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而其中一件事情导致中西方关系迅速恶化,按照“天下一统”观念,皇帝为天下共主,以此为中心其余所有国家均是东夷南蛮西戎北狄,所有人见到皇帝都必须三跪九叩磕头表示臣服。让夷狄们前来磕头(磕头外交),并建立了一套“朝贡体系”几千年不变。
1860年通州八里桥,据英法联军回忆录:清军骑兵冲向我方,沿途村民向骑兵喊‘回马!回马!并向我军指‘打他们!打他们!
八里桥战败,四乡爆竹如雷,皆曰‘此我乡之仇也!(《庚申英夷入寇大变记略》
《天津条约》签订后,英法按约定退出大沽口,但咸丰皇帝认为迫于压力暂时答应,并不打算履约。
而其中一件事情导致中西方关系迅速恶化,按照“天下一统”观念,皇帝为天下共主,以此为中心其余所有国家均是东夷南蛮西戎北狄,所有人见到皇帝都必须三跪九叩磕头表示臣服。让夷狄们前来磕头(磕头外交),并建立了一套“朝贡体系”几千年不变。
在9月17日,巴夏礼提出了英国使臣向清帝亲递国书的要求,满清政府提出见皇帝需要磕头时,西方共识提出拒绝行跪拜礼。载垣等人以认为“此事关系国体,万难允许”为由严厉拒绝了英法。但在北京通州谈判的最后关头,英方在照会中坚持要向皇帝亲递国书,巴夏礼认为,亲递国书乃国际惯例,没有必要列入谈判。
即便在当时内忧外患的时局,清政府依旧不把洋人看在眼里,他们底线就是是西方公使要么向皇帝磕头,要么不亲递国书,口气异乎寻常地强硬,毫无妥协余地。
英法被拒后,他们反而怀疑皇帝拒不接受国书里面包藏着巨大的阴谋,更加坚持要亲递国书。
被当时清政府一口回绝,决不能让外国公使驻扎北京,以免在皇帝面前不愿三跪九叩!拒绝公使驻京,是咸丰皇帝维护其磕头外交的底线,不亲递国书,皇帝也不想与他们照面。
当咸丰帝接到英方拒不磕头的奏报之后,忍无可忍,无处可退,在当时咸丰帝看来是有损天家威严,是洋人的主动挑衅!
从署户部侍郎袁希祖《请戮夷囚陈进剿机宜疏》中,便可略窥清政府此时的心理状态。他说:自古以来,平夷之策,以服其心者为上,不可专恃征战嗜杀,但“今日之时势独不然”。因为英法等外国夷人“断非当年孟获可比”,“纵虎容易缚虎难”。现僧格林沁已将夷酋擒获,正宜“皇上临御午门,献俘阙下,以伸国法而快人心”。
通州谈判全面破裂后,9月18日,僧格林沁根据咸丰皇帝将英方谈判代表巴夏礼“羁留在通(州),勿令折回以杜奸计”的旨意,捉拿了正在返回路上的巴夏礼等一行39人,其中英国人26名,法国人13名,送往北京,分别囚禁各处。抓捕谈判代表及其随行人员,外交史上罕见。
1860年9月18日,英法联军的谈判代表在通州八里桥附近被清军抓扣,押送北京,以“叛逆罪”投入大牢。其中包括英国外交官巴夏礼等39人。这些使节被押往北京,途中遭受了严重的虐待。
据《泰晤士报》记者鲍尔比的回忆,他被关在圆明园,双手被捆,整日下跪,3天水米未进,手腕处被皮绳勒得生出蛆虫。第4天死去,尸体在牢房里放置3天,后被扔到野地里,让野狗吃了。安德森中尉,手脚被勒得生出了蛆虫,他看着手上的蛆虫满身蔓延,精神错乱,大叫3天后死去。
据一个当时被监禁的英国外交官后来回忆:狱卒们把他放在一块囚犯睡觉用的垫起来的铺板上,并用另外一根粗大的铁链把他牢牢拴在头顶的梁柱上。这根铁链既长又重,先从脖颈绕一圈,并固定在双脚上,双手被两条交叉的铁链和手铐紧紧捆住,双脚也是一样。一位法国犯人,蛆虫进了他的嘴巴、耳朵、鼻子,也疯了。
清政府对这些西方人员施加了巨大的心理折磨。满清政府通知巴夏礼等人,中国决心死战,他们将被立即处死,并给两个小时写遗书。待巴夏礼等人写完遗书之后,又说将处死日期改在第二天,而第二天又没有行刑。这种反复的折磨导致被俘西方人员集体精神失常。
而这些消息通过西方媒体传入国内,引起轩然大波,清政府野蛮愚昧的国际形象被进一步恶化。
英法联军对清政府抓扣和虐待使节的行为感到极度愤怒。他们认为清政府的行为是对国际法和外交惯例的严重违反,决定采取对等报复行动。
英国皇家炮队队长在其回忆中提到,额尔金采取如此严厉的报复举动,部分原因是出于对《泰晤士报》舆论压力的恐惧,担心如果不采取行动,就会失去舆论机关的支持。
10月13日至16日,在英法联军的强烈要求下,清政府陆续放还俘虏,尽管巴夏礼等人最后并没有被处死,但一个月后当满清政府被迫释放他们的时候,在被监禁的39人当中,已有21人被虐待致死,18人存活下来。(部分引用法制日报)
英法两国被彻底激怒,英法方面召开了会议,巴夏礼是中国通,他知道,对中国人来说,残酷虐待囚犯,甚至要他们的命,并不是什么出格的事。但是对英法这些来自西方的人来讲,那就太出格了。如果不对清政府进行严厉的责罚,那么,北京使馆将来居留的人员,地位就很危险,岌岌的可怕了。
英法两国都同意惩罚清政府,按《万国公法》规定,凡使臣性命不保,它日城破,鸡犬不留。但是两人提出的惩罚方式有异。
英国额尔金的意见是:第一,这些可怜的俘虏是在圆明园内受到虐待的,那么我们就必须将这个园子夷为平地。法国公使葛罗对额尔金的意见表示反对:圆明园没有设防,严格说来非交战区,乃无益之报复。额尔金就坚持一条:火烧圆明园,于是双方各自制定了自己的最后通牒。
残害英人致死者,乃清政府所为,“而使一二私人当其祸,亦非理之所许”。而焚毁北京宫殿及其他建筑。额尔金认为,实行此法,必使留守北京城内的清政府官员惊惧而走,“恐更无人敢议和也”。额尔金认为,以上办法皆窒碍难行,因而最终悍然决定焚毁圆明园,并为此在圆明园地区张贴公告称:“兹为责罚清帝不守前言及违反和约起见,决于十八日焚烧圆明园”。英军司令格兰特给法军司令孟托邦的信函中,更加明确地坦言:英法军队虽于10月初劫掠并部分地破坏了圆明园,但清政府一旦重新占据圆明园,“一月之内,即可恢复”,对清帝不可能发挥重大的打击作用。而彻底“焚毁此园,对于凶残之政府,可以使之受惩”。
10月16日,英方向清方提交最后通牒:第一,拆毁圆明园;第二,赔偿被虐待致死的英方人员补恤金30万两白银;第三,赔款未付清之前,联军驻守天津。
10月17日,法公使向清政府提交最后通牒:第一,补恤金20万两白银;第二,将虐待俘虏的清方官员严加治罪;第三,让出城内肃王府的公馆作为法国使馆;第四,归还康熙年间各省天主教堂及传教人的坟茔、田产、房屋。
10月18日放火烧毁圆明园之前,额尔金还在北京张贴了告示,说明了火烧圆明园的原因和预定的放火时间:“任何人,无论贵贱,皆需为其愚蠢的欺诈行为受到惩戒,18日将火烧圆明园,以此作为皇帝食言的惩戒,作为违反休战协定之报复。与此无关人员皆不受此行动影响,惟清政府为其负责。
而反观清政府的回应,咸丰帝逃往热河之后,北京城内的决策层陷入混乱,而奕訢在与英法联军的谈判中依旧采取了妥协和拖延态度,希望来争取时间。他最初要求英法联军退至天津,后又退至通州议和,部分官员和皇室依旧主张对西方强硬不能有损大清威严,众说纷纭。这种内部的分歧也导致当时无法做出任何有效决策和回应,清政府未能及时对英法的通牒做出明确回复。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印的《圆明园》等资料记录了当时的情形:居住在圆明园周围、海淀一带的上万民众连日到圆明园抢劫。当英法联军准备纵火时,发现没有工具,于是周围国人立刻携来火线、秫秸等引火之物,希望侵略者能够尽快纵火。晚清汪康年所著《记英法联军焚劫圆明园事》一文中提到,汉人百姓更是“到处引火延烧”,推波助澜,拍手叫好。在1860年大火后的三四十年中,国人围绕圆明园的盗窃行为从未停止。值钱的物品偷光后,他们又将散落、埋没于土中的细碎宝物挖地三尺来搜寻,时有谚曰“筛土,筛土,一辈子不受苦”。
对于圆明园的损毁史学界有着不同争议(管中窥豹,若有不实联系修改)
圆明园是一座以水景为主题的园林,水的面积占园区一半以上,由于建筑比较分散,所以联军这次纵火并未能全烧,而是挑了圆明园高大上的那些宫殿。“及夷人出,而贵族穷者,倡率奸民,假夷为名,遂先纵火,夷人还,而大掠矣。”这在清代王湘绮所作笔记《圆明园词》以及李慈铭《越缦堂日记》中均有记载。
而王闿运《日记》和陈代卿的《庚申畿辅纪变略》记载有些不同。王闿运《日记》载:“夷人入京,遂至宫闱,见陈设巨丽,相戒勿入,云恐以失物索偿也。及夷人出,而贵族穷者,假夷为名,遂先纵火,夷人还,而大掠矣”。据此,黄濬在《花随人圣庵摭忆补篇》认为:“焚掠圆明园之祸首,非英法联军,乃为海淀一带之穷旗人”。在另一处他再次记述称:英法联军闯至圆明园门外时,经管园大臣文丰的劝止,“夷兵已去”,但文丰投福海自杀后,“奸人乘时纵火,入宫劫掠,夷人从之,各园皆火,三日不息”。 陈代卿的《庚申畿辅纪变略》也同样记载称:清管园大臣文丰投福海自杀后,“奸人乘机焚掠,京城九门均皆闭,西北烟焰涨天,无人过问也。洋人知园中内变,接踵至,各园皆火,三日夜不息”
之后的历史里园内大小树木均被砍伐殆尽,建筑、木桥的柱子遭锯断。辛亥革命后,进入北京的军阀,把圆明园作为建筑材料场,能做建筑材料的东西几乎全部被搜尽,张学良为其父建陵园时就曾命人从其中拉走诸多石料。经过此劫,一些残存建筑全成过眼烟云。
从1940年起,圆明园内平山填湖开田种稻,进一步被蚕食。到1949年的时候,圆明园实际上还有部分湖山水景和遗址地基。但这些最后的遗迹在建国后的大跃进疯狂中被以垦荒之名彻底破坏,大量人口流入园内,大规模地进行平山、填湖、造地、砍树、拆遗址、盖房子活动。更有甚者,还在圆明园内建起了马场、猪厂、鸡场、鸭厂、大型的面包厂、机械修造厂、区供销社的土产部、区级印刷装钉厂、打靶场……仅存的水系和地基全部被破坏,圆明园至此再无补救。
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
尔俸尔禄,难称难足;民脂民膏,转吃转肥;下民易虐,来的便著;上天难欺,他又怎知?
从法理上来大清与西方的所有交战均是殖民战争和帝国主义战争,处于被殖民挨打的状态,西方公开承认的目标就是以武力打开这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对西方贸易的门户。
但是要是以当时大众的视角来看,圆明园并非是什么文化遗产和历史浩劫,在它的建造历史中,自乾隆至咸丰90年里,整座园子用了近10万吨石材+2万根巨木,死者无数,尸体即弃道旁,续派新夫。乾隆十二年,运一木抵京,给夫二百名,死三名为常额,不及者赏银五两。房山起运大石一百二十块,给脚价银四千二百两,病故夫丁三十八名,照例免赔。来源《工部则例》
咸丰七年《内务府奏销册》:园内岁修银42万两,来源于直隶、山东、河南地丁银加税。附加税无灾不免,同期三省正遭遇旱蝗,百姓卖子纳粮,岁大饥人相食。
《内务府现行则例》明文:凡无腰牌擅入圆明园者,无论军民,立即杖毙;夜入者,格杀勿论。
咸丰朝《顺天府档案》记:一年内杖毙擅入民夫37名,恐其窥视禁苑,尸体直接抛入后湖,不许家属收殓,这个所谓的文化瑰宝是用汉人的膏血和妻离子散换来的,劳民伤财,百姓恨不得除之后快,不配成为“瑰宝”,一把火烧成灰,才是天谴。
它是百姓眼里的阎王殿!不是什么“万园之园”!它的每一块砖瓦,都沾着被迫征调的民夫的血汗甚至性命。它的奢华,建立在无数家庭的痛苦之上。它的存在本身,就是皇权无边特权和残酷剥削的证明。
看到压迫自己的统治者的核心象征被另一群强盗摧毁,普通人的第一瞬间的情感绝非“痛心”。这是一种“老天爷开眼”、“恶人自有恶人磨”的民间最朴素的因果报应观。
在英法退兵后,清廷第一时间做的不是修园子,而是抓清奸:“指认曾引洋兵者,立斩”《内务府密谕》“园内残物,百姓拾取者,以盗论”,又杀数十人。
1860年10月《北京议和》之后,内务府又密谕:“凡与夷人交接、指路、负包、售酒者,一律以汉奸论,就地正法。”
无须审讯,村口指认即杀。乡绅、团练指认,清军借机抄家,把财产、田地、妇女一并卷走,县衙只要上报“斩汉奸若干”,就能领‘剿夷功’银,杀得越多,奖得越快。烧皇帝的玩具,杀普通人的命。
这场屠杀规模空前,火烧一日,刀杀百日!比“八国联军”杀得还多,北京周边42县,3个月内报斩1.7万人《顺天府档案》;通州八里桥一带,村舍皆空,血染沟渠;天津城厢,每日押赴西门外斩首者,少则数十,多则逾百!
“洋人退后,反而不敢归村,恐官军指为汉奸”——《北京见闻录》。史学家替皇帝哭丧,民间为洋人带路。
在这场帝王将相、外交官与侵略军的博弈中,唯一完全缺席的,就是创造并真正属于这些财富的中国人民。圆明园是皇帝的私产,它的毁灭是皇帝和统治集团的耻辱,而由此带来的《北京条约》的巨额赔款,最终又会通过税赋转嫁到每一个普通农民和手工业者身上。他们在这场灾难中承受了双重损失:既承受了统治者的剥削和泄愤,又要承受统治失败带来的代价!
1900年八国联军进北京后,《庚子记事》记载:“贫民争为夷人负囊提物,甚有扶老携幼随夷人队伍出城者,皆云‘随洋兵去也,免遭官兵害’”!《夷氛闻记》写:“乡民以酒食馈夷,指谓‘此害我之官来矣!
所谓的民族耻辱叙事把“统治者受辱”偷换成‘民族受辱:在百姓眼里违约的是朝廷,挨打的是官家,洋人只是代打工具。史学家替皇帝恨的咬牙切齿,民间记录却在给洋人递酒、给清军放鞭炮送终。百姓只是把‘害我之官’的报应,当成街头大戏看。
来源:历史那些事呀