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安全管理实践中,理论上可以采取无限的措施来降低事故风险,绝对保障安全,但无限的措施意味着无限的成本和资源。但是,客观现实是安全投入有限,安全监管资源有限,安全科技和管理能力有限。因此无法保证无限投入,也就无法保障绝对安全,这就需要科学、有效的安全风险可接受准
RBS与安全风险可接受准则
在安全管理实践中,理论上可以采取无限的措施来降低事故风险,绝对保障安全,但无限的措施意味着无限的成本和资源。但是,客观现实是安全投入有限,安全监管资源有限,安全科技和管理能力有限。因此无法保证无限投入,也就无法保障绝对安全,这就需要科学、有效的安全风险可接受准则,即ALARP原则。
ALARP准则最早是由英国健康安全和环境部门(Health Safety and environment,HSE)提出的进行风险管理和决策的准则,现已成为可接受风险标准确立的基本框架。ALARP是“最低合理可行(As Low As Reasonably Practicable,ALARP)”的简称,Reasonably 合理的,Practicable 可行的。
安全风险接受准则的确定是一个决策过程。
ALARP原则将风险划分为三个等级:
(1)不可接受风险:如果风险值超过允许上限,除特殊情况外,该风险无论如何不能被接受。对于处于设计阶段的装置,该设计方案不能通过;对于现有装置,必须立即停产。
(2)可接受风险:如果风险值低于允许下限,该风险可以接受。无需采取安全改进措施。
(3)ALARP区风险:风险值在允许上限和允许下限之间。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风险水平“尽可能低”。
在安全监管中,监管应与安全风险等级匹配,通过安全监管实现安全风险的最低可接受,即应以相应级别的风险对象实行相应级别的监管措施,如高级别风险的监管对象实施高级别的监管措施,如此分级类推 。而两种偏差状态是不可取的,如高级别风险实施了低级别的监管策略,这是可怕、不允许的;如果低级别的风险对象实施了高级别的监管措施,这是不合理的,在一定范围内是可接受的。因此,最科学合理的方案是与相应风险水平相匹配的应对策略或措施。下图表明了风险监管原理和科学化、合理化的系统策略。
这是安全监管确定对象的过程。
来源:张工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