当面教业主怎样包装项目的异常情况。本应作为项目质量守门员的审核方,反而掩饰隐瞒项目的质量缺陷,直接利益关系是导致审核结论滑坡的温床。
项目质量问题并非不可解决,同样是对设施层级管理,如果全国碳市场能够保证质量,CCER没有理由做不好。我们现在已经看到生态环境部要求减排项目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严控第三方审核机构等方式提升CCER的项目整体质量。在国外一些技术创业公司也瞄准了这个方向,针对工程类碳清除项目的Puro.Earth、面向林业项目的Pachama等初创公司都在使用技术方法解决项目质量问题,提升消费者对减排项目的信心。
质量是自愿碳市场的生命线,REDD+(Reducing Emissions from Deforestation and Forest Degradation Plus)项目质量问题对自愿碳市场的打击殷鉴不远;质量也是价值线。世界银行《2025 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统计显示,评级越高,价格越高。对自然移除类,每上升一档评级可多出价至多5美元/吨,也有研究显示高一档可溢价约40%。经得起质量检验的CCER才具有价值,否则与废纸无异。
需求乌云:用途单一与价格抑制
CCER的用途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用于全国碳市场,代替中国碳市场碳配额(Carbon Emission Allowance, CEA)进行履约;
用于自愿注销,实现活动、会议、工厂、产品等碳中和;
CCER是国际航空碳抵销和减排机制(CORSIA)的合格减排机制,可以用于航空抵消。但鉴于CORSIA仍然处于自愿参与阶段,使用CCER进行合规履约数量有限,暂时不考虑。
目前没有公开数据或研究能够观察CCER的使用去向。这也是对CCER管理机构的一个建议,国际主流的自愿减排机制如VCS都会公布其减排量的注销状态和注销原因,引入公众监督,从而避免虚假注销和重复注销。但是现在CCER注销查询功能相对薄弱,不利于公众监督,建议更加完善和透明。
回到正题,虽然没有办法了解每一笔减排量的最终去向,但是根据生态环境部的数据显示,第一、二履约期累计使用3644.74万吨CCER用于配额清缴抵销,即使不考虑第三履约周期中2023年使用量,用于碳市场抵消量占原有CCER备案减排量的77.9%。可以清晰的看到CCER主要用于碳市场代替CEA进行履约,同时CCER价格走势与CEA的关联关系也能从侧面印证这一点。
这与国际主流的发展趋势大相径庭,世界银行报告显示自愿用途的碳信用注销才是主流趋势,并且2023、2024年自愿用途注销量基本持平,这表明国际市场中有一批忠实的买家愿意为此持续付费。但在国内这样的市场尚未形成,少数涉及碳信用注销的新闻的主体也是以央国企为主,私营部门并未广泛参与到碳市场运转。
另外,CCER高昂的价格也抑制了企业支持CCER的动力。以笔者接触的企业来说,价格因素是企业采购碳信用的核心关注点,仅仅是因为价格便宜,一些企业甚至还在使用10年前签发的CER和核证碳单位(Verified Carbon Unit, VCU)进行抵消,仅有少数出口企业愿意为碳信用质量付出一定的溢价,但是现在CCER高昂的价格,明显不利于CCER在自愿抵消市场中推广。
CCER方法学的第三次扩容标志着中国自愿碳市场仍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从组织机制到方法学开发,从审核流程到具体的项目数据质量改善,CCER正在从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的阴影中走出。在CCER重启之后,我们能看到项目的公众参与水平不断提升,项目的文件以及数据质量显著改善,CCER 2.0版本有望真正发挥其激励减排创新、降低社会减碳成本的初衷。
未来属于那些经得起质量检验、真正具有额外性的减排项目。当市场回归理性,供需成为主导,CCER才能真正实现其价值——不仅是合规工具,更是推动碳中和的创新动力。
参考来源:
1. 生态环境部. 关于公开征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纯农林生物质并网发电、热电联产》等4项方法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EB/OL]. (2025-08-14).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508/t20250815_1125455.html.
2. 澳门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所等. 亚洲碳信用市场发展报告2024[EB/OL]. (2025-04-03). https://www.maceex.com/newsDetail/30.
3. 世界银行. 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 2025[EB/OL]. (2025-06-10). http://hdl.handle.net/10986/43277
4. 国泰君安期货研究所. 全国碳市场:CEA 加速下跌,CCER 溢价率显著走阔. 2025.
5.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EB/OL]. (2025-08-25). https://www.gov.cn/zhengce/202508/content_7037717.htm
6. 生态环境部.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EB/OL]. (2020-12-31).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1/06/content_5577360.htm
7. 生态环境部.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报告》[EB/OL]. (2022-12).https://www.mee.gov.cn/ywgz/ydqhbh/wsqtkz/202212/P020221230799532329594.pdf
8. 生态环境部. 《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 (2024)》[EB/OL]. (2024-07).https://www.mee.gov.cn/ywdt/xwfb/202407/W020240722528848347594.pdf
在全球碳减排日益迫切的背景下,"自愿"二字的边界越来越模糊,尤其是基于项目层面的自愿减排。未来应确立一个基本原则:当法人主体、企业机构满足自身整体减排目标后,才能在项目层面开展自愿减排,否则就会显得荒唐。因此,我认为未来自愿减排市场会正朝着更"社会化"的方向演进,强调可靠、永久性和直接移除特性,而非单纯的避免排放或"替代式"抵销。碳信用也会从碎片化、低质量阶段转向高质量、可持续模式,满足企业净零承诺、社会可持续发展需求和个人参与。
问题:CPCD用户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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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田野(CPCD常驻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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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蔚蓝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