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全旗旅游消费即将进入旺季。为进一步维护“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公平、诚信、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全旗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5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全旗旅游消费即将进入旺季。为进一步维护“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公平、诚信、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恪守法律底线,依法诚信经营,切实规范价格行为,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经营
各经营者要诚信经营,合法合理运用定价权,严禁以虚构原价、先提价后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虚假降价、虚假折扣等欺诈行为进行促销;严禁不标示或者弱化标识、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严禁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坚决杜绝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扰乱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三、全面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各商场、超市、市场、网络交易等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主动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或网络页面公示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标价时应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需及时调整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价格欺诈行为,不得使用“口头报价”等模糊标价方式;不得在提供服务前临时加价或减少服务内容。
四、规范重点行业价格行为
宾馆住宿、饭店餐饮、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经营单位应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严禁出现价格欺诈、欺客宰客等违法行为。
(一)宾馆住宿业经营者应当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客房类型、价格等信息,要诚信经营、积极履行承诺,特别是通过电商平台、直播销售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不得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在入住后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饭店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对菜品进行明码标价,明确计价单位、单价等信息,确保价目齐全、标识醒目;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消费项目、数量、价格及总金额;提供外卖打包服务的,要单独标明外卖打包费收费标准,不得隐性收取;不得区分“本地人”“外地人”出现“阴阳价格”,禁止“两套菜单”,不得出现“时令价”等模糊标价。
(三)旅游景区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应按照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对门票、停车场、景区交通等游览服务价格及门票优惠政策进行公示,不得价外加价或强制代收其他费用。
全旗各经营主体要自觉承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按照本提醒告诫函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同时,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消费者反映的价格问题要及时处理。“两节”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留凭证并及时拨打 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阿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来源:草原古都生活宝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