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11月26日,浙江某中学教师张女士在名为“仙女下凡”的三人闺蜜群中,听到好友崔某某发来的一条语音:“某中学有女教师卖淫被抓!”当晚,崔某某私信追问“是不是申某某老师”,张女士随手回复两张网络搜到的申某某照片,并感叹“世风日下”。
2024年11月26日,浙江某中学教师张女士在名为“仙女下凡”的三人闺蜜群中,听到好友崔某某发来的一条语音:“某中学有女教师卖淫被抓!”当晚,崔某某私信追问“是不是申某某老师”,张女士随手回复两张网络搜到的申某某照片,并感叹“世风日下”。
正是这几条看似私密的聊天记录,让张女士被警方认定为“诽谤”,处以行政拘留2日。更令人意外的是,这场小群闲聊竟像多米诺骨牌般扩散——崔某某的传言源自同事办公室八卦,张女士发送的照片又被另一朋友郑某某转发至两个6人群,最终引爆网络。
图片来自红星新闻
9月24日,张女士起诉天台县公安局案一审开庭,双方围绕两大核心问题激烈交锋:
1. “私密言论”是否构成诽谤?
- 张女士方强调,三人闺蜜群和家庭群具有“亲密性和隐蔽性”,并非面向公众的“散布”。
- 警方反驳:点对点传播反而让信息可信度更高,郑某某的二次传播正是其危害性的体现。
2. “情节较重”认定是否合理?
- 张女士质疑:自己并非谣言源头,且当地早有类似传言,危害性有限。
- 警方坚持:教师身份使谣言更具杀伤力,对受害者申某某造成“职业根本性打击”。
图片来自红星新闻
尽管《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处拘留,但本案的特殊性在于:
- 传播范围与主观恶意:张女士未直接编造谣言,且传播仅限于小圈子;
- 因果关系认定:真正导致谣言扩散的是郑某某的转发行为,而非张女士的私聊。
若法院最终支持警方,意味着任何未经核实的“八卦”都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即便仅在亲友群讨论;若撤销处罚,则需明确“私密言论”与“公然诽谤”的界限,避免法律过度介入私人领域。
被造谣的申某某在庭审中作为第三人现身。她在报案时称,谣言附带的“恶毒评价”让其身心崩溃。尤为讽刺的是,张女士发送照片时的一句外貌点评,成了压垮申某某的最后一根稻草——熟人圈的“闲聊”往往比公开诽谤更具杀伤力,因为熟人背书会让谣言更易被采信。
此案折射出三大现实问题:
1. 谣言传播链的不可控性:私聊内容经截图转发后,原始传播者可能无法预料最终影响;
2. 小城生态的放大效应:特别是在人际关系紧密的县城,谣言对个体的伤害呈几何级放大;
3. 教师群体的特殊责任:作为教育工作者,言行标准理应高于普通人。
一场闺蜜群闲聊,竟演变为行政诉讼案,背后是法律对网络言论边界的艰难探索。此案判决将成重要风向标:若支持警方,则警示所有人“群聊非法外之地”;若撤销处罚,则需重新界定“私密言论”的免责空间。无论结果如何,一条铁律不变——指尖敲出的每一个字,都可能成为改变他人命运的砝码。
来源:熹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